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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时光小镇

掉在地上的东西

那时候,屋子里的东西不多,墙上挂着几把镰刀,门后立着几把锄头,灶前堆着一堆柴草。

一大早做饭,母亲把手伸进黑色的米缸,抓一把金黄的小米,偶尔从中摸出两只鸡蛋。看得出,此时的母亲是开心的,嘴角上挑着一丝笑意。而我们赖在被子里不肯起床,听院子里的鸡窝里传来阵阵鸡叫,昨晚的一场大雪把门封住了,寒风从窗户的缝隙里吹进屋来,我们赶紧缩了缩脖子,用被子捂住多半个脸,只剩下两只眼睛。其实,即便是闭着眼睛,也知道母亲正在忙活些啥:风箱呱哒呱哒地响着,她在朝铁锅的边缘贴大饼子,饼子蒸熟后,捡到饭筐里,用笼布盖好。然后再用大铁锅煮米粥,往粥里切上几块生地瓜,抓上一把白豆。不一会儿,饭香的气味弥漫了屋子,我们的肚子咕咕地叫一阵,便纷纷从炕上爬起来,扑向那些食物。

母亲也有不开心的时候,那是她把手伸进米缸,瞬间触摸到一股生硬的凉意,差点把手指头顶坏,母亲的情绪顿时跌到了谷底,手中的拨火棍摔摔打打,这时候,躲在被子里的人个个老实,屏神静气,不敢多言语。如果此时不长眼色,提出非分要求,或者嘻嘻哈哈,屁股上是要挨上一棍子的。挨了白挨,谁让你不长眼色呢。

米吃光的时候,母亲就朝胡同的邻居借,披上厚厚的大棉袄,拿一只葫芦瓢出门,回来时冻得丝丝呵呵,葫芦瓢里盛满了借来的米,有时成色还不错,于是,愉悦的气氛会接续上。早晨愉快了,一天都会愉快,早晨不愉快,这一天算是糟蹋了,干嘛也不顺心。但有时候,母亲跑了好几家也没有借到米,回来便生闷气,嘴里嘟嘟嚷嚷,坐在灶火的灰烬前犯难,愁眉苦脸。最后,母亲坐起身来,再次走向黑黑的米缸,企图有所收获,用炊帚清理了半天,直到缸里不剩下一粒米为止,结果呢,就是我们要喝一顿和白开水近似的稀粥,碗里的米粒都数得过来:一粒、两粒、三粒……。

当时,我已经听母亲无数次讲过《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听得想入非非。我想啊,想让自己家的米缸变成一个聚宝盆——米吃完了,里面还有馒头;馒头吃完了,是满满一缸炸丸子,炸丸子吃完了,是满满一缸红烧肉。

我听说共产主义就是这个样子的。

我那么想着,一股口水就河水一样地涌出来,一不小心弄湿了枕头。那时候,有许多口水,是来不及咽回肚子里去的。

“掉在地上的东西不要吃”,母亲说。

即便如此贫穷饥饿,母亲也坚持履行这一古老的家训,一见我们眼巴巴望着从嘴中滑脱到地上的食物,便制止不要捡拾,让伸向地面的手迅速停在了半空,害臊地缩回袖子里。非但如此,母亲还在小学堂教课时,这样教育镇子里的孩子们:“掉在地上的食物不要捡拾,吃了会生病的。”

这一点让我百思不解,心想都穷成那鸟样了,还瞎讲究个啥呢?

