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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爱上处女座

如何将自己融入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不是时光,不是停留,也不是脚步,是心安!

从遇见一个让我心安的人开始,我结束了在这座城市的孤独行走,也结束了在心灵上的长途跋涉,我将自己释放了出来,过眼云烟终成眼里的风景。

从旧西街走到金门街,老天还在下着雨。

伞花旋开水珠,纷纷散落在已有积水的路面上,身边有情侣紧拥疾走而过,道路两旁前两日还开得热闹的花朵被暴雨打击得凋零大半,垂头丧气,了无生机。气温有些低,我的鞋子已经湿透了,裤管也湿了一大截,街道两旁不似往常那般喧嚣热闹,天气不好,人们都窝在家里躲风避雨。

等不到公交车,打不到出租车,雨势越来越大,地面的积水越来越深,少了井盖的地方积水打着旋儿,仿佛要隐藏起设下的陷阱。我在那个旋涡附近站了近半个小时,伞骨不时发出咯吱的声音,不大的雨伞怎能承受这狂风暴雨的侵袭,我也感觉到自己快要被这雨水给淋得崩溃了。

位于南部的千色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人口不似一线城市那般稠密,报纸电视里每天都会与百姓闲话当地的大事小情,可是这一切与我没什么干系。我是一个外来者,在这里生活了三年。这三年,每年的春天都会碰到这种天气,每每碰到这种天气,街道都会积水。我只是偶尔尽尽一个市民的义务,比如今天,积水冲走了井盖,我已在旁边站了近半个小时,警示过往路人注意安全。这种偶尔为之的善心,源于我对这座城市容留我的一种回馈。

雨势渐小,因为积水未退,交警挽着裤腿浸在水中指挥着车辆避开深洼。一个皮肤黝黑的年轻警察发现了旋涡,在此处设置了警示标志,然后站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顶替了我的“工作”,在我未离开前,不时瞄我几眼。

我转过身去,双腿有些僵直,在过膝的积水中泡得太久,我早已冷得牙关直颤。所幸,这里离我的住处已是不远,蹚过几百米的深水,我进了我的租屋,一间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房子。

收起伞的时候发现这廉价的雨伞在这场大风大雨中已被折损,几根断了的伞骨无从修补。我将这把与我一同为人民服务过的雨伞扔在了角落,它的“眼泪”瞬间在角落漫延开来。

租屋没有热水器,我用“热得快”烧了小半桶水,水烧热需要好一会儿,我脱掉了全身的湿衣服,钻进了被窝里,身体渐渐暖和起来。此时,我忆起上学时曾学过的一篇课文——《骆驼祥子》,我不就像祥子一般?

在这个潮湿的春天,像一片落叶一样,瑟瑟发抖。

就在疲倦与睡意袭上来之际,搁在包包里的手机响了,我回过神来,发现房间里已雾气弥漫,水烧开了。

顾不得接电话,我裹着被子匆匆将插头拔掉,“热得快”的电线恐是已经瘫痪,在插头拔出的一刹那,火花四射。我手指感觉一痛,飞快地扔掉了插头,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那桶热水被我的脚一带,全翻了,滚烫的热水流了一地。不幸中的万幸,裹着的棉被替我挡去了被烫伤的灾厄,只是被子湿了大半,已是不能再盖了。

线路被烧坏了,断了电,没有了灯光,又赶上阴雨天气,屋里显得十分阴暗。我匆匆在衣柜里找了衣服套上,又去卫生间里找了拖把,将地面的水渍吸干,正抱着湿棉被不知该如何处理时,手机又响了起来。

我一手夹着棉被,一手从包包里找出了手机,手机上的那一串来电号码没有被我署名,可是我烂熟于心。

我拥着湿被子,坐在床沿,按下了接听键。

“喂?”他的声音隔着一千公里传过来,如记忆般,若即若离。

“嗯!”

