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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那个俊秀的白衣少年。

那一年我十四岁,每天早上七点四十,叮叮当当的早课铃声就是我的天籁之音,那个身影,会立刻出现。饱满的额,雪白的脸,眼神灼灼,薄唇微翘,那是个俊秀的白衣少年,似乎从遥远的地平线里缓步而来,再踏入我的梦中。

隔窗相望,他的脸,沉思的,低头的,大笑的,正面,侧面,那么清楚地美丽着。老师的声音消失了,手上的书本是颠倒的,望着那张脸,我陷入了一个个飘渺的白日梦中。光和影,芳香的月季,草上滚动的露珠,让我血液中某种骚动的分子沸腾起来——这一切是多么的好,多么的美,生命中某种沉睡的东西苏醒了。

我总是看着他的脸,一看就是一个学期过去了。可是这天不同,他忽然把脸转向我,完全地暴露在阳光下,眯着眼,注视着手足无措的我,忽然将眉毛一挑,微微一笑。我呆呆地看着他,心如擂鼓般地跳着……

远远欣赏他的风流不羁

终于有一天,白衣少年在楼道上拦住了我。他盯着我,说,我叫林,你呢?他说。

我只是出神地看着他。直到他笑着在我的眼睛上摇了摇手,我才回过神来。涨红了脸,低了头,我竟然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笑道,原来是个小哑巴。啧,没意思,走啦。旋风一样地冲下楼去了。我看着他离开的身影,居然没有一丝一毫被调侃过的愠怒,只是在想,他这样帅啊,仿佛不能被尘世沾染的灵气。他离我是极远的,是天空和尘埃的距离。而我,情愿匍匐在他的天空底下,仰视他。

时间一晃而过,黑色的七月过去了。我放假了,午后小憩醒来,仿佛心有灵犀,踱到阳台看风景,眼睛一低却看见,楼下的街道上,林和几个少年穿行而过,互相追逐着,打闹着,将书包一次次地丢向天空。这几个小人儿,滑稽地在我的眼里拉长了又拉扁了,搅起烈日的余温,在漫天尘土里绝尘而去。留下我,呆呆地在楼上看着,心中是莫名的忧伤。我再也见不着他了。虽然这是一个小城,虽然这里的道路简单清晰,可这个少年,将消失了,从我十四岁的生命里。想到这个关键,我悄悄地流下泪来。

没有他的学校,我变得孤独了。总是在放学以后,慢慢地走完那条长长的回家的路,期待那一个个偶然的相逢。

我的确常常碰到他,他的身边,不停地换着美女。

其实林一直是女人们追逐的对象。我深深地知道。人们都自觉不自觉地靠近那些漂亮的东西,男人受到的追逐并不会比女人少。或许我采用了最正确的恋爱方式,对于这样的男子,我只有欣赏,远远地欣赏。

就这样走了三年。我也进了大学了。我十八岁了。

他说我喜欢的只是他的脸

大学里一样有同学开始追求我。可是每个交往的男生,我都要在心里将他们和林相比。他们没有林那样饱满的额微翘的唇,他们笑起来没有林的勾魂摄魄。我无法动心。

原来我还是想见到林。我慢慢感觉到了,林正从他的天宇里俯下了他高贵的头。我的手,伸出去的时候,听到了他笑嘻嘻的声音,啧,原来是个小哑巴,没意思。

我开始疯狂地给林写信。匿名的,一封接着一封。用了这世上最温情的文字,最真挚的感情,将我火灼的思念和狂热,一次次地寄给他。他就是南极的冰架,也应该崩塌。

一年又秋天。时光荏苒,终于,我约了他见面,在最后一封信里,我说自己会穿白色的毛衣,黑色的牛仔裤,白色的短靴,在黄昏的车站终点等着他来。我想他不会来吧。谁会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灼热盲目的爱情呢。

正想着,他惊愕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是你?他脱口而出,原来是你。他的表情仿佛受到了很大的惊吓。

两人沉默地在夕阳里并行着。我的心突突地跳着,看着他仍然是那么太过英俊的面孔,熟悉的眩晕让我全身无力。良久,他说,你的信我都看过了,我太太都说你的文采不错。我微微地笑了。仍然无法成语,只用了最深情的目光去回视他。他把我拉到一片树荫底下,黄昏的雾霭已经缓缓地升起,路灯亮起来了,一切都那么迷离。他的眼睛也是深不可测的。他扶住了我的双肩,直直地看进我的灵魂深处,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不愿说话,记忆中你根本就没有发出过一丁点声音。听着,你还太小,什么都不懂,这样的感情并不是你想要的爱情。我无法给予你任何承诺,你喜欢的只是我的脸,你了解我吗?

