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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紫苏(3)

二月的长江,江水初平,那些芦笋,才从沙地里拱出来,两三寸长,周身是凉浸浸的绿。二月,虽是采得早了些,可是这一见,终是不舍,总要贪一点欢吧,哪怕这缘分极短极浅。所以,拿了铲或锹,二月采芦笋,其实是挖笋。不用力的,铲子贴着芦笋,按下去,铲尖只轻轻一撬,砰的一声,玉白的笋根断了。仿佛玉郎对面伸手来,只盈盈一握,他啪地禁不住,笑了,这样的初欢喜!弯腰拣起来,这厢细细来端详,那笋根卷轴一般粗细,极白极嫩,不忍心掐的,一掐,尽是汁水。

采满一筐,回去,剥去外皮,倒进开水锅里焯一趟,捞起来,略略冷一下,然后放进备了清水的桶或盆里,养着吧。刚刚焯过的芦笋不可以当菜来吃的,它总有一点涩,和诸菜同盘,主角或配角,味蕾上总是别扭着。

一日换一次水,待到青涩吐尽,真味呈现,便是佳肴了。养了一两日,捞起来,用手指或剪刀将它从中间掰开,莹白的笋根仿佛象牙的挂饰,矜贵,雅致。掰开后,清水里再略略洗一次,它不脏,它只一点涩,淋去了就可。洗好后,滤一下水,然后叠放在白崭崭的瓷碟里,终于翩翩一少年立在眼前,羽扇纶巾,好不儒雅,叫人向往。

得去寻和它配戏的女一号了,谁呢,韭菜,春后第一刀韭,只有它才配得起。冒着无边丝雨,割一刀鲜嫩嫩的韭菜回来,洗尽了,切得比芦笋略短一点点,韭菜总不宜太长吧,怕的是这一对小夫妻后面要磕磕绊绊。切好后,打火,锅里放植物油,再挑一点猪油,猪油只是凑个热闹,不要多。待油在锅底开始冒一点烟气时,将芦笋和韭菜一并倒进锅里,兹啦——锅铲子赶紧来翻,你侬我侬,嗅觉和听觉里,那个欢啊!其间,半空里撒点盐,还略略撒点白糖,待韭菜稍稍软了腰身,补添几粒味精下锅,翻匀,起锅,盛在白的浅的碟子里。没有太多的作料,没有太烦琐的工序,这一场姻缘,是平民的,不显赫,不盛大。翠绿的韭菜,莹白的芦笋,韭菜的清香,芦笋的脆嫩,这是男耕女织,相得益彰。舒婷的《致橡树》写道:我如果爱你……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这一次,韭菜和芦笋,在最好的年华里,相依相衬,平等地爱在一起。

也还有另一种吃法的,沧桑了一点。去年冬天腌了一串腊肉,挂在房梁上几个月了,其间腊肉配着绍兴的霉干菜烧过了三两回,也配着黄花菜烧过,都吃得腻了。芦笋是一样的洗法切法,备在白碟子里。咸肉温水里过几趟,切成薄片。作料有,葱、姜少许,切成末,还有黄酒一汤匙,说着说着有了醉意。打火,少许植物油下锅,葱、姜下锅,薄薄炸一点香味出来,然后咸肉下锅,翻炒三到五分钟,加黄酒和盐,添一点水红烧约三分钟,熬出油来,然后倒进芦笋,翻炒,转小火焖。待咸肉的油熬进了芦笋的肌理里,油头光面,清俊的芦笋终于有了几分阔少的习气,添鸡精少许,翻匀,关火起锅吧。这一次,盛在深的白碟子里,陈年的最后一刀咸肉,配新年的第一叠芦笋,这是一段忘年恋,像法国杜拉斯的那最后一场恋情。于咸肉,等过,熬过,到底有了这与芦笋的一遇,当惜,所以,那碟底的汤汁,也是浓情厚意。

