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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花样年华

邂逅的忧伤

这似乎像是一个童话,但童话中的梦境却是支离破碎;这似乎是一场梦,但美梦醒来之后却是无法继续的爱。从《八月的照相馆》、《春逝》到《外出》,许秦豪用舒缓唯美的一个个镜头为我们演绎似乎与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故事,一如往常的是哀婉动人的音乐,一如往常的是精致质感的画面。《外出》就像一株淡淡的雏菊静静绽开,留给我久违的感动与无尽的感慨,但它似乎明明又是一朵妖艳动人的罂粟,如果中了毒,上了瘾,还有回头、补救的余地的吗?

像极了《花样年华》中的周暮云与苏丽珍,仁秀与徐英同样不是因为出轨而出轨,而是因为彼此爱人的背叛而失去生活的重心。但也许他们没有预料的饿是,他们会被彼此吸引而相爱,这是老天爷对他们的可怜,还是老天爷对他们又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当仁秀与徐英知道彼此爱人对他们背叛时的愤怒、无助与痛苦,他们虽然竭力克制不让自己去想所有发生的一切,但还是忍不住去寻找彼此爱人出轨后的蛛丝马迹,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在矛盾、敏感、脆弱的心灵中越发显得需要别人来安慰,于是两颗心灵不由自主的的靠近……

可惜这份迟来的爱情却让一切变得更加复杂,也让所有的是非都变得模糊不清。随着徐英丈夫噩耗的传来与仁秀妻子的苏醒所有的一切似乎也都应该醒来了,可回到妻子身边的仁秀还有选择爱的能力吗?爱与责任的天秤究竟孰轻孰重?当仁秀平静地说出妻子秀真的情人的死讯时,此时他心中也许已经没有被欺骗的伤痛,而是剩下沉甸甸的责任,因为他何尝又不同样是一个背叛者呢?这一次心灵的远行,给他带来的是终生的遗憾还是又一次爱的新生呢?而他与徐英之间似是而非却又刻骨铭心的爱恋又能否再次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呢?道德、伦理、外遇、不伦这所有一切可怕的字眼一时间全都在影片的结尾被放大到模糊,这已经不单单是一场演出,它更是灵魂深处呼喊出的血和泪。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我居然被这份不被道德所容的爱深深感动,这样的婚外之恋居然被许秦豪描绘得如初恋般美好,这样错位的邂逅却真真正正地向着追寻真爱的方向前行。如果有一天,当不该爱的爱再次降临,你会怎样选择?当道德的底线再次被冲破,而受伤的心灵已无法复原,你会为了心中的真爱饿日冒天下之大不韪,还是选择属于自己的责任维护仅存的那一点自尊心呢?爱与责任之间的千丝万缕一定会是剪不断、理还乱吧!

当四月瓢起纷纷扬扬的春雪,当雪花激起了往日的回忆,他们义无返顾地外出了,一切都在雪花的掩映下显得如此罗曼蒂克,但他们的目的地将在哪儿?

“我们去哪儿”

“你想去哪儿”

影片在男女主人公看似平淡的对白中戛然而止,却留给我们无限的遐想与思考,是啊,他们的目的地在哪儿?

也许明早的广播会出现一条似曾相识的新闻:由于雪天路滑,昨夜一对男女发生严重车祸,只是这次的主角是仁秀与徐英,他们会重蹈自己爱人的覆辄吗?如果是那样,或许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幸运,一种解脱,至少他们不必再受灵魂的考问,再受道德的谴责。

也许他们会一去不复返,到很远的地方去逃避眼前的现实,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只是有生之年,他们都不会因为这次外出而后悔,只是仁秀必须很下心来抛弃自己的妻子,不顾一切道德与责任,他真得能做的到吗?

