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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回首那时(1)

那时花开

身体是逛街的本钱。这是我和橙子的口号。

十多年过去,橙子,你是否还记得?那些曾经梦一样的日子。

那时的橙子无疑是漂亮的。大大的眼睛,婴儿般细嫩的皮肤,乖巧得让老师心疼。她就这样毫无悬念的成了我们的班花。

彼时的我是普通的,可是因了刚进校的不适应,常常的生病,也就这样成了班主任关注的焦点。可是我们并没有交集,依然行走在各自的轨道上。

只是在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还是会梦见他,橙子。那个固执的男孩,在梦里冲着我笑,和我温言细语。可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吗?

十五、六岁的爱恋应该是最纯真的罢。只是我从未想过那是属于我。所以子涵,在你表白过后,我却开始害怕。

就在你表白的前一个晚上,霞,我当时最好的朋友,我们躺在宿舍的床上。我喜欢他,她这样清晰的告诉我。我看见,玫瑰花在她脸上悄然绽放。

在后来很多的日子里,我的眼前常常现出两张脸,兴奋的,羞涩的,怨恨的。她们固执地在我眼前晃动,让我不得心安。

我病了,医生说是营养不良引起的,老师勒令不准再吃方便面。呵呵,橙子,看来年轻的心真是叛逆啊。没想到后来我们还专门就方便面去做市场调查,写设计报告。

要好的同学把我送到学校外面一个小的医务室,然后去上课了。我躺在病床上,看着玻璃瓶里的盐水象时间一样缓慢流逝,百无聊赖。你走近我身边,轻声地问:还好吗?我看着你,子涵,你那略带羞涩的样子多象那些校园爱情故事里的男主角,在那一刻,我想象自己是故事中那些或可爱或温柔或任性的女子。

子涵,所以我还是背叛了我的友情,为了成全我人生的第一次恋爱。

我需要爱,从小父母关系的恶劣让我更需要被爱。我固执地以为,友情对我来说是空气,可是爱,它是氧气。子涵,你是我的氧气。

五月的栀子花清香扑鼻,五月的爱情云淡风清。那一日清晨,象往常一样打开抽屉。满抽屉的栀子花香就这样在教室里弥漫,你的爱也在我心尖弥漫开来。

在我们分手的第二年夏天,那个早晨我醒来,橙子,我以为是他回来了。寝室里到处都是栀子花,盆里、碗里、桶里。室友们还在兴高采烈地回忆前一晚摘花的有趣经历,我的泪,潸然落下。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

也就是在那样的夜晚,橙子和我不堪蚊子的折磨,从学校里溜出去,在大街上散步。凌晨两三点的小城,街上还有稀疏在吃排挡的人,昏黄的灯光找在他们身上,投射出一个个不真实的影子。我们象两个梦呓的孩子,在夜色中游走。

似乎就在这一夜,我们成了朋友。因为一起行走夜色的经历。

橙子,来自单亲家庭,跟母亲一起生活。这个是我后来知道的,不过我从来没问过关于她父亲的事。我想那是她心里的痛吧。

可是我始终没告诉你,橙子,我们分手的真正原因。即使到后来我们分享所有的秘密,惟独这件事。

老师说的专业课现在进步很大,要我多和学得好的同学沟通,让我和霞多交流。你笑着告诉我。

是呀,子涵,你是那么优秀。从一开始你就是老师面前的宠儿。你的勤奋、你的执著甚至你的骄傲一直是同学谈论的话题。

年轻的心是骄傲的,也是脆弱的。

只是我一直放心不下,子涵。我远远地看着你的一个又一个故事,那个有着固执的眉眼的男孩。我只希望你幸福。

其实,橙子,敏感如我,你又怎会不懂我的心事呢?只是骄傲如我们,不需要别人的安慰。

快要毕业的时候,你一直轻声练习那首《当爱已成往事》。我知道,你吟唱的只是自己的寂寞罢了。同学三年,有那么多人追逐着你,可是谁又真正能敲开你心中的那扇门呢?

分别的前一个晚上,班主任组织我们在外面最后一次聚会。中途,我逃回了学校,我不知道该向谁告别。

第二天,同学们都三三两两地坐在教室前面的空地上,等待各自回家的车子。脑子里设想半天的情节,走到你面前,微笑着和你说再见,祝你幸福。可是走到你面前,泪水已然模糊了我的眼睛。我哽咽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子涵,我很难过,为什么这样的离别,我不能有个美丽的转身,让你怀念。

没有想到我还能再收到你的信,子涵。我以为那样一别,应是永别。信的内容早已模糊,只是一句,不曾散去。你那里的冬天冷么,我愿化做一只火炉,陪伴你。在以后很多个冬日里,它温暖着我那落寞而冰凉的双手。

