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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接近死亡

我满肚疑团,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掐下一朵花,把细小的红茎捏在指间。虎耳草花白中带紫色,娇艳异常。不过,没来得及欣赏,它就在我指尖迅速地枯萎、皱缩!

我就是死神

“为了爱,或者恨,人们来这儿找我,”瞎子空洞的眼神穿过我的身体,使我不寒而栗,他接着说,“人们知道,我的法术能令敌人死于非命。”他指指炉子上漆黑的瓦罐。

瓦罐极大,大可合抱,深可没膝,里面黑咕隆咚的。

他似乎了解我的意图,说:“人们有眼无珠,对自然界的另一种力量视而不见。你也一样,即使你看清了里面的东西,仍无法明白上帝的用意。我告诉你,这罐子里是满满一罐黑荞麦,里面埋着蜈蚣、蜥蜴、蝎子、海星、步行虫、红背蜘蛛、蜜蜂蜇针、绿帽菌、大青树籽、响尾蛇皮、小公鸡的鸡冠、夹竹桃的干花瓣……”

美言不信,信言不美。看来这瞎子值得信赖。于是我打断他说:“行了,我不是想成为一个术士——我只想达到目的。还是请说说您的收费标准吧!”

“我是按效力收费的。想让你的手获得怎样的效力?”

我想到了凌蒙、张绮丽。于是我说:“我要最致命的法力。”

他的价格贵得惊人。但即便是生命,我也在所不惜:“我想使双手都具有这种能力。”张绮丽,我要得到你。

瞎子神秘地一笑:“年轻人,你不能让两只手都去干这种事情。哪只是你的利手?”

我老老实实地告诉他:“右手。”

“好,那你就把左手给我。你以后会明白为什么我不把法力赋予你的右手。”他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抓住我的左手,插进黑荞麦中。他感觉到了我的紧张和反抗,就劝我:“也许你会害怕,不过这远远比不上生活强加给你的痛苦。是吗?”

虽然紧张得要命,但我还是跟随着他的引导,把手插进了黑荞麦中。罐子很深,黑荞麦淹没了我的手腕。继续往下,往下,直到底部,瞎子才住手。他摸出一根绳子,把我的肩膀紧紧缠住,捆在瓦罐边沿。

我的整条左臂都被埋在荞麦中了。那埋伏在下面的会是什么?马蜂的毒针,眼镜蛇的尖牙,还是腐蚀性的硫酸?左手的血液好像凝固了,一阵尖锐的痛楚从指尖传来。是蝎子正在蜇我的指尖?是烈焰正在炙烤?是千万根针扎进指关节?

我真想夺路而逃!但瞎子对着香火,念念有词,对我的痛苦不闻不问。

这时,罐子里有某种东西在钻上来。它慢慢向上蠕动,碰到了我的皮肤,凉嗖嗖的感觉沿着脊梁上升。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惊恐,惊得大叫起来:“快快……放开我,救命……”但是绳子勒进手臂,我动弹不得。

可是,那东西并没有咬我,它只是缓缓地抓住了我的左手。我感觉到了:那是一只手!是一只冰冷的手!

我惊骇不已,屏住呼吸,竭力不让自己昏过去。我等待着,等待着从罐子里钻出一个凶神恶煞。然而,那只手摸索到我手腕处停了下来,转到我的掌心处,然后,一把握住了我的左手!它慢慢晃动,摇了三下。

它在跟我握手?如果它能说话,它说的是“你好”还是“我要吃了你”?在我忐忑不安地等待时,那只手却松开了,它渐渐滑落到荞麦中。

瞎子如释重负地说:“有一件事你必须注意。”他示意我走到屋外。窗台下的泥地上长着一大片虎耳草。他对我说:“摘一朵吧,左手。”

我满肚疑团,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掐下一朵花,把细小的红茎捏在指间。虎耳草花白中带紫色,娇艳异常。不过,没来得及欣赏,它就在我指尖迅速地枯萎、皱缩!