也许这会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也是因为道德与责任,他必须与徐英之间做个了断,尽管痛苦,尽管无奈……但他必须选择,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爱。

所有的一切都是也许,但却在也许中成为现实。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改变了他们的人生,一场错位的邂逅让找寻真爱的心灵渐行渐近,这样的邂逅让道德的底线变得模糊,这样的错位让爱与责任的天秤再次倾斜。

恰如主角裴勇俊所说过的一句的话:“如果我是仁秀,我一定会死。”也许选择与被选择都是一种错,只是心中摆脱不了的始终是对爱的那份牵绊。

折翼的天使

我是一个断翅的天使,落在他的窗前,他的精心照料使我很快复原了。可我再也不愿回到天堂,因为我觉得他才是我的天堂。

历尽苦难斩断双翅我化身为人,与他深深地相爱,我的人生从此开始……

他酷爱画画,很有艺术家的气质,工作之余画画是他的爱好。他虽然还未成名但我还是把他当作画家,认为总有一天他会出人头地的。

我们深深地相爱,抛弃了所有世俗的羁绊,我们相爱了!他是我的太阳,我是他的月亮。

原来人生如此麻烦:锅碗瓢勺,柴米油盐,衣食住行……不过没关系,这一切因为有他而变得饶有趣味:我愿意在厨房里精心准务饭菜;愿意为他到街上采买;乐意为他细心布置房间;喜欢看他投入作画的样子。总之,我愿意为他做一切,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我的心因他而灵动,我的容颜因他而焕发魅力,我甚至忘记我曾经是一个天使,但我知道我就是为他而降落人间的。

他对我来说,是爱人是知己是朋友;像守护神保护着我;像父兄呵护着我宠爱着我,满足我小小心里的所有愿望。我觉得我很幸福,因为我找到了我的天堂,他就是我的天堂!

可我不知道做人必须挣一种叫钱的东西,他曾经满足我的愿望靠的就是这种东西。有时候我们的钱满足不了我们生活的需要:早餐不再是牛奶和面包,只是清茶和馒头;出门不再打的,只能坐公交或步行;我的首饰也只能在他为我做的画上见到了。不过,我更喜欢清茶的味道,清茶还可以减肥呢;更喜欢步行的浪漫,步行更有利于欣赏风景;画上的首饰比实物更有光泽更便于欣赏;没有时髦的衣服更显得我天生丽质。我依然觉得我很幸福,幸福不是锦衣玉食,不是香车宝马,不是荣华富贵,是心心相印的感觉。

一场大病着点夺去我的小命,也让我们变得一无所有。是他焦灼而又痛苦的呼唤让我苏醒,我怎么舍得留下他一人!是他变买了所有的东西,留住了我的命,他如何忍心让我过早地凋零!

从医院出来,他小心翼翼地背着我,说:我们还有一块钱呢,我不会让你受苦的。我说:是啊,我们还有爱情有幸福有青春有快乐有健康有希望,还有一块钱呢!他回过头来和我相视一笑……一杯牛奶,两根吸管,头对着头吸,眼对着眼笑,牛奶凉了,仍是满满一杯。我忽然明白什么是患难与共,什么是相濡以沫,我和他,这样的感情永远都不会老。

我依然觉得我是幸福的,幸福不是山珍海味的消费,不是豪华住宅的享受,不是一掷千金的挥霍,也不是山盟海誓的承诺。幸福,就是患难与共的扶持,相濡以沫的感情。

化茧成蝶

轻蔼薄雾的大渡河边,一个素衣女子掩面而泣,蓬垢的头发下,一张腊黄的脸,粗糙的无名指上戴着的结婚戒指已变得灰暗,不再有初婚时的光泽。女子年纪不算大,约有三十三、四岁,但她那耸动的双肩和那双泪眼里掩饰不住的绝望,让她整个人显得死一样灰暗,那种对生毫无眷恋的灰暗。

也许这样的季节,这样轻雾迷离的夜晚,她应该是左手牵孩子,右手挽丈夫在河边散步,共享天伦之乐,亦或者在家里弹奏着锅碗瓢盆的家庭温馨交响乐。可是现在的她,却孤身一人,在河边饮泣。

她太平凡!

在单位积极工作的她,从不与人争名夺利,过得恬淡闲适。领导老是记不住她的名字,甚至不知道她在哪个部门,分管什么工作。她是办公室里的隐形人,若有若无。

她太平凡!

在家里,她孝敬公婆,抚育幼子,操持一家老小的饮食,浆洗一家老小的衣服。冬织毛衣,夏摇蒲扇,过着相夫教子的平淡生活。丈夫总是记不住她的生日,甚至平时有什么事情,也总是“喂,去把衣服给我拿来一下。”或者,“去把行李给我准备好,我要出差”云云。

她太平凡!

