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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神秘运古起源考古大搜集(1)

始祖鸟——从零起飞时值1870年的深秋,天气转凉,大西洋上空不时阴云密布,预示着惊涛骇浪和凄风苦雨的到来。在这种时候横渡大西洋,实非明智之举。此时,在一艘孤伶伶的船上,几位言谈举止颇为严肃的先生却有些坐立不安,他们偶尔交谈几句,更多的时候蹙眉垂首。但没有人注意他们,这种天气谁的心情都不会好。他们那么急着要去新大陆干什么?自从15世纪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来,那儿就成了探险家和梦想者的乐园,很多人都想到此发一笔横财。在西部挖掘出黄金之后,淘金者更是蜂拥而至。难道,这几位欧洲人也想赶这股延续已久的潮流,去圆美国梦吗?倘若有人这样问他们,很可能会受到不屑一顾的“礼遇”。因为,他们并非为钱财而来。他们是科学家,为了研究才不辞千辛万苦,到美洲来找寻宝物。但是,不要领会错了,他们的宝物不是黄金白银,也不是土地牲畜,而是就普通人而言毫无价值的化石。这些被人弃如蔽履的石头,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比生命更重要。

经过一路的颠簸,几位科学家终于踏上了美国的土地,他们重点考察了堪萨斯等地。在西堪萨斯,严冬成了最大障碍,而印第安人的敌视也时刻威胁着他们的安全。可他们仍然顽强地进行着发掘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第一件鸟类化石——黄昏鸟的一段胫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找到的。后来,探险队还在内布拉斯加的地层中发现了大量古鸟化石。他们的心血没有白费。

这时距发现第一个始祖鸟化石已相隔十年之久。1861年,当矿工在德国巴伐利亚省索伦霍芬附近开采印板石矿时,采到了这块化石,既有骨架,又有清晰的羽毛痕迹。当年9月30日,古生物学家梅以尔把它命名为印板石始祖鸟,认为它是鸟类的祖先。这块化石立刻轰动了世界。之后,科学界对这类化石究竟是龙是鸟的问题发生了争执。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一些勇敢而执着的科学家才不惜代价,漂洋过海到美洲寻找新的证据。这才引出了上面的故事。

对始祖鸟的认定也是经过了一番周折的。曾经有一段时间,报刊杂志中出现了对这一种类的不同叫法,说明观点还没有统一。在历经是是非非的争议后,大家终于达成了共识,认为印板石始祖鸟这个名称相对还是最确切的。那么,至尊至贵的始祖鸟又是什么样的呢?且让我们来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始祖鸟是一种原始鸟类。大小跟鸽子差不多,它的身体结构和外貌与现在的鸟类却大相径庭。首先,它有一条由多节尾椎组成的大尾巴,看起来颇有分量;其次,它的嘴里长满了小尖牙,是肉食爬行动物所不可或缺的;再次,尽管它的前肢已变成翅膀,可在末端仍残留着三个指爪,等等。这些都是爬行动物具有的特征,因此有人把它叫做“美丽的爬行动物”。可是,把它归为爬行类又万万不能,因为它又有许多更为进步的地方。

最为明显的一点是有了羽毛。虽然翼龙也有翅膀,同样能在空中滑翔,但稍有破损便不能再飞行了,就像气球被针尖刺一下就会瘪一样。而始祖鸟的翅膀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羽毛,即便掉一些,或者轻微擦伤,都不会有大碍,飞起来仍然稳稳当当,这是翼龙远远不及的。不仅如此,它的羽毛已具备初级飞羽和次级飞羽,这是鸟类所独有的特征,是展翅飞翔必不可少的条件。从翼龙的皮膜进化到羽毛,是飞行史上的一大创举。始祖鸟的这件“羽衣”,确实是应该载入史册的。

羽毛的作用还不仅仅如此。有了这件外衣,始祖鸟的体温就能保持稳定,血液也随之成了恒温的。变温的爬行动物一到冬天就寸步难行,只能躲在窝里睡大觉,用睡眠来抑制饥渴,在梦中捱过漫漫严寒,等候春天的来临。在与环境的适应过程中,这显得比较消极。而始祖鸟有了羽毛的庇护,就像掌握了法宝,它不再惧怕严寒的到来。即便是大雪纷飞的日子,同样可以外出觅食,呼吸新鲜空气,欣赏银装素裹的自然景色。以鸟类为代表的温血动物在不同环境下体温都相对稳定,加强了对外界的适应能力,并且成为征服自然的前提。这是冷血的爬行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始祖鸟率先跨始祖鸟的复原模型入恒温动物的行列,又创下了一个第一。

