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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浮华

小女孩坐在楼顶花园的秋千上,晃悠着一双赤着的小脚,百无聊赖的望着远处碧波荡漾的大海。已经是冬天了,整个铁岩城都冻得发白,只有那片海还是夏日的颜色。

侍女提欧悄无声息的来到她身边,犹豫了一会,终于鼓足勇气开口说:“小姐,您的新衣服送到了。我看过啦,那真是一件顶好的礼装,碧落最好的丝绸,而做工方面更是没得说,整个铁岩城里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手艺!我敢说,就是铁岩公主的成年礼,它也配的起呢。”

说这话的时候,小侍女提欧的眼睛里闪耀着喜悦而喜悦的火花,使她整个人都变得活泼。

她是真心感到高兴的。小女孩心想。她真的喜欢我。我是不是该对她笑一笑,感谢她的好意呢?

“不去看看吗?我保证您会喜欢它的,千雨小姐!”提欧看起来很失望。

千雨凝视着小侍女的眼睛。提欧是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比千雨大两岁。尽管她的身份只是千雨的侍女,但她却常常把自己看成千雨的姐姐。她喜欢千雨,只是因为千雨是个很美丽的少女。大家都是以貌取人的,提欧在所有这些人中,最执着的喜欢千雨,只是因为她是他们中最单纯的一个。

“真的不去吗?”提欧的表情甚至有点悲伤了。

不。应该只到达失望的程度。千雨这样判断。 提欧的表情过于夸张了,她只是想说服千雨。但,这不算什么错误,不是吗?毕竟提欧是出于好意。

“好吧,提欧。帮我穿上鞋子。”千雨向提欧伸出她纤细漂亮的小脚。提欧一下子乐开了花。

千雨有一种奇妙的天赋,当她看着别人的眼睛时,就能听到他心中所想的事。那些隐藏在自欺与蒙昧中的心声,在千雨听来,就像夏夜昆虫的窃窃私语。千雨并不总是能明了它的含义,因为通常心声总是非常凌乱,如同私塾里大提琴班孩子们的合奏。只有在人的愿望无比强烈,压过了他所有的犹豫与反复的时候,千雨才能清楚的明了一切。

贾人家的老祖父告诉千雨,这种天赋叫“心之眼”,是贾人家的祖先从天空之神那儿求来的,只有真正的继承人才能拥有。

“千雨,我们家是经商的,有心之眼的商人。你瞧,这是一种多么容易的营生,简直有点让人生厌了。”笑的时候,祖父的表情总是有一点苦涩,好像一种多年稀释的自嘲。

“譬如说,哦,譬如讨价还价吧。只要读出对方的底限,再一点一点敲低。对那些心中茫然的人,就恶狠狠的打击他的弱点,使他自己让步。商业谈判也是大同小异,谈判桌上那些条条款款,总有一些是对方乐于接受的,有一些是可以商量的,有一些是要努力争取的,你只要拿到前两项,便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对我们商人来说,这些都不是要点。最重要的是如何建立起自己的人际关系。这也没什么难的,一句话,投其所好。多多和人交流,一方面联络感情,一方面,也可以从他们混沌的意识中嗅到商机。我年轻时做成的第一笔大生意,就是从同行的脑子里偷出来的。他一心以为目光独到,只要精心准备就可以赚到大钱。结果我抢在他前头出手。你看,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那个人自杀了吗?你同情他?”千雨从祖父的眼眸里读出了他没讲完的故事。

“是的。他有一个漂亮的妻子,那时正准备生育第一个孩子。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他其实是一个外强中干的人,他的人生太顺利了,一旦有打击,未必受的住。但是,你瞧,我的小千雨,生活就是这样的。不论你是怎样的人,强大也好,虚弱也罢,无论你怎样做,怎样选择,五神就在天上冷冷的看着,随时准备拿走你的一切。”

“我们有心之眼!”小千雨骄傲的说。那时她还是一个生活在蜜糖城堡里的小女孩,无忧无虑,无所畏惧。

祖父一把把小千雨揽到怀里,爱抚的抚摸她金色的秀发:“正因如此,才更要心存敬畏,你明白吗?我的小宝贝!”