她是朋友圈子里少有的贤妻良母型,热闹的节日,朋友的聚会,她都不在邀请之列。大家知道,她的世界只在那几十个平方里。

而今,一切皆被打破,横旦在她心里的平衡木已经倾斜。

两个月前,丈夫领回一个妖冶的女子,向她介绍,这是他的干妹妹。愚钝的她每天变着花样弄好吃的招待干妹妹,唯恐怠慢了干妹妹,她甚至将自己住的大床也让给了干妹妹,夫妻两个挤在儿子的小床上。两天前,她才真正弄明白“干妹妹”的性质。当她提前下班拖着疲惫的身子踏进家门时,刚好撞见来不及穿整齐的丈夫和干妹妹躺在她的床上。她没有泼妇大骂街,也没有疯狂出手,上演夺夫闹剧。只是,她第一次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没有去弹奏那锅碗瓢盆的家庭温馨交响乐,而是独自一个人跑到暗夜的河边饮泣。

暗夜的大渡河水奔流不息,掩盖着如此多的肮脏与丑恶,她也预备将所见的丑恶带到另一个世界。不知不觉中,河水漫过了她了腰际,她已经感到寒冷直抵心尖。这时,她听到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妈妈,不要呀,妈妈……”她回头,公婆带着儿子站在岸边,河风吹拂着公婆花白的头发,在风中飘摇。儿子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响,呼唤的声音一声紧似一声撞击着她冰冷的心尖。

她没能战胜亲情执着的呼喊,又回到了那个似曾相识的家庭。只是她那沉睡了十几年的机器,开始运转了。

弃我者,我亦弃之!

生活是五彩的万花筒,添彩增色谁都有份。

她开始学着上网修炼自己,开始学着和朋友逛街、聚会,开始学着在工作的同时,积极表现自我。

在网上,她看到了,百莲凯美容公司提出,女人不仅仅要有“四自”即自强、自尊、自立、自爱的人生修养。作为新时代的中国女性,还要有“自美”的人生修养。亘古不变的对美丽的神圣追求,是女人说得出口、拿得出手的专利呀。她开始自省,原来维系婚姻的完美,从来都不应该独辟蹊径。一个懂得爱自己的女人,才会爱别人。

她开始讲究穿着,不再粗布宽衣进出厅堂和厨房。

她开始选择百莲凯的美容产品,让自己找回失去的自信。她坚信,有好的理念,就有好的产品。

终于,微笑重回她变得白晰的脸上;脚步也变得轻盈;领导偶尔碰见,会说:“小韩,最近工作不错啊。”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离婚后一直没回过家的丈夫,牵着儿子的手,垂着头站在她身边,涕泪横流,一脸愧色。她望望公婆期待的目光,看看儿子渴求的眼神,她屈从于亲情。

但是,她却不再是从前的她。魅力充盈在她生活的每一天,她乐得享受丈夫一日三餐的侍候,讨好的尊容。

还可以爱多久

认识他是在我心情最低落的时候,那时的我渴望有一个温暖的怀抱,正好他出现了。我知道他并不爱我,也只不过是在玩爱情游戏。可我不在乎,各取所需嘛。

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竟嫁给了他,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娶我,但我知道那不是爱,或许是因为我怀孕了吧。但现在的技术那么好,完全可以拿掉,没有必要负这个责任,更何况你情我愿。可除了这,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理由。

婚后的生活一点也不好,吵架已经成为家庭便饭。多少次我问自己:是不脑子坏掉了。不然为什么嫁给他,他有什么好的,要钱没钱,要学历没学历,还有一个坏脾气。到最后我只能自己骗自己,或许我还是喜欢他的吧。

宝宝的出世并没有为我们的婚姻带来什么改变。只因为她不是个男孩。他变得越来越懒,晚上跑人家去上网,直到夜里1:00多才回来,那还是早的,有时4:00多,还是我去喊的。我不知道这个婚姻可以维持多久。

养过宝宝后,我变胖了。我和他之间的话就更少了。他也变得不再呆在家里。

电脑买回来后,他更是一天到晚就知道上网,什么家务都不帮你做。我既要上班还要做饭,收拾屋子,幸好宝宝我妈妈帮着带。和他之间的距离是越来越远,除了过夫妻生活,否则根本就不会在一起。

因为生意的需要,他经常去饭店吃饭,和那里的服务员也越来越亲密。可当我问他时,他否认了。我沉默了:这就是我的婚姻吗?

