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潜伏在论坛上听了好几个星期,终于跳了进去,正式加入了。我选了一个用户名——影子传真;我还花了一点儿心思确定用什么话作为我的个性签名。最后我采用了道格拉斯·亚当斯的一句话:“别相信你在网上读到的任何东西,除此之外,我想还包括这句话。”这句话把我自己逗笑了。
这里没有网络,连电话也没法打。
我并不指望这个地方能上网。之前我是做过调查的,这个社区没有网站,除了像“怎么走才能到达那里”之类的提示,找不到一丁点儿有实际意义的信息,只有一些论坛上乱七八糟的没用评论,像“哦,我喜欢她”,“好平静、好美丽啊”之类的废话。我知道那个社区是人们所谓回归自然的好地方,但我懂,人们在那里生活或者工作,把自己的半辈子或者一辈子搭进去过所谓的“隐居”生活。能不能上网似乎并不是他们担心的事,毕竟西班牙是个发达国家。
我知道,苔丝是去了很远的地方,可是,沿着上山的路走了大半,却看不到一根电话线杆,当然,也没必要有电话线杆。世界那么大,她为什么非得选择在这里度过她生命中的最后日子呢?
话又说回来,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地方并不让人讨厌。我在一块空地上支起帐篷,在这里可以看到整个山谷的风景。周围的山很大,层峦叠嶂,随着距离的变化,会呈现出不同的颜色,由近及远,绿色、蓝色,渐渐变成灰色。山脚下是一条细长的银色的河,最远处的山巅覆盖着皑皑白雪,在这么热的天气里,这是极不和谐的景色。快到傍晚了,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时候,呈现出一种神秘的迷雾般的蓝色。
有个妇女穿得像个小精怪,上衣很短,肚皮露在外面;脚上的凉鞋鞋带一直绑到膝盖上。还有一个妇女,顶着一头火红的头发,发髻缠在头部两侧,像两只兽角向外戳着。男人们大都留长发和长长的胡须,也有人穿着像祭司一样的裙子。
大部分人看起来都像肯特镇路边自动取款机旁边的叫花子,个个都晒得黑黢黢的。我原以为我在这个地方看起来特别不协调—因为妈妈总说我的头发像嬉皮士,中分、很长、齐腰,总觉得自己来自另外一个星球。
这里的人看起来似乎都无所事事。在我看来,尽是一些懒懒散散的人,他们坐在那里拨弄火,用很脏的锅子煮茶、打鼓,有的用羽毛和绳子制作一些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东西。这些都算不得社区的特色,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共同的愿望—自由自在地以肮脏的生活方式住在这里。有一些帐篷也跟我的样式差不多。大部分人都睡在又脏又破的大篷车里,大篷车两边画满了花里胡哨的画。有的人干脆在树阴下用塑料薄膜和床单做一个窝。他们都抽烟,好像养狗也是必需的,却又不愿意清理狗狗的粪便,害得我用掉一半湿纸巾擦洗拖箱的轮子。
说到日常生活必要设施,我其实也准备了一些最基本的东西,但我还是被雷倒了。有人把我领到树林里,我看到树上挂了一块指示牌,写着“茅房”两个字,地上挖个坑,没有坐便器,没有手纸,你往下看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别人的粪便躺在那里。我过去答应过自己,除了妈妈以外,我不会处理任何人的粪便。我打算在灌木丛旁边挖个坑,自己单独享用。
说到底,每个人都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活法,只要他们不伤害别人,但是—这算是哪门子活法?
