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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吸烟的女人(1)

古香第一次与我见面就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那是一个周日,受聘做金盛公司写字楼文员才一个月的我。首次参加本公司来自重庆的中高级员工自发组织的两月一次的“同乡联谊会”。金盛公司在惠州市有着赫赫声名,下面七个分厂,工人逾万,能够被聘为金盛公司写字楼文员,那还真得具备某些才能才行。可以想象这么一群具有一定素质的打工人对漂泊孤寂的打工生活所拥有的深刻认识和理解,于是就有了“同乡联谊会”这个名堂。说穿了,就是一群来自同一省区有较高月薪又享受着周日休假的人,平均出一份钱到酒楼、卡拉OK厅猛吃狂嚎,聊以解除身在异域的种种不快。

才进公司不久,工作、环境、生活,完全陌生,我做得极为吃力。为了拉近老乡感情得到工龄较长的老乡指点,趁酒菜还未上来之前,我取出一包万宝路,态度恭谨地向在座11位男性老乡每人递了支烟。在我意识中,女人是不吸烟的,所以我没给在座八位女老乡上烟。

“怎么?重男轻女呀?”

一种磁性的声音让我的心为之一荡。抬眼望去,朦胧的桔黄色灯光里,一头长发把脸庞遮得隐隐约约,让我无法看清她的真实面目。不过,眼眸上的那束直视我的似嗔似怒的目光却引诱得我心神迷乱。

我慌忙起身,双手递上了一支烟,并诚恳地询问另外七位女孩。那女孩轻轻地冷哼了一声,伸出纤指接过烟,随意地向上一抛。我以为她心里有气是想把烟扔掉。没容我看清,那支烟竟不可思议地叨在了她嘴上。我敢发誓,那支烟绝对不是女孩用手送到嘴上去的。

我飞快地扫视众位老乡,大家只是见怪不怪地望了女孩一眼,就又回复到各自进入或才进入的话题中去。我蓦然发觉,大家对这个女孩既恭敬又淡漠。于是,我把目光又拉到了女孩身上。

女孩左手把长发向脑后一捋,右手在这瞬息之间多了一个火机。女孩极为熟稔地揿燃火机。吸烟当儿,我看了女孩的面容一眼。仅只一眼。

女孩不是很漂亮。

我心里下了这么个结论。不漂亮的女孩对我从来勾不成兴趣。于是,我把头掉了个方向,让目光深入那个零乱得像个牲口市场的舞池。这时,音响中正播放着我的朋友安比——一个极负盛名的打工诗人谱写的歌,刚从岭南流行榜上排上座号的《客死异乡》。

女孩仿佛故意挑衅,踱到我身后,扯了扯我那游泳艺术家样式乱得像鸡窝草的头发。“喂,老乡,你的举止让我很不舒服。”

我心里有点火。但既然能够被金盛公司写字楼聘用,丁点儿容忍气度还是有的。我陪了个笑脸。“老乡,我为我刚才的失礼向你致歉。对不起!”

女孩笑了。笑容很灿烂。女孩摆手表示无所谓。而后把烟从此上取出来夹在中指与食指之间,微眯着一双大抵比她五官要耐看的凤眼,徐徐喷出一串烟圈。这时,我惊异地发现,女孩所吐出的烟圈,前面一个比后面一个大,在慢慢向前移荡的守程中,后而稍小的烟圈竟然从前面那个稍大的烟圈中间穿过,并且所有的烟圈都如此循序向前逸去,全部化着一小股袅袅绕绕直至消失。

这得需要多久时日才有这种技巧呵!我天方夜潭似地盯着眼前这个充满神秘的女孩。

女孩舞技实在精湛。搂着她梦幻般的腰肢,我心越来越虚,甚至有点儿发软。还在内地读书时,我对自己的舞技是有点儿自负的,没想今日,居然比一个娘儿们都逊色多了。不过我还是发自心底折服她的舞技,便请教她的芳名。

当时,女孩搭在我肩上的那只手正离开我的肩膀,大概是想来个优美的手姿什么的,听我问,又搭回我肩上,停止转动。“我叫古香。怎么?想泡我?”

“不敢。倒想泡泡你的舞技。”

“你不说我人没有舞姿漂亮?你仔细看看,我人可比舞漂亮多了。”

我真的仔细看她。眼睛使劲儿向前凑,脸与脸之间最多只相隔一寸。我最终算识到庐山真面目了。我由衷地赞美了一句:“真是个美人儿!”

“我骗你干吗?认识我的男人都说我漂亮。”古香的表情既不夸耀自满也不矫揉造作,很自然。“要不要泡我?”

“要泡!怎么不泡!就是担心明天在自然光下看到你时,脸上突然多了几颗黑星星。”

“去你个乌鸦嘴!哎,不跳了,还有烟么?给我一支。”

于是我们走出舞池。我抽出两支烟。递了一支给她。她的手划了一个优美的半弧,灵巧地把烟接到了手中。

我留意起她的动作。没料到她又是随意向上一抛,那支烟仿佛受某种神奇力量控制似地规规矩矩地叨在了她嘴上。

“看什么看!有啥稀奇!”她把火机举到我嘴巴前方,我才惊觉自己的失态。

我脸庞微微发热,把头掉了方向。不过这次心里却对这个女孩产生了极大兴趣。

“你小子走了财运!”同宿舍的秦愣猛地拍了我肩膀一下。

我痛得呲牙裂嘴,迷惑地盯着他,“我走什么财运了?”

