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罗厄尔的优点是能迅速跟上潮流,而且还努力站到潮流的前列。在她1917年之前的言论和作品中,我没有找到任何关于中国诗的话。成为意象派领袖后不久她就声明:“我已经完全沉浸到中国文学中去了,我搞到所有的英语和法语译本,而且我开始懂得了许多我以前不理解的东西。”
她有非凡的自信心,不久她就能凭着一鳞半爪的知识自命为中国诗的权威而到处演讲。我们这里抄录一段有关她某次演讲会盛况的记载:“1922年5月16日她在芝加哥大学孟德尔大厅为慕迪基金会做关于中国诗的演讲。1100名听众把大厅挤得满满的,主持者告诉她尚有几百人留在门外。”
罗厄尔想做新诗运动领袖,也想做中国诗风气的领袖,她对这个方面任何挑战都十分敏感。当时的《诗刊》副主编尤妮丝·狄任斯在其回忆录中说到一件趣事:1917年狄任斯生病,在芝加哥住院。当时埃米·罗厄尔正在访问芝加哥,这位大名鼎鼎的诗人特地屈尊来到医院访问,使狄任斯受宠若惊。但她很快发现罗厄尔关心的不是她,而是想弄明白狄任斯即将出版的诗集《中国剪影》的详情,那时罗厄尔自己想译一本中国诗,她不愿看到有人走在前面。当她了解到狄任斯的诗集是以中国为题材的所谓“记游诗”,不是译诗,顿时释然,她们俩成了朋友。狄任斯为纪念这次会见写了一首诗,罗厄尔则为《中国剪影》写了赞扬的书评。
她们的友谊没能维持多久。1921年埃米·罗厄尔与弗洛伦斯·艾思柯用“拆字法”合译的中国诗集《松花笺》出版后,狄任斯在《诗刊》上发表长篇论文《论译中国诗》,对罗厄尔的翻译方法不尽赞同,罗厄尔立即写信给《诗刊》表示抗议,认为狄任斯此文是“有心给她自己的姐姐(指路易丝·哈蒙德,Louis Hammond,她也有一本中国诗选译)捧场”。可是批评《松花笺》的人不只是狄任斯一人,《中国学生月刊》这份中国留学生小刊物上发表了署名H·H·C(疑为张歆海)的文章,对《松花笺》批评颇为严厉。当时在哈佛大学任教的赵元任把刊物带给罗厄尔看,此文是中国学者写的,应当够权威了。但罗厄尔仍不愿示弱,在“头痛了一整天”后,还是写信给此刊,抗议评错了。
这是典型的罗厄尔作风:一着不让。
1945年,罗厄尔的合作者,懂中文的艾思柯逝世后,其丈夫麦克奈尔(Farnsworth MacNair)编辑出版了自1916年至1925年罗厄尔与艾思柯的通信集。出版者一时糊涂,把书寄给当时美国公认的中国诗翻译权威威特·宾纳(Witter Bynner),请他写书评。在这本20年前的通信集里,两位女士谈到宾纳译的《唐诗三百首》已经成稿,有必要拼命赶工,一定要使《松花笺》抢在前面。宾纳读到此,心里之不痛快可想而知,他写了篇很不客气的书评,说是他处理译诗极为慎重,1922年译成的《群玉山头》一直到1928年才出版,他不屑与这些妇人抢风头。
笔者翻阅宾纳的档案,发现其实宾纳当年也是暗地在赶,只不过当时他的合作者江亢虎作为记者到苏联和欧洲去了,他无法找到江定终稿,这才拖了下来。这一拖,使他有充分时间修改他的译稿。到了1945年,明显地,《群玉山头》比《松花笺》声望高得多,宾纳这才可能对当年这场竞争表示高傲的轻蔑,其实在当时他何尝不想争先。
《松花笺》在20年代影响的确很大。笔者在哈佛大学的罗厄尔档案中找到当时著名的爱尔兰诗人柯伦(Padric Colum)的夫人来信,其中说柯伦对此书爱不释手,成天带着翻阅,而且说,据他们看来,此书在青年诗人中将会产生很大影响。
