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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君子

渔夫的剑没有停下,船上其余两个蓝衣青年一齐被迫退,倒栽进水里!

两旁船只急来抢救,只救得一人,渔夫沉剑将倒在船上的一个蓝衣青年的剑挑起,接往剑柄上一敲,那支剑立时箭一样,射入了水中一个蓝衣青年的后心!

渔夫右掌剑一翻,左掌接往剑脊上一抹,抹了一掌的鲜血,目光一闪,身形便又待扑出!一声暴喝正适时划空传来:‘艾兄,飞雨兄!’

渔夫应声回头,只见一叶轻舟由烟雨楼那边射来,舟上两个人,一个楚烈,一个沈胜衣。楚烈运桨如飞,舟行如箭。

沈胜衣振吭大呼,眼瞳充满疑惑,相距虽还远,他已经认得出那个渔夫就是他的好朋友‘快剑’艾飞雨!

艾飞雨的剑到底有多快,沈胜衣很是清楚,却是想不到艾飞雨杀人也杀得这么快。

艾飞雨亦好像认出了来的是什么人,瞳孔突然收缩,剑飕的一翻。

左右八个蓝衣青年已经接近,手中剑齐指着艾飞雨蓄势待发!

艾飞雨目光从那八个蓝衣青年面上掠过,冷笑:‘谁也不能阻止我!’

他的语声亦像剑一样尖锐,语声一落,身形疾向右射出!

四个蓝衣青年长剑齐展,挡住了艾飞雨那一剑,艾飞雨身形一纵,飞鱼一样直投入了水里!那只是片刻,‘哗啦’的一声,艾飞雨又曳着一条水柱纵船的另一边冒出来!

蓝衣青年应声回身,艾飞雨怒鵰一样扑下,剑往下疾插!

船动荡不稳,那四个蓝衣青年身形未定,这一剑插下,是必又有人倒下!

闪电也似的一道剑光及时划空飞来,在艾飞雨的剑还未插在一个蓝衣青年的脑袋之前三寸,将之撞开!

是沈胜衣的剑!

沈胜衣人如天马行空,横越过两丈湖面,总算及时化解了艾飞雨那一剑。

那个蓝衣青年都看在眼内,自忖必死,而今虽然不死,仍吓出一身冷汗,沈胜衣落在他身旁,一把将他扶住,再看艾飞雨,又没进水里。

楚烈一叶小舟紧接划至,在他的后面不远,张千户、秦独鹤、柳清风亦各乘一叶轻舟相继划来,韩奇与八个蓝衣青年亦分乘两只小船从另一方向包抄过来了。

‘哗啦’一声,艾飞雨又从水里冒出来,已经在三丈之外,一个翻身,正好落在他自己那叶小舟上。

他半蹲在那里,冷然回头,盯着沈胜衣。

——艾飞雨!

沈胜衣也盯着艾飞雨,在目光相触的那剎那,他还抱着一线的希望。

这一线的希望现在亦已完全破灭。

他与艾飞雨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很多,最后的一次见面也已在九个月之前,但若说他竟然认不出艾飞雨,那简直是笑话。

眼前这个人绝无疑问就是艾飞雨,所用的那支剑也绝无疑问是艾飞雨惯用的那支剑。

嵌在剑柄上那颗崩缺了一角的宝石,沈胜衣更是印象深刻。

他们是打架打出来的朋友,那颗宝石就是在那一战,崩缺在沈胜衣的剑下。

艾飞雨一直都不肯将那颗宝石换去,人前说起沈胜衣是他的朋友的时候,他总会说起那一战,出示那颗崩缺了的宝石。

他绝不以为那一次的战败是耻辱,而且以是沈胜衣的朋友为荣!

本来他就是立心要做一个侠客,认识了沈胜衣之后,更像一个侠客了。

现在他却是如此杀人,这非独不像是一个侠客的所为,简直就像是一个冷血杀手。

在烟雨楼中,沈胜衣还是半信半疑,现在不相信也不能了!

‘艾兄,这到底为了什么?’沈胜衣忍不住喝问。

艾飞雨不作声,偏过脸去!

沈胜衣接道:‘江南四友四位老前辈都说并未与你结怨,其中也许有些什么误会,你只管说出来我一定给你们主持公道。’

楚烈接道:‘是啊,姓艾的,若是错在我们,你要怎样,我们就是哼一声也不是好汉。

艾飞雨冷笑,左手一抄,抓起旁边那个鱼篓向沈胜衣疾掷了过去。

沈胜衣鼻翼一动,突喝道:‘小心!’右手衣袖一拂,一股劲风卷起,将那个鱼篓震了回去!