不论和哪个女的说话都不忘吃人家的豆腐,我真的好迷惘:这就是我所选的老公吗?这个婚姻还需要维持吗?

昨晚他又玩电脑玩到3:00多,我躲在被窝也哭了大半夜,对这种生活我真的过够了。工作的压力,心理的烦闷,现实的残酷压的我喘不过气。可回家没有人听我倾诉。我快崩溃了。

难道是我要求太过分了吗?我也只不过想要一个结实的臂膀让我依靠,难道这也苛刻吗?

我真不知道维持这个婚姻还有什么意思。我又该不该去维持他。对于他我真的有种无可奈何的感觉。

希望朋友们可以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长爱而不衰

妻长我一岁,今年满三十;我小妻一年,今年进三十。男进女满,三十而立,妻子与我同而立。

妻与我同住一村。小学时,妻与我同发蒙、同凳坐。妻虽女孩,却好胜心强,有时与我免不了楚河分、汉界明,争宽窄、比输嬴;我呢,堂堂男子汉,还识大体,该争时争,该让时让,因而不一会两人又头碰头、手拉手,玩家家、做游戏。

稍长,读中学了,妻与我同校同年级,但不同班,回来回去还是一路行。高中毕业的那个学期,按成绩分班,妻与我又同到了尖子班。虽同为“尖子”,但高考那独木桥却容不了我们一同过去。那年,我作为高中毕业时母校唯一上线的应届生上了师专,而妻却回乡当了民办教师。妻与我靠鸿雁传书。三年后,我回母校任教,妻又考上师范要去深造。前一回她等我,这一回我等她。两年后她回来了,我又去师大进修,这回轮到她等我。这样等来等去,五年前,我们终于等到了一块。

妻的好胜心比小时候更强,女儿还不到四个月大,她便回到了学生身边,并坚持自学,获得了大专文凭。近几年来,她无论在哪所学校教哪个班级,在区、乡统考中总是名列前茅,得了大红花回来,爱在我和女儿面前炫耀一下,作为大男人,我自然不能示弱,教高中毕业班、当班主任,工作勤勤垦垦,“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等称号也时常与我的名字连在一起,教学之余撰写的教学教研论文,不少已在市级、省级教育教研刊物上变成了铅字,还几度被评为县、市级优秀教师,去年又被推上了教导主任的岗位,担子重了,干得也更认真了。

妻子与我同而立,但愿我们共同的事业能真正立起来,长立不衰,直至永远!

等你归来

和爱人两地分居整整四年,饱尝了思念的痛苦与甜蜜,所以发誓无论如何也要和爱人在一起。所以2004年开始复习,准备考研,可因为工作太忙,到考试时专业书一本没看,无奈只能在2005年背水一战了,我放弃了学校教务处的工作,只担任了一门课程的教学,或许是爱情的巨大推动力,第一次我就成功了,2005年9月我顺利进入了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学习。我欣喜万分,和爱人长相厮守的喜悦远远大于考上研的喜悦。

我如愿以偿了,同事、朋友都说我一举两得,两全其美。我也觉得自己是个幸运儿,甚至感谢命运赐给我的这份爱情。

正如《围城》里说的那样,城里和城外的人永远都彼此向往,却永远都不能满足。团聚后的日子并不是像我想的那样,充满了喜悦,充满了甜蜜,更多的家务和各自的忙碌。分开的日子里,打一次电话不会少于一个小时,工资的三分之一都交了电话费,还觉得有许多许多话没说。在一起了,说话却少了,更没有电话里的想念和牵挂了,一切平淡的几乎让人难以接受。

爱人每天早上7:15准时起床,7:45出门,晚上最早7:00回家,我因为上学,时间比较分散,上课时6:20起床(为了让爱人安心工作,我们住在爱人的工作单位附近,这样,离学校就较远了,一小时的路程),晚上差不多6:30回家。回家后就是买菜、做饭、收拾房子。如果没有课,就会早点把这些事做了。爱人回家就一头扎在电脑里,开始看他的汽车信息或者电影里了。吃饭两个人每次都得花上一个小时,因为他的注意力全在电影里。吃完饭,我去洗碗,洗锅,他继续他看他的电影。我们的日子就这么平淡。有时候,对他这种态度也生怨气,也当面给他说过,可后来却很少说了,因为时常会想起前几年一个人的孤单和思念,所以我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团聚。