埃米·罗厄尔自己的创作也努力模仿中国诗。1919年出版的诗集《浮世绘》,从题目上可看出其中不少诗是取意自日本诗,但其中有一组诗“汉风集”(Chinoiseries)是仿中国诗,有几首很得中国古典诗歌神韵,此其一。雷克斯洛恩在60年代曾评论说“埃米·罗厄尔的作品至今日只有她的这组仿中国诗值得一读”。
4.弗莱契(John Gould Fletcher,1886-1950)
意象派的另一成员约翰·哥尔德·弗莱契对中国诗的热爱,也产生了一系列有意义的成果。弗莱契早年移居伦敦,开始写诗,1915年加入意象派,但在这之前,他就开始自觉地接受中国诗的风格。弗莱契自己说他之所以参加意象派,就是认为意象派即中国诗。当时有评者指出:“当他把想象、音乐性、文词美和一种中国艺术的奇特感融合在一起,成为一组迷人的、美丽的抒情组诗时,他的诗作最出色。”
弗莱契甚至声称自己1914年后写的诗全是东方诗:“我对东方艺术各个方面的力量一直很了解,我自《辐射》(Irradiations)起所有的诗作,毫无例外,都是由东方艺术提供题材,并支配处理方法。”这未免有点夸张,但至少他觉得这样说是件值得夸耀的事。
弗莱契所受中国影响最明显的一首诗是1915年的《蓝色交响曲》(The Blue Symphony),此诗当时颇得赞赏。庞德当时与弗莱契过从甚密,想拉他参加意象派。看到此诗手稿后,他回信给弗莱契,说他“写了一首美丽的意象派诗”。
《蓝色交响曲》1915年发表于《诗刊》。1916年弗莱契访问芝加哥,发现蒙罗对中国艺术极为爱好,他怀疑是不是由于这个原因,他的《蓝色交响曲》才立即被刊登出来。他猜得对,但《蓝色交响曲》的确是弗莱契最好的一首诗,读起来意象很美:
此刻,最低的松枝
横划过太阳的圆盘。
老朋友很快会将我忘却,
但我还得走
走向那我忘怀太久的
蓝色的死亡之山。
在寒霜凛冽的黄昏
古老的钟为我敲起,
只一声,来自那酣睡的寺庙。
可能我的灵魂会听到。
余晖:
在星星露脸前
我将爬进黑暗。
弗莱契自己说他创作这首诗的灵感,是听马勒以唐诗为词的《大地之歌》交响合唱曲。但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当时盛行的“中国文字拆解法”之影响。例如上面的选段第一、二两行,看来与莫(暮)字的构成形象有关。
弗莱契的《诗选集》于1939年获普利策诗歌奖,那时他已从欧洲迁回美国,参加了以新批评派为核心的“南方重农主义”派别。1950年他自溺于湖中。
5.蒙罗(Harriet Monroe,1860-1936)
《诗刊》的创立者是哈丽特·蒙罗,芝加哥文化界著名人士,有一定诗名。
1910年她周游世界,到中国。她留下的最深的印象,除了天坛建筑之美,就是诗歌在中国的地位。中国成为一个特殊世界的象征,在那里诗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普通人也有诗的理想,每个中国人或多或少是个诗人。这似乎是当时有机会访问中国的外国人共有的观感,例如尤妮丝·狄任斯访问北京后很受感动,因为“要做北京警察局长也得会写诗”。
这种观感有多少正确的成分,不必在此说明了。当蒙罗1911年回到芝加哥,她的确发现美国诗处于一种可怜的被冷落的境况,下决心募捐筹款以创立《诗刊》(Poetry-A Magazine of Verse)。
蒙罗自己对中国十分喜爱,30年代她想退休到中国去(当时她姐姐在山东芝罘度晚年),而让《诗刊》停办,被庞德来信劝阻。
蒙罗对中国诗的热爱是否影响到《诗刊》的编辑方针,或者说,《诗刊》对中国诗的热情是否超出新诗运动各刊物的平均水平?笔者仔细分析了《诗刊》所发表的中国诗的内容和规模,并与同时期其他杂志的情况作了比较,觉得并非如此。文学史家都同意,蒙罗对新诗运动各种倾向流派之一视同仁的态度是《诗刊》能成为新诗运动主要喉舌的原因。
