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世界》一书是笛卡尔早在1633年就完成的著作,但是由于很多原因,一直到笛卡尔死后十多年,《论世界》才真正出版。笛卡尔在《论世界》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物理学和宇宙学观点。
在本章中,我们将分别从“感觉与产生感觉之事物”、“火焰中的光和热”、“空气”、“元素”、“一个全新的世界”和“人”等几个小节,简单分析笛卡尔在《论世界》中所阐释的观点。
感觉与产生感觉之事物
“感觉与产生感觉之事物”是笛卡尔在具体探讨“光”之前论述的内容。笛卡尔认为,我们以前可能一直没有注意到感觉与产生感觉之事物的区别,但是这种区别是存在的。例如,我们通过眼睛媒介在我们思想中产生的“光的感觉”和我们称光源(或太阳或火焰)中的“光”的感觉是有区别的。接着,笛卡尔举了很多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尽管笛卡尔对证明这一观点的确实性显得力不从心,但是他相信,他的观点是正确的。所以他说,我们虽然还没有足以确实的例子证明“感觉与产生感觉之事物确实是存在差别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证明,它们之间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具体到“光”,我们就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物体本身的光与进入人眼中的光肯定是不同的。
这一部分内容是笛卡尔在具体探讨“光”之前论述的内容。笛卡尔认为,在具体论述“光”之前,我们必须先注意一个问题——感觉与产生感觉之事物的区别。具体到“光”,也就是说,作为主体,我们通过眼睛媒介在我们思想中产生的“光的感觉”和我们称光源(或太阳或火焰)中的“光”的感觉是有区别的。当然,不能否认,绝大多数人还是认为,我们头脑中具有的这种光的概念与产生这种概念的物体是完全相似的。但是,具有这种确信的人能给我们任何证明他们的确信的证据吗?没有!因此,我们必须对这样的传统的想法表示怀疑。
类似的现象还有语言与之所标识的事物之间的区别。一般来讲,我们都认为,语言与其所指事物之间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但是,“语言能使我们想到它所标识的相应的某些事物”,这是不容怀疑的。即使我们不去作过多思考,只要一听到某一个词语立刻就会把它与它所标识的事物或者意思联系在一起。实际上,语言或者词语只是我们约定俗成的成规,除此之外,一无所有。这样看来,既然存在使我们人类对与其毫不相干的事物进行思考的语言,那么,自然界为什么就不可能存在与其实存在的内容毫不相干而只与其感觉相似的光的符号呢?看来我们的怀疑是合理的,这样的假设完全可能。
当然,有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耳朵只能使我们听到说话的声音,眼睛只能使我们看到哭笑以及其他任何的表象”,而真正能够在我们的耳朵和眼睛听到或者看到的同时向我们表述听到或者看到的内容的则是我们的大脑。如果真的是这样,问题变得似乎就更加简单了,我们可以根据同样的思路得出结论。在我们的眼睛感受到“光”的具体的行为时,同样是我们的大脑,大脑让我们产生“光”的概念,产生“光”的感觉。
我们不妨来看这样一个例子,如果我们在听到某个说话的声音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声音所表达的意思,我们的大脑是不是也会产生形成这个声音的具体事物或者具体过程呢?例如,我们的大脑在听到声音后的第一感觉就是“人张开嘴,转动舌头,呼出气体……”这一系列具体的发声过程。很显然,这是相当可笑的,这些行为与那些使我们产生想象的声音的概念没有任何相同之处。再例如,有的科学家认为,“声音只是一种传导给我们耳朵的空气的振动”。那么,如果听觉不能传导声音,只是传导客体的真实映像的话,我们的大脑在听到声音之后的第一时间内想象到的就是“空气的运动”。
再例如触觉,触觉是我们所有感觉中最为真实和最为确定的感觉。那么触觉使我们想象到的概念与产生这种想象的物体之间有什么关系呢?举“痒”和“痛”两种感觉来作例子,我们都知道,某些物体在某些情况下碰到我们时,我们便会产生这两种感觉。但是这两种感觉与那些外在的物体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试想一下,我们用一根羽毛从一个熟睡的孩子的脸上轻轻拂过,他会产生“痒”的感觉,孩子产生的“痒”的感觉,和羽毛本身的性质有任何相似之处吗?再例如一个刚刚从激烈的战场上回来的士兵,忽然感觉到自己受伤了,因为自己感觉到了疼痛。于是士兵赶紧找医生说自己受伤了,要求治疗。但是在经过详细检查之后,医生发现士兵的疼痛仅仅是来自于扣环和旧伤口上的绑带在盔甲下面的挤压。想象一下,如果士兵能感觉到自己的疼痛仅仅是自己旧伤口上的绷带受挤压造成的,那么,他就完全没有必要大费周折找医生来检查了。