还在伦敦的时候,各种因素综合起来,我就差不多可以肯定,她来过这里。不过,我现在又开始怀疑了。
我提醒自己,在这里花一个星期的时间到处打听她,那也是我应该做的。我打算明天就拿着她的照片给人辨认。我还编了个故事,说她是我的一个朋友,去年夏天,她在这里待过,我和她失去了联系,现在她可能还在这个地区的某一处。实际上这也算不上谎言,我只是没有提到我在搜集她的死亡证据。
这会儿大概是晚上9点半钟,还是闷热得难受。我研究过这里的气温,但是对于32℃的高温,我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得不停地在毛巾上揩手指,怕汗水渗进键盘里。
我还搜索过去年8月苔丝在这里时的天气情况,更热,35℃。她喜欢热。她也像这里的这些人,肩胛骨很尖,也可能穿着一件小上衣,跟那个穿得像小精怪的女人一样—她也有那样的衣服。
我拉开帐篷拉链,哇,看到月亮和密密匝匝的星星,几乎和我笔记本电脑屏幕上的一样明亮!这个地方现在很平静,除了一些昆虫的嗡嗡声,我认为—或许是我希望的那样—是附近某个地方发动机的嗡嗡声,这件事我明天得去调查一下,尽管我的笔记本电脑还有一块备用电池,但我还是会需要电的。
你知道,这就是我到这里来要干的事:记录下这里发生的一切。
我从苔丝那里得到一个好东西,她刚开始给我发过来的东西里,有一本自传,这是她过去为一位精神病医生写的。其中有些信息很有用,虽然也有一些是岔开了话题或者自相矛盾的,没办法,这是苔丝常犯的毛病。通篇都是以自我反省的形式写的,你得扒开表层意思,从中抠出一些有用的信息。我的自传不会这么写,我只想记下真实的事情。我已经跟警察讲过一些了,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全部。有这么明确的记录在这里,我感觉这是相当有用的。
还有一些事我一直没告诉过别人,比如我和康恩的事。不是没有人可诉说,而是我觉得警察对这件事不会感兴趣,就算有人可以倾诉,我想,我也不会这样做。无论什么时候,一想起他,他总是在我的脑海里—相当清晰,甚至在和警察打交道的过程中,在我认为自己马上就要去坐牢了的时候,也是这样。我好像对这件事有些过于敏感,有时候想起来会难受好一阵子。然后我脑子里会自动拒绝这种想法,好像是要保护我不被强烈的情感缠绕。
直到现在,我还不是很确定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兴许什么都不做更好些。我当然不会把它挂在网上,我知道,一般像我们这样年纪的年轻人都会这么做。但是,这个对我来说从来就没有吸引力。主动提供没有被问到的信息,万一人家对你的那一套不感兴趣,那会很尴尬,而且也不礼貌。当然在红药丸网站上,我们可以随便发表自己的见解,那不一样。在那个网站上,我们净讨论一些高深的哲学方面的话题,理论性很强,不是卖弄,进入那种氛围里,我们脑子里想的就是那些东西。没错,不排除有些人把网站当作展示他们才华的平台,或者描述他们有多么可怕的童年,把它当作排泄恐惧的出口。我从来没有那样干过,没说过牵涉任何具体个人的事情。事实上,除了艾德里安,没人知道我的年龄,也没有人知道我是个女孩。
所以我首先要说的是,关于艾德里安的祈祷,他为那些脆弱的人和那些与社会脱节的人做的祈祷,都是假的。黛安娜,警察局的心理学家,她也是这么认为的。她很重视我妈妈的死和我独自一人居住这样的信息。但首先要撇清的是,我找到那个网站时,我妈妈已经去世两三个月了;再就是,她活着的时候,我几乎没有摸过电脑。我迷上网络是在她去世之后,这是真的,但是那确实是因为有太多的自由时间了,自然而然就走到了这一步。
