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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总论情态(2)

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守信的生动事例。如春秋时期的“五霸之一”晋文公,当他率兵攻打“原”时,事先与部众约好:三天之内,若攻不下“原”,就撤兵回国。结果约定的三天到了,可是还没有攻克。这吋,探子来报:敌人快要投降了。众部下也劝文公再等一等。而文公说:“信是国家之本,庇民之所。若是得到了原,而失去了信,民无所庇,就会弃之而去。”于是,文公果断地下达了解除包围、撤兵回国的命令。

战国时,秦国商鞅在国王的支持下,准备变法革新,为了取得平民百姓的支持,商鞅在首都南门,竖一根三丈长的木杆,贴出告示:“将木杆移置北门者,给予三百两黄金。”老百姓不知其中缘由底细,无人敢动,次日,商鞅增加赏额至一千两黄金。这时,一个胆大之人去搬这根木头。终于将木杆移到了北门。商鞅当即指示,给他一千两黄金。这消息迅速传遍了秦国城乡,老百姓都认为,商鞅言而有信,言出必行。这样,商鞅即将推行的改革有了良好的社会舆论基础。

在现实生活中,“信”往往是不容易做到的。有的人对下属、朋友、同事先许下诺言,可是,过了一阵子就忘了。“急与之期而观其信”,作为识人的一种方法更难能可贵。

6.委之以财而观其仁

在考察识别人才时,通过托付给被考察对象以钱财,可以观察他的廉洁情况。爱财如命、见钱眼开的人绝不会是廉洁奉公的人。相反,真正的廉洁奉公的人,绝不会损公肥私去争不义之财。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从钱财来识别一个人是不是仁者,就是看其对钱财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为私而贪财者为不仁,为公而见钱财不敢者为仁者。廉洁的人不追求不应有的财物。所以,古人云:“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官吏廉洁奉公,就是老百姓的表率;官吏贪赃枉法,就是残害老百姓的强盗。

事实上,古今中外,大凡志士仁人、明达贤哲,无不戒贪拒贿、一尘不染。据《左传》记载,春秋战国时期,宋国有人得了一块美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受,献玉的人说:“我曾请有名的玉匠看过,认为这块玉是宝才敢献给你的。”子罕却说:“你以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要是把玉给了我,那就你我都失去了宝,不如你不送,我不收,使你我都保有自己的宝。”

明朝的郎瑛在《七修类稿》中记载了弘治年间一个吏部尚书写在门上的一副对联:“仕于朝者以馈遗及门为耻,仕于外者以苞苴人都为羞。”馈遗、苞苴,都指贿赂。就是说,在朝里做官的接受到别人的非法馈赠,在外地做官的向朝里进贡行贿,这都是可耻、可羞的。明代一度贿风盛行,而兵部尚书于谦在做巡抚时“每人京……未尝持一物交当路”,他甚至赋诗抒怀:“手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间阎话短长。”表现了他“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高风亮节。清人张伯行,在任督抚时曾针对送礼行贿的丑行,写过一篇《禁止馈送檄》,檄中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这义正词严的檄文,如“金绳铁矩”,使贿风大减。

贪夫徇财,其害无穷。包拯曾说:“贪者,民之贼也。”明代有位官员,因贪赃受贿,事发后跳井自杀。朱元璋听到此事后,对群臣说:“彼知利之利,而不知利之害,徒知爱利,而不知爱身,人之愚孰有甚于此?”他进一步发挥说:“君子闻义则喜,见利则耻,小人见利则喜,闻义则不从,是故君子舍生取义,小人则舍生为利,所为相反。今其人死不足恤。”礼部尚书就此议论说:“其事可为世之贪污者戒。”他们的说法不同,却都指出了贪污之害,甚于饮鸩,千万放纵不得。