“新闻上说你那里有大暴雨。”

“已经停了。”

“哦,我刚看电视上有个人傻傻的长得很像你,撑把伞泡在水里,所以才突然想起很久没有你的消息了,你在那里过得好吗?”“蛮好!”我拢了拢下滑的湿被,看着一团黑的租

屋,口中有些苦涩。“嗯,那好,大风大雨的话,就别出去瞎逛。”“嗯!已经逛完回家了。”或许,我这样的人,真的是极无趣,所以才会让他觉得可有可无,偶尔想起,便打个电话,说些似是关心的话,让你产生一些类似于误会的联想,最终又发觉是自己多想了。

朋友说我是那种极会自我保护的人,像是驮着壳的蜗牛,会在感觉到伤害来临前,先把自己保护起来。我想她说的是对的,所以,我不远千里,跑到这座城市,竟是为了躲避自己对自己的伤害。他曾经说过,他很爱南方小乡的湿润气息,空气中有淡淡的青果味,他说尤其在这座城市,这种气息会让人很快爱上这个陌生的地方。我在这里嗅了三年,一直没有嗅到他形容的那种芬芳迷醉的青果气息,我嗅到的,只有青涩。

你有没有吃饭的时候,突然放了碗筷?

你有没有走路的时候,突然忘了方向?

你有没有说话的时候,突然变得沉默?

你有没有听歌的时候,突然泪流满面?

我很爱在天气晴好的傍晚,坐在广场中依偎在一棵大槐树下的长椅上,看广场上的老大娘扭着小腰跳广场舞。到了晚上这里就更热闹了,灯火辉煌,那些舞曲虽然歌词滥俗,节奏却很欢快,老大娘精神抖擞地和着节奏跳得兴致勃勃,年纪虽大却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与热情。我用手机拍了不少照片,又自拍了几张,挑了一些笑容可掬的照片上传至微博,并附上一些简单的文字说明,通常情况下都能获得几条难得的评论,我感到很满足。

他从不在我的微博上留评,也不会在我的QQ空间里留评,但我却能时不时地看到他“到此一游”的痕迹。

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在我认为他可能看到的地方上传一些表情快乐、生活阳光的照片,或者发表一些噫叹的简短文字。

有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行为是不是一种病态,可是我就是想让他不管离我多远,都能知道我活得十分饱满,有没有他都过得很是美好。

很多时候我都在反思,我将自己流放至此又如何,我删除他的通信号码又如何,我最终还是逃不开自己对自己的折磨,我除了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孤单行走外,这三年中没有任何收获。

虽然我现在的生活境况比初来乍到时好上太多了。当时,我一心要离开那个有他的地方,以寻求自我解脱,所以逼着自己没有退路地考了千色市的公务员,进了一家政法单位任文秘。两手空空地跑到这里来,才发现一个人的生活要多不美好,便多不美好。每天工作都很忙,细小又繁杂,闲暇时想起他形容这里的美好,便顶着南方毒辣的太阳满大街小巷地寻觅。有时想交结一些当地人做朋友,可听着他们操着满口方言时,便又作罢。我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适应了这里的气候,是适应,不是喜欢。不喜欢春天的潮湿,不喜欢夏天的炎热,不喜欢秋天的短暂,不喜欢冬天没有雪花。

时光漫过,时至今日,生活上一点点习惯,工作也变得随心顺手,朋友仍然没有几个。

父母虽然觉得这里离家太远,但胜在人生有了着落,我找到了一份在他们眼里视为铁饭碗的工作,免去了他们心头的一个大患。他们每年都来看我一两回,带着大包小包,坐上一天多的火车,将我的小租屋清理一遍。因为住得不方便,他们在这里顶多待上一个星期,又千叮万嘱一番,再挤着火车回去。

妈妈每次跟我通电话,都要在电话里一阵叹息。

“我每次去你那里,总觉得你一个人在那么远的地方,住那么小的房子,太孤单了,你赶紧找个男朋友吧,你赶紧嫁人吧!”