如果妈妈还活着的话,事情很可能就不会发展成这样了。妈妈不会让我去和艾德里安在汉普特斯德·希斯公园见面。但是谁又能保证我不会跟她撒谎呢?我也许会告诉她我要去检查一下眼睛,或者别的什么借口,只要能名正言顺离家几个小时就行。我没有骗她的习惯,但是这次经历教给我的是,有时候隐瞒真相是为了更大的好处,那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么说来,我妈妈还活着的时候,我是不是就已经跟艾德里安、苔丝有交往?这根本就没多大关系,做这种推测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说到与社会隔离,我妈妈离世后我就搬到了罗瑟希德。在这里不认识几个人,这倒是真的,因为我和妈妈一直都住在肯特镇那所房子里。我搬到新公寓后,和我以前认识的所有人都离得很远,很难再碰面。搬家之前,我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个叫罗瑟希德的地方。黛安娜听到这里,认真思考起来,大概觉得这个有意义。她问我为什么会搬到一个远离家乡的地方,说实在的,我搬到那里也纯属偶然。
医生说我妈妈活不过一年了,我们决定在她去世后卖掉这所房子,再买一套小公寓来住。这样做主要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因为我们还有一笔很大的抵押和信用债务。虽然一直有一位来自国民保健服务系统的护士每天照顾她吃药,但我们还是决定再找一个私人护理来照顾她最后的几个月。她病情的发展趋势,意味着很快就需要有人把她从床上搬上搬下或者照顾她上厕所了。我一个人做不了,而且今后我还得找一份工作。我没什么学位,所以我打算上一个远程教育的课程,学软件测试。妈妈有一个朋友,她的儿子戴米安刚刚开了一家软件测试公司,她安排我在家里为她儿子干活,做一个自由职业者。如果要修完这门课程,取得软件测试资格证,我就必须每天学习三个小时。这就是我要找人帮忙的另一个原因。
我和妈妈合计了一下,看看买套公寓要花多少钱,结果发现我们根本没那么多钱。肯特镇的房子太贵了,我们看的是外围地区,起先以为买得起,其实我们打错算盘了,这样的地区同样也贵死人:那些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顶层的公营公寓,就连北环路上的也一样。我和妈妈曾经在北环路六车道上下了公交车,步行到购物中心。我常常在进门之前就畏惧了,我没有勇气告诉房产代理商,说我已经看了很多家了。
回到家里我会告诉妈妈,那里如何如何风光,我还会给她描述脏兮兮的大厅地毯,还有四平八稳停在地砖上的车。潘妮是我们雇来照顾妈妈的那位妇女,她偷听了我们的谈话。一天,看到《每日快递》上的房地产信息板块时,她从报纸后抬起头来,说:
“这上面说了,在罗瑟希德地区周边买房是个明智的选择。”她特意强调最后两个词,好像是她从未听过的词,“因为奥林匹克运动会。”
我没搭理她,她是个蠢女人,经常说些不着调的话,喜欢在吃午饭的时候乱说一气,我很快就学会了把她当空气。可是她总插嘴,喋喋不休地说一些关于罗瑟希德的事。最后,我和妈妈决定还是去那里看看,一方面房价在我们预算范围之内,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她闭嘴。
这套公寓是在阿尔比恩街一家印度餐馆的二楼,就在罗瑟希德地铁站的后面。饭店上方有一块巨大的招牌,招牌上毫不夸张地写着“罗瑟希德最好的咖喱店”。阿尔比恩街很小却很繁华,骑着自行车的少年在拥挤的人行道上、在购物的人群当中窜来窜去,一家理发店传出震耳欲聋的音乐。拐角的地方有一个酒吧,酒吧的窗户上挂着悬垂下来的国旗,所以你看不到酒吧里面。已经下午3点钟了,男人们站在外头喝啤酒、抽烟。我找到了进公寓的前门,却看到门上的油漆因烟熏火燎而变得油渍斑斑,泛着暗光。脚下的台阶上有一盒吃剩的炸鸡,还有一堆啃了一半的骨头。