爱人喜欢吃我做的饭,我愿意有空闲的时候就下厨,爱人喜欢和我一起进餐,所以不管有多晚,我都会等他回家一起吃饭,虽然我们有时候一句话都不说,他看他的电影,我吃我的饭,可我依然喜欢这样去做。因为曾经深深爱过,因为现在深深爱着,所以,我愿意一直在家守候,等待他的归来。

千里之外的恋人

每天早上男友会准时出现在楼下,给她个热气腾腾地蛋饼;

每一个阳光灿烂地周末,他们可以牵着手一起逛街,为彼此精心挑选衣服,或是礼物;

每一个晚上,他们都会在宿舍楼前依依惜别,男友会为她竖好领头,裹好围巾;

一起吃饭,一起自习,在没人的小道上亲吻;

他们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心和呼吸,可以不用任何言语,只是用眼神表达爱意就足够。

他们可以哭,可以闹,可以肆无忌惮的撒娇,可以在对方生气不接电话的时候,捧着玫瑰礼物守候在楼下。

他们可以做的事情真的很多很多,多得自己都没有发现。而有的情侣都不可以……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爱情隔着千山万水,他们承受着旁人不曾品尝的痛苦,只因为他们知道在那个遥远的城市,有着自己想要的幸福。

他们不能陪对方逛街,只好把礼物一次一次的寄过去;

他们在对方难过时,只能用苍白的短信给予安慰;

对方无助时,只能手里握着电话努力的听对方的呼吸和哭泣的声音。

他们需要温暖时,也许只能翻看往日的短信,在夜里蜷起身子,抱紧自己,告诉自己,我们在一起;

生病了,只能一个人躺在宿舍,或者独自去医院买药挂水;

他们吵架时,受伤的总是两个人,没法解释,没法释怀。他们总是形影孤单,或是成群结队。

看着其他恋人成双成对,自己心里一阵难过,最多只能发条短信,告诉对方,我想你了……

可是,这该死的爱!还是有那么多的人飞蛾扑火般的扑来!他们坚信时间,距离都不是问题,他们可以忠诚!王菲唱道“爱到飞蛾扑火,是种享受。”虽不一定是享受,可他们愿意!

他们会时时担心对方有没有吃饱,身体好不好,开心不开心。

会在每天晚上查好那遥远城市的天气,一大早告诉对方要降温了,多加件衣服。

看到件好玩的事情,第一时间与对方分享。

自己难过了,只是到论坛上去发发牢骚。

他们最浪漫的事情莫过于一个月一次的见面,甚至更长的时间!

见面时的欣喜,离别时的痛苦,两地的车站见证了他们的感情,目睹了他们的悲欢离合。

每一次的见面让他们的感情得到升华,让彼此的爱更多一分。那短短的两天,是美好的,可以让他们一直回味,直到下一次的见面!

“距离是一份考卷,测量相爱的誓言,最后会不会实现。我们为爱还在学沟通的语言,学著谅解学著不流泪,等到我们学会飞,飞越黑夜和考验,日子就要从孤单里毕业,我们用多一点点的辛苦,来交换多一点点的幸福。”

蜕变

一、久违后的蜕变

六月别于五月,是更慑人的热浪迎面。

我扭捏地在镜子前摆弄裙尾,窥着身后娴静的蕾,想她天生的美人骨子是不怕显现的,大概在镜子前可以顾盼出风情,不若……我,自高中脱下校服裙后就不再轻易穿上裙子,何况是这飘荡如仙子的雪纺纱。

蕾抿笑着鼓励我,让我再试穿几件,言语间带着肯定,让我不再惴惴然。她不藏私,统统都摆了一床让我挑选,红艳的似凤凰,普兰的若穹天,粉嫩的糖果系,黄灿灿的扎眼,贵紫浅绯素白耀银典珀魅黑以及蕾偏爱青与绿的深深浅浅……看得我突然惊觉自己的偏执、自己的淡薄、自己的自虐与单调。

这般便才是女子吧!