有人说:“贪为私动,贿随权集。”通常情况下,都是有贪就有贿。有贿则养贪,二者互相利用,互为因果。而大凡贪占的人,都是营私逞欲之徒;凡是行贿的人,又皆为投机势利小人。他们都是社会的蛀虫,到头来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应当指出,在整个社会风气逐步好转的今天,一些行贿的人,已不敢明目张胆地贿赂拉拢人,而往往采取“投石问路”、由小到大的方法,行贿小小的一包烟、一斤茶、半斤虾干之类,只要你丧失警惕,收将起来,他就算打开了缺口,由这个缺口,就“要扩大战果”,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每送你一次东西,就等于给你脖子上套上一根绳索,送之越多,套之越多,以至于你不得不老老实实听从他的摆布,为他效命。这就是贪心人上当受骗——出力卖命——呜呼哀哉的“三部曲”。黑龙江省宾县一个被处了死刑的大贪污行贿犯公然宣称的“放长线、钓大鱼”;“抓住儿子,牵住老子”的话,对于贪人应该是很好的一课!再者,为了掩人耳目,“夜行军”已是行贿人的惯常手法,他们总是利用夜暗,挟包提篓,悄悄溜到受贿者家里,利用“你知我知别人都不知”以售其奸。所以,对这种“夜猫子”,更要保持警惕,若来个哑巴吃饺子,不声不响进了肚,今后可是要吐也吐不出来的。等到因“嗟来之食”闹起肚子疼,可就悔之晚矣!

戒贪拒贿不仅要“谨小慎微”,还要有胆有识,敢于公开顶住甚至当面揭穿行贿者的图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清代有个叫武承漠的官员,到任伊始,便悬联宣告:“罔违道,罔弗民,真正公平,心斯无祚;不容情,不受贿,招摇撞骗,法所必严。”楹联一挂出去,人们争相去看,“平日绅衿之出入县庭者(走后门行贿之徒)皆悚息危惧,有避至他省者”,可见其效果。据说,马寅初在杭州任职时,曾碰到有人给他送来一千多块银洋,向他打通关节,以期早日批放那人县长任命,马寅初一听,勃然动怒,怒斥道:“呸!真不要脸!竟活动到我头上来了,这真是蚊子叮菩萨——找错人啦……我立刻打电话去揭穿这家伙的花招,建议取消他的县长资格。”那人的县长好梦破灭了。对马寅初这样的正气浩然的廉洁之士,谁还敢再来自找没趣!

有道是:“苍蝇不叮无缝蛋。”其身正,邪气自逃;心无贪欲,行贿者便无所施其技,他们的“套绞索”、“牵鼻子”、“买俘虏”的战术就不仅不能奏效,还反将置他们自己于身败名裂之地!

7.醉之以酒而观其态

“醉之以酒而观其态”,就是指用酒灌醉后来了解其变化的形态,知其修善的程度。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不论是汉民族,活是少数民族,客人来了恐怕没有不以酒相待的。

以酒待客乃天经地义,只要是会喝酒的客人,谁又好拒绝!喝酒必劝酒。劝酒的理由比比皆是,劝酒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当喝下表明目的的几杯共同酒后,陪客的主人们就开始各施高招地劝。什么“初识酒”、“老乡酒”、“同行酒”、“部下酒”、“委托酒”,如此等等,实在劝不动了,就用类比和激将。主人盛情,客人就难却了,最后搞得不是双方迷天大醉,就是弄得人人语无伦次。因此,中国酒文化的核心就在于一个“醉”字。

酒本来就是使人狂放不羁之物,请人喝酒,又要苛求人不要酒后失态,就太难了。所以,有不少人认为,醉之酒以观其德,此言甚好。

宋太宗时,孔守正官拜殿前都虞侯。一天,他在北陪园侍奉太宗酒宴,孔守正喝得酩酊大醉,就和王荣在皇帝面前争论起守边的功劳来,二人越吵越气愤,以致失去了下臣的礼节。侍臣奏请太宗将二人抓起来送吏部去泊罪,太宗没同意,派人送二人回家。第二天,二人酒醒了,共同到金銮殿向皇上请罪,太宗说:“朕也喝醉了,记不得有这些事。”