我终于艰难地发出了声音,我知道你所有的事,我曾向所有认识你的人打听过你。他截断我,连我自己都不能了解自己,你能么??他自嘲地笑了,又说,等到哪天,你长大了,你会知道这种爱情是多么幼稚。回去吧,你什么都不懂。我不是你的神,我只是一个普通男人。我会有我的欲求。注意到我听到男人一词轻微地皱起了眉头,他又笑了。笑得那么无可奈何。他突然一把捉紧了我,令我动弹不得,再慢慢地将嘴唇一点点压下去,我睁大了眼,看着他英俊的面孔越来越近,终于碰到了我的,在眼睛上,轻轻一啄,是蝴蝶掠过花丛间的轻颤。双臂一收,我跌进了他的怀抱。淡淡的古龙水的香味,让我几乎窒息。他注意到我的身体僵直,笑了松开我,说,小哑巴,你看你,什么都不懂。没意思。我送你回家吧。也不等我回答,转了身就走在前头。

拦了一辆出租车,他的大衣宽大地溢出座位来,车厢里弥漫着他的气息。我仍然晕沉于那个吻里,心乱如麻。梦醒转来,已是到了家门口。车停了,我知道,我该离开这个绮丽的梦了。临下车时,没想到他捉住了我的手,凑到唇边深深一吻,眼神复杂地看着我,说,我不是好人。忘掉我。

出租车带着他,无声地滑入黑夜。寒风刮在脸上,雪落在了我的眼睛里。

用了十年,不再爱他

我有了无数男友。一点点地开始蜕变。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迷人的女性。林果然说的没错。真正的爱恋不是那种柏拉图似的爱恋。它融合了形体、声音、气味、思想,我真正懂得爱了。

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林。事实上又有许多年的光阴过去了。回首前程,恍若一梦。梦醒转来,只余金刚不坏之身。

我也有了一个谈及婚姻的男友,已经在商量着筹备婚礼的事宜。生活顺理成章地进行着,我几乎已经忘却那绮丽的梦了。直到我重新又遇见了他,在同朋友常去的酒吧里。

林认出了我。带着七分酒意。他仍然是白衬衣,俊脸,薄唇微翘,岁月竟然没有在这张脸上打下烙印,我嫉妒地想。小哑巴,他轻浮地笑,今晚陪我好吗?咱们有多少年没见了?跟我走吧。无视朋友诧异的拦阻,他扯了我,将我裹挟在怀里,带了出去。我如遭电击,原来这个浪漫的梦还残留余温。只是,只是当年的那种种狂喜,似已消失殆尽。沸腾的血液仍然散向四肢百骸,隐隐一种期待。却不再是粉身碎骨飞蛾投火的执着。我注视着平稳开着小车的他,侧面的线条仍然那样亲切而美丽。我微微地笑了。

来到他的家里,他问,要喝什么?我说,酒。他摇摇头说,女孩子喝酒不好,喝饮料吧。开了冰箱,拿了饮料出来,递到我手里,再说,我困了,想睡。小哑巴,你就坐在我身边陪我好吗?不要离开我。今晚我觉得特别孤独。

他居然就这样睡去了。眉头紧皱,拂不掉那层忧虑。我百无聊赖地去客厅里转转,突地看见他和一个女人的合影。我心里一跳,仿佛偷了什么东西似的,赶紧回到他的身边去。只是看着他的睡脸,孩子气十足的脸。那样美丽的线条,清秀的面孔。想起阳光里他的笑脸,轻轻一挑眉,薄唇就施展出一点笑意,那一刻的心动神摇,想起疯狂思念他的时日,就这么痴站在他工作的地方,看着那个大门口,几个小时,一动不动,想起那些过去的青葱岁月,那些恣意挥洒的好日子,这一切的一切,忽然就在这个夜晚,呼啸着席卷而来。

他知道他在我心中的分量,所以他不会做什么破坏自己形象的事。而我也知道他不会,所以无条件地相信他。我相信他这样毫无防备地袒露在我的面前,我会是他的惟一。他也没醉。虽有七八分的酒意了,但他温柔地叫我小哑巴。是的,小哑巴。

晨曦渐渐透入窗帘。我在他的身边坐了一夜。我想,已经太多了。这种极致的幸福。我应该离去了。俯下身,在他无知觉的唇上印下一吻。轻轻走了出去。带上门,那一声轻响,震碎了我心灵深处的尘垢,微尘迸散。

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在我二十四岁的年龄。用了十年的时光。爱只能用爱来救赎。我对他,果然不再爱了。没有爱了。再见,我的爱人。我想。我永远怀念你。怀念我自己投入的那些年的光阴。当你醒来,你还会记得我么。可是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这是一个我很喜欢的小故事,所以特此贴上来分享一下。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有十年的暗恋,我会不会让这变成怀念呢?答案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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