分别十年以后,另一个温润的男人牵着我的手,在房前种下一棵栀子花。

我想,那才是真正属于我的花罢。

遥忆青青江岸上,不知攀折是何人……

那朵火焰很美很美

那一天在朋友家里做客,朋友的妹妹缠住我,让我给她讲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她才18岁,正值渴望爱情的季节,望着她虔诚而纯洁的目光,我答应了她。

“不许瞎编,得让人相信。”她提出了条件。

日子仿佛都是一样的,一天一天缓慢的度过了,在寂寞中,在孤独里。有一个男骇默默的在寂寞中长大了,他读了高中,又读了大学;他懂了友情,又懂了爱情。就在他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一次命运捉弄改变了他今后的生活。这是一个可怜的男骇……

“闭了灯吧!点一只红蜡烛。”我对她说,女孩默默地做了,然后轻轻的伏在桌前听我讲述。

那个日子对于他来说是刻骨铭心的一天,他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也就是那一天,他遇见了一位梦中的灰姑娘,他被她的美征服了,陶醉了。可是,他们素未平生,上帝没有安排一场机缘供他们在此相识。小伙子就眼巴巴的望着灰姑娘从身边走过了,他不敢去叫住她,怕被人家误以为是坏人。就在那个街口,他两眼喷着火,也就在短暂的一瞬间,灰姑娘就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了。

从此,每天上下班的时候,他都要早来一个小时,在那个街口耐心而宁静的站着,企图能够再一次邂逅那个灰姑娘。无论严寒还是酷暑,风雨无阻。街口有一个售书亭,他每周都要买几本诗集或小说来读,就这样他默默的等了两年,读完了几百本书。可他却没有再见过那个女孩,他心中那美丽的梦破灭了……

后来,小伙子谈恋爱了,姑娘叫媚。她的容貌与身段像那位灰姑娘,他就是按那女孩的标准找的。这姑娘对小伙子很痴情,俩人很和谐。就在小伙子马上就要与媚姑娘为连理的时候,小伙子偶然一天又遇到了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刻骨铭心的灰姑娘。他偷偷的尾随在她身后,才发现他的爱就在那街口的拐角处。

灰姑娘家是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父母都已经退休了,哥哥也结婚了,他在一家纺织长做工。小伙子还知道了灰姑娘在两个月前就有了男朋友,是她厂的技术员。他比较了一下,觉的那个青年无论在那个方面也不如自己,可是他却没有去打扰灰姑娘,而在等待着什么,他希望等到灰姑娘与技术员分手后,再去追求她。

他等呵,等呵,自己与媚姑娘的婚期一拖再拖。媚姑娘含着泪弃他而去了,他依然耐心的等待着。一年后,灰姑娘跟那个技术员结婚了,小伙子不再等了,怀着一腔苦水疲惫的回到了宿舍。他开始喝酒,醉了三天三夜;他开始抽烟,希望自己能得尼古丁中毒死掉。他脆弱的精神支柱坍塌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上的灰姑娘成为别人婚床上的新娘,他的心碎了。他恨自己无能,等能等到幸福吗?他恨自己虚伪,心里有爱却不敢对她说,不敢跟人去竞争……他永远也不能原谅自己,他对婚姻一下子就变的淡泊了,心如槁木死灰,再没有了爱的渴望和青春的燥动。

“后来呢?”朋友的妹妹含着眼泪轻轻的问。

小伙子发誓终身不娶了,至今仍孑然一身,每天晚上他不点灯,就像现在这样点燃一只红蜡烛,那朵火焰很美很美。一圈朦胧的光晕映红了他憔悴的脸颊,他说灰姑娘就在那多火焰里呢……

红蜡烛流泪了,少女也在流泪。

“他说终会有那么一天,他会得到灰姑娘的,那就是在等他的灵魂与肉体脱壳后,他的一切也将融化在这朵火焰之中,那时候,他与灰姑娘就可以结合在一起了。”

少女的手帕已经湿透了,她擦干了泪水,晶莹地望着我:“那可怜的男骇是不是你?”

“不是,我不会那么傻气。”我按了按她的肩膀。

“你告诉我,他在哪儿,我要去找他,告诉他,我就是他的灰姑娘。”少女激动地站起来,美丽的脸蛋楚楚动人。“你告诉我,求求你,他太可怜了。”

“同情和怜悯,都不等于爱情,你以后要记住,当你真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就应该大胆地走到他面前告诉他,不要害怕丢面子,也不要担心会伤害别人,幸福要靠自己努力……”

一根红蜡烛已经燃烧得很矮了,那朵火焰依然很美,很美……

蓦然回首那人还在灯火阑珊处

关于林森。

认识林森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那年我12岁。林森14。我们不属于青梅竹马两小那一类型。我们认识得一点也不诗意。甚至是狼狈。每每回忆到那一刻的时候,林森都毫无形象的笑得趴到地上,大嘴张得可以吞下一只青蛙了。而我恨不得把狂妄的笑的林森给揍成猪头。