霹雳一声,火光一闪,那个鱼篓突然爆炸开来,一股浓烟飞速扩散开去!

艾飞雨身形同时一弓,一道寒光从左手衣袖射出,直射向楚烈,右手剑接往水面一划,小舟疾射入浓烟深处!

沈胜衣左手剑急翻,‘叮’的将那道寒光截下,击堕在舟中,脱口一声:‘退下!’

那些蓝衣青年应声不由自主将船往后划。

沈胜衣按剑不动,楚烈紧握双桨,并没有将小舟划回,蓄势待发。

这片刻之间,方圆十丈的湖面已尽被浓烟所笼罩。

张千户那边看在眼内,双手一分,左右秦独鹤,柳清风,韩奇等船立即散开,遥遥将浓烟笼罩的地方包围起来。

他们看着那股浓烟将沈胜衣、楚烈吞噬,都露出紧张的神态。

倾耳细听,浓烟中一片静寂。

浓烟周围亦是只有船只划过水面的声音,所有人都屏息静气,静观其变。

什么变化也没有。

烟雨仍飘飞,这季节下这种雨,是不是有些奇怪?

时间在静寂中消逝。

浓烟已消淡,一叶轻舟无声的在烟中飘出来,舟上没有人。

秦独鹤面罩寒霜,柳清风双眉轻蹙,张千户终于忍不住叫出来:‘老楚,你在那儿?’

楚烈的语声从烟中传出来:‘我在这里——’

又一叶小舟从烟中荡出来,沈胜衣按剑立在舟首,楚烈双掌在握,与被浓烟吞噬前并无不同。

众人这才松过一口气。

沈胜衣目光转落在那叶无人的小舟上,剑眉一剔,轻吐出‘嗯’一声。

楚烈亦自一剔眉:‘还是给他跑了。’双拳一紧,那两条木桨立时在他的掌中碎裂。

沈胜衣沉默了下去。

张千户的船迅速接近:‘艾飞雨在浓烟中没有袭击你们?’

‘没有。’楚烈摇头。‘我们却也不知道他在什么时候离开了那叶小舟。’

张千户目光一转:‘烟雾中还有两只船。’

语声未已,一只小船的头部隐约在烟中出现,楚烈突然暴喝出掌,虚空接连三击。

掌风呼啸,烟雾激汤。

整只小船都露了出来,那之上倒着两个蓝衣青年的尸体。

楚烈双掌一收,又待劈出,张千户突然挥手阻止:‘不要冲动。’

楚烈仍然又劈出两掌,才问道:‘我们难道就呆在这里?’

张千户目光一扫:‘烟已将尽散,我们已经呆了那么久,又何必在乎再呆多片刻?’

楚烈终于点头。

张千户目光转向沈胜衣,只见沈胜衣一些反应也没有,明显的已陷入沉思中。

他没有骚扰沈胜衣,目光回向烟雾那边,静观其变。

周围立时又静寂下来。

烟终于尽散。

不待张千户吩咐,所有的船已无声的缓缓向当中接近,那当中,有一只无人的小船,还有一只断开两截,其中的一截之上,爬伏着一个渔娘。

那个渔娘面色苍白,已经昏迷过去。

张千户第一个开口:‘到底还是逃去了。’语声异常平淡。

楚烈脱口道:‘他又怎能逃得出我们的包围。’

张千户笑道:‘跳进水里就能了。’转吩咐韩奇。‘将那个渔娘救起来,给她一百两银子送她回去。’

韩奇应声将船划向那个渔娘。

张千户转向沈胜衣:‘这个陷阱的确太大了,老弟若是早来半个时辰,我们的人最低限度,不会死得这样没有价值。’

沈胜衣无言回过头来。

张千户微喟接道:‘我们还缺乏了几张铁网,一个水性那么好的人,只有跟网鱼一样,才能将他拿下来。’

秦独鹤亦道:‘这也就是我们最失策的地方。’

楚烈闷哼一声:‘天才晓得他的水性那么好。’

沈胜衣一直只是听着,没有作声,张千户一直就在留意看着沈胜衣,终于忍不住问:‘老弟在想什么?’