我吃了一惊,以为这是幻觉。但瞎子说话了:“你得到了想要的力量!”

我惊魂未定,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的力量?”

“是的,毁灭的力量。从今往后,你的左手不能碰任何有生命的物体,包括你自己。”他神色凝重,“否则,我也帮不了你。”

我答应了,问:“荞麦里怎么会有一只手?”

“你知道吗?没有神灵的帮助,法术就只是骗人的把戏而已。你请求的是最强的法术,那么,今晚来和你握手的应该是死神。”

“他把能力传给了我?”

“是的,我想你拥有了死神的能力。”

我就是死神。

凌蒙,我就是你的死神。

地狱

回家,开门。“欢迎,欢迎”金刚鹦鹉热情地叫着。

我靠近笼子,看着金刚鹦鹉那身美丽的羽毛,伸根小棍进去逗它。它和我相处三年了,十分信任我,兴致高昂地用嘴咬住小棍和我争夺。我打开鸟笼,它就跳上我的右胳膊;我凑过脸去,它把头贴在我的脸上。我们做惯了这种亲热的游戏。

我抬起左手,轻轻抚摸一下它的头。它猛地一甩头,发出一声怪叫,这声音好像是鹦鹉们在野外见到了老鹰时的报警声,又像一阵尖利的啼哭!

它从我手中挣脱,可还是没法逃脱,它一头撞在吊灯上,落到地上。它在地上扑腾着,飞到半空。似乎有一双无形的手揪住了它,它一次又一次地重重撞在墙上。它全力挣扎,完全失去了平日温文尔雅的风度,羽毛纷纷脱落,洒落一地。它的头上、嘴角流出鲜血,惨不忍睹。

我知道,结局是注定了的。我跨上几步,踩住它的头,听到头骨粉碎的嘎嘎声。

第二天,我左手插在裤袋里,右手夹着公文包,像往常一样到公司上班。打字员王敏见我进门,立即站起来致敬:“高总,您好。”我很乐意人家叫我“高总”而不叫我“高凉副总经理”。况且,王敏很漂亮,虽然她远远不如张绮丽漂亮。

我不禁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张绮丽时的情景。去年,公司的新闻发布会上,她迟到了。在其他记者起身离去之时,她才匆匆赶来。我重新坐下说:“别急,你拍完了我再走。”她忙完后抬起眼睛,我发现她有一双明亮澄澈的眼睛。

我说:“站在镜头前面的人,应该是你。”她莞尔而笑,露出洁白晶莹的牙齿。接下来的三个月,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我自信地认为,我是世上最幸运的人。为了支持她,我让张绮丽采访总经理——凌蒙。没想凌蒙又一次战胜了我,夺走了我的幸福。

张绮丽,我的生命。我要得到你。

是王敏更加热情的声音:“凌总,您好。”凌蒙不但善于暗箭伤人,也精于笼络人心。不过,他很快就会知道,胜利不可能永远属于他。

我从裤袋里抽出左手,转过身,向他伸手:“凌总您早。”对于被他排挤下去的人,他显得格外热情,他的笑容也是一种高价商品:“啊呀,高总。”

两个对手的一对左手握在一起,热情地晃动。

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却非常有力——他就是靠这双手骗走了张绮丽吗?我满意地感到:他手上的力量陡然衰减。他皱了一下眉头,脸上闪现痛苦的表情。

“凌总,您怎么啦?”我当然应该表示关切。

他抽出左手,擦了一下额头沁出的汗珠:“哦,昨天没休息好吧。”说完,他快步走进总经理室。

我刚在自己的办公室泡好茶,门外就传来一声惊呼,接着惊恐的尖叫、焦急的呼救、杂沓的脚步。

我开门出去。总经理室门口已水泄不通,一个人在里面叫嚷:“没有呼吸,也没有脉搏。”

“请大家后退,保护现场!”我左手插在裤袋里,挥着右手命令着。人群退至走廊,我看见办公室里一片狼藉。凌蒙倒在血泊中,满脸鲜血,粘住了头发。他的左手抬起,握成拳头,放在喉咙上。

