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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特蕾莎?

她微低下头,将额头靠向墙上的镜面,眯起眼看镜中的自己。

脸真白啊。苍白,眼下有些干。她曲了食指,反过来贴到眼边,轻揉那些细纹。该去做脸了,她想。每次做了脸出来,简直能听到皮肤毛细管收缩的声音──那些细小的皱纹几乎在瞬间被营养导露驱散,留给她数日的面若桃花。

你是特蕾莎?她侧过脸来,朝镜中的自己很淡地一笑,然后撩撩额前短发,又笑了一下,那笑就冷了,还带上些许讥诮,些许轻蔑。那发色染成深栗红,在灯下,她引为得意的低调的栗红显出酒色,浮泛上来,竟还有些光泽。很细的眉,天生地细,天生地长,直埋进额边的发间。她儿时暴晒在南宁亚热带的烈日下,听人们说,看看看,这个妹仔的眉儿!还有她的皮肤,白得能看到皮层下淡青的血管,任亚热带的烈日如何暴晒,都不会变黑——它们不属于边陲,不属于南宁。那里的女人皮肤黝黑,颧骨高耸。她因此是出众的。那时她不是特蕾莎,她甚至不晓得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古灵精怪的名字──那时大家叫她阿梅──教授古文的父亲给她起的学名是静梅。

她于一九六九年上小学。在师院附小场院里那棵巨大的苦楝树下报名当天,收表格的女工宣队员徐师傅接过孩子们的报表,看到文绉绉的名字,都建议小孩子当场就改。前面那个娇里娇气的雯雯摇身一变成了卫红;身后那个说话猫一样小声的丽丽也当即改成了永红。

她拿不定主意,给挤到桌边,咬着笔死想。这时她看到将上四年级的哥哥静松在人群外朝她挥手:我改成劲松了!新鲜出炉的劲松拨开人群,站到她身边喘着大气喊: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静梅为自己竹竿一样细长的哥哥高兴起来,一笔一划地将自己的名字写成劲梅。

她在那个夏天穿起木薯蚕丝的衣裳,质体粗大的经纬上染出大红底色,稀疏印上白色的梅花,蜡染的效果一般。那梅花长在肥短刚劲的粗干上,健硕,昂扬。这李铁梅在《红灯记》里的行头,在这个夏天成为南宁的时尚,她暗认的自我身份。

现在,她是特蕾莎。

她的衣橱里没有一点的花色。各式的黑,各式的白,各式的灰,涂填着她的四季。她十七岁离开南宁,去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去广州,华南理工学院;然后远去英伦,让中国边陲之地的劲梅摇身变为剑桥半导体物理博士。在去向加拿大的飞机上,她望向大西洋在阳光下泛出的无际无涯的灰白,特蕾莎这个名字海豚一般跃上来。她立刻擒牢它,摇身一变,跟一九六九年那个夏天一样,只在瞬息之间、一念之下。

她在蒙特利尔郊外住下来,又开始盘算下一个要奔向的地方。人家看她一个适婚年纪的女子,总是三个箱子,马不停蹄的样子,都诧异她的野心。她哪里是有野心?她只是不敢回望来路。那路上有一只怪兽,天涯海角追赶着她。她只要不回头,就不用面对它。但她绝不能让它超上来,吞噬掉她。

她只能飞奔。

在蒙特利尔这个常让她想起欧洲的地方,她学会了法语。她住在河边褐色的公寓楼里,夹藏在异国的风寒中,寂寞而安全。她的住处有着长长的回转围廊。在蒙特利尔短暂的夏季,她一个人在回廊上,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枯坐,让夕阳在江面上打出的细碎金片刺得眼睛生疼。她逃得够远了。父亲去世。母亲去世。在父亲和母亲的追悼会上,长辈和儿时的朋友们见到她,都围上来,安慰她,又赞叹她。阿梅阿梅,他们亲切地叫她,你变得这样有出息了!她握着他们伸过来的一双双手,真心地哭起来。她晓得,她今生大概再也不会见到他们了。她吞下自己的泪水,得到一阵解脱。她从此再也没有回南宁。

她对所谓的爱情没有向往。她看男人的眼神像是在看一杯清水,连心思都是淡的。她想她或许也是爱爱情的,却爱不上男女之情。她约会过一些男人,在她年过三十之后。她跟他们出去吃饭,喝酒,看戏,郊游。但是她跟他们的关系全在肉体接触之时停下来。她惧怕他们的手。他们的手伸过来,穿过她的衣领、解脱她的纽扣、扯开她的拉链,令她听到怪兽在清冷的月夜下嘶吼一般,她让那吼声吓住了。她想过像欧美女人那样去看心理医生。可是,她们要寻找的是不知名的怪兽;她却认识那只怪兽。

直到她遇到家明。那还是秋天,蒙特利尔很早就冷了,她在冻得令人头疼的寒风里,决定去华盛顿参加一个半导体业界的国际学术论坛。家明在硅谷的惠普实验室任研究员。他穿一套藏青色西装,站在大会的讲台上,谈芯片的合格品级控制。她喜欢他镜片后那一双简单得透明的眼睛。它们太简单了,一张,一合,泻出的全是光明,她走神地想。那双眼睛扫过来,看到她,停了一秒,又越过去了。她低头去看会议日程表上他的名字,拼音将她对光明的感觉抽离了,她用笔在他的名字上画了几个圈。

她跟家明在早餐台上碰到,她竟有心跳的感觉。她跟家明聊起来。她对家明说,你的西装很好看,但不要配白色的棉袜啊。家明腾地坐直了,看她。她知道,她一上来就先越过了线,向他倚靠过去。她微笑着说,最安全的是只买深色袜子,袜子颜色要深过裤子。噢,你到底是英国来的,家明后来说。不是的,她不是英国来的,她来自中国的边陲之地,南宁。你恐怕都没听说过吧?很多芒果树,很多扁桃,菠萝木瓜香蕉,酷暑和溽热,白热化的天色,疯长的植被铺天盖地,碗口大的朱槿花红白黄粉。金包铁、银包铁、五步蛇、竹叶青,数也数不清的毒蛇,它们一口能要人一命,但她没说。他比她小三岁,来自西安。南宁西安,简直是天作之合。当她知道他的年龄时,她第一个反应是:那么一九六九年,他才四岁?这个想法让她像是看到一杯水结成坚冰后的晶莹,那剔透的晶莹诱惑她想触摸它的质感。

家明在清冷的月夜里陪着她从华盛顿纪念碑下来,走到林肯纪念堂前,向她求婚。她在月光下警醒地站住,侧耳寻听。怪兽没有出现?她的耳里只有喷泉哗、哗、哗的轻声,安宁混着喜悦散在水珠里,将她溅湿。她对躲回蒙特利尔公寓里这样的想法生出恐惧。家明从身后拥住了她。阴影这个词被挤压出来。那你要找光源的,当顶光出来的时候,阴影遁匿无踪,她对自己说。那一年,她三十三岁,披一头长发,转过身来,果然一地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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