‘在想他的水性怎会变得那么好。’

张千户追问:‘他本来水性怎样?’

‘不清楚——’沈胜衣沉吟着道:‘都是从一个朋友口中知道,对于水他与生俱来有一种莫明恐惧。’

‘这是说,他的水性应该绝不会怎样好的了。’张千户摸着胡子,目光落在湖面上。

艾飞雨方才杀人,在船上立得稳如泰山,而跳跃腾挪,视湖面有如平地,出没于水中,更就像飞鱼一样。

这样的一个人,若说对水恐惧,实际上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楚烈听着立即摇头道:‘不可能,我的水性一向自负不错,可是与这个艾飞雨相较,还是有所不及。’

快人快语,不如就说不如,张千户目光一转,一笑道:‘他的话是不是比你那位朋友的话更足信呢?’

沈胜衣苦笑,说道:‘我那位朋友姓方名直。’

‘君子方直?’张千户不由得一怔。

沈胜衣点头:‘他人如其名,要他说谎话,简直比要他的命还困难。’

秦独鹤那边一船荡来,听到发出了一声冷笑:‘他有生以来,从未说过谎?’

沈胜衣还未答话,秦独鹤已冷笑着接上:‘一个人若说自己从未说谎,这已是说谎。’

张千户微喟一声。‘方直也许说过谎,但认识他的朋友,却没有一个听过他的谎话。’

张千户的目光转回沈胜衣面上:‘他“君子”的外号却也不是他的朋友赠给他的。’

‘那是谁?’秦独鹤追问。

张千户道:‘就是南七北六十三省的江湖人。’

秦独鹤冷笑两声:‘为什么?’

张千户道:‘他们都公认,方直这个人平生的所作所为足以被称为一个君子,而无论有什么纠纷解决不来,若是能够找得到,都希望能够请这个人到来主持公道。’

秦独鹤好像仍然不服气:‘我怎从未听说过有这个人?’

‘那只是因为你实在已经绝迹江湖多年。’

‘这个人的出现是什么时候的事?’

‘还是这三年。’

‘你却是相信?’秦独鹤又冷笑了一声。

张千户悠然道:‘因为我与他也是朋友。’

秦独鹤怔住在那里,张千户接道:‘这个人虽然是这三年才扬名江湖,我与他认识,却已经十年有多。’

秦独鹤盯着张千户,甚感诧异的重复一声:‘十年?’

张千户点头:‘他的父亲在嘉兴城里开了间叫“太白”的酒楼,二年前一病不治,太白楼自然亦是留给这个独生子。’

‘你们是在生意上有来往,所以才认识。’

‘这十年以来,他没有短欠我分文,也没多取我分文,好像他那样的生意人可以说万中无一。’张千户颇为欣赏的点着头。‘一直以来,就只有别人欺骗他,没有他欺骗别人。’

秦独鹤闷哼一声:‘奇怪那间太白楼居然能够维持到现在。’

‘那大概是因为大家都不忍心要这个老实人太吃亏。’

柳清风听到这里,插口道:‘你们可曾听到这样推许一个人!’

楚烈第一摇头,秦独鹤冷冷接道:‘如他的精打细算,说得一个人可以相信,那个人应该就可以相信的了。’

张千户转问沈胜衣:‘他是什么时候告诉你艾飞雨畏水?’

沈胜衣想想:‘约莫在一年之前。’

张千户喃喃道:‘一年的时间,是否足以令个人克服与生俱来的弱点。’

沈胜衣道:‘还要看这一年之内他的遭遇如何?’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若是受了什么刺激,又能下定决心,一定可以的。’张千户再问:‘他与方直是怎样的朋友。’

‘生死之交。’沈胜衣目光一闪,‘所以他这一次来到嘉兴,应该会跟方直一聚。’

楚烈道:‘我看不一定,你与他何尝不是生死之交,可是他方才却将你当做陌生人一样,话也不跟你说一句。’

‘不管怎样,我都要找方直谈一谈,也许他会知道一些我们要知道的事情。’

楚烈立即道:‘我与你一起去——’

张千户截口道:‘你去只有妨碍他们,难道你担心沈老弟知道了之后,不与我们说?’

秦独鹤冷冷的道:‘他们既然是好朋友,为对方保守秘密,不是也很应该。’

张千户肯定道:‘无论如何,他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

楚烈转劝沈胜衣道:‘这个人精打细算,很少出错,这一次相信也不例外?’

