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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月亮和红蜘蛛(2)

我说过,周墨这样好的人,如若错失,那人必是会后悔的。

所以在这一个周四,我正播音,周墨在一旁换好录音带,给我端上一杯水时,却有人闯了进来。

是绿萝。

我是后来才知道,绿萝交的新男朋友,除了是个富二代外,还与社会上的人打成一团。追求时自是百般讨厌,可不过多久,失了兴致,便可见也是一般了。绿萝公主脾气,可那男生也是养尊处优,脾气并不太好。

这个时候,绿萝便想起周墨的好了,十几岁的青春期,总是不可一世的,以为破损的事情依旧可以修复,不信童话,却信着比童话更不可信的东西。

我不敢问周墨的意思,生怕打破了我跟他之间的生态平衡。我当然不奢求他能喜欢我。怎么可能呢?貌若潘安,怎会与钟无艳扯上暧昧关系。左不过是价值观相仿的知己,更多的,是他知我,不嫌弃我罢了。

而绿萝这番闯进来,一声尖叫,我慌乱却立马关掉了话筒。

周墨想拦住她,她却指着我说,丑八怪,你凭什么取代我的东西?你有什么资格?

绿萝那日醉酒,所以才会失控。

周墨让我见谅,我却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原谅的资格。

都是实话。

【奏乐树,黄金水,会说话的鸟】

这件事过去后的那段日子平坦如水,却是我记忆中最富饶的宝藏。

周墨闲时便说起,我比当初他第一次谈话时已经开朗了许多。

他们依旧唤我为天使姐姐。

孩子中有个叫虹虹的,忽然带了一个同学过来,是一个有着嘟嘟脸的小女生。一看服饰打扮,便知道是一个富人家的小孩。那小公主一样模样的小姑娘,很是惹人喜欢。她对我所说的童话入迷。

那天我讲了《莱依拉三姐妹的故事》。

小公主仰着头问我,有了那三样宝物,那三兄妹才可以失而复得幸福的对不对?

我说,是啊。

周墨从新开的点心铺给孩子们买来了点心。

我们围着小广场,在阳光下,当做童话的作料。

小公主忽然说,天使姐姐,我觉得你跟哥哥真的好配,我们这样,好像一家人啊。

我不自禁地脸红了,有稍大的孩子起哄着说,哥哥跟姐姐在谈恋爱是不是!

周墨的回答,却让我难过极了。

“哥哥跟姐姐是很好的朋友。不是在谈恋爱。”

是啊,是我痴心妄想着,哪怕是在他们的眼光里也好,可是周墨是那样亟不可待地撇清关系……

也是,若换做是我,一个长得那样好看的男孩子,怎么会愿意和一个钟无艳一般的女子,扯上暧昧不清的关系。

是朋友,永远都只是朋友。

我们坐在秋日的草坪上,草已渐渐枯萎,田野里的秋天花朵却在慢慢地盛放。

其实我是抱着一线希望的吧,只是周墨,也许不管过了多久,我们都不会改变什么。你依旧是我的朋友,我所喜欢的人,却不可能,与我在一起。可是周墨,纵使我不断提醒着自己,能和你做朋友已很难得,却还是忍不住难过。

太不般配了。月亮与红蜘蛛,怎么能匹配呢?

【不祥】

很快我们有了新的麻烦。小公主和小虹虹出走了。临行前,小虹虹跟邻居打了招呼,说他们要去找一个老爷爷,然后就可以找到奏乐树,黄金水和会说话的鸟。

小公主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她想要妈妈回来,便执意要小虹虹陪她去。

这件事,掀起了轩然大波。

派出公安局找了一晚上,终于把两个孩子找了回来。只是小公主在过马路的时候被电瓶车擦到,摔破了膝盖。

我和周墨赶到小公主的家里,受尽了怪罪和白眼。

他们家那样漂亮,欧式风格,样样家居都价值不菲,干净奢华。且养着各种植物。周墨对着天顶的绿萝,发起呆来。那些被精心栽植的绿萝仿若浮雕一般美丽,脆生生的,像是曾经跟他在一起的女孩杨亦子。但我又觉得杨亦子更该叫玫瑰,玫瑰虽有刺,叫他伤了心,却依旧是心里很重要的人。

小公主的爸爸西装革履,富贵人的忧愁和急躁。而她的奶奶脖子上佩戴着一条佛珠,满脸的皱纹,待到看见我时,她长得那样可怖!是不祥的征兆啊!难怪会惹出这样的事端,离她远一点!

