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人和女人不好相处,可女孩和她们相处得非常融洽,为了保持尊严,为了自己,她很少和莫少文主动说话。
冬天,下第一场雪时,预计车很难打,女孩索性要求加班。
铃……
急促的电话铃声吓了她一跳。
“你还没下班吗?我送你回家吧!”
莫少文直接上来,到了她的办公室,看她正在电脑上忙活着,他走过来,很专注的看着,不知为什么,本想拒绝的她心软了。
因为下雪路滑堵车,他们就近到了一旁才开业的湘菜餐厅。
她点了剁椒鱼头,酸豆角炒肉泥。莫少文笑笑,第一次吃饭,就知道女孩和自己一样喜欢辣的,当时问女孩,她说:“喜欢‘辣’是因为它就像烟一样,不依附于性别而存在,不代表任何角色,不过‘辣’的确也能说明什么,比如,情商、豪情。在我眼中,不喜欢辣的男人和在酒桌上喝牛奶的孩子差不多。”
莫少文当时笑的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
“我明天出差,回来一定给你带点辣椒,最辣的那种。”
女孩笑笑,没有回答。
吃完饭,他开着车,不想回家。
“我们去看雪景吧!”
“还是回去吧!”女孩说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底气不足。
莫少文承认是那种没有事前计划习惯的人,归根结底,自己比较散漫,喜欢一个人,那种周密计划会让他觉得特别累,好像演出彩排一样。当年和妻子结婚,也是很随意的。
女孩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他们在车流如织的大街上自西向东缓缓前行。看着车灯前片片雪花,她有些恍惚……
在以前,她总是迷恋男友的有点自私的霸气,但是现在她在想:“我在那里。”
下车的时候,一双磨砂高跟短靴让她身体失衡,莫少文一只大手托住她的腰。女孩心里犹豫了一下,自己一直要求的不就是,突然累了,可以拖着对付的手,突然冷了,可以抱着对方……
女孩回头看着莫少文,脸上有一丝羞涩,她拿开他的胳膊,“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男人中,自己世界最完整的一个。”
“那么你那?”他有些疑惑,她几时开始琢磨自己的。
“我?我觉得我像穆念慈,越来越像,呵呵。”
那晚,没有刻意,没有虚伪,女孩做了莫少文的情人,她的条件是除了周末,其他时间她自由支配。
女孩辞职,又找了一份杂志社美编的工作,薪水虽然没有以前高,但是她觉得莫少文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
莫少文以女孩的名字买下了一栋很大的房子,还有每个月不菲的零用钱,他快乐的游走在女孩和爱人之间。女孩也终日游走在莫少文和那些文字与图案之间。她仍努力地工作,她知道,自己和莫少文在一起只是到了需要男人的年龄,她知道自己除了他以外,自己不会再招惹其他男人,爱人也好,情人也罢,这是她生命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三十岁的时候,莫少文的妻子查出得了乳腺癌,从来不打算去见那个女人的女孩,第一次见到这个知道自己的女人,女孩很奇怪,这么美丽的女人为什么拴不住男人的心,怎么又遇见这样的不幸!自古真的是红颜多薄命?
秋天的时候,女人很安静的走了,走时,她把女儿的手交到女孩手里,然后流泪,女孩流泪,两个各怀心事的女人,把眼泪留在一起。
再次看到她的那一刻,看到那个美丽的小女孩趴在那里哭时,女孩情愿躺在那里的是自己。
莫少文还和以前一样只在周末去女孩那里过夜,但是不同的是,每次他都会带上女儿,女孩很喜欢那个美丽的女儿,小女孩也很喜欢这个叫阿姨的女孩。
因为莫少文的女儿常在这里过夜,女孩特意为她准备了一个温馨舒适的儿童房。
有一次,女孩的密友笑着对她说:你现在可以入住正宫了。女孩脸色很难看,但什么也没说。
那一年的春节,莫少文第一次没有按时给女孩钱,而是给她带来一束红玫瑰,这是女孩见过最大的一束,第一次收到999朵玫瑰,莫少文看出女孩的喜欢。
“嫁给我吧!你是个好女孩,我和女儿都喜欢你。”
女孩神都没说,只是把花分成两半,一半放在自己房间,一半放在他女儿的房间。
五年的相处,莫少文知道女孩的意思,那夜,莫少文走了……
那一年他的事业达到了顶峰,但是他除了女孩之外,没有再找过别的女人。女儿对女孩也很依赖,只是女孩没有变,还在做着美编的工作。
“你可以不嫁给我,但是求你别离开我。”
女孩知道自己不嫁就一定会有人受伤,当自认为人生不会再有起色时,一家大型传媒公司突然寄来一份聘用书,聘任女孩做首席文案。