“我看古香这妞儿八成看上你了。这还不是财运么?”

“古香很有钱么?还不是一介打工妹!”

“你怎么敢断定她就只是一介打工妹?”

“她天天与我们同样的时间上班下班加班。她的工作任务并不比我们轻。”

“兄弟,这正是她的高明之处。不过,是包子就总有露馅儿的地方。”

“主儿是谁?”我酸酸地问。

秦愣把我审视了十来秒钟,面无表情地说:“贺老板。老弟,有机会就应逮,反正她也来得容易。”

我心莫名地惆怅起来。

贺老板是个台湾佬,在惠州所有的外资企业中,他是最有钱的主儿。我进厂三四个月了,只看到他到厂里一次,根本就没留下什么深的印象,只记得他矮矮墩墩的身材,一脸横肉偏偏架了副眼镜。他来的那次,我与古香根本就还只是老乡而已。接下来,古香又成天与我泡在一起,连周日也多是一块出去兜风,渐渐地,我就忘记了秦愣曾经说过的话。古香就是说话的胆大,那一副纯纯的模样哪会是帮愣所说那种污七八糟的女人呢?

如果不是一些看去毫无纰露的事儿,让我无意中追索下去,发现了些许难以解释的细节。我不会生疑、盯梢,直至挖掘真相。我敢肯定,我会情真心地爱上古香的。

事实是,冥冥中一切都是定数,就如一阵风漫天扑来,叫人无处可避。

当时,我与古香的熟悉程度虽然已非同一般,但我们的关系只限于只能借一个玩笑才敢抱一个搂一下亲一下,根本没有明确挑起“恋爱”这种旗号。所以,我们各自都还有不想要对方参与的生活节目。

星期三早上刚上班不到十分钟,我的朋友安比就打电话来。安比在深圳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他说他明天就要离开深圳,或许去西藏,或许去东北漠河,反正只要能把思想和肉体冻死,什么地方都行。他的声音低沉、沙哑,我从话筒里感觉到了他的哀戚。他说他想与我相聚最后的时光。“在广东这块魔方般的土地上,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唯一的朋友。”安比说。

我很感动,也颇觉意外。安比是一个很有文学天赋的打工人,三年前开始写诗,短短三年,她像一生命旺盛的小树在和风细雨的哺育下成了南国极负盛名的打工诗人,从而被深圳这个极为挑剔人才的鬼地方,一家颇为畅销的杂志社聘请去做了诗歌编辑。他在那家杂志社如鱼得水,干得风扬水起,前影让人十分乐观。

“你神经出了问题,是不?”我恶狠狠狠地问他。

他沉吟了一会,懒洋洋地说:“我现在才发现,我的朋友两年前就已做了她老板的情妇。我怎么居然被她猴耍了两年还懵然然地全情爱她?”停顿了一会,他口吻火爆地说:“我已结了工资,明天一定走。明友,你来不来?”

我能不去吗?这位少有的文学哥们!

我心烧火燎地请假,告知了古香一声,急匆匆搭上了去深圳的车。

安比的女友名叫协思,姿色当然算得惊人那种,三年前与我和安比同一个厂。当安比的诗渐渐浮出广东打工文学的水面时,也喜欢诗歌创作的协思就爱上了他。那时的协思很清纯,思想正统得跟她姿色一样惊人。没想几年的尘嚣岁月把她雕刻成了一只金丝鸟,同时还应付着一个属于她所爱的男人。

人虚伪还是世界虚伪?我惶惑了。

在一间音乐茶座里,我为安比点了那首他谱写的正走红南国的《客死异乡》。老板认出了安比就是这首歌的词曲作者,不但免了点歌费,且送了两瓶最好的金威啤酒给我们。

孤孤零零地走行天涯/凄凄楚楚地泪流黑夜/我们来自一个没有金钱的穷壤/我们驻扎一个没有烟火的地方/这里听不到爱情/这里看不见阳光/我们吸进的是别人呼出的废气/我们流干血泪淌成别人的辉煌……

我和安比一任泪水在脸颊上漫流。

我想到了古香,这个时不时让我莫名心动又透着股怪怪的神秘味的女孩。

古香此刻在做什么呢?公司里越来越多的人都说她是贺老板的情妇,到底是不是真的呢?别看她的职位在写字楼是最普通、最繁重的,或许真如秦愣所说正是她的高明之处呢?特别是作为一个女孩,她吸烟的姿势比许多男性老烟民更具技巧性,这实在让人费解。

安比猛地灌了一口酒,结结巴巴地念一首描述女人的诗:“女人是醉人的酒/女人是狐狸精/女人是爱情的妖/女人是生活的魔……

我不禁想起月前关于古香的几件事。

古香带了一个男孩进厂。据说那男孩是她表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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