她这样夸张地喊着,念起了经来。

我浑身战栗,周墨扶住我,他和人家争执着什么,我却已经听不清了。

只记得小公主喊着姐姐姐姐,而周墨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走。

我望着周墨,眼泪一滴一滴地掉下来,我说,周墨啊。放开我的手吧。这样不好。

周墨愣了一下,然后松开了。

其实我多希望他不放开,我便可以像个任性的女生一样,大哭一场。

周墨,你说你放开时,是不是也想着我是不祥的?

即便不是天意,也在人为,我这样的相貌,是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的吧?

童话,原来不一定是甜美的,是可以惹出很多事端来的。女巫不一定被打败,也许被诅咒的公主就这样死于诅咒。不会有王子拯救,也不会有好心的仙人指点迷津。

而我这只红蜘蛛,与你这月亮,并不当走在一起。

【你最喜欢的是什么花】

大概过了半月,我一直避着周墨。

直到周墨跟我说,小公主禁足结束,从家里跑到小虹虹家来。家里没有大人,孩子们很想要见天使姐姐。

于是便斟酌再三,也是对孩子们的不忍心。

小虹虹家的大人外出打工,只有一个奶奶,近日去走了远亲。

于是我们几人,在她家倒也乐得清闲。只是我心里还堵着。却不好让小公主发觉。

小虹虹家是两层楼,算是这一带家境稍过得去的。孩子很是可爱。还有几个孩子也过来了。我和周墨给他们做了一顿饭,尔后孩子们都玩累了。躺在地板上睡着。

我和周墨在一楼的客厅里,相对无语。

周墨沉默了许久,忽说,不如我们到外面走走吧。

我别扭着应允,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

周墨回过头说,喂,春羽,你为什么不跟我并排走。

我笑了笑说,我是不祥的,你跟我走一块,不怕被沾染霉运?

你怎么又变得那么妄自菲薄了。他苦笑了一下,忽然停下脚步来,退了小半步,蹲下去,面前是一株繁盛的春羽,只是有些尘土,显得灰扑扑的,真不好看。

“春羽,看是你。”

“你可知道,春羽还有别名?”

“别名?”

“嗯,就叫做小天使蔓绿绒。”

我心里忽然一阵暖流,舌头打结地问:“我问你……你心里头,最喜欢的花是什么花呢?”

“我觉得……”

“是绿萝?还是玫瑰?”我亟不可待地打断了。

而此时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呼救声,打断了我的发问。

也成了我一生,最大的遗憾。

老房子因为电线老化而着火,因为是木房,火势蔓延得极快。周围的大人们不敢进去,只等着消防车而来。

孩子们都还在二楼!此刻人声嘈杂,可是我还是能清晰地听到他们的哭声!

我正要冲进去,周墨却按住我,厉声说,你别动!我去!

可是,我怎么可能在门口惴惴地等呢?你们知道我那时,是有多么自责吗?一定是我不祥,才会害得他们遭遇这样大的灾难!

于是在周墨冲进火海后的几秒钟,我也毅然决然地冲了进去……

火是那样的大啊,我无法形容那种恐惧和不知所措,凭着直觉上楼,可是火已经蹿上了我的头发……

我那曾经被坏男生揪着说我不配长的头发,终于不再属于我了。

我只记得,被我拖出来的最后一个孩子,是小公主。她被我抱在怀里,除了头发被烧伤外,并无大碍。

我只感觉到浑身灼热得厉害,刻骨的疼开始蔓延,从脸颊蔓延到后背,疼痛让我失去了知觉,只记得在昏迷前,嘶哑着喊着。

周墨,周墨还在里面……

我想你们也猜到了,是的,我失去了周墨。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喜欢的人。不幸中的万幸,便是孩子们都没事。