因为痛苦的抽搐,他的脸扭曲得厉害,变得青紫,眼睛鼓暴,完全不是刚才那个英俊男子了。只有被活活拖入地狱的人才会这样恐惧。

急救车来了,医生掰开凌蒙的手指,被跟前的景象惊呆了:凌蒙左拳中紧握着一支钢笔,笔尖深深地插进喉咙里,只露出笔帽的顶端。

我头皮发紧,血液在太阳穴急剧冲撞,嘴唇不由自主地颤抖。我竭力稳住自己——结束了。我松了一口气。

死神的手

张绮丽,你不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你,我要得到你。

凌蒙的棺木就在脚下的坑里,我把手中的鲜花抛下去。透过花丛,透过棺材,我看到了凌蒙的脸。他的喉咙是血糊糊的伤口,咕噜噜地冒着气泡。他爬上来,拉住了我的裤脚。我一看,他的左手只剩下白森森的指骨。指骨抠进我的小腿中。我觉得双腿发软,气息不调,觉得自己就要一头栽进墓穴……

“高凉。”同事的声音将我唤回到现实中。我看见了张绮丽,她远远地独自站着,窈窕的身影显得弱不禁风。“别太难过。”我递上一沓纸巾,她只是礼节性地点点头,脸色苍白,冷若冰霜。她的眼睛藏在墨镜后面。你为他伤心了,是不是?我很想这样问,不过我知道,她需要一段时间来遗忘。

过了两周,我开始约她,她委婉拒绝。“为什么?难道你这么快就忘了我?”我忍不住质问。“高凉,我们都有选择的权利。”“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不怕哭声传到电话那头。我感到无奈、愤懑:难道我还比不上一个死者?凌蒙死了,可我注定无法战胜他?注定要永远地嫉妒他?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

三个星期后,我决定找张绮丽面谈。这样也许她就能回忆起过去那段美好的时光。

张绮丽独住在一套白领公寓内。看见是我,张绮丽开了门。

张绮丽的娥眉间聚着一股哀愁,她凄婉地说:“高凉,我需要一个人清静点。”

我心里怜惜,有些微的疼痛:“他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我马上就要升为总经理了。”

张绮丽低头不语,如玉的手指缠绕着长毛绒玩具,把玩手里的史努比。

我打破沉默:“告诉我,他有什么好?”我站起来,咆哮着。我狂怒,这狂怒来自我受到的不公——欺骗、背叛、嫉妒、孤独、屈辱。我抽出了裤袋里的左手,双手在空中挥动,质问张绮丽:“你说,他哪里比得上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我敢肯定,你就是认为他比我优秀!可这是为什么?为什么?”狂暴的激情完全左右了我,我咆哮如雷,脸孔涨得通红。

张绮丽没见过我这副模样,她吓坏了,就起身朝门口走去。

“你想离开我?”我知道,如果让她离开,我就将永远失去她。以后,她会把我看成是可怕的怪物,看成一个心理变态的怪物——她永远也不会喜欢我了!所以,一定要跟她解释清楚,一定要抓住最后一次机会。

但是,她夺门而逃,侧身就要钻出门口。我伸出右手,一把攥住她的左臂,但她伸过右手来掰开我的手指。这是一场激烈的搏斗,我不能放手,只有拼尽全力,才能把握自己的幸福,自己的一切!她马上就要挣脱,情急之中我伸出左手,搂住了她!

我愣住了。这一刻,时间停顿了。

像触电一样,她的身体猛然一震,瘫软在地。

我从迷狂中清醒——我竟然、竟然用了左手?!

我蹲下来,轻轻抱起她。她在我怀里不住抽搐。痛苦让她美丽的脸变了形,她的眼睛鼓起来,慢慢地变成了浑浊的血红。她的双手撕开了腰际的衣物,用力地抓、抠,似乎有什么东西进入了她腹内,让她疼痛难忍。我用力抓住她的手,不让她自我折磨。

她现在却力大无比,使我难以制止。没过多久,她腰腹上就血肉模糊。血液忽然涌出——原来,她在腹部抠出了一个洞!

