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所有人都看得清楚。只有她,装作一无所知。她是个坏人吧!没有像她更坏的人了。可是怎么办?一个人的心里,只能有一个人。
待小丽走后,北尘坐在凳子上,看着那些盛开的灿烂的盆栽,陷入深深的思考。
她不是真的不懂,只是,江之焕的好,她不能接受。先不论深深驻扎在她心里的默然,光是她跟华琴那姐妹的关系,也不能置几人于如此尴尬的处境。所以,她选择了装傻。或许,那样,对几人都好。
现在的她,根本负载不起这个男人的好。她明白。比任何人都明白。
“默然,我要见你,我要看着你那张绝世的容颜。我害怕,若是你再不出现,若是他再继续待我这么好。我能否继续这样一味固执的爱着你下去?
我害怕,在这陌生的国度,我会像抓住一块救生浮木般的抓住他。再也舍不得放开。
我害怕,本身已经天涯相隔的我们会因为这个男人变得更加遥远。他这样的贴心,这样的温柔。这样的好。
可是,请多相信我一些。我自己也会更加努力一些,努力记得你所有一切。哪怕我丢失了你留给我的一切回忆。但那些只是表面而,已,真正的记忆,都存放在我的心里。我的心才是一张永远不会腐坏的记忆卡。存放着我跟你的所有。
我爱你,可以不顾一切。绝不会因为一个跟你一样待我好的男人而放弃爱你。虽然,你从来都不说,你对我的好是不是因为爱我?
其实,你跟他,多少有些相似。”
北尘徒步走在大街上,路过一座天桥。有许多人围作一团,众人中间席地而坐着一个抱着吉他唱歌的女生。
北尘没想凑热闹,顾自往前走着。直到那一句“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过的快乐或委屈。”透过空气介质传进她灵敏的耳朵。
许多时日以后,北尘再听到那首歌,总会条件反射想起当时的场景。
很奇怪,明明是那样极具张力的摇滚乐。那样一个女孩,既然也能唱出别一番特别风味。
这一句,让她情不自禁想到默然,也理所当然的让她停下了脚步。明亮的日光里,她缓缓的回头,看见了那个女孩。
长相清秀,目光清澈。一双弹着吉他的手修长。看上去让人感觉很舒服。不时会有人扔钱在她面前,女孩也只是微微笑。
她应该不是街头艺人。虽然,穿着打扮都像极了所谓的落魄艺术家。但是,反而给了北尘一。种天生高贵的气质。
人群逐渐散去,女孩起身,朝北尘微笑。那笑容,清澈明亮。如三月阳光般明媚。
也就是从那时那刻开始,清心寡欲的北尘,除了读书养花,也爱上了音乐,爱上了听歌。不,应该说爱并不足以形容。她对于音乐,是一种痴迷。
她喜欢在深夜时分,将耳塞堵着耳朵。里面放着王菲,杨千嬅,容祖儿,梁静茹,刘若英。全是些唱着所谓靡靡之音的女子。但是,北尘喜欢。她喜欢,就够了。
好了,后来的事情以后再说。接着故事发展,跨步可不能太大。
北尘以为,跟女孩只是一次偶遇。不,甚至不算相遇。只是相视而笑了一下。
却不知,这个女孩,注定要走进她的人生,无可避免。正当年少,最易敞开心扉之时。于是,便有了之后的惺惺相惜。
晃荡了一圈,北尘才慢慢悠悠的从外面走回学校。大门正发生着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
只看见一个女生好像跪在地上。声音颤抖着说道“我再也不敢喜欢他了,你就大人大量饶过我这一次吧!”
“现在求我不会太晚么?明知道江之焕不是你能惹的男生,还不自量力去勾搭。”声音很大,像是故意说给某个人听。
“我????我只是一时迷恋,根本不知道他跟你的关系,要是早知道,绝对没有胆子追求他。”
“追求?”对方冷哼了下。此时,北尘才发现,这声音,特别耳熟。还没想起到底是谁。就听见扇耳光的声音,十分响亮,周遭成片吐气声,却没有人敢上前去拉。
那扇耳光的女生又继续说“你倒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倒不如说不要脸的死缠烂打吧!你以为缠上他就会一生衣食无忧了么?就你这下贱的模样,你认为,进的了江家大门吗?我告诉你,你连给他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你顶多???”