而我,因为救下了富家小姐小公主,颈部到脸部70%的三级烧伤。也是因祸得福,他们家人对我感恩戴德,将我送到省城最好的医院,去医治。

那个人说,别害怕,我会让医生给你做最好的手术。你的每一寸皮肤,都不会比过去的差。

我躺在手术台上,望着外面的星辰满天。

所以,你们如今如果看到我,便不会再找到那块胎记了。

我不再是钟无艳,甚至有人用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听到的溢美之词赞扬我。

我知道的,周墨,你并不爱我。或者说,你并不专爱我。你爱你身边的所有人,你有一颗仁爱的心。可这些都足够我为你守一辈子的灵。陪着你的坟,老去,败落,长满了野草,不再有人过问。世人皆忘记你的美,就像世人皆忘记我曾经丑过一样,但很快,他们也会忘记我突如其来的美丽,忘记很多事,忘记风中未曾谋面的爱情,忘记上帝曾经许诺过,善有善报。

没关系,我记得,就够了。

今天的故事,便说到这里了。请大家只当这是一个故事吧。也算是,我对你们的告别之礼了。

是的,亲爱的听众们,这是我最后一次主播这个节目了。

我们的《童话时间》,会有一个新的主播来接替。我希望你们能喜欢她。我马上要去藏区,听说那里有最纯净的天空,最纯粹的心灵和信仰。我会在那里做孤儿工作。我知道那里的生活是艰苦的,但是,心灵上的慰藉,对于我来说,是那么重要。这也曾是周墨的理想。17岁的周墨曾经对我说过。而我,也是践行他的诺言的时候了。

好了,按照惯例,现在我们接通听众的热线。

“春羽主播,您所说的故事,是真的吗?”

您且当做一个故事来听,也许会比较快乐。因为这是一个太悲伤的故事,我不想影响任何人。

“春羽主播,您这样公开了您整容的事,不怕对您的事业有影响吗?”

我实在是对这些事没有所谓,在我的眼里,我永远记得自己是那一个脸上有胎记的丑女孩,纵使这胎记已烟消云散,却不能改变我。我是钟无艳,不奢望做夏迎春。

“春羽主播,那么您没想到过,忘记过去,开始全新的生活吗?”

于我们而言,每日睁开眼睛看到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同呢。

“……”

这位听众,您怎么不说话?

“天使姐姐!您还记得不记得我?我是丫丫,您曾经给我们讲过很多童话。那天周哥哥就是为了救我才……姐姐,哥哥的最后一句话,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

“我……”

“姐姐,周哥哥那时候只对我说了一句话,那便是春羽花是他眼里最美好的花了。我当只知道你叫天使姐姐,却不知道春羽就是你……所以,一直一知半解……”

【尾声】

我挂断了线。站长慌乱地跑进来,一边对着广播说着圆场的话,一边拍着我的肩膀。

而我,早已扑在桌上泣不成声。

很快我便会出发去西藏,而到了那里,众生平等,月亮与红蜘蛛,也便能在一起了。

那么,我钟无艳,此生无憾。

梦回流年

总是梦见下雨,门外的嘈杂声在迷迷糊糊的梦境里总是会化为雨打窗户的声音。

滴答,滴答,像是倒计时。

有许多时候呈现出来的状态,所有人都会以为我是个开心的人。

那天友人对我说起他的eex与女友分手。女孩不同意,后来妥协了。唯一的要求是让他陪她走一段路。从凌晨一点钟走到早晨七点,那样漫长的时光被压缩在一个晚上,所有深情再走一遍。

她笑对方傻。我说,其实不傻。不过是想用一笔最寂静的时光和路程,来召回爱。可惜的是,那样漫长的一段路,必须肝胆相照,敞开心扉的人,必能重新拾回爱恋,最初的决绝,也就成了不舍。

