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设置那道“旁入公门”的门与让群众互相监视的“知丁法”,看上去是两条完全对立的政策,其本质却是一样的。前者是依赖群众和发动群众,目的是清除官僚和胥吏集团内的贪污行为;后者是挑唆群众之间互相监视,有点“人斗人”的意思,目的则在于清除群众当中的不法游民。游民是百姓中的另类群体,他们往往被视为洪水猛兽,是收刮百姓利益的盗匪。老百姓不敢与权力集团叫板,但可以借着权力集团的手压制游民,少一层伤害就多一份利益。而权力集团也将游民集团视为不法集团,是民间的不稳定因素,他们最害怕的是游民集团与老百姓抱成团,那样的话将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冲击。在这样一种三角制衡中,笑到最后的还是权力集团。用朱元璋的眼睛来看,胥吏蛀坏了官僚集团这栋大厦,而游民则破坏着底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不过事情似乎并没有朝着朱元璋所期望的方向发展,惩治游民也并没有收到预想中的效果。
洪武十九年(1386年),在福建沙田县有13个不愿务农的百姓,想合作干点营生。中间为首的是一个叫罗辅的人,这些人聚在一起商量说:“如今朝廷的法律好生厉害,我等不务农恐怕会获罪,不如大家一起切掉几根手指,如此变成残废,不务农也就没罪了。”大家齐声说好。结果民众集体作弊这件事就被人告发到京城,朱元璋下令将这些“奸民”押回原籍枭首示众,将各家的成年男丁诛杀,妇女、小孩一律流放。等到案子了结后,朱元璋还痛心疾首假慈悲一番:“你们不遵教化,自残父母赐给的身体,是为不孝;诽谤朝廷法度严苛,是为不忠。将你们这些不忠不孝之人诛杀,朕也实在是迫不得已!”
发动群众来制衡污吏,后来将事态扩大化,变成了发动群众抓捕民间的害民豪强。因为朱元璋后来发现,各衙门所用的胥吏都是当地人,这些人在当地又多半都属于豪强阶层。
朱元璋赋予百姓们莫大的权力去惩治污吏和游民,貌似给予百姓们制约权力的权力,其实却并非如此简单。他给予百姓们的,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制约权,而是一种暴戾的“合法伤害权”。古代的官吏们肆无忌惮地搜刮百姓,因为他们知道,皇帝作为权力集团的真正仲裁者坐在深宫之中,不可能把他的权力触角伸到帝国的每一寸角落。这种“天高皇帝远”的现实,让他们在权力结构底层有了更大的闪转腾挪的空间。如今,胥吏们被朱元璋发动群众这一雷霆杀招彻底打倒在地,百姓们拥有闯进衙门直接拿人的权力。表面上看,是老百姓闯进“公门”去抓人,实际上是皇帝伸展出来的权力触角在抓人。
帝国权力结构仍然没有改变皇帝制约胥吏,胥吏制约民众的现状;不过是颠倒了一下程序而已,变成了皇帝制约百姓,百姓制约胥吏。也就是说,将以前掌握在胥吏们手里的权力暂时移交到百姓们手里而已。但是这种临时性的权力对于百姓来说,是远水救不了近渴。而陈寿六的明星路是不可复制的,因为大明朝只出了一个朱元璋。
朱元璋之后,这种“旁入公门”的做法就再也没有被他的继任者们继承下来。但“知丁法”所营造出来的“人人都是特务”的政治氛围却一直延续了下来,成为大明王朝权力演进中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