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宪法,当以村为起点,全国实行为终点:以民选村长为起点,民选大总统为终点。这样,可以使热心于宪政的人,回到乡村去,作脚踏实地的工作,这样,民主政治的基础,才能得到真正的稳固。于是,逐渐发展开来,而县,而省,而中央,才不致躐等。这种组织方法一经完成后,政党即归于天然的消灭。即使还有政党,也变成了一种学术性团体,既不能操纵国家政权,只有把他们的政见,著书立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宣传,希望人民采纳,以期人民了解。各党各派之间,公平竞争。这便等于孔子墨子著书立说,同时又亲自周游列国,游说各路诸侯一般。
宗吾谈经济..................................................................................................................................................
宗吾对于经济是:他以为要改革经济制度,首先应将世间的财物,何者应归公有,何者应归私有,划分清楚,公者归之公,私者归之私,社会上才能相安无事。
第一项,地球生产力:洪荒之世,地球是禽兽公有物,后来人类出来,把禽兽打败了,地球就成为人类的公有物。所以地球这个东西,应该全人类公共享受,根本上不能用金银买卖。资本家买去,招佃收租,固是侵占了公有物,劳动家买去,自行耕种,也是侵占了公有物。何故?假令有人雇工在荒山种树一日,给以大洋二元,他得了报酬,劳力即算消灭。树在山上,听其自然生长,若干年后,出售得价百元或千元。此多得之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全是出于地球的生产力。地球既为人类公有物,此多得之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即应由全人类平摊。劳动家只能享受劳力相当的代价,而不能享受此项生产力。所以说,资本家买去招佃收租,劳动家买去耕种,同是侵占了公有物。因此之故,全国土地,应一律收归公有,由公家招佃收租,共利归全社会享受,方为合理。
第二项,机器生产力:替人作工一日,得大洋二元,作手工业,每日获利,也不过此数,这算是劳力的报酬。若改用机器,每月可获利百元或千元。此多得之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仍出于机器的生产力,不是出于工人的劳力。当初发明机器的人,业将发明权放弃,机器便成为人类的公有物。此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即应归全人类平摊。旧日归厂主所有,是侵占了公有物。所以应该收归公有,工人作工,给以相当的代价,由机器生产出的利益,归全社会享受,方为合理。
第三项,脑力和体力:世间之物,只有身体是个人私有的。由身体又发出两种力:一是脑中的思考力,一是手足的运动力。这两种力,即是个人的私有物。社会上想用它,就应出以相当的代价,并且出售与否,各人有完全自主权,不能任意加以侵犯。
基于上面的看法,即可定出一条原则:“地球生产力和机器生产力归社会公有,脑力和体力,归个人私有。”依据这个原则,以改革经济制度,社会与个人自然相安无事。
斯密士主张营业自由,个人的脑力和体力,可以尽量发展,这层是合理的,但他同时主张有金的人,可购土地以收佃租,可购机器以开工厂,就未免夺公有物以归私了。马克思主张土地和工厂,一律收归公有,这层是合理的,但他同时主张强迫劳动,认为个人的脑力和体力,是社会的公有物,就未免夺私有物为归公了。惟有中山先生的民主主义,公者归之公,私者归之私,有斯密士马克思之长,而无其流弊。全世界经济学,可分三大派;斯密士为一派,是个人主义;马克思为一派,是社会主义;中山先生则融合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而独成一派。
马克思讲共产,中山先生也讲共产。马克思是“共现在”,中山先生是“共将来”,马克思是“收归公有”,中山先生是“购归公有”,现在可本中山先生遗意,定出一条原则:“金钱可私有,土地和机器不能私有。”于是将私人所有的土地和使用机器的工厂,一律购归公有,就成为“共将来不共现在”了。但是全国的工厂如此之多,土地如此之广,购买之款,从何而出呢?