始祖鸟已称得上聪明了。它的脑袋足以存放指挥其瘦小躯体的东西,而像山一样的恐龙,脑量并不比始祖鸟大多少。倘若让始祖鸟与雷龙来个智力测验,黑眼珠骨碌碌转的始祖鸟肯定稳操胜券,而一脸憨相的雷龙却不知所措,输得一败涂地。不过,始祖鸟那左顾右盼的脖子并不是它自己的独家发明,在这点上,恐龙可以大大炫耀一番,因为它们才是最初的缔造者。

虽然始祖鸟的翅膀已具规模,但仍然无法长空搏击,只能在一定的高度上做短距离飞行,仅仅比现在的家禽稍微好些。而且,它的长尾巴也不利于起落和转向,使得始祖鸟的空中姿态不是太好。这也不能过分强求,毕竟它是初露羽翼。当它疲倦的时候,就停在树枝上稍事休息。原来,始祖鸟已长了四个脚趾,而且拇指和其他三趾对生,虽说看起来像瞎子带眼镜——多余的圈圈,但并非一无是处。因为它的翅膀还很稚嫩,某些时候还不得不借助这三个爪。当始祖鸟正站在树枝上高瞻远瞩时,或许是站累了,或许是因心游万仞而恍然迷糊之故,不幸滑下来,它在降落过程中使劲拍着翅膀以减慢速度,并瞅准近旁的树枝,翅膀上的三个爪/顷势抓住那救命的枝干,让身体悬挂在空中,过了一会儿,惊魂甫定,真是有惊无险。这个场面让其他动物大开眼界。

诸多迹象表明,始祖鸟是由爬行类向鸟类转化的中间环节,对它的研究,是摸清生物进化过程中一些细节问题的关键。始祖鸟像接力运动员,一手接过前辈的棒,完成自己的使命后,又把它交给后代,使生命不断更新、前进。这其中任何一个种类都不能有所懈怠,否则,时间的长河将无情地冲走一切。人类出现的时间就要大打折扣,那样的话,很可能如今纽约栉比鳞次的摩天大楼都还是原始森林,都市中潮来潮往的人流就要回复成猿猴的集会。这是不可想像的事。所以,我们还得感谢那些在前进的路上不断努力,前仆后继,为进化付出巨大代价的古生物们。

始祖鸟生活在距今15000万年前的晚侏罗纪,它实在是很老。江山代有才俊出,在祖先的感召下,后起之辈更加茁壮成长,令自然界的“同仁”们刮目相看。白垩纪的鸟比起始祖鸟来更趋于现代化。除了还保留有少量的牙齿外,相貌和形态已十分接近现代的鸟类。翅膀上的“历史遗迹”(残留的爪)已消失了,尾巴也不再拖拖拉拉。更重要的是,通过锻炼,用以飞翔的胸肌发达了,它们可以昂首挺胸地向世界宣称:它们已完全摆脱了爬行动物的影响,展翅向更高目标冲刺。

遗憾的是,我们将要在下面介绍的,并不是翱翔于蓝天的飞鸟。有人禁不住会问:既然白垩纪鸟的翅膀已发育得很完备了,那么,出现善于飞行的鸟才是顺理成章的事。为什么事与愿违呢?我们研究古代生物最重要的依据是化石,没有化石便不能妄加评论。由于飞鸟是在空中活动,死后落到地面或水里,很容易被细菌腐蚀,被其他动物吞食,所以,飞鸟变成化石的机会微乎其微。始祖鸟化石的发现是空前绝后的,但是,它还称不上真正的飞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不能一睹白垩纪飞鸟的芳容。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飞鸟才是白垩纪鸟类实至名归的代表。话说回来,见识——下白垩纪的其他成员,也算没有枉费心机。

白垩纪的鸟类在生活上仍一如继往,保持着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习性:傍水而栖,鱼虾为食。时间长了,一些鸟干脆完全以水为伴,变成了水鸟。黄昏鸟便是其中的代表。这是一种体形较大的鸟类,前后身长1~2米,对于飞行来说,有些大厂。实际上,黄昏鸟根本不会飞,甚至连像翼龙那样滑翔都不可能,因为它的翅膀已经退化殆尽。正当鸟类的翅膀方兴为艾之日寸,这种鸟却提前退出天空,不能不说是各有各的选择。黄昏鸟生活在水域,因此生理结构也相应做了调整,它的脚上长了蹼,跟鸭子的一样,这是擅长游泳的证明;它的嘴宽阔扁平。嘴卑的牙齿是对付鱼虾的工具。黄昏鸟整个都很像鸭子。如果有一只黄昏鸟摇摆着肥大的躯体,出现在公园里时,兴许人们会以为是最新研制成功的鸭子的改良品种。不能在天空飞翔,对会飞的鸟来说是很残忍的事,但不会飞的鸟却不以为然。俗话说:马有马路,车有车道。黄昏鸟在水中的绝活也是其他鸟类所自愧不如的。它不仅是游泳好手,更是潜水能将。不飞鸟的骨骼到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的海洋深处去,这是飞鸟做梦都想不到的。而黄昏鸟却习惯于到此一游,体会大海深处的无穷乐趣,这是作为水鸟的它引以为自豪的。虽然它们脱离了鸟类发展的大方向,但是,适应就是生存。水鸟能一直延续至今,谁又能否认它的存在呢。而且,黄昏鸟具有很顽强的生命力,它敢于接受严寒气候的挑战,到北纬69°的地区去生活。1967年,科学家在这一地区的加拿大安德森河找到一只黄昏鸟的化石,这也是颇值得赞赏的。