北尘再也无法容忍这般犀利的言辞,直冲到人群中,大喝一声“够了。”
只是,抬头,惊愕,震惊。各种情绪均无法表达。面前的脸孔,是方才天桥上那个安静唱歌的女生。
天使一般的面孔,此时,所做的事情却仿若恶魔。若不是之前看见过她那般,按北尘那骨子里的正义,定要为刚才被欺辱的女生讨回公道。
只是,看着她精致的脸孔,不仅失去了勇气正面相对,反而好像自己才是犯错的那个。仓皇而逃。
转过头去,灿烂夺目的阳光之下,女生已不再是初见时的天使,此时此刻的她,仿若一颗包裹着美丽外衣的糖衣毒药。诱人却致命。而那个被打的的女生不停扇着自己耳光,嘴里还念念有词。
既是这般的飞扬跋扈。北尘终于才想起,书里是有这样一句话的“人生若只如初见。”
可是,说她执拗也行,说她傻气也好。她还是愿意相信女生抱着吉他安静笑着唱歌的样子,才是真正的模样。
事发第二天,关于女生的言论,便充斥了整个学校。
传言自然是传言,几分真,几分假。而无论是真是假,自然不可能空穴来风。
此女外号魔女一号。是这城里大公司的千金大小姐。坐拥金山银山,自然也宠了一身的骄纵任性的大小姐脾气。
真名叫莫晓妍。还真是挺小言的名字,好像狗血言情小说里都这样文气的名字。
不过,这好像也狠狠打了自己一巴掌。北尘二字不同样的小言吗?
自小在金子堆里长大,高高在上,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传言二,此女虽然任性刁钻,但有一个人。在他面前,她从来都是乖巧可人的模样,不会有任何意外。所有人都说,那是做作,是装纯,说的更加难听一些,便是装处。
可是,北尘不以为然。因为她也是这样。仅仅只面对一个人,推翻了所有人面前的那个自己。
只是,自己与女生恰恰相反。北尘是在所有人面前安静温婉,只在他一个人面前,那般撒野。
其实,不是所谓装什么。而只是,因为那个人是特别的。仅此而已。
北尘的那个人是默然,女生的那个人是江之焕。
两家是世家,此女从小便立志非江之焕不嫁。且,只要是他说的。她一定会听,会信。会努力去做。他说,天是红的,海是黑色,她信。他说,不要再惹你爸爸生气了,她听。他说。喜欢女孩子留长发,喜欢会跳舞的女孩。她便蓄了长长黑黒的发,拼了命去学以往最讨厌的舞蹈。
谈论的人鄙视道“真白痴。”北尘想“真小言。”
真的,剧情不是普通的小言。拜托,那简直是小言它妈,大言啊!
北尘寻思着这样小言的青梅竹马,华琴那妞能否招架的住?
可是,未想,这样轰轰烈烈的传闻却没有传到华琴耳里。
华琴还是一如既往的憧憬着跟江之焕的幸福未来。而且,她肖想时候的样子,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也不管正走在学校的操场中央,到处都是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很大很大的房子里面,还有我们的小孩一定会很好看,长的像他。”见华琴这样沉浸在自己的梦想中,北尘都不忍心向她开口说关于莫晓妍的事情。
要是依着她这样不服输的性格,一定会去跟莫晓妍拼命。可是,人家莫晓妍至少也是江之焕的青梅竹马,而且有着了不起的爹妈,了不起的身世。
华琴是谁?只不过无名小卒一个。难不成还真的可以靠一双手打倒莫晓妍,将江之焕占为己有?
况且,北尘之前亲眼目睹了莫晓妍那般张狂的样子,所以,华琴瑞要真的跟莫晓妍正面交锋,完全是鸡蛋碰石头。
倒不是北尘长他人志气,灭自己人威风。而是明眼人一看就能明白的事实。虽然这样很没骨气,还没有开始博弈就认输。但它事实就是事实啊!
“华琴,要不,你就放弃江之焕,另谋佳婿吧!”
“为啥子?”
“我跟你说,他一点都不适合你。你看他这么斯斯文文的样子,将来要是有什么危险发生,他完全不能保护你嘛!”
想不到华琴那妞一脸无所谓,甚至盈盈一笑“没关系,我可以保护他的。”
“你是女生,哪有你保护他的道理?我跟你讲,他这样帅气,家世又这样好。如果将来他家里人联合起来欺负你怎么办?而且,说不定他还背着你在外面沾花惹草。”
“鬼扯,他不适合难道你适合?而且,我才不相信我看上的男人会是滥情的人。”
朽木不可雕也。北尘慌乱的扯她衣服“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喜欢他的人太多。与那么多人竞争。太辛苦了,你不要这样傻乎乎的。”
这句话刚说完,江之焕那个祸水就立马进入北尘的视线之中,并且拿着一大束百合,北尘揉揉眼,确定没看错。
北尘没反应过来,直到华琴将花递给她,吩咐道“拿回去插好。我跟亲爱的约会去了,可能会晚些回来。不用等我。”
北尘眼睁睁看着他们两个人无比甜蜜的牵手离开,后知后觉。原来,他们两人已经在交往。
莫不是真的是那天?江之焕亲口说,要用这方式来赔偿。
她本以为他只是赌气,却想不到既是说真的。
本来,也没什么不好。好姐妹终于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但是,莫晓妍这样大喇喇的存在那里,不是空气。
她的存在好像总在隐隐约约提醒着北尘,要跟江之焕在一起,首先必须要先想好应对莫晓妍的计策。虽说华琴颇有几分姿色,可跟那个趾高气扬的莫晓妍真的较量起来。她的胜算又能有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