三月的芦笋长有尺把高,采的时候已经不用挖根,根老了,只平地一掰。焯之前,还要狠狠折掉一大截的稍子。吃的时候,口感稍显粗砺,已经快中年了!过了三月,芦笋尽管往高处窜去,这时候,只能看了,吃不得。秋天,站江堤上看去,它们如林如墙,有隔岸的远意,少年子弟江湖老,爱不得了,只远远地怀念吧。

独 活

独活这味中药,早早就喜欢上它的名字——该是植物里一个绝情的女子,穿着黑色的风衣穿过飘着梧桐叶的空旷街道,一个人孤绝地生活,独活。冰冷的女子,坚硬的内心,她爱过,青枝绿叶红花灼灼地爱过,但是,此后不再爱了。抱着肩膀,抱紧姿态,独对西风残阳。

我想到了张爱玲,张爱玲是一个具有独活气质和独活勇气的女子。当年她与胡兰成分手时,她说: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也不至寻短见,也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话尽凄凉。聪明如她,已经预见自己此后岁月将难再有采茶扑蝶一般的热闹了,红尘于她,便是一条幽深的暗道吧,那头凉风阵阵灌来,她孑然一人向萧瑟处走去。

事隔多年,张爱玲来到美国,在文艺营里结识落魄作家赖雅,一个大她近30岁的老头,彼此相爱,但我总是疑心这爱里,最初是掺杂了太多奔走异乡时,于仓皇无着间抓住一根精神稻草所折射出来的落魄与可怜。这个嫁了男人的女人生活依然艰难,丈夫多病,需要钱治,于是她只好别夫奔赴于台湾和香港,挣钱养家,给丈夫治病。那些奔走的长路上,她孤身一人,不知心里可揣着多少难言的辛酸。我想到中药独活,它性味辛、苦,微温,它可以祛风除湿,通痹止痛。春二三月,独活发芽长叶时人们采集其根,回来晾干切片;另一个采集时间是秋天,叶落果成时也挖其根,洗掉泥沙晾制成药。张爱玲原也是这样的一棵植物,少年时父母离婚,人生最稚嫩无邪的时光里也是寡欢;中年以后,为了丈夫为了家,为了人世间的那一点情爱与暖气,辛苦写作,频频遭遇退稿,饱受生活的熬煎。“人生,是在追求一种满足,虽然往往是乐不抵苦的。”单从张爱玲的这句话里,我们已经掂出了她身苦心苦的分量来。是的,她身上的根根叶叶,是苦的,悠悠长长的苦,缠她一世,这个独活的女子。

独活,应是人世间极稀有又姿态极艳丽的奇女子吧,人世却以一副晚娘的心肠对她,于是,她们只有选择独自生存,无依无傍。

我于是找独活这种植物的图片来看,叶子疏朗,没心没肺朝阳光一层一层搭起绿檐来,只是生着一副细细长长的紫色的茎杆,忧郁的紫色,像含着怨气一般。还有一种软毛独活,怕冷似的,周身覆着一层短短细细的柔毛。它绿叶绿茎,开着白色的花朵,碎碎的一朵朵,像小蜜蜂凑成一群,展开翅膀搭成碗口大的白蓬子,撑开在夏秋的风日里。这就是独活!我惊了。太平常太普通,我房子前的香樟树下,我日日散步的马路边,长在砖石泥土间,长在河沟边幽暗的草丛里,一株两株,一片两片,各自生长,各摇各的风。它们的身影不艳,不是我一厢情愿想象出来的张爱玲那样的植物,不是生在悬崖绝顶。

它近在咫尺,近在寻常烟火边,普通得像那些淹没于碌碌琐事里的平民女子,无惊世的才华,也无足以乱世的容貌。它兴许就是那个住在姐姐家隔壁的女子,丈夫已经不爱她,也没离婚,却住回到娘家,像棵老青菜一样日日在工厂的白班与夜班之间来回炒,无油无水地炒,炒干了,炒黄了,偶尔招来叹息,更多时候被人遗忘。在灰尘飞扬的下午五点钟时的马路边,偶尔能看见一个清瘦的女子,穿着蓝色的工厂制服,黄着头发黄着脸,回去,赶着到弟媳的锅里掏口饭吃。她多像一棵素淡的软毛独活,在晚风里独自摇曳。