那时的我基本还是个好孩子,每天都准时起床按时上学从不迟到,可有时还是会发生点意外的。比如我12岁初遇林森的那天。那天的雨下的很大,而我出门是刚好没带雨伞,刚好我又很不习惯等待。于是着雨跑回家了。那天的雨真的很大,仿佛有人端着个脸盆跟在我后面倒水一样。终于到小区门口了。估计我是欣喜若狂兴奋过度,居然没看清脚下有一块石头!等我反应过来以后我已经很不文雅的趴在一滩泥水里了。然后我就听到了林森同学很狂妄的暴笑声。“真是只猪!这么笨,这么平坦的地面居然也会摔交。”?

当然,那时我并不知道他叫林森。我狼狈的爬起来,然后恨恨的盯着他。可惜目光杀不死人,要不然他早就千疮百孔死无葬身之地了。瞪完他之后我当然逃一样的跑回家了。可是当我快到家时偶然一回头的时候,发现他居然跟在我后面!估计我是看多了小说了,瞬间脑子里有一万多种想法让我惊慌失措然后慌不择路往家里跑。回头那人居然还跟着我。那一刻我很很抱怨为啥老爸老妈要把房子买到7楼。估计我是太害怕了,估计狂奔到了7楼我自以为停在我家门口我开始狂按门铃。可惜没人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我欲哭无泪。

脚步声在我身后停下来。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晕过去了。可惜我心理素质超好。“哎!那个笨蛋,你干吗站我家门口狂按我家门铃?”我听到这个问话的时候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噎死。我回头看。正是那个嘲笑我的家伙。我近距离观察他。他可真高。身材很魁梧。浓眉大眼。穿一身运动服。怪不得我拿他当坏人了。“我……我以为这是7楼。我家在7楼。”?

我在他的一阵狂笑中飞似的上楼开门回家。后来我知道了他叫林森,住我家楼下。跟我同校,比我高一届。后来我开始习惯和他一起上下学,后来我开始习惯有事没事让他帮我做,后来我开始习惯有任何事情就找他,仿佛他是我的保护神。高考的时候我考去他所在的大学,我和以前一样依赖他。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们就这么度过了。我们都在慢慢长大,从懵懂无知到逐渐清晰。我清楚的知道林森对我的感情,可我始终装作不知。他始终都不是我心底的那个人。

B、遇见。

我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林森对我的呵护。有时看着他眼里的落寞,我会想或者我就是他不该遇见的那个人吧。林森很好很好,可始终都走不到我心底。有些事情命里注定。我装作看不见林森看我的眼神。我继续期待我的爱情的到来。

2006年的初夏,爱情终于来临。

那天我穿跟湖水一样蓝的裙子,在校园的东北角的树阴下看书。操场上有人在打篮球,我不时的抬头看看他们。觉得生活是这么诗意这么美好。阳光透过树梢悉悉碎碎的撒在我身上,班驳陆离。

那天我看《小王子》。莫磊就这样出现在我生命里。他不知何时走到我身边,温柔的“同学,能借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吗,我手机刚好没电了。”?

我抬头看他。傍晚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他微笑着,脸上有不可名状的光在闪烁。他穿白衬衣黑裤子,头发随意的搭在额头。只那么一眼,他便住进我心底。

我把手机递给他。他微笑着接过。过一会儿他微笑着递回给我。我捏着小巧的手机,上面有他的温度。

那个夜晚我一直做梦,梦里都是粉粉的红。醒来我一脸飞红,我知道我爱上那个莫磊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接听。“在干什么?出来一起吃饭啊。”是莫磊。温柔的声音。

我打电话给林森告诉他不必等我吃饭了。林森在那头哦了一声。我看不见他眼里的落寞。

我迅速的开始我的爱情。我每天穿漂亮的裙子欢快的走路然后温柔的对莫磊笑。我开始习惯低声的说话,我开始习惯做以莫磊为天的小女人。我开心的带莫磊到林森面前。并不是炫耀我的幸福,我只是希望无论何时林森都可以站在我身边。

我忽略林森眼里的一闪而过的疼痛。

我们三个人貌似开心的过了一天。夜晚,我突然接到林森的短信。他说笨蛋你真的不知道吗?在第一次你在我面前摔交的时候你就进入我心底了,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感激上苍能让我在你身边。可是你为什么不能让我走进你心底?为什么我始终都会有离你很远的感觉?我握着手机不说话。突然哭了。很多事情,我们都无能为力。比如感情。我只能选择装作不知道。忽略那些给你的疼痛。林森开始有意无意的疏远我。我假装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更多的时候我和莫磊一起。一起微笑,一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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