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冬天漫长而死寂。
雪最厚的时候,一度堆到窗台。推开门便是卷着雪花的寒风。
牧民们大都蜷缩在屋里,只有炊烟升起来的时候,才能感觉到活人的气息。
自狩猎回来,元清心情便一直不好。邵敏估计是帖木儿跟他说了些什么,他正在挣扎要不要回中原。
这件事邵敏反而不好开解他,便装作不知,给他时间考虑。
大雪封山已经有些时日,天气越发的寒冷起来。
邵敏给元清缝的第一件皮衣也基本完工。她第一次做衣服,怕把握不好大小,特地往宽长里做,谁知元清试的时候,肩膀还是有些紧。
邵敏每日里守着他并不觉得,此刻再比比身高,不由就有些郁卒了。
——已经远远被他甩开了。
虽然邵敏自己的身体也还没长到她当初的个子,虽然她当初也没高到打眼望去全是头顶的程度……但是被元清超过去,心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总觉得你最近没那么可爱了。”邵敏拆改袖子的时候,调笑道。
元清脸色霎时就变得有些微妙,假装毫不在意的从后面圈住邵敏的肩膀,试探道:“敏敏比较喜欢可爱的?”
邵敏并未意识到自己说了错话,一面纫针,一面随口道:“嗯,矮矮的圆圆的软软的,糯米团子那种,可以抱在怀里揉搓……”她一面憧憬着,一面拿针在皮子上用力的钻钻钻,钻着钻着就有些陶醉,“好想养一只……”
元清略有些黑线,却还是努力引导着,“……可是总有养大的一天。大了虽然不可爱,但是会很可靠。”他往前贴了贴,抽走她手里的针线,轻轻啄着她的耳朵,声音低哑诱惑,“可以做很多团子不能做的事……”
邵敏尚未意识到气氛有变,一面笑道:“别闹,我还没缝好。”一面转而接话道,“我还是比较喜欢团子……改天问问采苹,毕竟是在草原上,应该不难弄到……”
元清额角跳了跳,俯身揽了她的腿,将她抱到炕上按住,挑了眉毛,问道:“嗯,弄到了打算怎么样?”
邵敏对上他的眼睛,迟钝的察觉到危险,脸上霎时就红透了。
那双黑瞳温润的纯良的大眼睛,不知何时成了勾人的凤眼。漆黑的睫毛映在其中,黑瞳子幽深宛若繁星暗夜。他俯下身的时候,耳后有头发一缕缕滑下来。
暧昧的昏暗中,他的皮肤玉石般白皙莹润。
他蹭了蹭邵敏的唇,低声道:“说来听听。”
“……”
他没给邵敏回答的机会。
虽然被压倒吃掉过,但元清没有说明白,邵敏心里依旧惦记着团子。第二天便去找了南采苹。
元清听她说去找南采苹,便知道她还没死心。却也没有阻拦,只暗暗的把帐记在心里,然后便挑了皮子、钉子出门封窗户——白日宣淫确实有不方便的地方,昨天有不懂眼色的在外面敲了半天门,元清很怀疑下次办事时会被直接撬了窗子。
晚上回来的时候,邵敏抱了只油亮的黑团子回来。
小东西眯着眼睛,耳朵耷拉着。虎头虎脑的模样,比起可爱来,倒更该用蠢笨形容。但看到它窝在邵敏怀里的模样,元清心里竟真的有些柔软。
——原来邵敏说的团子,是这个小东西。
吃饭的时候,邵敏搅了奶羹,尝着冷暖,用勺子一口口喂。
喂两口,吐一口,一顿饭拖了足足半个时辰。
元清见她腾不出手,便调笑着喂她,邵敏胡乱接了,看都不看他一眼。
元清心里不由就酸溜溜的。
他虽是个醋缸,却不会乱飞醋。邵敏喂食,他便找了个木盒,垫足了棉花和皮毛,给它收拾了个小窝。而后用手捂暖了,才拿给邵敏。
邵敏把狗放进去,抬头笑道:“小黑不怕冷的。”
元清有气无力的“嗯”了一声,又道:“你不是想要只白团子吗?”
邵敏道:“养过一只白的了。黑的也不错,你看它多可爱……可惜稍稍大了一号,半个月大的狗宝宝,应该更小些。”
元清不知道她说的是小白,下意识就联想道自己身上,脸霎时就有些黑。
虽然今时不同往日,但想到在邵敏心里,他曾经有过一段和狗宝宝划等号的日子,心里就总有些忿忿的。但总觉得比起当时来,如今的自己,确实是……
失宠了。
忿忿的感觉瞬间扭曲成黑洞,元清心里阴云密布,阴湿得要生出蘑菇来。
“这次养大了——等它不可爱了,敏敏打算怎么处理?”
邵敏沉默了一会儿,略有些寂寞道:“……大概只能给别人养了。”
元清明明应该幸灾乐祸的,却忽然有种狐兔之悲,危机感越发沉重起来。
“其实……大了还可以让它再生小团子,不一定非要丢掉。”元清心情复杂道,想到邵敏往日重重,心口便有些闷闷的,“如果一开始就要丢掉……你为什么还把它抱回来?”