沈胜衣叹息道:‘因为我的好奇心实在太大,何况那还是发生在我的一个好朋友的身上。’

张千户笑笑:‘幸好嘉兴总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在这里留下来,相信不会令你太难受。’

他虽然在笑,面上却一丝喜色也没有,不过,能够在这时候笑出来,也就是很不容易的了。

嘉兴无疑是个好地方,就拿南湖来说,除了烟雨楼,还有浮玉亭,菇云阁,钓鳌矶,菱香水榭,无一处不使人留连忘返。

可是沈胜衣现在又那里还有欣赏名胜古迹的心情!

风吹烟雨飘飞,湖面上仍然有鲜血漂浮,张千户又等了一会,才吩咐各人打捞尸体。

艾飞雨始终没有浮出湖面,悲凉的号角声中,江南四友手下的船只迅速结集在一起,也是没有人发现艾飞雨的身影,在浓烟消散之前,莫非他便已泅渡南湖,上岸溜走了。

沈胜衣、楚烈也就在号角声中一舟荡向岸边。

楚烈一篙轻点,舟行稳定,将及岸,忽然道:‘老弟,你可知张家在那里?’

沈胜衣摇头:‘不知道,但随便找一个人问问,相信也能够给我一个明白。’

‘嘉兴城中,不知道张千户住在那里的人的确不多。’

楚烈将篙往岸边一插,道:‘你若是要人用,只管叫人来通知一声,我一定第一个赶去。’

‘好——’沈胜衣一撩衣衫,纵身上岸,一抱拳,才转身上路。

楚烈目送沈胜衣去远,喃喃道:‘好一个沈胜衣,总算没有令我失望。’

这几年以来,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别人提起沈胜衣,早就想找机会一见这个别人口中的英雄!

今天他总算如愿以偿,而且发觉这个沈胜衣,非独不讨厌,还一见如故!

他实在很想再邀沈胜衣喝一杯,可是他不知道,这时候非独沈胜衣未必有心情,就是他自己,心情也恶劣得很。

在他们江南四友之前,公然杀死他们的弟子的人,到现在,也还是只有一个艾飞雨。

江南四友确实已很久没有过问江湖上的事情,但到底也是前辈成名人物,这口气又如何咽得下?

沈胜衣的心情一样不很好,一路思潮起伏,将方才所发生的事情又重新思量了一遍。

他发觉艾飞雨用的剑法与平日并无大不同,只是每一剑都是以杀人为目的。

这一点与艾飞雨一向的行事作风完全不同。艾飞雨一向不大喜欢杀人,除非迫不得已又或者他肯定对方实在该死。

而且他一向恩怨分明,他若是与江南四友为敌,应该就只会杀江南四友,绝不会波及江南四友的家属弟子。

但适才所见,他却是显然要将江南四友,以及有关系的人都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对那些人他显然深恶痛绝。

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仇恨,沈胜衣只希望方直能给他一个明白,他认识艾飞雨,还是这几年的事情,方直与艾飞雨却是由小玩到大的朋友。

方直似乎没有可能完全不知情。

想到这里,沈胜衣的脚步,更加快了,他当然怎也想不到,方直的所作所为,令他更意外。

君子可以说是一个崇高的荣誉,能够被南七北六的江湖朋友尊称为君子的人,相信就只有一个方直。

他事实是一个天生做君子的人,据说由懂事开始,他就已懂得规行矩步,一举一动都完全符合为君子的原则。

很多在别人很容易犯的错误,在他却是变了绝没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很多人都希望能够与他结交,却是绝少人喜欢与他在一起。

君子的生活,事实不是一种很有趣的生活,做君子也事实不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幸好这个君子从来不与人说教,所以与他相处的人还不致感到太没趣!