夜晚,月光从窗棂里照进来,照着圆圆的锅盖,灶膛前明灭的灰烬,和被烟熏黑的土墙。

我躺在母亲用柴禾烧热的火炕上,听到耗子在厨柜里“吱”地叫了一声,很是响亮。

站在水缸里的草

在沙河镇,有个流传很广的说法——一旦看到水缸里有一根草站立起来,说明有稀客要来了。

那个年代,家家户户把瓮一样的水缸放在院子里,如若木盖子没及时把水缸盖上,风一吹,落点干草棒或麦秸杆进去是很平常的事儿,还时常落些树叶子,取水时用葫芦瓢朝两边撇一撇,把上面的一层漂浮物撇清,将清水取走做饭。那些漂浮在水上的草屑、麦壳、细小的树棍之类,其实一点也不脏,倒给水里增添了别样的营养。那时候的水,散发一股亲切的泥土与树脂味,像极了雨后泥塘里的气息,有点淡淡的腥,又有点野生植物的味道。

有一天,姐姐故作神秘地告诉我:“如果你看到水缸里有干草棒站立在水中,三天内咱家准来稀客,不信你试试——很灵验的。”还举例说明,哪天大舅来,哪天小姨来,事先她每次去水缸里舀水,都看到一根草在水中直直地立起来,就差一探头朝她说话了。

我听了觉得十分惊讶,怎样也琢磨不透其中的道理。我不明白一口小小的水缸,居然隐藏着神奇的预卜能力,一根站立的干草,究竟和那位远足跋涉而来的人有何关联?换句话说,它是如何得知千里之外的信息的呢?

自那以后,我便留心观察水缸里的微妙变化——在白天,它波澜不惊,里面映衬着我年幼的面影,乱糟糟的头发和忧郁的眼神;而当夜晚来临,水缸是月亮和星星的居所,幽深得像个黑洞。

隐隐的期盼驻扎在我的心里,但却每每一无所获。

世界上的事物往往如此:越是刻意期盼某种东西出现,内心为之烦躁焦虑,那东西却偏偏不来,而一旦你放弃它,干脆不关心它,索性忘却它,它却会不期而至,咚咚地叩门。

时隔不久,夏天的中午,我从田野里割草回来,因为出汗多口太渴了,一进院子便把草篮子往羊圈旁边一丢,径直奔向水缸,操起水瓢舀了半瓢水就咕咚咕咚地喝,但在放下水瓢的刹那间我发现了奇迹:一根草棒站立在水中央!我惊讶地差点叫出声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把手伸到水里,企图打捞这根散发神迹的干草,好像这根草是有生命似的,打捞几次均告失败,——它像一条小鱼那样游来游去,从我手中成功滑脱,溜掉了。

吃午饭时,我忍不住把这个消息悄悄地传达给姐姐,她似乎不信,拉着我蹑手蹑脚地来到水缸前观看,当看清的确有一根干草棒挺立在水中时,眼睛眨来眨去,瞳仁闪烁疑惑的亮光,自言自语地嘟哝:“会是谁要来咱家呢?没有呀……”

姐姐还特意吩咐,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说出去就不灵了。这无意间强化了某种神秘色彩,使这桩在我童年经历中的小事物至今记忆犹新。

在整个沙河镇,周氏家族不算大,社会关系相对单纯,亲戚也不太多,平时与我们家来往最密切的,自然是母亲的娘家人,外公外婆,大舅二舅,因为他们在镇子三华里外的李堂村,来往很方便,差不多十天半月地来一趟。我当时想,如果水缸里的草果然显灵,来的客人是他们中的一个,那么,我会很失望。

话说在这个重大发现过后的第二天,水缸里的预言得到应验——时间是1970年代夏季的某一天黄昏,有个衣着时髦的中年女人撑着一把雨伞走进了沙河镇的领地,只见她从一辆租来的三轮车上走下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扎着两个羊角辫,这两个特征明显的外地人搭眼一看就是从远方的城里来的,顿时吸引了镇上人好奇的目光。中年女人上前问路,打听我们家住在哪里。

事后得知,中年女人是传说中的姨表姑,小女孩自然就是小表姐了,她们来自遥远的城市长春,听说那里有奔跑的小火车和茂密的森林。当天晚上,我们家一下子热闹起来。真是稀客呀,从东北到山东,要经历多少旅程?光火车要坐七八天!