总而言之,我们虽然还没有足以确实的例子证明“感觉与产生感觉之事物确实是存在差别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证明,它们之间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具体到“光”,我们就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物体本身的光与进入人眼中的光肯定是不同的。
关于具体的“光”的内容,将在下面的内容中具体论述。
火焰中的光和热
火焰的颜色和火焰的形状是怎么产生的?火焰所产生的热量和木头燃烧后变成与之截然不同物质的过程又是怎么一回事?笛卡尔在这里就是要讨论这些问题。笛卡尔认为,如果真的要给火焰的产生找一个归结点的话,那么这个归结点就是可燃物内部的各个粒子之间的运动。那么,火焰到底是怎样提供给我们“光和热”的呢?笛卡尔认为“热”是在燃烧这一运动剧烈时对我们产生的一种灼痛感。至于“光”,笛卡尔说,我们也可以想象火焰中的这种运动足以引起我们对它的感觉,实际上,光就是火焰中的这种运动引起我们对它的一种感觉。
笛卡尔认为,世界上能产生“光”的物体只有“星”和“火(即火焰)”两种。与“星”相比,“火”与人类的关系最近。笛卡尔说,木头或者其他可燃物在燃烧的时候,我们用肉眼就可以看到,“火焰不断地触及木头的许多微小粒子,把它们撕裂开,生成火光、空气和烟,剩下的便是灰烬。”有时候,我们可以想象一下火焰、火焰的颜色、火焰的形状以及火产生的热量和木头燃烧后变成与之截然不同的物质的过程。笛卡尔认为,如果真的要给火焰的产生找一个归结点的话,那么这个归结点就是可燃物内部的各个粒子之间的运动。笛卡尔说,如果一方面把“火”或者是“热”加到可燃物之上,使可燃物燃烧,另一方面限制可燃物内部的粒子的运动,那么,我们可以想象木头将不会发生什么变化或改变。相反,如果我们把正在燃烧的可燃物之上的“火”和“热量”拿走,假定有某一种与火和热量不一样的力量,能使得可燃物之中的粒子产生相应强度的粒子运动,那么,可燃物也可以产生于燃烧相类似的变化。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作用于可燃物的火焰是由微小的粒子之间独立地以一种极快速和剧烈的方式运动的。也就是说,在运动的时候,火焰不断地和它所触及的物体的各个部分发生碰撞运动,并能移动那些没有产生太大阻力的部分。当然,我们用肉眼永远也无法看到火焰作用与所触及物体的每一个单个的部分,我们看到的只是它们协同努力而导致的那个结果。这是因为,它们的运动得很迅速并且相当激烈,而它们所触及的部分由于太小,我们根本不能用视觉加以区分。
至于各个粒子运动的方向,笛卡尔认为,粒子运动的力和决定它向哪个方向运动的力是完全不同的,两者不是相互依存的,可以独立存在。我们可以简单地认为,每一部分都在以一种自由的方式运动,而这样的运动方式能根据它周围物体的位置使其阻力降到最低。具体来讲,在同一束火焰中,有的部分可能在上升,有的部分则可能在下降;有的部分可能在做直线运动,有的部分则可能在做环形运动;有的部分的运动方向可能是不固定的,而有的部分的运动方向则可能是固定不变的。
现在,如果我们还有类似于“火焰是如何具有消耗掉木头而燃烧的力量”这样的疑问,我们只要想象一下上面所讲的“火焰的运动”就足够了。那么,火焰到底是怎样提供给我们“光和热”的呢?用上面所讲的原理是否能够解释这一疑问呢?笛卡尔没有直接面对这个疑问。
笛卡尔认为,“热”是在燃烧这一运动剧烈时对我们产生的一种灼痛感。正如上面所讲过的那样,“在我们思想之外,没有什么与感觉痛痒的概念相似的东西。”“我们也可以相信,在我们的思想之外,没有什么与热这一概念相类似的东西。当然,这种感觉应在我们体内产生并通过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是由手和身体其他部位的许多微小部分的各种运动所建立的。这一观点被许许多多的直接观察所证实,如我们的双手仅仅通过相互摩擦便能发热。”
至于“光”,我们也可以想象火焰中的这种运动足以引起我们对它的感觉,光就是火焰中的这种运动引起我们对它的一种感觉。
最后,笛卡尔又从“火焰内众多粒子永不停息地运动”这个论点出发,认为“火焰内众多粒子永不停息地运动”这一现象并不是惟一的,而是在世界上其他的物体之中也存在的现象。笛卡尔说,“我相信世界上永远进行着各种无穷无尽的运动。我们注意到那些最显著的变化(年、月、日更替),然后我们还能观察到:空气永无停息地被风刮来刮去;大海永无宁日;泉水和河流不停地流淌;最宏伟的建筑也会倒塌,最终成为废墟;植物和动物总是在生长或死亡。总之,任何地方都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当然,由于粒子运动太微妙了,并且也不像火焰的运动那样激烈,不像能产生“光和热”的火焰一样能产生其他明显的现象,所以我们无法直接通过感官感受到。
笛卡尔认为,具体去探究这些运动的原因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要假定自从世界存在以来,它们就开始运动,对我来说这便足够了。笛卡尔还认为,这种运动不仅自产生以来就没有停止过,而且除了自身的原因以外还从没有改变过运动方式。或者说,物体自身内部的运动的能量和优势可以从一个物体传递到另一个物体那里去,重新开始运动,但是绝对不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空气