于此当首先定出一条法令曰:“银行由国家设立,私人不得设立。人民有款者,存之银行。需款者,向银行贷用。共有私相借贷者,法律上不予保护,因借贷而涉讼者,其款没收归公。藏巨款于家而被劫窃者,贼人捕获时,其款亦予以没收。有存款于外国银行者,查明后,取消其国籍,华侨所在地,设立国家银行,存储华侨之款,由国家转向外国银行,私人不得径往储存。”如此,则人民金钱,集中国家银行,即可供一切之应用。至银行月息多少,视随时情况而定。如假定存入为月息一分,贷出为一分半或二分,即无异于以金钱放借者,缴所得税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与公家。
首都设中央银行,各省设省银行,各县设县银行,县以下设银行和村银行,银行法既已确定,则应属公有的财物,即可着手收买。
1. 私立银行,一律取消,其股本存入国家银行,给以月息。
2. 使用机器的工厂,和轮船、火车、矿山、铁道等,均归公有,收入成本,存入国家银行,经理及职工等,悉仍其旧,不予变更,所有红息归缴国家,手续是很简单的。
3. 全国土地房屋,一律照价收买。例如,某甲有土地一段,月收租银一百元,即定为价值一万元,存入银行,每月给以息银一百元。人民需用土地房屋者,向公家承佃。其有土地自耕、房屋自住者,则公共估价,或投票竞佃,以确定其租息,原业主有优先承佃权,如此则全国四万万五千万人,无一人不是佃户,亦即无一人不是地主,是之谓“平均地权”。
4. 国际贸易归公,国内贸易归私。出口货,由人民售之公家,转售外国;入口货,由公家购而售人民,所其自由销售,不再课税。外国人在内地设有工厂者,人民不得与之直接交易。如此则关税无形取消,外货以百元购得者,以一百五十元或二百元,售之人民,即无异值百抽五十,或值百抽百。至外货何者该买,何者不该买,国家自有斟酌,出口入口,两相平衡,我国与外国,两得其益。
以上四者办理完毕后,即可按照全国人口,发给生活费,以能维持最低生活为原则。因为人民即将土地、机器、银行和国际贸易的收益,交之国家,同家即应保障人民的生存权。法国革命,是在政治上要求人权;我们改革经济制度,则注重生存权。中山先生把生活程度分为三级:
1. 需要,即生存。
2. 安适。
3. 奢侈。
现在的经济制度,人民一遇不幸,即会冻死饿死,是以“死”字为立足点,进而求生存,进而求安适和奢侈。发给生活费的办法,则是以“生”字为立足点,进而求安适,求奢侈。生存为社会重心,人人能生存,重心才能稳定,改革社会,反如医病,有病的部分,应当治疗,无病的部分,不可妄动刀针。从旧经济制度中,将土地、机器、银行和国际贸易,收归国有,这即是有病的部分加以治疗,其余可恶仍其旧,私人生活,非有害于社会者,不加干涉,这即是无病的部分不动刀针。如此办法,则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相调和,则中山先生的民主主义,就可实现了。
中山先生屡次说:“中华民国,是四万万人的大公司,我们都是这公司的股东。”这种说法,再好没有了——那么,如今全国四万万五千万人,即是四万万五千万股东,以一个人为一股,国中生了一人,即新添一股,死了一人,即取消一股,其股权是很分明的。发给生活费,是各股东按年所分的红息,服务社会者,或劳心,或劳力,给予相当代价,即是股东在公司内服务,于分红息外,各得相当报酬。像这样的组织法,不但是取法工资制,并且是从天然取法来的。
宪法上如规定土地、工厂、银行及国际贸易,一律收归国有,则征兵制、征工制、所得税、遗产税四者,即应废除。当兵者,作工者,具应给以相当代价,如果征兵征工,即是侵犯了体力的私有权。官吏的服务,店人的经营,都是运用脑力的,如果征收所得税,即是侵犯了脑力的私有权。以劳心劳力所获的金钱,遗诸子孙,这是应该的,如果征收遗产税,也是侵犯了脑力和体力的私有权。
有人虑及遗产税,可以发生资本家,那是不相干的。美国的银行大王、汽车大王、煤油大王、商业大王诸人,除银行大王摩尔根外,都是赤贫之子,而摩尔根之致富,并未依赖遗产。他们之所以致富,全靠个人的努力,从事于经营土地、工厂、银行及国家贸易而来。宪法上如把四者定为国家公有,私人不得买卖,这些大王,自然无从产生,这才是根本办法,不在征收遗产税。
土地、工厂、银行及国际贸易四者,收归公有,大资本家无从生产,是富者削低一级;人有生活费,不至冻馁而死,是贫者升高一级。两级中间,为人民活动的余地。中山先生讲民权主义,不主张平头的平等,而主张立足点平等,因之经济上的组织,以不应主张平头的平等,使全国人贫富相等,而应主张立足点平等,使全国人致富的机会相等,欲务农者,向公家承佃土地,欲作工者,向工厂寻觅工作,为官吏,为教员,为商贾,悉任自由,不加限制。因劳动种类的不同,所得的报酬即不同,或贫或富,纯视各人努力与否为断。如此则可促进人民的向上心,社会才能日益进化。犹如地势高下不平,水便滔滔泊泊,奔趋于海,若平而不流,就成为死水了。
古文体之厚黑学....................................................................................................................................