是挽回的一个好段数。可惜的是,前提必须是两人都开了心门。而一人闭塞,是任你如何拼命敲也不会开的门,你进不去,只能在门口低声地哭,告诉他你爱他,他即便收了,也终究还不了。

不爱,便是不爱吧。

而对于有些人,一段路,就是一生的缩影。

曾与一个男生从午夜场的ktv出门,打不到车,索性说,陪你走回家吧。

午夜有许多大车,不断地翻滚着搅水泥机器的巨型机械车,轰隆而过的战斗机从头顶缓慢飞过,午夜的的士亮着幽幽的光,灯红的载着过客归家,灯绿的等待来人招手。

等待,便成了一件在午夜非常伤感的一件事。

在运河边他停了下来,靠在栏杆边说,嘿,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去一趟下沙吧。

毕业后,也曾回去过。那始终是让我欲说还休的一段历程。大学四年,能摘指出来的精彩实在是太少太少了。以至于人生纪念簿里的那一段,像是遗失了。

但是深夜时,一个人时,那股怀念的细节就会夹带着孤单席卷而来。光线变得昏暗,人面桃花辨不清,记忆教室里的灯影影绰绰,熟悉的一张张脸,像是活了过来。

大一的时候总是把大三的学长们视作老师一样的存在。到了大二已经可以跟他们勾肩搭背了。与许多人不熟络,名字也记不太清楚。因为交集被自己刻意地避免,长时间地幽居,令一贯朗爽的自己,变得有点怪癖。

许多时候作为一个旁观者,观看着一个,又一个,也许算不得精彩甚至没有起伏的故事。旁人的生活,成了那段时间,很重要的背景布。

然而他说,一起回下沙吧。

我竟痴痴地回他,回去又怎样,回不去了。我们都回不去了。

辉煌回不去了,堕落回不去了。

过去的,终究是回不去了的。

那天我们在运河边站了很久很久。我忘记说了些什么话。我的记忆力开始越变越差。只是记得一刹那很想哭,却饶是不需要忍,也未能如愿。

应当哭的,在那种缅怀和遗憾的时候,应该哭一哭来证明自己的不舍和悲伤的。

可是说不出,也哭不出,只得木木地,听他说一段一段的话。

多久了,头一遭再次成了聆听者,听对方的辉煌和失落,听人家的遗憾和不服,最终跟越来越深的夜一样,滑进两个人的沉默。

在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我也许真的已经过了敢于孤注一掷的青春,我的青春从未兵荒马乱过,却在逝去的时候,一样地悲伤。

越来越平淡,却越来越挣扎,反倒不如随波逐流的鱼儿啊,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如斯平淡,却也知道,这也是我总不想破坏的一种状态。

就这样静静地,偶尔说上几句,就很好。有些东西,不要去碰,在离它很近的距离上,看看就好。

也曾有看自己极度厌恶的时候,对友人倾诉后,抱怨自己实在是犯贱,问她是不是这样觉得。

她回我,怎么会。我是一路看你走来的人。又怎么会不理解。

是啊。也许没有伤筋动骨地爱过,却也曾痛彻心扉地难过过。也许总是你不爱我我也无所谓,再见白白好久不见,却也在午夜梦回时湿过眼眶。虽然未能把从头到尾的故事说给一个人听过,不放过每个细节,却也终究是有这样一伙人,看着我脱胎换骨。

从一个激烈的人,变成一个淡漠的,却终究是好相处的人。

从一个倔强自我据理力争胡搅蛮缠的小孩,终究是变成一个懂得拿捏适时隐藏的——社会人。

以前总觉得磨平棱角是一件可耻的事,但终究在它实现后,深感满足。

喏,这样也挺好。能带给自己和周遭人以平和的愉悦,何乐而不为。

至于那些在自己内心里老去的小怪兽们,请你们温柔地安度晚年。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

埋在这一刻吧。

身边的男生忽然问我,嘿,要是中日开战,你会站出来吗?

我愣了一下,反问,你会吗?

我会。他说。

我笑了笑,拉了他一下,仿佛他再在运河边似水流年下去不该,是时候悬崖勒马了。

我说,要下雨了,送我回家吧。

他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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