不少人都奇怪,若不是他的父亲剩给他那么大的一座酒楼,他将会做什么工作谋生。

也有人曾经问及他这个问题,却是得不到答案,因为连他自己也回答不出来。

好像这样的一个君子,竟然会偷偷的溜进青楼去嫖妓。

沈胜衣的运气一向都不错,今天更就是奇佳,他一心一意要找方直,才进嘉兴城大街,竟然遥遥看见了方直。

嘉兴并不是一个小地方,若说巧,这实在巧极了。

方直一袭青布长衫,与一年前沈胜衣见他的时候并无多大不同。

他今年不过三十出头,走起路来却像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儿。一手横在胸前,一手负在腰后,每踏出一步,距离都一样,就像是量度过才走的,那种隐重,远远超越他的年纪。

好像他这样走路的青年人相信并不多,所以沈胜衣一眼便将他认出来。

他正在横过长街,目不斜视,并没有发现沈胜衣,继续走自己的路。

沈胜衣并不奇怪,他清楚知道,这个人眸子长得庄正,走路也真的只往前望,除非有人跟他打招呼,否则绝少会左顾右盼。

他方待扬声招呼,方直已走进了一条小巷内,不由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也很清楚,这个天生做事不晓得转弯,绝少抄快捷方式,平日往那里,一定是往大路走的。

他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前去。

到他走到巷口的时候,方直已经差不多走到小巷子的尽头。那条巷子并不阔,左右都是人家的后门,高墙一道紧接着一道,阳光射不到,有些儿阴森。

这时候也接近黄昏的了。

沈胜衣本来就有些奇怪,方直竟然会走进一条这样的巷子里,现在再看见方直走路的样子,不由就傻了眼。

方直两只手都已左右张开,左一扒右一划,耸肩缩胸,两只脚非独没有分寸,而且一时用脚跟,一时用脚尖,一跳跃的,走起来非常滑稽活像一只大猴子。

只有在非常得意,非常兴奋之下,一个人才会这样忘形,而好像方直这种人,即使乐极,相信也不会太着形迹。

沈胜衣认识方直以来,从未见过他这样走路。

——到底是什么事情令他这样兴奋?

沈胜衣一个念头还未转过,方直转过巷子一个弯角不见。

他的脚步不由自主踏进巷子内,追了进去,一路走,一路的思想没有停过。

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事情能够令方直这样忘形。

转弯又是一条巷子,但比较宽阔,也长很多。

沈胜衣才转过去,遥遥就看见方直双手互搓,走进一户人家的后门。

也在那剎那,沈胜衣听到了几下得意已极的笑声,相距虽有一段路,这笑声听来仍然很清楚,可想而知方直是真的非常得意,才会发出这么大的笑声来。

沈胜衣也从未听过方直这么大声笑。

——难道令他得意忘形的东西的事情,就在那屋子之内?

沈胜衣本想扬声叫住,那笑声入耳,还是打消了那念头,只是加快脚步,追了过去。

鲜红的门,红得就像是鲜血,在沈胜衣还未走到之前,已经关上。

门外并没有什么东西识别,唯一与这条巷子两旁其它的门户不同的,就是这道门的颜色

一般人家的后门也甚少髹上这种鲜明的红色。

沈胜衣在门前停下,打量了一遍,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鼻子却嗅到了一种淡淡的脂粉味。

这种脂粉味,嗅来令人不怎样舒服,那剎那,沈胜衣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有一个既庸俗,又肥胖,涂着廉价脂粉的女人才在身前走过。

连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竟然会生出这种感觉来。

门两旁都是高墙,白垩仍新,虽然照不到阳光,看来仍有些刺眼。

一株丹桂从墙头伸出,枝叶浓密,青绿色的树叶在风中‘簌簌’的作响,彷佛随时都会飘下来,那之下却连一片落叶也没有,显然经常都有打扫。

沈胜衣看看那道高墙,看看那株树,负手打了几个转,终于伸手在门上敲了几下。

那两扇门很快打开来,沈胜衣目光及处,又是一怔。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肉山,虽然没有将那道门堵住,但沈胜衣要从她身旁进去,就是放侧身子,也仍然很是勉强。

她的腰最少有沈胜衣的三倍,那一身衣服用的布料,拿来给沈胜衣,就是不足三套,两套应该绝不成问题。

她的脸很圆,有如满月,嘴唇鼻子也是圆圆的,一双眼睛却已给肌肉挤成了一条缝,那两条眉毛亦是线一样,描得很细,很弯。

沈胜衣绝不怀疑她是否属于这间屋子,最低限度,她嘴唇涂的那种红色,就已跟那两扇门一样。

她的手中拿着一方丝帕,绕着手指,却只绕得一圈,那方丝帕无疑小了一些,她手指也未免粗了一点,指甲也是涂得红红的,看来也是有些刺目。

沈胜衣实在很想看看里头到底是什么地方,可是看来看去,还是只看见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也在打量着沈胜衣,忽然举起那方丝帕,掩嘴一笑。