每每这个时间,我就笑,笑得揪心揪肺地疼。

人们都说处女座是最死心眼的,很难喜欢上一个人,喜欢了也不会让对方知道,不但如此,还要装作很排斥对方,耍着欲擒故纵的把戏,期望着对方会自我犯贱偏偏就爱这作得要死的女子。可是事实上,处女座的女子折磨的往往是自己。最让人无力的是,不轻易喜欢上人的处女座,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便不会轻易放下。

所以,三年了,我还是没有完全放下,我多奇怪啊,我多自虐啊!妈妈每每提及让我找男友时,我就想我又何尝不想去尝试,可是每次与同事介绍的男人见面,对方都激不起我想要那般自虐的感觉,他们中不乏比他英俊的,比他殷勤的,比他风趣的,他们只是过尽的千帆,他们皆不是他!

所以,即使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在广场发呆,那也是我自作自受。

我与他,自始至终,都只有暧昧,那些暧昧不明的眼神,那些暧昧不清的话语,那些暧昧不清的相视一笑,仅止于暧昧。

我有时很恨他那暧昧的态度,于是我那无比高傲的自尊心迫使我在他面前故意摆出一些对他不屑一顾或若即若离的姿态来。我制造各种假象,让他觉得我身边会发生很多与他无关的快乐的事情,一直到现在,明明已经那么狠下决心打算与他再无瓜葛,断了念想,却总是忍不住又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举动,企图能引起他的关注。

妈妈不知道,其实一个人并不孤单,爱上了一个人,才会孤单。

我认为一见钟情式的爱情,与我是绝缘的。在广场待的次数多了,从来没期待过来场怦然心动的艳遇,即使偶尔被人搭个讪。可是,有的时候,不是自己不期望,事情便不会发生。我莫名发现我常坐的那条长椅的另一端,常被一个陌生男子占据。

我记不大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男人每天习惯性地坐在我身边。一次,两次,直到他的模样在我心中留下印记,他冲我咧嘴一笑,露出一排与肤色形成明显对比的白牙。广场周边那么多条长椅,他偏偏每天都跟我同坐一条。

我也忘记了他第一次跟我搭讪用的是什么借口,因为我对这个人实在没什么特别印象,他就是与我生活在同一城市里的一个陌生人,如此而已。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我竟同他慢慢地熟悉起来了,虽然有的时候我们并不交谈,两人各据一端地坐在长椅上看着眼前的喧嚣,品读着别人的欢乐。很奇怪,对于他,我居然并不排斥。

曾经,我是一个很排斥陌生事物的人,对于陌生人,我常常保持着宽于常人的距离,这也是我来这三年,仍未交到朋友的缘故。

只是这个人,在我眼里从无形到有形,明明觉得他可能别有用心,却莫名地并不排斥。有一种缘分,叫第一眼心安。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可是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这已是非常难得。他模样长得很周正,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感觉没有城府,十分的坦荡,较之于他的随和,我反倒显得骄矜了。

以前,他就这样说过。他说:“你孤傲得让人不敢接近。”我听闻后,开始反思,是不是正因为如此,我跟那个千里之外的他,才永远只停留在暧昧的阶段。“你知道我坐在这条凳子上多久后,才敢跟你微笑吗?”这个皮肤黝黑、名叫文博的男人说。“没多久吧!我没太在意!”我很茫然,我只记得我注意到坐在我旁边的他并且眼熟了起来时,他便已经冲我微笑示好了。

文博抚着额,叹道:“我就知道!”

我挠头,觉得一脸沮丧的他看上去更加没了距离感,我觉得我可以跟他交个朋友。跟他说话,我觉得没什么隔阂,心情十分放松。

“我每天围着这个广场跑十圈,每圈都要经过你坐的这个地方,我在你面前连续跑了两个月。后来,我每次跑完步后,就坐在那条椅子上。”他指了指旁边最近的一条长椅。

“十来天后,我索性就坐在了这里,一坐就是一个月。等我入了你的眼时,我已经注意你四个月了。”文博这样说的时候,我只觉得满头雾水,他真的出现在我身边这么长时间了?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