千雨跟着提欧走出房间,穿过细长的走廊,来到阶梯口。千雨家的海滨别墅是经过特殊设计的,当然,不是像铁岩堡那样拥有自己的土行兽——那种神奇的建筑只允许贵族家建造——只是特别的精巧漂亮而已:整个建筑分成三个部分,位于正中的有着白色尖塔屋顶的主楼,紧贴着的双层辅楼,以及一座环绕着整个建筑的白色围墙,说是围墙,其实是一座环形的半地下室小屋,只在正门左近的位置开了两扇窗户。因海边的湿气太重,在房子的每一扇窗子中都嵌有火灵石,每到艳阳高照,那些漂亮的小石头便发出红色的微光,给整幢房子蒙上一层浅浅的暖色。千雨的房间位于主楼的高处,下楼的阶梯有一小半露天,从那儿可以望见一片安宁祥和的海面,在阳光下翻起浅碧色的波浪。

据说房屋的设计师是一位来自白凰城的筑神师。这位大人物在铁岩城旅行时,意外和祖父相识并成了朋友。有天,他们在海滩上晒日光浴,对着一只白色的燕鸥打赌。祖父说那只燕鸥就爱赖在海滩上,一整天都不会飞走,建筑师不信,于是便定下了一个赌约,如果燕鸥在日落前飞走,祖父就要给筑神师一万个金币;如果筑神师输了,就要替祖父在海边盖一座房子。

结果那海鸟果然在海滩上流连到日落。这是当然的。因为那只燕鸥的翅膀下面坠着沉重的金块,细沙里洒满了它爱吃的小鱼。这只是祖父为筑神师设下的数十个圈套之一。只要看着筑神师的眼睛,祖父就能读出他的心意,挖几个陷阱又有何妨。

那真是一座漂亮的大房子,是祖父这些年积累下来无数件收藏品中最为得意的一件。千雨每次经过露天阶梯时,总会停下脚步,向远处的大海眺望一眼,而提欧也总不忘记在她头顶撑起遮阳伞,以免阳光晒伤她娇嫩得像玫瑰花瓣一样的肌肤。千雨觉得这是多此一举,因为她很少出房间被太阳晒到,但只要看一看提欧的眼睛,千雨就能感觉到提欧时刻准备发起一场无聊的争执,于是千雨就什么抱怨都没有啦。

几个形容古怪的男孩从海滩上经过,吸引了千雨的注意。这是三个穿戴很破烂的男孩,说是破烂,还给足了他们面子,他们穿的可是连千雨家里拖地的抹布也不如。第一个男孩头发长而蓬乱,举止有几分夸张,好像戏台上的演员那样随时吸引目光;走在正中的是三个男孩中最小的,可他的步伐却十分沉稳,使人不由得产生一种“靠得住”的感觉;最后面的是一个小巨人,年纪大概十几岁,体格却比千雨家最壮的保镖还要大一圈。小巨人扛着一面粗制的旗子,上面好像有几个大字,但因为旗子卷着,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嘿!打得真开心!这下咱们在东边儿可名声大震啦。不过,咱们这样三天两头闹一次,爸爸迟早会知道吧?”长头发的男孩问道。

“爸爸现在没空理咱们。昨天,北演城的那个老行商到了南市,爸爸今天一定会去看他。去年就是这样的。”沉稳的男孩答道。

“他来干什么?”长头发男孩脚步慢了下来,口气有点生硬:“那家伙是个灾星,他一来,咱们家准没好事。去年发生什么来着?鼠尾草,咱们家最美丽的小妹妹,半夜里被一只凶恶的野狼拖走了。我们找到她的时候,整个肚子都被掏空啦。满地都是血!”