这一笑,连那条眼缝也不见了,沈胜衣不能否认,这一笑实在也很妩媚,只不过,令人有些吃不消而已。

沈胜衣也绝对肯定,他若是趁这个时候离开,这个女人一定瞧不到。

可是他仍然呆在那里,等她的眼睛张开,才轻咳一声,道:‘这位姑娘……’

‘我叫小红——’

小红的声音倒不难听,而且充满了诱惑,只可惜沈胜衣先看到她的人,才听到了她的声音。

‘小红姑娘——’

‘叫小红就可以了。’

沈胜衣又咳了一声。‘我……’

‘公子的来意我很明白。’小红笑得更妩媚!

沈胜衣‘哦’的一声,奇怪之极,上下打量了小红一遍。

——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我的来意?

——难道方直早已知道我跟在他后面,故意寻我开心?他怎会是这种人?

沈胜衣心念一转再转,方待开口问,小红已一声:‘请——’偏身让开一个足以容沈胜衣走过的空位!

沈胜衣总算看到屋内的情形。

进门是一条名符其实的花径,两旁鲜花盛开,姹紫嫣红,在花径尽头有一座八角亭子,傍着一座假山,再过有一条长廊,柱子栏杆全都是鲜红色,瓦面则碧绿,非常刺目。

这绝无疑问是一个大富人家的院子,装饰得无疑有些俗气,但看来还不致令人太反感。

那最低限度,比起一些暴发富的院子要顺眼!

小红看见沈胜衣这样张头探脑,‘噗哧’的一笑!

‘公子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

沈胜衣诧异的道:‘这里莫非是谁都可以来?’

‘只怕你没有钱。’

沈胜衣目光一闪:‘哦……到底这里是……’

‘不就是怡红院了?’

沈胜衣这才真的怔住,怡红院这名字,他总算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看见一个小红这样的女人,他其实应该早就想到这是一座青楼的了,可是到现在,他的脑海中才出现‘青楼’这两个字来。

他知道是什么原因。

方直这种人与青楼本就不可拉在一起说,所以他跟着问了一句废话:‘你是说这是一座青楼?’

‘什么青楼红楼的,干脆就叫它妓院就是了。’

沈胜衣苦笑。

‘别老是站在门外,进来哪——’小红动手来拉了。

沈胜衣退后一步:‘我那位朋友……’

‘公子有朋友同来?’

‘就是方才进去的那一个穿青布长衫的……’

‘怎么?你原来是阮公子的朋友?’

‘阮公子?’沈胜衣愕然。‘他不姓方?’

小红亦有些诧异的望着沈胜衣,突然笑起来,沈胜衣更为愕然:‘姑娘在笑什么?’

‘早就看出他不是一个老实人,姓名原来也是假的。’小红笑说。

‘你说他是谁?’沈胜衣不觉追问。

‘阮环——’小红反问。‘他本来是叫什么的?’

沈胜衣没有回答,‘阮环’这两字入耳,不知怎的他竟然就想到‘圆弯’那两字。

他更加肯定那个人就是方直。

小红等了一会,‘噗哧’的笑道:‘我们可不管他姓圆姓方,用假姓名的客人本来就不少。’

沈胜衣接问:‘他是你们这儿的常客吗?’

小红道:‘不常来,只是他很得我们这儿姑娘的欢心,又爱从后门进来,所以大家对他多少都有些印象。’

沈胜衣又沉默下去。

小红笑接道:‘他虽然不是豪客,却有他的真本领,接待他的无不给他折腾得死去活来。’

说到‘死去活来’这四个字,小红的眼就亮起来,瞟着沈胜衣:‘公子既然是他的朋友,相信多少也从他那里学得一些。’

她虽然没有说下去,可是看那种表情,沈胜衣已知道她要说什么。

那剎那,沈胜衣的耳根不由一热,亦不由叹息一声。他是为眼前的这个小红叹息。

一个女人沦落青楼,是不是就没有所谓羞耻?

沈胜衣不知道,但眼前这个女人却给他这种感觉。

小红看见沈胜衣这样,却想到了另一方面去,佯嗔地接说道:‘我只是恰巧走过,你莫以为我是那种只能够在后门拉客的……’

沈胜衣叹息道:‘姑娘误会了……’

小红截口道:‘我看你也没有这个意思,老实说,我在怡红院,还算得半个红人。’

沈胜衣摇头道:‘我是说,姑娘误会了我的来意。’

小红的笑容一敛:‘那你来此怡红院干什么?’