二话没说,祖父很悲壮地走向猪圈和鸡窝,宰杀了一头猪,两只鸡。

在此之前,这门亲戚因为相距遥远,就只能停留在父亲于某个节日夜晚的冗长讲述,那是一摞永远也说不完的往事——父亲的童年,在长春,与祖父一起。那时候整个家族,在寒冷的东北艰难谋生,那是一段如冬天般被冻得伸不出手掌的瑟缩的历史。

至今记得那个夏夜,因为表姑和表姐的到来,给家中带来的欢乐景象:祖父把一盏汽灯悬挂在院子里,整个院子弥漫着一股煮骨头的香气,小桌上摆满了切开的西瓜、煮熟的花生,一家人围坐在一桌前,说说笑笑,听表姑讲述一路的历险和奇遇,以及美丽的长春,那些遥远新奇的城里故事。——如今,表姑已经在五年前因病去世,她的形象依然停留在童年的那一次相见,在我的印象里,她容貌瘦削,着一件碎花布裙,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在风中飘逸着的革命式的黑色短发。

她的门牙,因常年磕瓜子而留下锯齿的形状;一口浓重的东北口音,话语像松花江水滔滔不绝,笑起来则像男人一样爽朗,毫无顾忌。而皮肤雪白的小表姐,伏在妈妈的腿上睡着了。

表姑带来许多好吃的食物,如今多半都忘记了,只记得其中有大列巴面包。

那是我头一次吃到大列巴面包。

旧邮票

我曾在一篇小说中对我弟弟“狠狠地丑化”了一番,小说发表后在鲁西北平原上的茌平县城引起小小的轰动——由于我在那里度过了人生中极其重要的中学时代,故而留下一批狐朋狗友,他们至今吆三喝四,似乎没有长大。他们知道多年后我成了一位搞写作的人,便格外关注我的作品,哪怕是在报纸副刊上看到一个小豆腐块,也要给我发条短信,说“在XX报上读到您的大作了”,弄得我很是羞惭。

写弟弟的那篇小说发表后,有人特意拿着刊登那篇小说的杂志找我父母核实故事的真伪,当然人家并无恶意,那人也是父亲多年的老同事或老朋友,此举无非借机找个由头与父亲喝两杯叙叙旧罢了。我弟弟当时正在大连读书,他是在春节省亲时才读到那篇小说的,出乎我意料的是弟弟读后竟哈哈大笑,笑出了眼泪,甚至倒在床上打了个滚儿,然后夸赞我的语言不错,小说可读性也蛮强的。事后我听说了便大受感动,觉得弟弟不愧是个读书人,他懂得小说是虚构的艺术,不能对号入座。当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几年了,如今的弟弟早已长大成人,并且做了父亲。

现在回头想想,我弟弟身上的优点还是蛮多的,比如集邮。——他似乎自懂事起就有了一本自制的集邮册,对邮票的需求欲望远远胜过玩具,天知道他的集邮意识是从哪里继承来的,它与我的父母无关。在粗糙不堪的七十年代,国民的温饱尚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没有多少人会牵挂着把信封上的邮票剪下来保存。虽然口头上大家都说做个生活中的有心人,但这个“有心”必然以物质的丰富,日子的安宁为前提,甚至以社会的文明、市场的细化为前提。后来我曾有机会稍稍接触了一下收藏界,结果是大失所望。看到一件东西在一天时间内被转卖数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贩卖人口。我一直以为真正的收藏家应该在金钱面前能挺得住阵脚,断然不会因为升值几百大毛就把爱物转手卖掉,真个是情操没有得到陶冶,却培养出一副商人的嘴脸。我弟弟不属此例,他的集邮纯属爱好,从来没有拿出过一枚邮票换钱。当时我还在县城读初中,开始迷恋上文学,有一度曾与济南某杂志的一位老编辑书信往来,所收邮票一律填充了弟弟的集邮册。每天晚上,他趴在一堆邮票前细细翻看,样子认真而陶醉,屁大点孩儿,神态却像个戴花眼镜的老翁。

