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唱罢,大家报以热烈的掌声,一方面是对于慕华的肯定,当然也包含了对她生日的祝福。
等所有的节目都表演完毕的时候,大家已经酒足饭饱了,上来跟于慕华道别后纷纷离开了,戈飞在走之前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递给了我一个眼神,我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但我还是想对他表示我的感谢,今晚的Party很成功,这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戈飞。
等大家纷纷离开后我和于慕华两人并没有跟在他们后面回宿舍,相反我们牵着手往校外走,是时候该享受下属于我们自己的二人世界了。
我为于慕华买的戒指还放在我口袋里,本来按照戈飞和刘宁他们商量的是我在生日宴会上切蛋糕的那一刻把戒指掏出来,然后给于慕华戴上,但我觉得这样做的话有点婚礼上的感觉,不太好,如果我和于慕华能一直走到结婚的那天,我肯定会为她戴上婚戒,而这个戒指只不过确立了我们的恋爱关系。
我决心将跪下为于慕华戴上婚戒的一幕留在以后的婚礼上,而不是现在。所以我否决了他们的提议,决定在Party过后在我们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为于慕华送上我的生日礼物。
于慕华其实已经收到几份生日礼物了,她们宿舍的三个女生分别为于慕华准备了一份礼物,很女生气。
虽然我劝戈飞他们就不要破费了,但他们三个人还是坚持为于慕华准备了一份礼物,是一个旋转的音乐盒,彩色的玻璃链条垂下来,随着音乐的响起,就会轻轻地摇晃,很是好看,于慕华很喜欢这个礼物,把它装在了包里带在了身边。
等到我们找到一家小旅馆后,我已经觉得有点疲惫不堪了,虽然于慕华享受了生日Party,但我却为此付出了长达两周的精心准备,最让我觉得疲惫的就是心理压力,我生怕于慕华对这次安排不够满意,那样我的努力就算付之东流了,所以倍感压力巨大。
好在生日宴会顺利结束,于慕华看来对此还算满意,而且大家也都足够配合,让这次Party圆满结束,直接我们离开我才长舒了一口气,这几天的压力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今天还算开心么?”我小心翼翼地问于慕华,帮她把东西都收拾好。“嗯,很开心,这是我在学校里过得最开心的一个生日。”于慕华也有点累了,说话的时候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虽然于慕华已经困了,但我还是要把生日礼物在这个时候送给她,如果再不给,等明天起来于慕华的生日就已经过了。
我握着于慕华的手。“慕华,我还缺你一份生日礼物呢。”
于慕华听见我这么说笑了。“今晚的Party不就是你送给我的最好的礼物么,还要什么礼物啊?”
我摇了摇头。“那还不够,我还为你准备了份礼物,你看”,我把刘宁从网上买来的戒指拿了出来,然后给了于慕华一只。
“哎呀,真漂亮啊。”于慕华看见了戒指,由衷地赞叹着,她用手轻轻地转动着,眼睛盯着戒指看。
“能让我为你戴上么,慕华?”我看着于慕华的眼睛,轻轻地问了一句。
“当然可以啊,为什么不可以,你是我的男朋友,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们本来就该戴上戒指,这可是我们爱情的见证哦。”于慕华说出了我想说的话,我觉得于慕华懂我远胜于我懂她。
听于慕华这么说,我感动地点了点头,然后轻轻地将戒指戴在了于慕华的中指上,戴戒指的是很有讲究的,戴在不同的指头上自然代表的含义就不同。
一般大家都知道的就是婚戒会戴在无名指上,其实在古希腊时代,钻戒是戴在中指上的,因为在古希腊的传说中,中指有一根血管是通向心脏的。将钻戒戴在中指上,那么两个相爱的人就能感受到彼此之间的温度。
而结婚戒指是会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的,这里面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么,其实首先可以请大家帮忙做一个简单的小实验,请大家合上小拇指,再试著张开无名指。
这个时候,大家会惊奇的发现无名指怎么也张不开,因为无名指代表夫妻,是一辈子不分离的。真正的爱,粘在一起后,是永生永世都分不开的。
所以婚戒必须也只能戴在无名指上,我将银戒指戴在于慕华的中指上,是因为中指代表的是热恋,而这正好符合现在的我与于慕华的关系,我们还只是恋人,离婚姻还有一段距离,只有在婚礼那天,走在红地毯上,我才会将婚戒戴在那个和我厮守一生的人的手上。
尽管我很希望那个人是于慕华,但究竟是不是,我现在很不知道。为于慕华戴好戒指后我准备也把自己的一只戴上,但于慕华却不许,她告诉我。“你的这枚戒指必须得由我亲自为你戴上才行,因为我们是恋人,你为我戴上了戒指,我也得这么做,不然说明我心里没有你。”
于慕华拿起戒指轻轻地套在了我的中指上,我心里感到很甜蜜,其实我一直很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只是没想到幸福会来的这么快,它就近在眼前。
收到我送的戒指后,于慕华的睡意似乎消退了不少,她躺在床上和我聊了很多,我很愿意就这样两个人只是静静地躺着,彼此吐露着心声,房间里满是温馨。
我和于慕华聊到了爱情和婚姻这个恒久的问题,这两样东西好像还真是辩证存在的。
于慕华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她告诉我她曾经见过无数情侣之间感人的爱情故事,常常让她为之感动的泣不成声,可当这些情侣携手步入婚姻殿堂,成为夫妻后却因为生活中的柴米油盐的小事而纷争不休,最后男人变成了斤斤计较的邋遢汉子,女人也成了骂街的泼妇,看的人心酸不已。
于慕华说。“我觉得张爱玲有段话,对于男女之情的描写,可算是神的个中三味了,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段话你听过吧?”
于慕华说完后问我,我虽然才疏学浅,但好在这段话我还真有幸听过,我觉得还真是很有味道,虽然我还没有那种经历,但我隐约觉得她说的有一些道理。
说到婚姻,我正好前段时间在图书馆的杂志上读到了一个段子,是柏拉图和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爱情和婚姻的一段对白,我不知道这段对话的真实性有多少,但说的很有意思,我就给于慕华讲了这个故事。
有一天,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条件是整个过程中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