……
女孩早已为她和莫少文设想过很多种美丽而残酷的结局。
过了一年,一个雨夜,女孩被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惊醒,惊恐地穿起衣服,并警惕的拿起一把球杆,“谁?”“是我……”女孩惊呆了,在开门的一霎那,莫少文那个在她心中挥之不去的男人,满脸的憔悴、苍老而落魄。
怔了一分钟,隔着长长地岁月,他们中间依旧开花了,猝然间,他们紧紧相拥……
谁是爱情里的主角
前年的夏天,我从原来的住处搬来了这里,结束了学业,开始成为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上班族。也是在这个新住处,我认识了他,我的新邻居。
他算不上英俊,在品德方面他更算不上完美,但我偏偏就是爱上了他,不需要理由。
搬来后没几天,大家就已经混得很熟了,他会做上一桌子的菜,和他的朋友喊上我一起吃晚饭,然后再喝上几杯,接着就开始听他诉说着他那个已逝的长达三年的恋情,他不厌其烦的说着,而我也只有做一个默默细听的观众,看着他好看的头发和眼睛,做摄影的朋友说“灯光从上侧打下来时,那效果会很炫。”屋子里的灯光斜斜地射入他的眼角,我被迷住了。一顿晚饭,我们经常吃到凌晨一二点,第二天再拖着重重的黑眼圈去上班,但心里其实很开心。
MP3里充塞着杰伦的歌,歌里,是杰伦的世界,花样的前奏,生动的音符,个性的声线,那么轻易地跌入他的陷井里;歌外,是有他的生活,吃着他做的菜,听着他的故事,心想,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他的女朋友,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
真的很感慨,现如今的年代,男人总是比女人还要会做饭。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可以天天吃到他做的菜,还厚脸皮的拉上自己最好的朋友欢一起去蹭饭,不断地夸赞他的厨艺有多好多好。殊不知这将成为我痛苦的开始。
兴奋地把欢拉到我的房间,带着小女孩的羞涩对她说:“我喜欢上了他!”
一个星期后,欢却告诉我,他在追她。我心里一抽,呆呆地望着她,望着她极力地向我保证不会接受他,我的喉咙突然卡住,心里一阵郁闷,说不出的闷,压倒了喜欢上他的那份快乐与期待。过了好一会儿,我淡淡地说道:“如果你也喜欢上了他,那你们就交往吧!”天知道,这不是我的真心。
两个星期后,我听到了他们正式交往的消息,遗憾的是,这个消息却不是从他们两人口中听到!对于欢之前信誓旦旦的承诺,现在想来真的很可笑。我让自己抽离了那种没有规律的生活,回归以前的正常生活反而处处觉得不习惯了,是因为少了他的生活吧!于是,我又告别了正常的生活,开始学会酗酒,每次都是喝得烂醉,吐了一地,然后死死的睡去,这样,我会好过点,古人不是有云借酒消愁啊!可是我却不记得“举杯消愁愁更愁”。
前两次酗酒,他还会劝阻我,试图解开我的心结,而我则是很潇洒的回答:“我喝酒不是因为你的关系,别自作多情了。”其实我装得再潇洒,在他的眼里我早已狼狈不堪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管过我了。无端的放纵,尽情的糟蹋着自己,任由眼泪瀑布似的流,心中的痛苦得不到一丝解脱。总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被最好的朋友背叛了。那些日子是我人生中过得最落寞的时刻,也是我人生中最不能轻易忘掉的日子。
两个月后,他突然出现,无预兆的请我去他家吃饭。我去了,见到了欢,才知道这顿饭是想让我们重归于好。那种虫噬的空茫,又细细碎碎地爬上心头。在饭桌上,她几次开口,而我不但没有理她,还对她冷嘲热讽了一番,再看向关心欢的他,脸色早已变得铁青,我苦笑,心里一片空空茫茫。这顿饭自然是吃得不欢而散了。我想我是彻底的疯了。不知道是因为没有得到他的爱,还是因为最好朋友的背叛而疯掉,总之我做出了一些连我自己也无法原谅的事,让自己成为他们两个爱情里面的疙瘩。无论他们再怎么相爱,里面都会有我的影子。
其实早在我冷静下来就后悔了,这样的我太可怕了,理智早以被恨埋没,让自己变得如此憔悴不堪的是我。反反复复地问自己,我真的爱他吗?如果真的爱他我为什么不能放手让他幸福?如果我不爱他,那我就更没有理由牵绊住他们的爱情?不管是不是真的爱他,结果都是我应该放手。我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