有一年春节,我们全家人一同回聊城沙河镇去看望外公外婆,外公当时已经七旬,他做了一辈子邮差,在当地是个有名的乡下文化人。他老人家似乎是个天生的有心人,即便是花掉一分钱也要记录在账簿上,虽然一生花钱不多,死后留下账簿不少。他虽然精细,但并不吝啬,听说我弟弟收藏邮票,很慷慨地打开一个木柜,我弟弟一看高兴坏了,原来是一摞摞捆扎好的书信,每个信封上都有邮票。那一天我们都忙着吃喝,我弟弟却剪了整整一中午的邮票。他收获不小,当晚回到家,把那些邮票小心地从一个信封里一一取出,用小镍子夹入邮册。再后来,外公外婆相继过世,外公死前又吩咐人留给弟弟一些邮票,其中有一枚就是后来炙手可热的《全国山河一片红》。但当时谁也不知道这枚邮票后来巨大的经济价值。而留给我的,则是一本自传性质的家族史料,说我写小说时可能会用得着。我闲下时偶尔翻看,见里面是一些斗地主、搞土改,以及一些“分田分地真忙”的事,就搁下了。

等到弟弟读中学的年龄,他的集邮册已经有十几大本了,其间他交往了一批年龄相仿的藏友,有时我弟弟不在家,那帮藏友则来到他的小卧室里随意乱翻,也有的把一枚好邮票赖走,事后再告诉弟弟。弟弟并不介意,只说从你的邮册里拿一张来补上吧,然后再骂一句。

有一年冬天,我们家自遥远的牡丹江来了一位戴狗皮帽子的家伙,是位来往不怎么密切的远亲——因为路远嘛,在那个年代,想太密切也是不可能的。至今记得,这个人在我们住了十来天时间,他带来了一小袋面包干,两袋五香葵花籽,还带来了一些活蹦乱跳的虱子,此前我从不熟悉这种隐蔽性很强的生物,这次让我增长了见识——他走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厌倦回家,一回到家就看到母亲趴在床边捉那些又肥又大的虱子,捉住一只后放在一个盛着半碗开水的白瓷碗里,构成白花花的一片景观。但东北地区的虱子生命力相当顽强,很难用水来将其灭掉,好容易捕捉到一只放进碗里,它打着扑嗵又从水里探出头来,瞪着圆圆的小眼睛盯着人看半天,这时候母亲就对我下命令:“快,拿把夹子来把它夹死。”我笨手笨脚,顺手操起一只冬天烧炉子取暖时夹煤球用的大铁夹子,结果被母亲掴了一掌。事后得知,她需要的是那种医院里护士们使用的夹棉球消毒用的小夹子。

话说那家伙临走时我弟弟恰巧不在家,他随意翻看着我弟弟的集邮册,翻到《全国山河一片红》时看了又看,对我母亲说:“嘻嘻,老姑,这张邮票送给我吧,我拿钢笔和我弟弟交换。”我母亲一看是支崭新的铱金笔,感觉沾了很大的便宜,当即就同意了。

我的故事到此为止。需要补充的是,如今,我弟弟已经在大连的铁路部门工作多年,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前年他曾来看望过我,酒酣耳热,我们几乎把所有的话题都谈到了,就是不谈邮票——有几次他张了张嘴,我一看嘴形不对,分明在缩小成一个“邮”字。我顿时感觉不妙,怕他谈到邮票,慌忙岔开话题,从刚才的猪下货扯到奥巴马身上去,见他没兴趣,我急中生智,大叫一声:“2012——世界末日快来了!”他一听心情似乎有所好转,因为末日来临,世界瞬间化为乌有,有钱的没钱的会统统清零,一切吃亏沾光的都是同一个结局。

知道我为何怕弟弟谈到邮票么?因为一旦谈到邮票,他就会想起那张心爱的《全国山河一片红》,一想起这桩事来,他就会自然联想起这张邮票的经济价值,一联想到邮票的经济价值,他就会在眼前浮现一幢花园洋房或一辆高级轿车的美丽影像,一浮现这两样东西他就会在瞬间变成另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后立马大发雷霆,喝掉桌子上剩下的烈酒,再一脚踢翻我家的桌子。——那样,他和时间的失败交易,就它妈的由我来买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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