“那不是狼能造成的伤口。”小巨人嘟哝道,“狼,更喜欢袭击人的咽喉。至少狼不会只咬肚子。”

“我不知道。”最沉稳的男孩回答说:“我记得那个商人给了爸爸一大笔钱,但我不知道爸爸给了他什么!”

几个男孩说着说着,渐渐走得远了。千雨也穿过雕着弹竖琴仙女的月亮门,走进辅楼的第一个房间。头顶是香木格子的天窗,粉色和紫色的轻藤从格子里垂下来,调皮的拨弄着千雨金色的发丝。她忍不住回头,向男孩们离去的方向看。

“你在看什么,我的小姐?”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严厉,不用抬头就知道是姑妈来了。她就像千雨身旁的幽灵,总是会悄无声息的出现,吓人一跳。

“那些男孩。”千雨轻轻作揖,说。

毫无疑问,对老古董一样的姑妈来说,看一眼低贱的野孩子也是了不得的罪过。

“喔,那些是国王大街的野孩子。”提欧抢着回答,“他们过去很少到码头这边来。”

“我问你了吗?真是不知礼数!”

“姑妈,你别责怪提欧。”千雨回护提欧,“都是我,问提欧这些有失体统的蠢问题,她只是尽责罢了。”

“是吗?”姑妈冷冷的哼了一声。提欧不聪明,可是,却很懂得维护千雨。两个小女孩一唱一和的,姑妈也拿她们没什么办法。

“我们走了,姑妈!”千雨赶紧向姑妈一躬身,快步下了阶梯。百叶窗外的白鸽子被小皮靴踏在木板上咚咚的声响惊了一下,好奇的瞅着千雨。两个女孩快步逃离姑妈身边,仿佛逃出老巫婆的笼子。

千雨的父母已经去世了,在这个家里,老祖父和姑妈是千雨最亲的亲人。可不知为什么,姑妈恨千雨,每当她看着千雨的时候,她的眼神是那样怨毒,仿佛要把千雨生吞活剥似的。因为恐惧,千雨从不敢阅读姑妈的心声,那儿对她来说是一片永远黑暗的禁区。

贾人家的车子是全铁岩城最豪华的,这倒不是因为它的车厢用的是上好的紫杉木,门帘用的华贵的碧落丝绸,车轴和车身装饰用的是高质量的白银和精铁,关键在拉车的牲口身上:那不是寻常贵族家的大蜥蜴或亚种爬行龙一类东西,而是两头驯化的多脚怪蜥。这种罕见的蜥蜴身体像蛇一样细长,长着数十只脚,无论在怎样崎岖的路面上都能行走自如。车子如在镜面滑行一般平稳、快速,若不是挂在多脚怪蜥身上的铜铃叮当作响,真要像步行一样安静呢。而这两头牲口的市价相当不菲,一只就抵得上铁岩小勋爵的年金。

千雨早就知道,提欧不会为了一件新衣服就打搅自己。这是家里一些管事的远房亲戚惯用的做法:让提欧把千雨带出来,又不告诉提欧真正的原因,以免千雨从小侍女那儿套出真相,不肯顺着他们的意思。

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千雨几乎有点习以为常。倒是提欧心里对千雨感到愧疚,低着头,神色十分不安,千雨摸了摸提欧的手背,安慰她。那个千雨叫他作叔叔的胖男人坐在千雨对面,脸上浮现出一丝得意的微笑。

千雨轻轻叹了口气:“我们这是去哪里,叔叔?”