太宗托辞说自己也醉了,既没有丢失朝廷的体面,而孔守正他们也未尝不知道因此而警惕自己,这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曹参入了相府,一切都遵循萧何的约束,只是日夜痛饮醇酒,无所事事。凡是有宾客来见,说有话给他讲,都是一到相府,曹参就拿醇酒招待他们。饮酒之间,一说有话要讲,他又立刻说:“饮酒,饮酒。”一直到大醉方休。来人始终找不到机会给他说什么。汉惠帝怪罪曹参不理政事,嘱咐他儿子中大夫曹窟,私下里叩问一下他父亲是怎么回事。一个休息沐浴日,曹窟回到家中,向曹参劝谏,曹参大怒,打了曹窟二百鞭。惠帝知道了,斥责曹参说:“这和曹窟有呵关系?他是我派去劝你的。”曹参脱去官帽,向皇上认错,并说:“陛下,你和高帝相比,谁更圣明呢?”皇上说:“朕怎么敢和高帝相比呢?”曹参又说:“陛下,您看我和萧何谁更有能力呢?”惠帝说:“君似乎不及萧何。”曹参说:“陛下说得对。高帝和萧何平定天下,一切法令都已经制定严明,而今陛下垂衣拱手,无为而治,我辈恪守职责,遵训高帝和萧何所定的规矩,只要没有遗失之处,不就可以了吗?”惠帝说:“曹君,算你对吧!”

众所周知,酒是生活中最富有魅力的饮料。喜时喝酒,是助兴;悲时喝酒是浇愁。多数人不悲也不喜时喝酒,没别的原因,就是嗜好。酒能刺激中枢神经,使人兴奋,又能麻痹中枢神经,使人麻木。酒与诗、书、乐、画有着不解之缘,我国唐代诗人韩惺,在《醉着》这首绝句中写道:

万里清江万里天,

一村桑柘一村烟。

渔翁醉着无人唤,

过午醒来雪满船。

酒醉而眠的畅快,真是令人回味,叹赏不已。诗人李白的《将进酒》,更是道尽千古风流的酒中豪气与真情: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邱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戏谑。主人何为言少钱,矩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同是杯中之情,有治国安邦之材,亦有酒囊饭袋之料。所以同是嗜酒之人,内容大不相同,有天才,也有蠢材,有官军,也有土匪,有清客,也有无赖,识人者不可不察。

8.杂之以处而观其色

“杂之以处而观其色”,就是将考察对象放在男女杂处的环境里,看他是否好色。色在这里专指漂亮的女子。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陷入“温柔乡”而无法自拔,于国于家于己都有害。不少封建统治者沉溺于女色而荒废了政事。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曾咏叹“君王从此不早朝”的景象,唐玄宗宠幸杨玉环姐妹三人,导致“六军不发无奈何”的局面。《尚书》说:“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当然,作为一般人,没有“三宫六院”之忧,但我们也应以此为戒。

声色犬马,皆人之欲,声则为首。从科学角度来看,悦耳的声音有益身心,这道理可以说老少皆知。但历史上的唐明皇、陈后主却“因声误国”,最后落得个“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下场。究其然,是他们过度沉溺于靡靡之音中,不理国事的结果。关于欲念上的事,绝对不要跌入其中,否则一味贪图享乐,便坠人万劫不复的深渊而不能自拔。一个人应有自制能力,抵抗欲念的诱惑。

