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等他跟我道歉。”
海伦·伊丽莎白,墓志铭
一
很多天过去了,很多天了,韩凌枫和朱梓浑身都是泥。
韩凌枫的良心不允许他看着朱梓就这样不行了。
朱梓是个很善良,很孤单的女孩子呀。
可是没有办法了,谁知道这个世界竟然如此冷漠。
这里的树很多,可完全不结果实。
朱梓带着韩凌枫掘出这些大树的根系,偶尔能找到土豆一般的瘤状根,朱梓在夜里没有湿气时钻木取火,将它烤熟了吃。
在这里钻木取火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湿气的缘故,树木都长得很柔软,常常一两天都不能成功。
而且他们迷路了,面对虫、泥、蝙蝠,再回去也不可能了。
饿得神智不清时,韩凌枫会想起顾小曼。
顾小曼也是有苦衷的吧,韩凌枫知道顾小曼也很孤单,她的说说空荡荡的,像自己一样。
即使她的确伤害了自己,那也没多大事儿呀。
世界原本残酷,温馨舒适其实是人们的心愿。
为此,人们努力着让生活更好。
只能期待维克多和橘子男找到自己了,可他们的麻烦更是不小呀。
需要帮助的总是自己,可同伴们遇到困难时自己什么忙也帮不上。
韩凌枫又想起建军。
自己为什么这么畏惧建军呢?
从一开始,他就不在乎任何人。
建军像只黑色的刺猬,他一双眼睛看尽你的所有,他在黑暗中袭击你。
然后你的所有反抗只会撞击到那些尖刺。
你什么都没有,血流成河。
韩凌枫很早就认定了,建军可以打破一切记录,可以让每个人敬畏他,但他绝不可能让自己妥协了,绝不!
不过现在看来这也摇摇可危了,建军已经将触手伸向了脑科学。
他是男神体质,什么都能成功,他学会了知识,为了避嫌不告诉任何人。
…………
韩凌枫只觉得泪水都要涌出来了。
不知道几天过去了,韩凌枫忽然想起了什么。
“朱梓…你说道子先生是部落的先祖,生于几百年前的洪荒。”
“嗯。”朱梓喃喃。
韩凌枫欲言又止,斟酌了很久,说:“既然他是我们那边来的,也是来自很繁华的封建时代了,可手工技术一点没保留下来呀。”
朱梓愣住了。
“制造工具,毫不费力干活呀。”韩凌枫补充道。
朱梓愣了一下,说道:“因为在纷争中被唾弃了。”
“哦?”
“在古书中说,道子生前始终都在传播这些知识,可都失败了。”
韩凌枫愣了一下,然后说:“这有什么困难吗?”
朱梓回忆了一下,道:“我也不知道,所有古籍都没有提到这些。不过据说道子先生临终前把自己关在石头地窖里,留下了一本书,它被称为《祭司手札》的「密卷」,只有历代大祭司才知道它在哪里。”
“以前我不敢,不过这次我们要是活下来了,我们就把它弄出来看看吧。”朱梓笑着。
“好。”韩凌枫道。
若是活下去,还是可以有真正的生活的,那种干净每天都有热水的生活。
以前韩凌枫会想,生活就是你有双很漂亮白色的帆布鞋,你有件很潇洒的线衣,你想着和那个女孩擦肩而过时,你要穿着那双白色的帆布鞋,你要穿得像个干净的邻家男孩,你从阳光下走过,下过雨的灌木和花瓣上粘着晶莹的水珠。
你一头柔顺懒散的头发,午觉还没睡饱。
这就是你的计划了,她来的那天,天空都颠倒了,但是你的鞋还装着臭袜子晕倒在床下,你的衣服下肥肉露了头,你想做什么都失败了,你被挟持了,你瞬间就成为了世界上最傻冒的人。
生活就是这样,生活一直都是这样,就像一片地狱,它让你心痛,直到有一天你习惯了这种痛苦,你的鞋就再也洗不干净了。
只不过离开得太久了,韩凌枫自动把内涵都忘了。
回去,什么都好。韩凌枫想着。
二
后来,朱梓逮住一只兔子,那兔子惊疑不定地望着两人,朱梓蒙上它的眼睛,木然地把兔子宰杀了。
韩凌枫在一旁看着,忽然想起自己帮助家人宰鸡的情景。
朱梓看了一眼韩凌枫,叹息道:“活着,就是与痛苦作伴呀。”
刚下了雨,没能生火,朱梓咬开兔皮,扬起头,喝兔血。
忽然间韩凌枫感到头皮发麻,脖颈一阵恶寒,自己竟然和她一起饿了这么多天。
现在自己非常饿,竟然也有种想要充饥的感觉。
朱梓将那兔子递给韩凌枫,似乎在询问。
有寄生虫吧?不过性命都快不保了,也不算什么大碍了。
韩凌枫犹豫了一下,然后喝了一点,那是一种温热的腥味,又粘稠,有股生鱼身上的那种味道。
然后朱梓茹毛饮血地吃下了兔肉,韩凌枫也吃下了一些,感觉这次吃的比前半辈子都多。
那味道像是某种充斥着温热鱼腥味的橡皮果冻。
第二天韩凌枫拉了一整天肚子,几乎脱水。
韩凌枫虚弱地躺着,觉得自己快死了。
“你……”朱梓无奈地看着他,她眼里的韩凌枫就像一片雪花,简直脆弱得不行。
“我还以为我就是全世界身体最弱的人了。”朱梓喃喃道。
三
两人就这样行尸走肉般地走着,眼前出现一条河。
“月亮河!”朱梓喊到:“我们竟然转回来了。”
“这是村子门口那条河?”韩凌枫问。
“是的。”朱梓说。
“这是这世上唯一一条河,据说她有种神奇的魔力,会让迷路的人找到她,很模糊的传说了,以前我还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