初期的厚黑学,并不是像后来流传的本子,没有所谓《厚黑经》及《厚黑传习录》之类,那只是标题为《厚黑学》的短篇而已。文字是用的古文体,这在宗吾的所有著作中,是仅有体裁。今为保留这节《厚黑学》的形式起见,也可以让读者看看这位厚黑教主的古文笔法如何,将全文照录如下:
吾自读书识字以来,见古之享大名膺厚誉者,心窃异之。欲究其致此之由,渺不可得,求之六经群史,茫然也;求之诸子百家,茫然也;以为古人必有不传之秘,特吾人赋性愚鲁,莫之能识耳。穷索冥搜忘寝与食,如是者有年。偶阅《三国志》,而始憬然大悟日:“得之矣,得之矣,古之成大事者,不外面厚心黑而已!”三国英雄,曹操其首也,曹逼天子,杀皇后,粮罄而杀主者,昼寝而杀幸姬,他如吕伯奢、孔融、杨修、董承、伏完等,无不一一屠戮,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其心之黑亦云至矣。次于操者为刘备,备依曹操、依吕布、依袁绍、依刘表、依孙权,东窜西走,寄人篱下,恬不知耻,而稗史所记生平善哭之状,尚不计焉,其面之厚亦云至矣。又次则为孙权,权杀关羽,其心黑矣,而旋即媾和,称臣曹丕,其面厚矣,而旋即与绝,则犹有未尽厚黑者在也。总而言之,操之心至黑,备之面至厚,权之面与心不厚不黑,亦厚亦黑。故曹操深于黑学者也,刘备深于厚学者也;孙权与厚黑二者,或出焉,或入焉,黑不如操,而厚亦不如备。此三子,皆英雄也,各出所学,争为雄长,天下于是乎三分。此后,三子相继而殁,司马氏父子乘时崛起,奄有众长,巾帼之遗而能受之,孤儿寡妇而能忍欺之,盖受曹刘诸人孕育陶铸,而集其大成者,三分之天下,虽欲不混一于司马氏不得也。诸葛武侯天下奇才,率师北伐,志决身歼,卒不复汉室,还于旧都,王佐之才,固非厚黑名家之敌哉!
吾于是返而求之群籍,则向所疑者,无不涣然冰释。即以汉初言之,项羽喑哑叱咤,千人昏厥,身死东城,为天下笑,亦由面不厚,心不黑,自速其亡,非有他也。鸿门之宴,从范增计,不过一举手之劳,而太高祖皇帝之称,羽已安坐而享之矣;而乃徘徊不决,俾沛公乘间逸去。垓下之败,亭长舣船以待,羽则曰:“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噫,羽误矣!人心不同,人面亦异,不一审他人所操之术,而曰此天亡我,非战之罪也,岂不谬哉?沛公之黑,由于天纵,推孝惠于车前,分杯羹于俎上,韩彭菹醒,兔狗烹,独断于心,从容中道。至其厚学,则得自张良,良之师曰圮上老人,良进履受书,顿悟妙谛,老人以王者师期之。良为他人言,皆不省,独沛公善之,尽得其传。项王忿与挑战,则笑而谢之,郦生责其倨见长者,则起而延之上坐,韩信乘其困于荥阳,求为假王之镇齐,亦始怒之,而终忍之,自非深造有得,胡能豁达大度若是?至吕后私辟阳侯,佯为不知,尤其显焉者。彼其得天既厚,学养复深,于流俗所传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伦,廓而清之,翦灭群雄,传祚四百余载,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楚汉之际,有一人焉,厚而不黑,卒归于败者,韩信是也,胯下之辱,信能忍之,其厚学非不优也。后为齐王,果听蒯通之说,其实诚不可言。奈何倦倦于解衣推食之私情,贸然曰:衣人之衣者,怀人之事;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长乐钟室,身首异处,夷及九族,有以也。楚汉之际,有一人焉,黑而不厚,亦归于败者,范增是也。沛公破咸阳,击子婴,还军灞上,秋毫无犯,增独谓其志不在小。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既而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增大怒求去,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夫欲图大事,怒何为者!增不去,项羽不亡,苟能稍缓须臾,除乘刘氏之敝,天下事尚可为;而增竟以小不忍,亡其身,复之其君,人杰固如是乎?
夫厚黑之为学也,其法至简,其效至神,小用小效,大用大效,沛公得其全而光汉,司马得其全而光晋,曹操刘备得其偏,割据称雄,煊赫一世。韩信范增,其学亦不在曹刘下,不幸遇沛公而失败,惜哉!然二子虽不善终,能以一长之畏,显名当世,身死之后,得于史传中列一席地,至今犹津津焉乐道之不衰,则厚黑亦何负于人哉?由三代迄于今,帝王将相,不可胜数,苟其事之有济,何一不出此?书策俱在,事实难诬。学者本吾出以求之,自有豁然贯通之妙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