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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鬼所 (2)

(四)鬼所 (2)

房子后面楼梯底层附近,有一口老水井,上面布满了青苔,还有发霉的味道。水井像个致命的陷阱躲在两排铜钟的底下,其中有一只钟上还刻有名字,褪色的黑底白字分明写着“B少爷”。钟按照悬挂的位置刻了房间名称,分别起到指示方位的作用,比如“画室”、“双人房”、“寄存处”等,这一切都显得破败而阴森。他们跟我说其中刻着“B少爷”的钟敲得最响。

“B少爷是谁?他跟那猫头鹰有关系么,在猫头鹰嗥叫时,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么?”

“敲一下钟看看。”艾奇说着,就敏捷地将皮帽丢向钟,钟的声音洪亮却不悦耳,我被这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

循着B少爷的钟,能找到他的房间,他的房间是阁楼底下的三角形小房间,房间的壁纸已经脱落,上面还黏着干碎的泥灰块,好像是B少爷故意把墙纸撕下来堆在门口的。我猜想B少爷的身形一定属于矮小型的,要不怎么能窝在房间角落的壁炉边取暖呢?壁炉的烟囱是外露的,像个金字塔形楼梯,高度足以让小矮人在此顶天立地。这位年轻绅士为什么要让自己住在这样差劲的三等房里,旅店老板和艾奇也说不上来。

除了楼上,另外还有个大到看不见尽头的阁楼。阁楼里摆设了几件合宜却老旧的高级家具,还有几件像是最近50年才添置进去的,显得稍微空旷了点。

房子主人听说我要去那住而很热情地招待,我已经有点不好意思了。在我参观完房子之后,我便答应要住这诡异的房子,而且一开口就是6个月。

我和未嫁的妹妹,一个三十有八却依然美貌、聪明的迷人女性,一起搬进去的时候才不过十月中旬,我们带了一位失聪的马夫、我的猎犬涂克、两位女仆和一位来自圣劳伦斯联合女子孤儿院被人称作“怪女孩”的年轻人。

搬进去的那年,冬天似乎来得很早,刚搬进去的时候外面的树叶都掉得差不多了,而且那天天气湿冷,天气和屋子的阴沉气氛让人心情郁闷。厨娘是个脑子不太灵光的亲切妇人,她一看见厨房就掉下泪来,哭着说如果她因为湿气太重而发生不测,要我们务必把她的银色怀表送到她妹妹手里。

女佣史崔平时最会向别人诉苦来博取他人的同情,这会儿却显得很兴奋。从没住过大宅的“怪女孩”也很开心,她说要在餐具洗涤室窗外的花园里种一棵橡树。

这屋子尽是些破损、坏掉的东西,上一批住在这儿的人肯定过着猪一般的生活,他们算是哪门子的屋主,连面棍、烤板都没有。然而,真正的苦难是天还没黑,我们就开始经历超自然的体验了。

“怪女孩”一直都兴高采烈地带头示范做事,在她看见了好几次几只眼睛后,她变得小心谨慎起来,脸上也没有了开心的模样。在住进来之前,我和妹妹已经约好不将闹鬼的事情泄漏出来,那个曾经看见鬼的艾奇来帮忙卸行李时我也没让他和这些女孩们单独相处,所以她们并不知道有鬼的事情。“怪女孩”一直在歇斯底里,到了10点钟的时候,她因为不安而喝的醋已经足以腌渍一条大鲑鱼了。

到了10点半左右,B少爷的钟开始放声大响,把钟弄响的究竟是老鼠、蝙蝠还是风声,我也不知道,只是我发现这个钟每隔两天就会连续响两个晚上,狗儿涂克也跟着嗥叫,整栋房子都回荡着哀泣的悲鸣。“怪女孩”已经强直性昏厥,她像不理性的盖?福克斯(1605年计划暗杀英王詹姆士的士兵,后因事情败露被捕)一样,在最不恰当的场合突然全身僵硬。这让我从心底想把B少爷的脖子扭断,直接说,就是打破钟,让它永远沉默。

面对着惊讶的仆人们,我只能说我已经重新粉刷过B少爷的房间、撕掉了壁纸、拿走了铜钟,这种情况再也不会发生了,钟就算响也不会在这房间里响了,并且生气地反问他们,那个曾在这死掉的男孩,以他目前的鬼魂状态,会有可能使出让扫帚飞天的吓人伎俩吗?他们沉默不语,我只能再加强语气,让自己更有说服力。