从《诗刊》的档案中我们可以发现她并不是见到中国题材、中国风味或译中国诗就接受。喜欢写中国题材的女诗人伊丽莎白·柯茨华斯寄来几首诗,长久没得到回答,最后她写信催问:“很可能这些诗你感到不合时宜——也许你觉得在《诗刊》的桥下已有太多的中国龙和日本桃花。”
可是蒙罗本人写了不少关于中国题材的诗,下文中将陆续提到。作为诗人,蒙罗不一定很出色,但她创办并主持的《诗刊》是“美国诗歌文艺复兴”的中心刊物,此后一直坚持,直到今日还在正常出版,并且依然是美国诗坛最重要的刊物。
6.林赛(Vachel Lindsay,1879-1931)
蒙罗对中国题材诗有时明显偏爱。伐切尔·林赛的诗《中国夜莺》即是一例。
林赛于1913年在《诗刊》上发表《布斯上校升天》,次年发表《刚果》,把他那种爵士乐节奏朗诵诗的风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引起很大轰动。 1915年他在《诗刊》上发表《中国夜莺——壁毡上的故事》(Chinese Nightingale:Story on Chinese Tapestry),以旧金山唐人街华人洗衣工为主人公,但故事却是童话式的。此诗写得很迷人,虽然童话的框架使它不可能写得很深刻,可是蒙罗认为《中国夜莺》是林赛的最佳作。
当年(1915年),《诗刊》评奖(莱文森奖),蒙罗坚持颁给《中国夜莺》,而这一年《诗刊》上还刊登过T·S·艾略特的成名作《普鲁弗洛克的情歌》。不少美国文学史家现在提起这一点就愤愤不平,认为蒙罗不识好诗。但在当时,识得《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好处的人并不多,而《中国夜莺》却是得到众口赞扬的。1917年麦克米伦公司出版林赛的诗合集,题名就叫《中国夜莺及其他》,据林赛的信,这书名是商业敏感性极强的出版社取的。
的确,林赛这首诗自有其魅力,在林赛的诗歌中它有独特的地位。为林赛赢得“现代行吟诗人”之名的早期诗作,《刚果》和《布斯上校》,不免让人觉得剑拔弩张,而此诗基调却婉美动人。林赛自己最喜欢《中国夜莺》。据诗评家道依契说:“林赛认为《中国夜莺》比他的其他诗都高一筹,因为这首诗满足了他对色彩和东方式华丽的渴望。”
林赛把这首诗题献给他当时正在狂热追求的女诗人萨拉·梯斯台尔(Sara Teasdale),可见他自己对此诗的重视。
1926年,亨利·贝拉曼(Henry Bellaman)对蒙罗的全部编辑工作作一检讨,指出她的编选并非没有缺点,但有不少真知灼见,发现不少好诗,其中包括《中国夜莺》:“蒙罗小姐看出林赛早期诗之可爱,也发现《中国夜莺》那种令人难以忘怀的魅力,这首诗肯定是当代最出色的诗之一。”
林赛当时在美国诗坛享有盛誉,当然也有人对此不服气,说他只是个“娱乐家”。但弗莱契说了一句公平话:“自从《刚果》和《中国夜莺》出版后,我便认识到这个诗人理应得到美国公众给他的赞美。”
蒙罗也再三坚持认为她选中《中国夜莺》没有错:“即使这本新书只有其标题,它仍是一个成长的记录。《中国夜莺》有一种形式上的美——紧凑而又完整——比作者其他较长的诗都出色。”
多年之后,她依然坚持原看法,她写道:“很可能《中国夜莺》会成为林赛表现人的精神的最雄心勃勃的作品,在这个神秘而又宏伟的宇宙中,人面临屈辱又面对幽默,既有骄傲又有惊诧。”
据1970年统计,《中国夜莺》被收入九种选本,考虑到这首诗有相当长度,比《刚果》和《布斯上校》长得多,此诗的确大受欢迎。