“你注意我做什么?我又不是逃犯。”

忆及他不是警察,只是交通警察,我又改口道:“我也没有闯过红灯,我也没有翻过护栏,我更不会驾驶机动车。”

他又一笑,牙齿整齐洁白,很好看!“我就是好奇,见你第一眼开始就好奇,于是就注意上你了,然后就更好奇。”我这长相能引起别人的好奇,而且是交通警察的好

奇,我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好奇什么呢?”“好奇不是本地人的你,对于这个地方,似乎有着很复杂的感情。我常常在想,你是喜欢它呢,还是讨厌它。”“你第一眼就能看出我不是本地人?”“你和本地人的区别很大,你的神情中时不时透露出你与这个地方的距离感。你不排斥这个地方,可是你似乎也没打算要融入这个地方。我很好奇,你每天坐在这里,面无表情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你在想什么呢?”

他一语中的,我每天坐在这里,在想什么呢?甚至是我来到这里的三年,我都在想什么呢?那个他,到底爱这里的什么呢?

我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

我曾期望过,爱这个小城的他,会找个时间、找个理由再次来到这里,我就当做是他专程来看我的,我就当做他对我不仅仅只有暧昧,我或者可以给自己一个再主动一点点的理由。

三年了,他明明知道我在这里,在他说过的最爱的城市里,他却一次也没有来过,甚至与我偶尔的聊天中,也未再提及这个小城。

我想,也许他曾经提及他十分喜爱这座空气中飘着青果香味的城市,就如同他生命中的一丝流云,他会因为这丝流云的形状与颜色符合了他心中的审美标准,而发出一声赞叹,转瞬便已忘却。

而我,却为了追寻他生命中的那丝流云,跑断了双腿,迷失了自己。

我皱着眉,与文博说:“你说,你们这里,春天时天天下雨,下雨时到处积水,上午采摘下来的瓜果,下午就会发霉;夏天时又热又晒,台风一来又一片狼藉;这里似乎没有秋天,冬天又长得不像冬天,连四季都不完整的地方,你说你们这里到底有什么好?”

我问文博,我并不是反问,我是真的疑问。

“嘿!我觉得我们这里可好了!”文博似乎被我这话给刺激到了,一下子就激动起来。

“你走过这里的四季,可是你走过这里的东南西北吗?你到过我们这里海拔的最高点与最低点吗?你住过我们这里原住民的阁楼吗?你洗过我们这里的圣泉吗?你在这里吃过最好吃的是什么?你在这里玩过最好玩的是什么?我们虽然不能改变这里的四季与气候,但是我们可以从这不同于北方的四季里,收获很多你们那里没有的好东西。你每天坐在这里看风景,可是这里的风景你只是看在眼里,你看进心里了吗?”

他的连珠问,问得我根本无从回答。事实上,我对千色市,了解得确实太少了,我每天都觉得自己在耗尽一切时间去发掘它的美好,可是我所看到的,从未停留在心里。

“走吧,别再在这里傻坐了,我以我近三十年来在这里生活的阅历打包票,我带你去看看这座城市到底哪好。”

有一个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交通警自告奋勇地提议让我深层次了解这座城市、这一片土地,我欣然接受。

自这以后,我跟他不再傻愣地坐在长椅上看别人的热闹,他领着我走街串巷,吃美食,赏民俗,游名景。文博交友广阔,因为他的缘故,我认识了好些对当地万事通的朋友,这些朋友说着蹩脚的普通话,却丝毫未让我觉得有距离感。在这些朋友的热情招待下,我喝了他们自己酿制的果酒,收藏了他们从民族村给我捎回来的土织布,我亲手尝试制作了当地特色的小吃……在此之前,我曾一度认为这种小吃虽有特色,可滋味普通,但是此后,我却爱上了这种又糯又Q、甜而不腻的糕点。