我抚掠过身上的凉意,低头、含笑、抬头、眨眼,对着蕾。

你的东西你最了解,你看哪件适合我,我就穿哪件走吧!

蕾默契地回眨一番,翘指在裙子间游走如帝王,利眼一扫就挑起一件粉色带细竖条纹的长衫裙向我比来,你啊!认识的人看惯了你假小子模样,突然穿起裙子还是挺雷人的,当然!你不开口就这么着绝对是江南一深闺千金形象。呵呵!这件可是我鲜少不自量力的血拼爱藏!可惜我是穿不出那感觉!来,挺胸!微笑!

啧啧啧!怎样!好看吧!又不显突兀,反正你要见的,也不是陌生人……

然后就收口了,佯装没有说过其它的什么,只管一脸满意地催我一起共视镜里柔美中带着干练与清爽的女子。我也不客气,拍掉蕾置于我胳膊上来回好几趟的毛毛手,拿起皮包回头,笑:我这一穿可把你这裙子升值咯!还揩我油赚利头?

蕾嬉笑着推我出门,贴心地温柔地在我耳边绵语,快出门吧!不要让他觉得你拿乔,你一贯不是那种女子。

我心里暗忖,话却溢出了口:假若我是,也许我和他就不会这样了吧!

背后温温的抚拍,我知道是蕾的安慰和回答——没有假若,所以我和他就只能这样。

二、凉凉湿湿黏黏

四点十分十秒,精确到分秒是他约人的特色。

一起三年也没有问过原因,想着不外乎让人一秒秒地倒数主角出场吧?曾经这么思乐过的事,此刻在等待中觉查出始末,也许,只是想让被约者记刻下来。

毕竟,很多时候,越是本源的简约越容易被忘记,反倒一些添加了前缀后缀的被具体化独特化的事物,会印烙在脑海中,不轻易驱赶掉,不轻易逃离开。

看着腕表,细数着十、九、八、七、六、五……Hi!

抬头,是记忆中的他,又不是记忆中的他。头发长了,随意飞舞中看得出型;白净的脸不若过去的书呆子白,映照着光彩;眼睛温润着笑意,洋溢着神气;嘴巴是他的嘴巴,连光泽都是记忆中的模样;穿着更加成熟内敛了,透着低调,只在细节处显出华丽的一面。

久久,又不是久久,我笑:好久不见。

职场生活使然,我伸出了手,我竟然伸出了手!是的!我第一次那么后悔伸出手,尽管那手伸出去时,代表的是我的释怀。

他握住,然后挑了下眉,然后带着我不能解释不想解释的表情,笑着说:晓楚,你的手还是和以前一样那么汗哦!凉凉湿湿黏黏的……

于是我就破功了,努力忍着不把囧意化作脸上可疑的热气,忘记一早打好的腹稿和想维持的关于“久违后的蜕变”形象,在他左一句右一句的家常式谈话中,很没有面子地一问一答,像个学生般呆滞着神情。

啊!2个小时下来,我的脑子里竟只记得“凉凉”、“湿湿”和“黏黏”三个形容词!

三、委屈那不再宠溺

好啦!楚,你别再擦手了!

蕾看不过去地抢过我堆在手心的纸巾团,叹着气看着我站起身开始在她房里暴走。

蕾!当时太难堪了!我脸都丢尽了!

我朝着她尖语,一想起就更觉怨恨,便愈发神经起来,转身贴在蕾身上,伸出手摊得掌心一览无遗让她验货要她评点:你说!有很汗吗?

蕾很有研究精神地摆弄我的手,半天才吐语:诶……挺干爽的现在。

你可以去掉‘现在’两个字,一说完我就冷眼她。

蕾讨好地笑:好啦!你看他也不像是故意的!过去你老爱拖着他的手他说过你一次没有?按你刚才说的,后来你们的谈话也很正常啊!人家说不定没放心上!

……我继续冷眼她。

蕾又接着说:你俩一毕业连分手都不用明确说,你回你广州他闪国外留学,你不是承认过你和他属于自然分手,是‘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的最佳典型吗?感情什么的还剩不下多少吧?何必在乎他无心的一句话呢?咦!