林赛此后又写了一首中国题材的长诗——1918年发表于《诗刊》的《中华帝国在崩溃》(The Chinese Empire Is Crumbling Down)。此诗把中国传说与西方故事混杂在一起,并不见佳。它的意义在于其国际政治背景,我们下面将讲到,《诗刊》该期所附作者介绍是林赛自己拟的,其中说:“中国,其博大,其广袤,其持续的力量,在这首诗中得到表现。中国是这位诗人多年以来思想中喜爱的主题。”
林赛对中国的这种热情,在当年他的诗人伙伴中引起的反响超出我们的想象。在芝加哥大学《诗刊》档案中,笔者找到诗人威廉·罗斯·倍尼特(William Rose Bennett)给林赛的诗体信《致中国大使阁下》(To His Excellency,The Ambassador of China),这首诗似乎一直没有发表过。诗一开头写道:
伐切尔,我向你致敬!
你建造了一条金光闪闪的中国长城。
7.宾纳 (Witter Bynner,1881-1968)
新诗运动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威特·宾纳,现在文学史上提得不多了。他之所以还被人记得,是因为他是《唐诗三百首》的英译者(The Jade Mountains,《珠峰玉峦》或称《群玉山头》,该书据说曾是各大学世界文学课程和东亚文化课程多年使用的教本。有论者认为至今没有汉诗译本能望其项背。而雷克斯洛思甚至认为宾纳译的元稹《遗悲怀》一诗是“本世纪最佳美国诗之一,也是宾纳自己的最佳作品”。
宾纳本人出过18本诗集,连阿伦·退特(Allen Tate)这样新批评派最重要的批评家也认为宾纳“理所当然是美国诗坛领袖人物之一”。他与当时诗坛文坛许多人都过从甚密,在新诗运动时期,宾纳的地位是很高的。
宾纳是仿中国诗的开风气者之一。1927年,约瑟夫·路易斯·弗伦契(Joseph Louis French)编《莲与菊》(Lotus and Chrysanthamum)一书,收有中日诗译文,并附有仿中日诗37首,其中宾纳的仿中国诗竟占20首,可见他当时在这个题材中领袖群伦。
宾纳原先诗学态度保守,对新起的诗派之醉心于“远东诗”持讥嘲态度。1916年他与诗人阿瑟·戴维森·费克和女诗人玛齐莉·赛弗特(Majorie Seiffert)三人用化名爱麦虞·莫根(Emmanuel Morgan),安娜·克尼许(Anne Knish)和爱利加·海依(Elijah Hay)(后两个人换了性别)搞了一个“骗局”,发起了“光谱主义”(Spectrism),写了一大批诗,都是在戏仿意象派、旋涡派和其他时兴诗派。
他们始料未及的是,这个“光谱主义”立即被各种杂志认真重视,一时成了美国诗坛大新闻,有的杂志要准备出“光谱主义”专号。不少新诗运动主要人物如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埃米·罗厄尔等都表示“光谱主义”的诗值得赞赏。这幕讽刺喜剧延续了两年之久,才被“光谱主义者”们自己拆穿而收场。
“光谱主义”所嘲弄的,正是新诗运动中不少诗人在认真运用的技巧,例如直接描写物象,意象并置,意象叠加,简略句式,短自由诗等等。
有的“光谱诗”,今天看来明显是开玩笑,但也有一些写得不错。因此,等到骗局拆穿,威特·宾纳发现他自己也无法摆脱“光谱主义诗人爱麦虞·莫根”的幽灵:“我现在不用力气就能写出应当是莫根写的诗,我已经不知道他在何处结束,我从何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