说到美食,文博很会烧当地的菜肴,他列了一个长长的菜单,贴在他家的冰箱门上,我每吃完他亲手烹饪的本土菜肴后,就在菜名后画上钩。我出现在他家的频率越来越高,从开始的拘谨,到后来的随意,每次去他家,都自称替他完成任务,然后填满自己的胃,再飨足离开。

我们趁着假日,走过了这里的山山水水,足迹遍布了这里的每个县镇。有时与一大群人露营山顶,只为等着欣赏第二天的日出;有时跋山涉水,去寻找一条落差极大的瀑布;有时穿过浓密树林,去购买货真价实的野生蜂蜜;有时深夜驾车,去感受喧嚣后的宁静。我对这座城市有了更加人文的感观,我的语言中,渐渐地夹杂进些许当地词话。

我在之前这三年,竟不知道这座小城有着自己独有的节日,节日当天有祭祀等活动,当地政府对于这个节日也极其慎重地组织、策划、维护。文博拖着我全程参与所有活动,并讲解着这个地区的一些古老传记,讲那些信仰与禁忌,讲那些风俗与文化,讲那些苦难与拼搏……直至篝火燃起,礼花齐放,我在人头攒动的烟火色中,总能轻易捕捉到那一口笑得齐整的白牙。

我的皮肤也一天天被晒黑,我也模仿着文博的表情,笑着露出一口牙来,文博将一张我露着牙晒成黑妹的照片,做成了手机屏保。

我的生活,因为文博的掺和,有了许多改变。他让我退掉了住了三年的租屋,以相差无几的价格,租下了环境与条件明显优于旧租屋的新房子。我不再担心电路坏了不会修,不再害怕生病住院没人陪,为了让我能在这座小城随心所欲地穿梭,他又教会我骑电动车。我每天都过得十分充实,我变得前所未有地积极,积极地将自己融入到这座曾让自己一直觉得孤单的小城。

妈妈打电话来,问我怎么还没有找到男朋友。

朋友在QQ上私拍我,问最近怎么没有我的消息。

我突然发现,不知从何时起,我改掉了这些年发一些自欺欺人的照片的习惯,我也不再每天都去空间里看有没有他的痕迹,我不再违心地炫耀那些我没有的东西,我也不再在乎那个心里没有我的他。那些曾经纠结于内、日日噬心的执念,似乎在无形中淡化消散了,那根曾一直梗在心头的刺,已经拔除,已经不能再让我疼痛了。

在夏天热得最厉害的时候,我与文博闲庭信步地穿梭在林荫道下,树影婆娑,我仰望着高大的芒果树上结出的大大小小的果子,忽然就顿住了脚步。

“怎么了?”一旁的文博侧目看我,顺着我的视线看向头顶。

“想吃芒果?”文博的眼眸在望向我时,时有星芒闪烁。

我摇摇头,却喃喃道:“好香!”

“你来这里这么多年,不知道这个季节我们这里满大街的芒果哪一种是最好吃的吧?改天我再给你补一课,带你去挑我们这里最好吃的芒果,那可绝对不是你现在馋的这个品种,这个品种的树多数只是用于景观绿化……”

我低下头来,心中忽然一阵释然,转头望着文博,情绪复杂地一笑。

“怎么了?”他敏感地问。

我摇摇头,深吸口气,冲他露齿一笑,步履轻松地继续前行。

我已经确信,这座小城,确实美好,如文博所说,如千里之外的那个他所说,这里美好得连空气中都飘着淡淡的果香,沁人心脾。只不过,因为心境不同,我虽追寻了那么久,却竟在那么长的时间里,一直都发现不了。

其实爱上一个人,也可以不孤单,一度以为因为爱情才孤单,那是因为孤单的是仅有一个人的爱情。

其实,因为相爱,便不会再觉得孤单,因为心安,任何地方都可以是故乡。

寂寞入心

——徐志摩(1896~1931),现代著名诗人、散文家。

我的世界太过安静

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

如此这般的轮回

聪明的人

喜欢猜心

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

却也失去了自己的

傻气的人

喜欢给心

也许会被人骗

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

你以为我刀枪不入

我以为你百毒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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