独活其实是那些孤独而坚强地行走在生活边沿处的寻常女子,太多,太多,她们不适合拿来写进戏里,因为虽然太寂寞太辛苦,但是太卑微,人生的故事松散得凑不成一个完美的情节。

不管有没有气质,有没有勇气,总得活下去,这就是独活。

和气萝卜

读“出淤泥而不染”的句子时,忽然想起萝卜。

萝卜出身于泥土,但从泥土里长出来的它,却是洁白如玉。秋霜里收萝卜,去了叶,去了茎,清水里一趟濯洗,便现出它清白而细嫩的容颜来。汉字里,那些玉字旁的字,其实也是可以用来镶嵌在它的名字旁。如琼、琚、琬……。

可是萝卜又是多么寻常啊!寻常到走进任意一个菜市场,你都可以看见菜贩的案板上萝卜堆积如城墙。秋冬时候,再怎样艰难的人家,那热气腾腾的饭碗边都还可见萝卜在安静陪守。我总疑心,萝卜是汉魏甚至先秦时期的公主小姐,她长于金玉诗礼之家,却在频繁的战乱中流落民间,成为市井小民。绫罗当掉,素服上身,就这样与一个普通的男人一起来应对冷暖,繁衍子孙,从此忘记旧日身份。

萝卜,骨子里有贵气,懂风雅,却又这样不言不语地直抵烟火深处。

腊月的农家,腌菜是件盛事。记得幼时,还住在瘦长的小河边,冬日暮晚时候,年轻的母亲围着蓝色围裙在砧板上切萝卜,当当当,那声音咯嘣清脆如泉水溅落在岩石上。白生生的萝卜条上水汪汪的,像一弯弯小月牙,从湛蓝的天底生出来。腊月萝卜赛过梨,母亲挑一个最大的白萝卜,切去外周,单留一块方形的萝卜心塞到我嘴里。冬吃萝卜夏吃姜,一年四季保安康,母亲说。我嚼一口,又凉又甜,还有一丝隐约的辣味。

一大筐萝卜被母亲切成了一弯弯瘦月亮,薄薄撒上一层盐,翻拌揉压,它们就要成为佐粥的小咸菜。记得那时,我心里隐隐替萝卜叫屈,总觉得那么白润如玉的萝卜是应该成为娇贵的水果,享受礼遇的,而不是低头委身作了小咸菜。冬日早晨上学,路过一家家门前,看见那些芦席上摊开待晒的萝卜干,白花花的一片,白如瓦霜。到黄昏,看芦席上的萝卜干,已换作昏沉的米黄色,一副垂老模样。心下忍不住怅惘,为萝卜的命运。

因为萝卜,母亲在冬日成了真正的巧妇,她的厨房也因此而庄严隆重起来。萝卜烧肉,油亮亮的酱色,那时弟弟在萝卜里寻肉吃,可是常常寻错。偶尔,母亲会端出一钵排骨萝卜汤,白融融的汤啊,浓稠如奶汁,一片片萝卜沉在汤底,舀在勺子里,香气扑鼻,白如满月。什么菜都不要,只这样的汤,一碗饭便顺顺当当进了肚子。排骨的味道全被收纳进这萝卜和汤里了。午饭后,踏着泥泞和残雪去上学,田野上北风呼啸,肚子里的那个世界,乾坤安定。