像突然触到什么天大的秘密,蕾狐疑地暧昧地瞅着我,重复着强调:难道?难道!难道?!

看着眼前愈放愈大的美貌脸蛋,我咬牙切齿地说出心声:我只是觉得委屈!就是因为我过去老爱拖着他的手他没有说过我一次!现在分手了就可以说出来?难道就因为不是情侣关系了就可以锱铢必较,可以忽略着无须容忍吗?有必要强调彼此不是可以宠溺的关系了吗?呀!受不了了!要疯了!

蕾同情地揽揽我的肩:楚!我这下真的明白了!你是真的还喜欢他!

四、再见心情涟漪频

又是四点十分十秒,只是这次是他先到。

我为了向蕾表示我真的没有还喜欢他,所以很坚定地拒绝了蕾关于“久违后的蜕变”计划,也很坚定地穿回我的背心外套牛仔裤。

心里冷哼,他又不再是我的谁,没必要搞特殊化!

他淡笑着招手,我则职业化地微笑,职业化地坐下,很自然地忽略职业化的伸手。

他看着我,一副有资格评论我的样子:晓楚,你穿裤装好看!

我职业化地感谢:是吗?谢谢。

他轻笑开:上次见面真被你吓到了,你还是这样自然多了。

忍住!忍住!

我艰难地保持着脸部职业化的笑容,不理会握着玻璃杯的手已青筋暴起。

他说起留学国外时发生的趣事,偶尔引申到我俩的大学期间,听得我不时想拿水泼他用杯敲他。看他笑得云淡风轻若无其事的样子,我闭了闭眼,收起职业化的笑容。

正想发飙,一把声音插了过来:这不是振鸿的大经理吗?真巧啊!

王总啊,您好!来这谈生意吗?他站起身,一手伸出握住对方。

这个王总是个上了年纪的西装大伯,他眯眼上下打量我,朝他问:哟!这位小姐是?

他很自然地拉起我,介绍道:王总,这是我女友,大学交往到现在。

五、有一些爱可以重来

什么?!你以为你俩已经分手了但其实没有分手?而他以为你们没有分手而其实你已经单方面分手了?

蕾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我则不好意思地惭愧地看着他。

蕾猛拍了下额头,又问我:难道你连有没有分手都不知道吗?

我以为一毕业大家就各分东西,不言明分手只是不想大家难堪嘛……声音渐弱。

蕾又追问:难道你们都没有联系吗?两年耶!

有……不过我……渐弱。

一旁的他闲闲开口:每周我都有发E——mail她,只是她从来直接删除没有看过;她则过节如愚人、植树、禁烟等杂七杂八的时候就发个卡片邮件我,而我只当她懒惰。

我、我怕看你有写分手的字眼啊……渐弱。

蕾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投向我的眼神比以往都多了一份复杂:你牛!你真牛!

我看着那两个用奇怪眼神打量我的人,有点郁闷又有点生气,想起上次关于手汗的事情,开始责难他:呜哇!你没有分手的意思又嫌弃我手有汗!以前都不说我,为什么一见面就说!害我以为你和我已经分手了就不再容忍我了!超级委屈啊!

他轻笑开,不怀好意地抓住我的手,凉凉地在我面前点头,也不管我两颊冒火:是很多汗啊!你看!凉凉湿湿黏黏的……

然后他抓住我的手掌印向他的,说:可是!我超级想念你的凉凉湿湿黏黏,那是你的手掌在吻我的手掌啊!

好吧!我知道我的他此刻一脸嬉笑又很不正经的样子很是扎眼;我知道自己已经从两颊冒火直接升华到一脸潮红;我知道……我知道!我真的爱他!

看着眼前情侣两个人四只眼胶得死紧以及两个人四只手“吻”得难分难舍的甜蜜相,蕾受不了地大呼:呀!这是我房间啊!你们要谈恋爱回家谈嘛!

六、不再说第二次的他的告白

总是好奇,她的手为什么那么多汗,凉凉湿湿黏黏的,握在手中感觉总是特别强烈,存在感十足不容易忽略。曾一度因此感叹过女人是水做的我,在遥远异国最思念的却也是她的凉凉湿湿黏黏,那是印在掌心吻在我心的爱,在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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