我并没有借机显示自己的威严,只是想告诉他们一切没那么邪乎,但显然这番话对“怪女孩”的突发性全身僵直症状毫无作用,她还是直挺挺地站在那儿,像块化石般怒视着我们。

女佣史崔也有令人为难的表现,我不知道是因为她的淋巴质分泌旺盛,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她的眼泪跟蒸馏厂生产一样,三两下就能哭出最多最清澈的眼泪,而且她的眼泪不会落下去,只是停在鼻子和脸上。当然,她会摆出可怜的姿态,轻轻地摇头,沉默不语,其困惑人的程度完全超出为了慈善募捐而滔滔雄辩的“可敬柯莱敦”(本名詹姆士?克莱顿,文武全才)一万倍。此刻,她正沉默地哭诉。

厨娘娓娓道出自己的故事,并一再卑微地重复关于她那只银色怀表的遗愿,同时坚称是乌斯河让她心神耗弱。同样,厨娘也让我陷入了混乱。

猜疑和恐惧的情绪充斥着每一个人的夜晚时光。天底下到底有没有那个围着头巾的女人呢?至于那些奇怪的声音,如果我愿意,就能试着躺在床上,醒着度过死寂的夜晚或者窝在舒服的炉火旁边与声音共度一晚,或者干脆让每一根神经都发出相应和的声音。

我再重复确定一次:此刻猜疑和恐惧情绪的确感染了每一个人。我告诉她们天底下根本不存在这些怀疑和恐惧,但房子里的女人还是做着随时要昏倒的准备,不断地闻着盐,似乎只要一停下来就会死掉,她们的鼻子因为不断嗅盐而蜕皮。

两名年纪稍长的女佣总是差遣“怪女孩”去查看情况的危险程度有没有加倍,而“怪女孩”在每次冒险后也总会带着发作的僵直症回来,她们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只要“怪女孩”的反应更严重,她们就会离开这里。

她们的奇怪行为不单单是长期嗅盐,还有如果厨娘或史崔在天黑之后上楼,天花板马上会传来阵阵沉重的跺脚声,这种声音的频率越来越频繁,像有个拳击手跑遍整间房子,对他看见的每个佣人施展“一拳击倒”的绝技。

但不管做什么都只是白费力气而已,即使害怕也没用,因为就算这一刻亲眼看见了真的猫头鹰,下一刻也不知道猫头鹰会飞到哪儿。更何况这样的紧张,只会让人们更紧张,要是有谁不小心压到钢琴键,发出某个刺耳的音阶,涂克就会跟着用怪异的音调叫个不停;要是有谁不小心碰到不幸的钟而让它响起来,就算让铁面无私的拉达曼斯审判那些钟,它们的声音也还是不会消失,就是拆了也没用;如果看不惯黑暗,把火炬丢下水井,或者在烟囱底下生火,让火光猛烈照进有问题的房间和隐蔽处,同样发现一点用都没有,火灭了,还是一样黑暗恐怖。找出真相似乎永远是徒劳无功。

最后我们决定换一些仆人,但是情况一如从前,于是我们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更换仆人。一开始与我们相处愉快的佣人们,到后来都会选择离开,整个家看起来支离破碎且凄凉无比。

有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了,垂头丧气地对妹妹说:“佩蒂,我已经失去信心与佣人一起住了,我想我们得放弃了。”

妹妹是个豪气云天的女子,她回答:“不,约翰,不要这么容易就放弃。千万别被打败了,总是有其他办法的。”

“有什么办法?”我说。

“约翰,无论做什么如果不想半途而废就要靠自己。这房子也是,如果我们还想住在这,就必须靠自己的力量,用我们的手让房子接纳我们。”妹妹说。

“但是,总要有仆人啊!”我回答。

“我们自己的家,我们不要仆人。”妹妹直截了当地说。

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生活中会缺少忠心耿耿的仆人。

“他们来到这里就会受到惊吓,之后彼此影响,永远生活在恐惧中,而不得不选择离开。”妹妹说。

“巴透斯例外。他尽管是失聪坏脾气的马夫,却还是留到了现在。”我用一种近乎冥思的语调说。

“的确,约翰,巴透斯是例外。但那又能证明什么呢?巴透斯失聪了,他不跟任何人说话,也听不到任何人对他说话,除非,巴透斯根本不曾被吓过或吓过别人,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巴透斯根本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每天晚上10点钟就睡在他马车房里的床上,身边只有一把干草叉和一桶水。如果我在10点后出现在他那里,而事先没打招呼的话,那桶水就会倒在我脑袋上,之后会有把叉子刺透我的身体。

他的自我保护意识超强,谁也不相信,任凭史崔陷入出神的狂喜,还有“怪女孩”又变成“大理石”,他都是独自坐在那儿吃他的晚餐,顶多再塞颗马铃薯到嘴里,完全不理会别人的生活,这是他过日子的习惯。众人发生的不幸,在他看来或许就是再吞一个牛肉馅饼时的配菜。