待我成年,成了一个为孩子衣食筹谋的母亲时,一个人在厨房里侍弄一道鲫鱼烧萝卜的菜时,看着锅底突突翻滚的萝卜,忽然感慨不尽。萝卜怕是蔬菜里极具中和精神的一种菜了,它太舍得放下自己,太能低下身姿去成就一道美味佳肴。它不像那些煮不烂的铁豆子,桀骜不驯坚持自己不松手。红烧肉里它几乎要成为荤菜了,排骨汤里它娴静温和如年轻美丽的小母亲。它打开了自己的小宇宙,一片一片拆砖拆瓦,重新建筑,委身于其他荤的素的菜的檐下,成为另一座建筑的一部分。

《本草纲目》里说萝卜能“大下气,消谷和中,去邪热气。”说得通俗些,就是有消食,化痰定喘,清热顺气等功能。想起早年,自己为萝卜的境遇感到委屈,觉得萝卜应该胸怀郁郁不平之气才是——那么美,却那么卑微。现在看来,它不仅抚平了自己的内在,而且,它还能给有病的人去理一理腹内不平气。

冬来腌咸菜,路过菜市场门口那些小铺子前,看见有专卖制作五香萝卜干的配料:花椒粉,桂皮,茴香,明矾……但我什么也没卖。我也制萝卜干,但我只用盐腌两个日夜,然后铺在竹筛上细细翻晒,吃时抓一小把用温水过两趟,滴几滴芝麻油。质本洁来还应洁去,不舍得让那些红红黑黑的配料去糟蹋萝卜。实在不舍得。

亲亲我的桃

初夏的时令,各色的水果仙子还没有鱼贯而入、齐整地列于水果摊前,桃暂且唱了回主角。

其实,樱桃也是这个时候上市的。小小的,晶莹剔透,宛如着红装的小家碧玉,没有殷实的家底,故而嫁得早些,从浓密的枝上走下来,开始堂前庭外地待客理家。但这种水果只在山区丘陵里见得多,山泉里濯洗,绿篾箩里摊开来,盈盈的水光晃动。倘能一夕瞥见,回家隔了一夜,心底里还惦记着。只是在我生活的这块江北平原,难得见的。

街头巷尾也能见到荔枝,谣传说是福尔马林溶液泡过,远远地从火热的南方过来的。于是翘着兰花指,嘬着双唇象征性地尝两颗,不敢贪多。像对异族的人,伸长脖子拿脸颊和人家的耳朵碰一回,作友好状,其实心底里总要习惯地设上几道防。

去年的苹果在水果摊或装潢考究的水果店里都能见到,但是,是再不肯买了。费了半天的劲削皮,一口下去,是酥松,又粉又面的那种感觉,可以当饼干了。那口感,是一位老太太在儿孙前兜露了千百回的往事,已经嚼不出零星半点的新鲜劲。于是故事听不到一半,各自撒欢去了——垃圾桶里总有吃不掉的大半个好端端的苹果。

这样一琢磨,就挑桃了。

桃和樱桃一样,都属于平民家的水果,没听说有吃不起桃的穷人。住在平原上的人家,宅前屋后多半有一棵或几棵桃树。春天里路过,远远看见一大团燃烧着的粉红的火,近了,人从花下过,百转千回,还是掐了一枝走。主人家走出来,脆生生甜蜜蜜地叮咛一句:夏天来吃桃啊!于是当真惦记着,当真在梦里千百次回眸。夏天也当真来了,自己伸手摘,拿到水边搓一搓软软的桃毛,再坐到树底下吃,偶尔和主人家话话桑麻之事。桃让你和一些最平凡朴素的人走近,亲着。

也有玲珑的小媳妇,或者面善喜笑的阿婆,扁担上歪斜地勾着两支竹篮,里面是新摘的桃,肥嘟嘟,新崭崭,像刚被关进教室的一群小学生,憋着一肚子的叽叽喳喳,里里外外都是新下枝的鲜嫩。这样的桃,只管放心地买——自家的桃挑出来,无非是,阿婆为着农闲牌桌上的手头活络,小媳妇大约惦记着街角某个铺子上的一块花布料。芸芸小民掐指过日子,在属于平民阶层的桃上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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