笛卡尔认为,所有物体,不论是液体还是固体,都是由相同的物体组成的。形成所有物的此种物质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被其他部分所包围和碰撞而成为具有一定硬度和体积的物体。空气也是一样的。笛卡尔认为,空气也是一种普通的物体,但是空气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不能像其他物体那样被人所感知。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空间”或者认为只有空气存在的“空间”实际上都是满满的,里面装满了相同的物质。这就正好和我们所理解的其他任何物体所存在的空间一样。总之,我们所理解的空气并不应该是什么都没有,在我们感觉到什么也没有的空间里充满着一些物质,这些物质与我们所能感觉到的物体中的物质是相同的,至少前一空间与后一物体所占据的空间饱含着同样多的这种物质。这种物质就是空气。
笛卡尔认为,空气也是一种普通的物体,但是空气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不能像其他物体那样被人所感知,例如,我们知道苹果是椭圆的,黄瓜是长条形的,但是我们并不知道空气的具体形状。尽管如此,我们却不能否认空气的存在,我们要从我们从幼时就形成的成见——“除了那些可以被感觉所感知的物体外,在我们身边并没有什么东西围绕着我们”中解脱出来。在此,笛卡尔认为,所有物体,不论是液体还是固体,都是由相同的物体组成的。形成所有物体的此种物质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被其他部分所包围和碰撞而成为具有一定硬度和体积的物体。该物质的各个部分不可能不断地形成一个更为坚硬和体积更小的物体。笛卡尔说:“如果到处都可以有真空存在的话,那么这个所谓的真空肯定是一种坚硬的固体而不是呈流态的液体。这是因为相比较于呈流态的液体,固体更容易互相挤压而成列地排成一个集体。这是由固体“静止”的本性所决定的。我们可以来看这样的一个例子:当我们把粉末装进容器内的时候,总是会用力摇晃容器以便让容器腾出更多的空间来装入更多的粉末。而当我们将某种液体装入容器内的时候,我们根本不用摇晃容器,液体在容器内会自动地占满容器内的任何空间。”
总之,笛卡尔认为,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空间”或者认为只有空气存在的“空间”实际上都是满满的,里面装满了相同的物质。这就正好和我们所理解的其他任何物体所存在的空间一样。
一般来讲,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我们知道有很多很重的物体也能上升,很多坚硬的物体也能够被击得粉碎。这也就是说,物体的某些部分是可以互相分开而与另外的其他物体连成一体的。那么,能向各个方向扩散的空气在互相靠近的时候没有接触或者没有接触任何其他的物体的可能性是不是存在呢?井水是不是会为了充满抽水灌而违背自身的属性上升?是不是说云彩之中如果存在着即使很小的空间,雨水也没有必要降落下来去充满地面的空间?这里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物体,除非液体之间有空隙或者某些部分由于运动而会腾出不少空间,否则,液体就不会无休止地流动。例如,如果容器口不倾斜或者容器不被打碎,有限容器内的液体是不会自动流到外面去的。
笛卡尔考察了液体和固体的运动以后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世界上的所有运动都是以某种环形方式进行,那就是,一个物体离开其位置,总会进入另一个物体的位置,这样不停地连续进行直到最后一个,而最后一个会在同一瞬间占据第一个物体所腾出的位置。因此,物体运动时的空间并没有比静止时具有更多的真空。”当然,这样的运动并不一定需要物体的各个部分都协同运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讲“必须排成一个精确的圆圈或者排成一个真正的环状”。所谓的环形运动,只是一种总体运动状态的概括。
现在,让我们再次回到空气的概念上来。我们一般习惯把空气理解成“是一种什么也没有的空间”。因此,让我们在理解空间物体运动的时候,即使非常明显的空间运动,我们也不会意识到它环形运动的本性。为了更好地理解环形运动,我们还可以再看两个例子:
1、鱼在水中游动的时候,如果它不游到水面上来,只是在水里游动的话,即使它用再大的力气,以再大的速度游动,那么它的游动的行为也不会引起水的任何变化。于是,我们看到的“鱼”只是奋力地推动它前面的水,而不是推动它后面的水。鱼游动时所推动的水能够使它们更好地完成环形运动,能更好地填补鱼前进后留在它后面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