胖男人躲在玻璃镜片后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临风伯爵府,小姐。”

“临风家族。我们不是去年才去过嘛。”千雨嘟起了小嘴,不耐烦的用皮靴后跟敲打车厢地板。

“是的。可今年情况不一样,铁岩换了主子,经过一番折腾,南市成了临风家族的辖区,对我们经商的来说,临风家族的地位和从前不可同日而语,当然要重新打点啦。只愿那老头不要太贪才好。”胖男人双眼放光,脸蛋上的肥肉像青蛙胀得发亮的声囊一鼓一鼓,“五神保佑,再说点不敬的话:这次蝶族打败了北军,可带来了不小的商机。南方的绿人且不提,光是兽人们别在裤腰里那些好东西,就够我们赚个几辈子了。现在要是不下手,等别家通好了门路,再介入可就不这么简单咯!”

“这么大的事,该是姑妈出马吧,怎么找上我?”千雨毫不客气的瞪了那胖子一眼。

“诶,话不能这么说,小姐。你姑妈她性情乖僻,行事跋扈,这么大岁数了也没做成过什么,一天到晚,不是训斥这个,就是处罚那个,许多亲戚都看不过去呢,要不是老爷子宠着她,她哪来那么大的威风?咱们贾人家的家业落在这种人手里,只有早早败了。小姐你年纪虽小,可人聪明伶俐,处事也有大将之风,亲戚们早就看在眼里。等老爷子百年之后……”

千雨生气的打断道:“叔叔,爷爷还没死呢!”

“你说得对,小姐。谁不希望老爷子长命百岁?可是咱们家是个大家族,凡事都要提前做准备才好。不然,车子一头撞到墙壁上,拉都拉不回来呢。”胖子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把头探出窗子,向四处张望,嘴里说着:“这是到哪儿啦?哎……停下,把车子停下!”

车子停下了,胖子显得有点激动,眨眼间,肥厚的额头上就沁出了汗珠,对千雨说:“小姐,你先在车上等一会,我有点事情要处理。”

“噢,什么事?”千雨审视着胖子的眼睛。

胖子的视线有些躲躲闪闪:“没什么,要买点小礼品,喂饱临风家的几个家丁。都是些小人,帮不上大忙,可有什么事情了,让他们耽搁了就亏大啦。”

“这样啊,那叔叔你去吧,快去快回!”千雨笑了,胖子也笑了下,推开车门,快步走进了附近的城区。在他背后,千雨的笑容一下子凝结,像冬日清晨的寒露一般冰冷。

胖子在说谎。他不是去买什么礼品,他是去会他的老情人,一时半会的是回不来了。说谎也就罢了,还让我在这陌生的街区等着,就这样看不起人吗。呵呵,想来也是,如果不是看不起我,怎么会想到让我接替祖父。又有谁敢在姑妈面前玩这些稀烂的花招呢。

千雨站起身,迈步走向车门,提欧叫了一声“小姐”,抢在千雨前面下车,接着千雨伸给她的手。千雨的小皮靴踩在坚硬的石板路上,发出哒哒的两声响。这里就是国王大街了,那些野孩子们住着的地方。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陌生的视线。狂放而自由的风像粗野的小孩子朝千雨和提欧冲过来,恶作剧的掀起千雨紫罗兰色飘着紫罗兰香味儿的折皱长裙,绣着白花的裙摆就那样飘舞,好像一面不合时宜的旗帜,在空无一人的山岗上飘扬。

既然来了,何不见识见识呢?

千雨招呼正慌慌张张赶到她面前的车夫说:“在这里等着,我要四处转转。”

车夫显然吓了一跳:“大小姐,这可使不得!这一带是贫民窟,乱得很。您可不能……”

千雨冷冷的瞪了他一眼:“你也敢违抗我?提欧,我们走。”

“是的,小姐!”忠诚的小侍女撑开遮阳伞,快步跟上了千雨。两个小女孩一前一后走进国王大街破落的街区,把车夫一个人留下了。

那车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原地打转,既想跟着千雨,又怕胖子回来,找不到车子而发怒。当他意识到两者孰轻孰重的时候,千雨和提欧的身影已经隐没在渐渐沉重的暮色之中,再也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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