邵敏望着元清。
——就算元清不回中原夺回王位,邵敏也不认为他会留在希提。
从希提无论往东、往西还是往南,都要跋涉千里,才会气候温和的城邦。邵敏自然不能将小黑带走。至于元清的质问,邵敏倒是能理解他的心情。
古代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但是到了现代,孩子大了还跟父母在一起,那才真的不可理喻。所以邵敏认为,等孩子能独立生活了,离开他是很正常的。而元清却觉得这是一种背叛和抛弃。
邵敏对上他的目光,心里不由就软了下来,“我自然是要跟着你的。若你愿意带上它,我便不把它丢掉了。”
元清眨了眨眼睛,背过身去一个人怄气。
邵敏头大不已,只知道以后还有得要磨合。
帖木儿家的獒王已到了年纪,这胎只生下四只崽子,哺乳了半个月,獒王先力竭死去。帖木儿自己留了一只幼崽,另外三只送了朋友。
他手下有个叫博术的,去年随他去延州,不幸死在那里。博术有两个老婆,一个儿子。儿子名叫伯颜,不幸是庶出,又跛了脚,不能继承家业。按着希提风俗,他家里财产并女人一并归了他的弟弟。
按说伯颜也该归他弟弟抚养。但在希提这种地方,男儿不能驰骋疆场,便跟女子无异。伯颜虽名义上有个叔父,实际上顿不接下顿,过得跟奴隶一般。
叙伦记着博术的死,见着伯颜在外面游荡,便送了他只幼獒。
邵敏抱回家的那只,便是伯颜的。
第二日,元清被叙伦请了去喝酒。
邵敏喂饱了小黑,才备好木笔和胶板,便听到敲门声。
伯颜只有十二岁,却已经到了邵敏胸口,又瘦又高,竹竿似的见风倒。
他身上袍子脏兮兮的,带了些闷臭的羊圈味道。手上黢黑皲裂,爪子一般。
但邵敏首先注意到的,却是他嘴角的淤青。
将他让进屋里,捧上一碗热羊奶,用希提语问道:“你脸上怎么了?”
伯颜喝奶略有些急,答话却懒洋洋的,“我把大汗赏的东西送了你,博忽知道了,就揍了我一顿。”
博忽便是他的叔叔。邵敏在希提住了两个多月,早知道伯颜的情况,却没想到他把自己的狗送人也会挨打——她当然不知道自己抱回来的是只獒王崽,更不清楚伯颜的东西按规矩是属于博忽的。
但邵敏倒是想到,博忽既然打了他,想必也不会给他吃早饭,便去热了些奶羹,搅在冷粥里端上来,道:“先吃些东西吧。”
伯颜明明已经开始流口水,却还是懒洋洋的摇头,道:“不用了,教我写字吧。”
——他昨天把幼崽送给邵敏时,提了这个条件。
邵敏说:“你不吃东西,怎么能好好学字?我是你的老师,你要听我的。”
伯颜挑着细长的眼睛笑了笑,“若我不是个跛子,你一个女人也想给我当老师?”
邵敏直接把木勺子捅到他嘴里,“我是个女人,也是你的老师。你既拜了个女人为师,就别再啰嗦。”
伯颜撇了撇嘴,没有再反驳。
在希提,只有贵族男子才能学习读写。
所谓的贵族,就算不是一族的大汗,也至少得是乌尔坚王庭册封的千户长。
伯颜自然够不上资格。
他虽然是个跛子,却比任何人都更渴望出人头地。可惜他注定上不了战场。若是普通人,只怕也不会把主意打到文书上去。但是伯颜并不是个平凡的孩子。他的见识比大多数成人都要深远。
从帖木儿围剿马贼开始,他便知道日后吉木萨需要一个会写字算术的人来管理商贩,而贵族们只怕不屑这种琐事。
因此发现邵敏能读会写时,他毫不犹豫的便拿出自己仅有的筹码,换取她的教授。
这个孩子聪明得有些过分了,邵敏教完了计数,又教二十四个字母。等元清回来的时候,伯颜已经能写简单的句子了。
希提语是拼音文字,刚刚创造了一百年不到,形音没多少脱节,基本上会说便会写。只是古代表音字母没那么科学,伯颜说的也不是纯正的乌尔坚官话,这才增加了不少难度。
邵敏一面给他纠错,一面笑道:“改天我给你弄一本《法典》,那是范本,你可以拿回去读。”《法典》是希提的正史,从神话时代记录到希提王国的建立,多少有些史诗的性质,是当初创造文字后写下的第一部典籍。
伯颜咬着笔头,含糊道:“我用不着读那些,只要会写字会算数就可以了。”
邵敏道:“我怕浪费了你的聪明。若你日后只当个管仓库的小官,博忽还能打你。”
伯颜斜眼望了望她,“那你指望我当什么?”
他这个眼神挑衅意味明显,邵敏见多了元清的楚楚可怜,竟忘了孩子还有不驯的一面。乍见了忍不住就笑着按下他的头,压迫般狠揉一通,“给我乖一点。你想当什么,我才不管。你只要把我教你的学好了就行。”
晚饭的时候,元清略有些心不在焉。
邵敏早告诉他,她今天会接待客人,是小黑原先的主人,一个男孩子。但是元清没想到,她会收学生。
来希提快三个多月,希提语元清也能说的不错,但是依旧不会写——并不是天赋所限,而是他根本一直只把自己当暂居的客人。
就算不当皇后,邵敏依旧可以做很多事,而且乐在其中。
可是如果不当皇帝,他想做些什么?
文人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他以为自己丢了皇位便能抛开责任。但是当帖木儿告诉他元浚的所作所为时,他才明白自己并不能真的放下来。
天下不一定非要在他手里走向极盛,但若他活着,也不能无动于衷的看着在别人手里乱起来。
但是——邵敏真的愿意跟他回去吗?
自娶了邵敏,他还不曾见她这么开怀、肆意的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