嚎叫停止了,她通红的眼睛盯着我,好像在说:“这就是你的爱?”

这就是我的爱?这就是我的力量?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这是为什么?因为死神就在我体内,我就是死神!是张绮丽的死神,是所有的生命的死神!这左手拥有世上最强大的力量,可是,如果不能用它拥抱自己心爱的人,留它何用!

我决心已定,就草草洗去身上的污迹,开门出去。经过昏暗的人行道,拐进一个更暗的地方,那是一家管理混乱的锯板厂。工人已经下班,地上横七竖八的木料。屋子中间就是锯木机。我插上电源,按下了开关。机器发出刺耳的轰鸣。

我拿起一根木料,放在机床光滑的铁台上一推,木料瞬间断成两截。很好,那样很干脆。明天早上,工人来上班的时候,他们会发现地上的一只手掌和一滩血迹。兴许他们会害怕,但这不重要。也许他们会找到我,称我为疯子,但这也不重要。只要不做死神,我愿意做一个疯子,做一个残疾人。

是左手害死了张绮丽。我伸出左手,现在,这只左手将付出代价!铁台的冰冷让我哆嗦了一下。是的,会很痛。张绮丽死的时候也很痛。

我眼睛一闭,心一横,挥动左手塞到尖利的转盘下。转盘变成一个恶魔,它狞笑着伸出尖牙咬住我的手腕。嘎的一下,手骨断了,左手齐腕落下。血一下子涌出来,被旋转的转盘溅到空中,形成一阵血雾。

痛楚即刻传遍全身。我拿起旧衣服想包扎伤口,却发现伤口上的肉在活动!

确切地说,它们在生长。人体组织有自我修复功能,这是不足为奇的。但它生长的速度极为迅速,使我目瞪口呆。伤口截面伸出白森森的骨头,分节,长成一只手掌的骨架。神经、筋腱、血管、肌肉层层铺上,转眼就盖住了骨骼。我的手又回来了!死神的手又回来了!

我试着运动它,做抓握动作,运用自如。

这时,脚下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一看,发现地上那只断掌居然还活着!它掌心朝下,趴在地上,五指伸缩,支撑住地面。它站起来了,踉踉跄跄,蹒跚而走。我知道了:这是死神的手,所以它怎么会死呢?它会永远存在,到处害人!我想抓住它,但它很机灵,爬上了墙壁,用五根手指像蜘蛛一样飞快地朝窗口跑去,跳出窗户,消失在无边的夜色中。

有多少死神的毒手埋伏在暗夜里,伺机行凶?

我踉踉跄跄地走回家。恐怖、痛疼和疲劳把我折磨得筋疲力尽,我很快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我被一种怪异的感觉惊醒了。痒痒的,像是抚摸,像是抓挠,这种感觉从肋部开始,一点点升到脖颈处。我用右手拍打了一下,这种可怕的感觉消失了,我翻了个身,继续睡觉。但是,怪物又开始骚扰。我坐起来,打开灯,发现被子里有什么东西在拱动!我猛然掀开被子,原来是那只手——它回来了,回来找它的主人。

可是——它刚才摸了我?刚想到这个问题,我就觉得全身剧痛。五脏六腑翻腾着,像是被放在搅拌机里搅动一样。这不是纯粹的痛,还有奇痒难耐,像是千万只蚂蚁在咬啮我的骨髓。

我用手抓挠,恨不得把自己的心脏、肠胃掏出来,是的,即使敲碎自己的骨头,也要挖出骨头里的蚂蚁!我扑下床,跌跌撞撞地来到厨房里,抽出一把剔骨刀。寒光闪闪的刀锋令我恐惧不已,但它是解除痛苦的唯一工具!我狂叫,让这声音掩盖我的恐惧。

我知道了:生,不如死——我把刀尖对准自己的喉咙,使出全身的力气刺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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