这件事情超级不靠谱,但是我一路走过来不容易—从肯特镇坐地铁花了一个多小时—我决定至少也应该把里面快速浏览一遍。
很显然,这个公寓很长时间没人住了,因为前门有一大堆东西顶住它了,很难打开,进去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很浓的洋葱味。
“这种情况只在下午几个小时出现。”那个二手房中介说,“只是他们做咖喱的时候才会有的。”
他首先带我进了一间普通的卧室,然后是厨房。他还提到了一个特别之处,一个非正式的屋顶露台,其实不过是个外面涂了一层沥青的飘窗。从这个窗户可以看到餐馆的后院,后院看起来已经变成垃圾场了,到处堆放着一桶一桶烧饭用的燃油,还有供餐饮用的雀巢咖啡罐子。水泥地的裂缝里长出了一丛孤独的灌木。二手房中介带着我回到狭窄的过道时,他用车钥匙在墙上刮了一下,细软的灰浆上留下了两道划痕。
最后我们走进了前厅,尽管外面是明晃晃的大白天,里面却很昏暗。我查看了一下,原来是饭店的招牌往外突出,占据窗户的下半部分,把光给挡住了。
我们在幽暗的光线里站了一会儿,我说我想走了,二手房中介好像也没有看出有什么惊奇,到外头他锁上前门的时候说:“你看,至少你想吃咖喱的时候不用走太远。”
我没有回答。不过,在回去的地铁上我开始想,当时他说话那一会儿确实很有趣。回到家里,我又把这个话复述给妈妈。
当然,我原本是打算让她开心大笑,或者至少让她微笑一下,那个时候,她一直都是带着呼吸器,而且一直出气不匀。她没有笑,她在呼吸器里嗡嗡地说:“挺不错的。”
“什么?”我问。
“有用,”她说,“因为你不想做饭,而且你永远也做不好饭。”
那不是我期待的反应,听上去也不幽默,因为以前我就不吃辣的。我11岁那年在好朋友拉什达家吃过一次咖喱鸡,辣得我满脸通红,还吐了,害得妈妈专程来接我。
我当时真的生气了。我现在还记得那时的情形,呼吸器遮住了她的整张脸,管子插进她的鼻子,我心底里冒出一种荒谬的想法,觉得这些管子不是在帮她活命,而是要把她的大脑吸出来,把她变成空壳。
“我讨厌咖喱!”我说,这还不够,我提高嗓门,差不多朝她大声吼叫,“我在好朋友拉什达家里吐得有多厉害,你都不记得了?”
我不是经常大吼大叫,尤其是在妈妈面前,我这么告诉你也是为了表达当时我有多绝望。我记得当时潘妮就跟平常一样,像一截树桩一样杵在沙发上。她在玩九宫格游戏,抬起头来,妈妈的表情可以说是模糊的,说不清,道不明。
我猛地站起来,冲进厨房。我现在才明白,当时那是不理智的反应,但是我当时不这么想。现在回想起来,她是故意忘记我不能吃辣这件事的,实际上,她是想体会一下,她走了以后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因为她走了以后就不会再有人关心我过得怎么样了。
为了平复心情,我在厨房里待了几分钟。从某种意义上说,厨房也算不得是真正意义上的厨房,它更像一个堆放着妈妈的治疗设备和药物的贮藏室。记得当时我盯着堆在桌子上的尿片盒子—那张桌子是我和妈妈预备早餐的地方,我们每天晚上上床睡觉之前都会在那上面摆好第二天的早餐,妈妈还在那张桌子上教会我下象棋,也就是在这张桌子旁边妈妈为了我去参加尼罗店的面试帮我编辫子,在你眼里你可能会把这些想法都叫做领悟。我不打算详细叙述,我只想描述当时的经过,不带任何个人主义色彩。可以很充分地说,我认识到,我看房子的每一个小时就意味着我和妈妈待在一起会少一个小时,而且我的新公寓到底是什么样子—在那时候我还没有听说过“折中原理”这个词,这个原理是说,大家看起来都差不多,谁也不比谁特别,我认为这正合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