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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王若元说:“爸,你把歹徒到409室杀人强奸又抢人的事编给那几个女孩儿了,女孩儿们听得如醉如痴!你能不是本事大的人吗?”

陈若兰说:“真的?”

王国元说:“儿子,老爸首先纠正你几个错误。第一,歹徒的初衷不是到409室杀人,是试探性进房,没想到真进去了;第二,歹徒本来没想杀人,只是想弄钱;第三,歹徒的性侵偶然性很强,没有那种偶然性,就不会有杀人的事发生;第四,‘抢人’的说法更不准确,歹徒把魏倩倩抱走,最大的可能性是卖给人贩子。歹徒是把小女孩儿‘抱走’,不是‘抢走’;第五,怎么能是‘编给那几个女孩儿’呢?她们缠着我讲细节,我把事实与合理想像加在一起,说给她们了,这和‘编’,绝对不是一回事!”

陈若兰说:“儿子,你爸的口才我比你知道得早多了,起码早二十四年!当年他要不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能把我这如花似玉的美人恋到手?”

王若元说:“妈,人说谦虚是美德,你和爸怎么都是自己夸自己呢?”

王国元说:“怎么能是自夸?这叫实事求是。你妈年轻时就是漂亮!就是现在,也是一朵花儿,可以说是风韵犹存,不,是美貌不弱当年!”

陈若兰说:“儿子,你虽然是一般本科,却考上了公务员,条件也算很不错!没有女孩儿喜欢你吗?”

王国元说:“若元,我以前没认真更没仔细地看过郑丽雅,今天上午给她们几个女孩儿讲故事时,我离得很近地多次观察了她,她可真是一个标准而耐看的美女!又是重点大学的高才生,你追她不就行了吗?”

王若元说:“哎哟,真服了你们俩了……吃饭吃饭,下午我要和朋友一起飙车!”

王国元和陈若兰脸上现出吃惊又害怕的表情,不由自主地同时“啊”了起来……

二十岁正上大二的郑丽雅,学的虽然是新闻专业,却很喜欢文学。她把假期的出外行程、所读书刊和创作方向已经制定好了:准备和朋友一起选择不远不近的三个风景区或其它有新闻热点的地方认真看看,既能开阔眼界积累写作素材,又能领略美好风光怡性养心;买来和借到了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的获奖作品及几个在文学界知名女性的代表作。她要好好阅读一下,让大师级作家的风范把自己熏陶熏陶;写出三至五篇散文,两至三篇小说,拍摄百张以上的新闻图,采访两至三个本市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家或政界人士。她很有自信:一是在大学里学习了两年,有了拍摄、采访和写作的基础;二是当了一年系学生会的副主席,与人打交道的经验也算有了点儿了;三是年轻貌美,笑容满面,性格温柔,到哪儿都招人喜欢。当然,她也知道,这一条,既是优长之点,也是危险之处。

听过王国元讲过第五单元的凶杀案之后的当天晚上,郑丽雅把她的假期打算对爸爸和妈妈说了。

爸爸郑强辉说:“宝贝儿,出去采访啊旅游什么的都行,但是注意安全!”

郑丽雅说:“那当然了,安全第一,不是第二!放心吧爸,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在北京上大学不都两年了吗?二十岁的大姑娘了,还能让爸爸妈妈担心吗?”

妈妈马丙涛听了,不以为然,摇着头说:“女儿,像你这样的年龄和相貌,最不让人放心。你出外和上大学不同。上大学一般不会出去,就是出去了也是人多。我想,有两个方面可以保证你没有安全方面的问题。”

郑丽雅说:“说吧,我洗耳恭听!”

马丙涛说:“第一,让你爸陪你去。他虽然在公交公司有班,天天要开车,但可以给人调班啊!回来以后多开几个班就行了。”

爸爸郑强辉说:“不行,我没时间。现在放暑假了,正是公交车出行的旺季,人手不够用,公司正准备临时招一批人呢!只有极特殊的情况才能让人顶班。陪女儿出去玩,不是极特殊的情况吧?”

郑丽雅不但是个漂亮的女子,也是个孝顺的女儿。她知道爸爸四十六年的人生旅程中当了二十多年的公交司机,不但很敬业,还以帮助人为荣。让他在公交出行的旺季陪着她去游玩,不是让他难受吗?

马丙涛说:“要不然,妈妈陪你去吧?我虽然也要天天上班,但我可以请调休,比你爸好请,以后把班补上就是了。我们这不死不活一般性的国有企业比私营企业在调班的方面要好点儿,就是钱不多。怎么样女儿?”

郑丽雅说:“算了吧妈。我有人陪,两个同学呢,说不定三个!”