‘我是看见我那个朋友进来这里,又因为有事要找他,所以才不妨冒昧拍门一问……’

沈胜衣话未说完,小红的脸上已一丝笑容也没有,一声冷笑,又打断沈胜衣的说话。‘找朋友找到妓院来,你这是在骗谁?’

沈胜衣苦笑。

小红冷笑着接道:‘我倒是听说那位阮公子家中有一条母老虎,平日看得他很紧,所以他才要走小巷,走后门,我看你,怕不是那条母老虎叫来的。’

沈胜衣没有分辩,小红也不给时间他分辩,随又道:‘那你怎么不早说,省得我多费唇舌!’

语声一落,小红双手一拢,‘砰’的将门关上,那剎那,她非独没有丝毫媚态,而且一副晚娘脸庞,就像与沈胜衣十怨九仇似的。

沈胜衣本欲举步追进去,幸好看见这种脸色为之一呆,否则不难一鼻子撞在门上。

门虽然关上,沈胜衣仍然听到小红在骂,当然是骂他,而且骂得很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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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梦在经历很多事后开始变得成熟,试着去了解别人,遇到再大的挫折也会笑着去面对,在得知自己第一个身份千叶飘雪是被父母‘丢弃’,她坚信:父母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随着自己的身份被一步步揭开,她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没有让所有种族和所有信任她的人失望,也明白了自己的初心。前面点点是让亚梦成长的,亲们表误会,这不是黑化文,是关于种族&星座的文文。。求支持新文《青春旋律:便利贴女孩de春天》
  • 跟科特勒学营销

    跟科特勒学营销

    最实用、最全面的科特勒营销理念。本书总结了科特勒几十年的营销经验,并对他的营销精髓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结合具体的营销经典案例,教给大家全面、具体的营销实战操作方法和技巧,就如同“营销界的爱因斯坦”亲身传授你营销知识一样亲切、自然,能让你迅速领悟它的精髓。
  • 雷霆特工

    雷霆特工

    原名《我的绝美御姐总裁》他是华夏最强特工小组的队长,一柄飞刀让无数人心胆俱裂,鬼泣神嚎。一次任务失败,他被迫离开,原本打算安稳做一个普通人,却不料一个神秘的电话,让他知道,任务,才刚刚开始!QQ群:274213467。
  • 我的世界幸好有你

    我的世界幸好有你

    每个人都会有青春期,而青春期带来的,可能是伤痛,可能是幸福,朋友不一定和你想的一样,处处都会维护你,男朋友也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他们不会专宠于你,可能会背叛你,但,甜蜜,总是来得突然,你也会从中感到快乐,其实,恋爱就是这么简单,爱与不爱中的其中一个,也许,这就是青春,这,就是我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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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个冬季

    一场春季的相遇,一场冬季的别离。。。。。
  • 废材皇后:清梦奇缘

    废材皇后:清梦奇缘

    电影学院表演系一年级的芳儿在孤儿院长大,为人善良,却做事迷糊,神经大条。为了筹集学费她到处跑龙套,却意外撞破了国宝失窃案。与盗窃者纠缠中,她灵魂穿越时空来到康熙年间,莫名其妙成为了皇后赫舍里。她胆小如鼠,却敢踢康朝第一权臣螯拜的屁股。她胸无点墨,却被纳兰容若视为知己。康熙初年,朝延动荡不安,后宫明争暗斗,且看这个现代小女子如何在清代紫禁城中四两拨千斤,玩转康熙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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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有一部分人富起来,既而沿海特区兴盛发达。屡有号召要提高知识分子地位,只证明着他们的地位不曾提高。于是他们就有机会保持清高,穿起精神的长衫,傲视群小。他们的贫穷贫寒便也与众不同,格外雅致,叫做“清贫”。清贫,以我理解应是一种境界。好比难得糊涂:聪明难,糊涂难;由聪明而转入糊涂更难。砍柴挑水,无非求道。开悟之前做什么?砍柴挑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进步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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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具有强悍的记忆力。被收养之后,就被迫背下了许多武林秘籍。阴差阳错,她又被迫代替养父母的亲生女儿嫁给了“魔头”,并被逐出家门。天知道,来到“魔头”身边,她才慢慢了解,自己要找的幸福就在这里。
  • 帝王宠之卿本妖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