“所以,我并没有想过赶走巴透斯,或者他自己会走啊!还有,约翰,正如你所想的,光凭你、我和巴透斯,怎么照顾这么大一栋房子,而且也可能太寂寞了啊。所以,我提议找几个我们信得过或者他们也有意愿跟我们一起住的朋友来陪伴我们。从本地认识的人找起,或者也可以先同住3个月看看情况。大家开心热闹地住在一起,再看看会不会有新情况。”妹妹的提议令我欣喜,我不禁当场抱住她,并表示愿意以最大的热忱执行这计划。

等到离11月底还有一周的时间时,在我们的强力召集和令人信赖的朋友的支持下,一伙人便兴高采烈地住进鬼屋,这期间的时间不过几天而已。不过我要先说说在我和妹妹两人独住时,我俩作的两个小改变。

首先是涂克,只要到晚上它就会叫,我们想可能它愿意在外面住,就在外面给它设了狗笼,却不圈住它,让它可以自由活动。我也警告过村民,涂克会撕裂随便玩弄它的人的脖子。

其次,在不经意的时候,我问艾奇对枪有没有研究,他回答得特别干脆,说好枪他一看就知道,我立刻就让他来房子看我的那把枪。艾奇端详了我多年前在纽约买的那管来复枪,确定是把好枪。我在欣喜之余嘱咐他不要随便对人提起到我房子来看见的一些东西。

当时他就反问:“不会吧,先生,是那位围着头巾的女士吗,先生?”

“不是的,但别害怕,是一个很像你的人影。”我回答。

“天啊!先生!你是在开玩笑,对吧?”他显得有点惊讶。

“艾奇!”我亲切地握住他的手,用充满热情而肯定的语气对他说,“如果这些鬼故事是真实发生过的,我能为你做的,就是对那个人影开枪。我以天地之名发誓,如果我再看见那个人影,就会用这把枪打死他!”

艾奇向我致谢,然后又委婉地拒绝了我请他喝一杯酒,神色略显仓促地离开了。其实我一直都记得他向铜钟丢帽子的事,而且有一天晚上这钟又响时,我也看见一个很像皮帽的东西在钟的旁边。再加上艾奇越在这里慰问仆人,夜晚房子闹鬼越会闹得凶。这一切都让我觉得艾奇是个奇怪的人,他会不会也相信这个房子闹鬼,之后一逮到机会就在房子里装神弄鬼?就像是“怪女孩”,她在这栋房子的每个角落的害怕心理驱使着她故意说谎,编造很多恐慌散播出去,还故意制造怪声吓唬别人。

我不是对艾奇不公平,我是故意告诉他,其实这些事情我都知道,对于在医学、法律上相当有经验或警觉心特别强的聪明人而言,这种心态他们更了解。其实,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心态。

我的那些朋友们集合到一起住下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抽签分配房间。确定好房间之后,我们把房间彻底检查了一遍,也指派了特定的人去负责家事任务。我们好像是一群吉普赛人,在一起搭艇出游、一起去打猎,或是遇到船难的一群人似的。我重新给他们讲述了与围巾女士、猫头鹰、B少爷有关的传言,让它们变得模糊起来,像那些有个女鬼抓着圆桌的鬼上楼又下楼,还有一只从来没被人抓到的无形鬼这类荒谬的鬼故事一样。

之后,我们说要聚集所有的人一起见证,证明有关这个屋子的故事都是捏造的。我们在强烈的责任感驱使下,承诺要对彼此坦诚,直到将真相查出来为止。我们也达成了一项共识,任何人在夜里听到不寻常的声响,一定要敲我的门找我,之后一起去查看;还有,截止到圣诞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我们每个人都要把自己的遭遇与大家分享,并且大家都要保持缄默到最后一天,除非有什么不寻常的刺激才可以打破。

我们的人数和角色如下:首先是我和妹妹,她抽到她自己的房间,我则抽到了B少爷的房间。

接下来是我们的大表弟约翰?赫歇尔,我个人认为他操作望远镜的功力比天文学家更强,因为他懂得何时屏住呼吸。他带来的还有去年春天刚和他结婚的美丽妻子。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认为带妻子来这里未免太过轻率了,就算这些恐慌是假的,也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她是我的妻子,我是绝对不会不顾那美丽动人的脸庞的,不过他应该最清楚自己的能耐才决定带妻子前来。他们俩抽到的房间是寄存处。

这群人里最讨人喜欢的28岁的艾尔菲?史达林,他抽到的房间是双人房——里面有间更衣室,还有两扇又大又笨重的窗户,这对窗子无论在什么天气,即使没有风也会摇晃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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