新生代是鸟类的黄金时代。就在这一崭新的地质时期,陆地上出现了一种与现代鸵鸟和美洲鸵鸟相似的鸟类。这种鸟就是著名的大型不飞鸟,在美国怀俄明州的地层中曾发现它的化石。这类鸟长得奇形怪状,身高达2米,头的长度也在40厘米以上;嘴巴坚固有力,像把扳手,脖子十分粗壮;它的后肢肌肉强健,长有4个脚趾,跑起来像安装了一台马力十足的发动机。不飞鸟的体格如此魁梧,即使是平常走路,看起来也是昂首阔步。5000万年前的始新世是不飞鸟的天下,从现在的美洲西部到欧洲,四处都是疾来疾往的不飞鸟,像在召开大型的田径运动会。像鸵鸟之类在陆地上奔走的鸟,应该就是怪鸟不飞鸟的后裔。

地球曾经是鸟类的乐园。有在天上飞的,有在地上跑的,还有在水里游的。据专家估计,从鸟类形成那天起直到现在,地球上曾生存过15万种鸟,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在更新换代的过程中,有些种类被淘汰了,从此消失了踪迹;有的却凭着顽强的生命力,把香火延续下来,使得代代相传,因此才会有今天五彩斑斓的鸟世界。无论如何,这些鸟类都曾为了生存而奋斗过,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生命的赞歌。

与此同时,那些研究者们所做出的努力更是令人钦佩。为了采取化石,他们付出的又何止是辛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化子;电仍然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可遇而不可求。所以,这些标本都是非常珍贵的。像始祖鸟化石,直到现在仍然只有极少数重见天日,成为无价珍宝,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许多唯利是图的人对此垂涎三尺。原始鸟化石以前只在德国有所发现,然而近几年在我国东北辽西地区也找到了它的踪迹,有“中华龙鸟”、“孔子鸟”、原始祖鸟等种类。这本是——件令人欢欣鼓舞的事,但是,随之而未的是计人痛心的事实。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竟然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公然盗窃这些珍贵的化石标本,再转运到国外,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这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当我们参观博物馆,看到那些栩栩如生的动物标本,并为之浮想联翩时,不要忘了这些动物曾为生存而走过的艰难历程,也不要忘了科学家为此所做的不朽贡献,更不要忘记这是国家乃至人类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把这些化石好好地保护起来,使之成为一部活的自然史,为人类提供更多的知识,而不是奇货可居的收藏品。这样,也是对那些在地下沉睡了上千万年的动物的一种安慰。

森林里跑出来的马

曾读过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匹名叫“飞飞”的战马。在抗日战争中,它跟随主人转战南北,立下了赫赫功绩,并多次从炮火中救出伤员。后来,它不幸被日本一名高级军官黑森男爵捕获,黑森惊诧于它的骏勇,一心想把它驯服以据为已有,因此恩威并施。飞飞既无惧于皮鞭的威力,又不受“优待”的诱惑,任凭男爵把它奉为上宾也不为所动,最后绝食而死。这对黑森的触动非常大,他意识到:中国的马尚且如此,中国人的民族气节更是伟大,中国人是不可战胜的。于是,他为飞飞垒坟树碑,并带着赎罪的心情回到日本,成为反战人士。

自古以来,马就是人类的好朋友。它机警灵敏,而且忠诚可靠。它不仅像牛一样拉车耕地,还作为战士浴血疆场。它不像狗那样爱阿谀奉承,只是默默地尽心尽力,因此,人与马结下了很深的友情。除了其秉性可贵之外,马的神骏也是历来为人称道的。有人说马是自然界里姿态最美的动物。据《世说新语》里的记载:魏晋士人支遁林酷爱养马,原因就在于重其“神骏”。马是文人墨客笔下刻画得最多的动物之一,以画马闻名的大师,古往今来,又岂止一两个。而诗歌、小说里的马更是神采飞扬。且看《三国演义》中的描写:“奔腾千里荡尘埃,渡水登山紫雾开。掣断丝缰摇玉辔(pèi)火龙飞下九天来”。可见,马在人心目中的位置是很崇高的。

那么,马是怎样形成的呢?它的根在哪里?面对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只能随着时间追溯过去,从头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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