常言道:“英雄难过美女关。”人生中要经过几道关,金钱关、权力关、美色关就是其中的代表。能否过这些关,就看一个人的素质如何、品质如何。品质高尚、素质较高的人,一般来说都能过好金钱关、权力关和美色关等;但也有一些意志薄弱者,思想素质较差者,一般来说是难过这些关的。我们支持男女间的正常往来和正常相处,我们也不同意把男女只要在一起就是视为关系不正常。男女之间的正常关系是超过了正常的界限就是不正常的关系。而那些思想道德好的人,能够处理好男女之间的正常关系,绝不会因好色而摔跤。所以,识人,采取“杂之以处而观其色”是为上策。

9.观其好恶而知短长

许多人在自己的行为中,都有一种习惯。有人喜欢散步,有人喜欢做清洁,有人喜欢看书,有人喜欢下棋、打牌,总之大干世界,各有一好。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人都有自己的习惯与爱好。人们有时会选择自己新的行为方向,但更多会保持一个始终如一的行为习惯与行为定式。你看,有那么多的人抽烟、喝酒;一次围棋比赛可以吸引成千上万的观众;而一场足球大赛能让商店提前关门,各具千秋的人物们纷纷提前下班,乃至为了一个球的得失捶胸顿足。

选择,意味着有取有舍。

没有什么别的行为比嗜好更能反映一个人的内在本质了。嗜好,不必考虑别人的眼色,不受他人或法律的制约。它完全是出于自愿的,因此,它最能暴露出一个人的深层心理。因为嗜好的范围近乎彻底是自我的孤独领域,它是不能强加于人的。

嗜好可以说是人的潜意识的最好流露。

玩物与嗜好所告诉你的,可以说是这个人的一切。它会给你讲出关于你感兴趣的那个人的优点、缺点,他的生命观、价值观、事业观,等等,你想知道的一切,它都会如实地告诉你,当然前提必然是你要善于观察。有些看起来不甚令人注意的行为习惯,也是一种嗜好,而且可能正是这个嗜好,将会告诉你一些本质性问题。

例如一个人,若常是喜欢把一些心爱的东西,不按常人的方式放在某个固定的位置,而是藏在某个不应当放的位置,那么你至少判断这个人与人交往时,注重内在的、深层的交流方式,喜欢与朋友保持一种很深的、内在的、不为外人所察觉的关系、而不是那种善于表面应酬,而内心无所侧重的类型。再有,这样的人,是不好欺负的,如果一旦被得罪了,他也许会以非常的手段报复。

从千差万别、形形色色的嗜好中,可以找出和总结出其中的一些奥妙,一个出色的人类学家,每到一处,就可以迅速发现当地人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行为取向与行为类型,由此,他就可以得出一些令人惊异的结论。

那种认为嗜好不过是无足轻重的生活小节,从而掉以轻心的人,往往会铸成大错。他们不但会丧失了解个人的一种契机,而且,往往还会无意间伤害到他人。

初次识人宜观其行为举止

识人难,有识人者与被人识者两方面的原因。作为识人者,初次见面往往受情绪干扰、感情偏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被人识者又往往有复杂而多变的心态组合,会给辨别贤才带来困难,所以在观人情态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露声色地旁观

识人才者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上,可以平心静气,比较客观,能超脱地对人才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观察;被观察者只有在缺乏戒备心理,很少以取悦的心态进行“乔装打扮”时,呈现出来的才是比较纯朴的“真容”。

以旁观者的身份对一个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观察时,才能收集到有关这个人的真实信息。其中要注意:

(1)嫉妒心强的人不可用。嫉妒心人人都有,但如果太强烈,就是严重的性格缺陷了。这种人,一不能用公平的眼光看待别人;二不能实事求是地对待自己。

(2)只知追求眼前之功,不管计策是否可行的人不可用。只追求眼前的蝇头小利,忽视长远的大利益,这是严重的短视行为。

(3)将一切事情都看得过于简单的人不可用。这种人大多志大才疏。办事情的态度极不认真、严肃,往往把简单的事情弄得一团糟。

(4)轻诺说大话的人不可用。这种人接受任务时大包大揽,真正做起来却拖拖拉拉,且能寻找种种借口,任何时候都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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