马内涛说:“都是女同学吧?和你年龄都差不多吧?我能放心吗?你们几个鲜艳夺目的女子走在哪儿,都是一道风景,尤其是你,脸蛋好看,身材好看,遇不着歹人没事,真要遇到歹人了,那可遭了!不行!就算你是和同学一块儿出去,也不能全是女的。最好加几个男同学!或者让你表哥陪你也行。”

郑丽雅脸色阴沉地说:“好了,我不去了行不行?我天天在家里读书看电视玩电脑打游戏行不行?妈,你快上网看你的彩票去吧,快到开奖的时间了!等你中了头奖,我就弄一保镖,不,两个,一男一女;男保镖负责外面的安全,女保镖负责室内的安全。如此一来,安全系数不就大多了吗?”

正像孙文学自己说的那样,他是卖酒的,只喜欢喝酒,与文学一点儿边也不沾。在王国元召开的第五单元的楼道家庭派人参加的会议上,他说过,他最大的嗜好是喝酒和其它什么什么,根本不喜欢文学,只要一摸书一拿报,就两眼发涩想睡觉!这话不假。但有一点儿他没有说,不能说也不敢说,那就是他说的“其它什么什么”。这里面有不少玄机。“什么什么”是“什么什么?”他自己最清楚。说白了,除了卖酒挣钱,除了喝酒抽烟,他最大的嗜好是玩女人。

对男人来说,玩女人有好几种说法。共同之处就是女人多。三十岁的孙文学,对自己较为曲折的生活历程非常清楚,改是改不过来了。老婆离开他走了。什么原因?她说是因为他不爱她。说他不爱她,并不准确。他是爱她的,只不过爱的女人除了她,还有一大堆。一大堆是多少?多的时候一二十个,少的时候也有三五个。他现在常常离不开的有三个女人。一个是浴场的小花,一个是歌厅的小楠,一个是足浴的小彩。这些名字当然都是假的。他能不知道吗?假的好。假的比真的好。正像他对她们说他叫吴友一样。“吴友”不就是“没有”吗?人的名字就是个符号。见了面不能马上进入主题吧?聊天或打招呼的时候,没名不好,不方便,容易尴尬,也显得不亲热不是?

孙文学和女人交往,从来没有定性。有定性不好,时间长了,容易产生感情。最新鲜最刺激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时换时新。如果总和哪一个或哪几个好,不是感情深了花钱多,就是可能把自己的隐私晒到太阳底下,容易露出马脚。短的三五日,七八天,长的个把月,全都抛开,换茬!

老婆离开他没错。他和老婆是有感情的。他真不想让她离开他。老婆的脸蛋和身材都不错。结婚前后,她也是很爱他的。但是,她流着泪,决绝地离开了他。因为在她生理上不能和他同亲热的几天里,他没有忍住,跑到小姐那儿去了。几次以后,她从侧面知道了。他对她忏悔。他说他对不起她,他是爱她的。他不想让她走,可他又觉得她离开他也是对的。他早就控制不住自己了。不是和她结婚之后他对别的女人有兴致,他早就在女人堆里泡过无数次了。他不能没有新的刺激。就像吸毒,上了瘾,想改很难。他对老婆说了实话。老婆是个纯情的女人,当然要离开他。他知道老婆是喜欢他的。他有才,有钱,也有貌,气质不错。他还是独子,老爷子名下好几处房产,如果没有极特殊的情况,以后不全是他的吗?老婆走之前,他给了她为数不算少的一笔钱,房子也给她了。他到父母那儿住了一段时间后在这儿买了套二手房。他要在这儿开始全新的生活。三年前与老婆协议离婚,两年半前搬到这儿,全新的生活开始了。只是,有一样不新:他还是对女人特别感兴趣。只是换了一种活法:喜欢女人,但不结婚。他对二老说,四十岁之前一定重新成家。而且,那时候,绝对考虑生儿育女的事。二老也开通,随他去。不随他又能怎么样?儿大不由爷。他卖酒挣了不少钱,花在他们身上的也不少。不就是唯一的儿子吗?只要他快乐他平安,就行!

409室的灭门之祸发生的时候,孙文学正在外地联系新的酒类专卖的事,回来后听说的,没到现场看过。歹徒做的事,过了,太过了!钱和首饰不是都到手了吗?走人得了!想玩女人到娱乐场所等处去不就行了吗?那儿的女人有很年轻的,也有很漂亮的。她们都有最明显的特点,那就是非常热情非常主动。为什么?因为那些女人和男人在一起的直接目的就是挣钱。女人挣男人的钱,怎么做才能挣得多挣得长久?让男人回头啊!女人是收钱的,男人是掏钱的。男人只有常常来女人这儿,女人才能挣到钱,才能多挣钱。对女人来说,常来常往的男人,是熟客。熟客多了,女人腰包里的钱,才能装得鼓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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