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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情暖我心

爱消失在眼前

1、我们见面吧

和他的相遇不过是一个玩笑产生的!

和凌认识整整三年了,他苦口婆心的讨好我,说会给我一个光鲜的未来,我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拒绝,不是因为我讨厌他,也不是因为凌不够好,不够男人,只是因为我还没准备好去接受一段感情的降临。

三年后,凌说接受个朋友给你认识,于是我认识了他。准确的说是知道了有他这么个人存在。

陵说变就变,找了个美若天仙的女朋友,看着凌对她的宠爱,我突然想爱了。我恨恨的想,那些宠爱原本是属于我的,但我很有自知之明,也懂的君子有成人之美德。所以那晚我伤心的拨通了他的电话说我想凌了!而他很不懂怜香惜玉的回到,你想他,打电话给我干什么,你晓不打电话给他啊!我咬牙切齿,可我才不会当小人,破坏别人的幸福!他却呵呵的笑了,凌说你是个从不后悔的人,且今朝有酒今朝醉,还果然如此,就算委屈自己,也不肯低头!

就冲这句果然如此,我说,出来见个面吧!之前,我们只是上网聊聊,并未认识!

2、你果然不是很漂亮

这是他见我说的第一句话。我白他一眼,准备说你认错人了。

但的确有点与众不同,也是这句不算恭维的恭维话,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一下子把他当成了知己。

一来二往,我们慢慢熟悉。他开始带我一起出去参加活动,跟他的哥们一起吃饭。他们总是拿他开唰,说找女朋友了也不通知一声,要请吃饭做补偿。他们左一句嫂子,右一句弟媳妇,叫的顺口之至。他没做任何解释,我也微笑不语,如果误会没给我带来麻烦,我又何苦去浪费口舌去解释呢,解释可就以为着事实了!

然而,就在他们一句句的叫唤中,把我们叫成了真。我顺理成章的成了他的女友,理所当然的见了他所有的亲人。

从头到尾,他没说过他爱我,从始至终,我也没说过非他不可。我们之间没有海誓山盟,亦没有媒妁之言,但我们就那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

我一直认为,在我最想爱的时候,是他经过了我的声旁,于是,我们相爱了!

和他在一起后,我一直很相信佛说的那句话,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檫肩而过。更相信缘分,我想我和陵的认识和纠缠,只因了,可以认识他,和他继续前世未尽的缘分!

3、我保证再也不让你哭了

渐渐的,我开始渴望得到他的宠爱,就像凌的宠爱一样。我一直固执的水果只吃橘子,不愿吃苹果,他总唠叨说多吃苹果,才会更漂亮。然而,他不知道,我只吃橘子,只因可以得到他的宠爱,每次吃橘子,他都会熟练的剥开,然后分成一瓣一瓣的喂给我吃,我想那应该就叫做甜蜜吧!

第一次吵架,只因了我的任性。

当我又一次懒散的开口说,帮我洗头吧,头发好痒!口气里全是命令,他望着电脑头也没回的说,你自己去洗,刚才叫你起来洗,你不要,现在自己去。我头脑短路三分钟,很长一段时间没回过神,因为我没想到会被拒绝,瞬间,眼泪像流星一样划过脸旁。

习惯了被他捧在手心的我,一下子很难接受,任性的我总觉的他的爱不会长久了,等他发现我哭了的时候,他吓住了。慌忙跑过来抱着我说,不哭了,好不好?我错了,走,我现在就去帮你洗头。我翻了个身,眼泪肆意的流淌。他还是不够宠爱我的吧!他还是烦我了!原来他没有说爱,是因为真的不爱。分手的话卡在嘴边,说不出去,也咽不下去。实在憋的难受,所以哭的更伤心了。他死死的抱住我,说,别生气了,我是真的不想失去你,我保证,我发誓再也不让你哭了,好不好?看着他急的发青的脸,我始终不肯开口说话。这是我们第一次闹矛盾,没有吵架,没有喧哗,只有眼泪,只有沉默。只是突然发现,原来只要我沉默,他也会有这么着急,这么害怕的表情,于是,心满意足!

4、只问最后一次

久而久之,妈妈终于察觉,我找男朋友了。她开始发挥她那广泛的交际圈。从而发现他一小混混,没有工作,出自农村,并且游手好闲。

妈妈告诉我这些的时候,强烈表示她绝不同意我嫁到农村去。我笑而不答。其实那些她所谓的发现,我早已知晓,只是一切都无所谓,只要他够宠爱我。

妈妈念经似的天天唠叨,终于让我忍无可忍,我不敢对妈妈怎么样。但我开始要求他,要求他改变,要求他去找工作,要求他一起面对我们的未来。

他满口答应,并信誓旦旦的说,不会让我妈妈看不起,会给我一个满意的未来。

然而,三和月过去了,他还是一小混混,没有工作,出自农村,并且游手好闲。他没有跟我一起去面对我们爱情产生的后果,他没有积极的去改变,没有我想要的那种上进心。虽然他对我的宠爱没变,但我开始慢慢失去信心,我没有足够的自信去面对妈妈给的压力,此时的我就像一座一触即发的火山,随时会爆发。

绝情的话,我说不出口。开始发信息发泄我的怒火。

“只问最后一次,你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找工作?”

“怎么?开始烦我了吗?”

“是,在这件事情上,的确有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人不同意!”

“我知道啊,放心,我会做到让你家人满意的拉!”

“你会?你什么时候才会,是三十还是四十啊?你不知道你让我很为难吗?”

“什么意思?你就那么不相信我?”

诸如此类的对话很多,每次都是不欢而散。猜忌和怀疑在我们之间开始蔓延,蔓延到我们都无法收拾的地步。

5、我开始后悔了

2008年金融危机,公司面临危机工作变的越来越难,在上司讥讽和辱骂中,我开始渴望自己是老板,在他一次又一次人说不做中,我开始后悔,后悔为什么当初不答应凌,做他的女朋友,做他店的老板娘,并逐渐问他凌的状况。

在我一次又一次的询问中,他开始怀疑我跟凌之间是否还在藕断丝连,在他一次又一次的食言后,我开始不在做他面前听话的公主,而是傲慢的皇后,我们都在弓箭上,随时爆发。

08年11月11日,他妈妈的五十大寿,我们喜气洋洋,洒后,他让我去给他买烟,我脸一跌,傲气的当着他兄弟的面,冷冷的说:“要抽自己去买,你凭什么叫我去!”话音一落,我只感觉脸上辣辣的疼,从眼里升起的雾气中,看见他举着手慢慢的看着我,眼神茫然而不知所挫。

我转身离开,他没有追过来,我想,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闹矛盾了,其实连争吵都算不上。

6、我的爱情是为了贪图什么呢?

08年11月11日,我辞了工作,离开家去外谋生,在光棍节里我成了单身,没有和任何人联系,一人只身南下。

后来妈妈告诉我,他长过我很久,他知道我出去后,他出去了,只是我南下了,他北上了,他以为我去找我梦寐以求的杭州。

可是他怎么知道,我心中的爱情苏杭已经被他打破了!我们的爱情就速食方便闻起来很香,吃起来很过味,但是它实质上却是个披着华丽外表的蚀虫,芳香侵蚀我的身体,所谓的垃圾食品,不过是我们贪图方便简捷应世而生的,那我们的爱情到底是为了贪图什么而生的呢?

红袖无缘

枫说:“眷,你让我心疼了。”

——题记

隔着玻璃,QOQO的橱窗里,冬装已经上市,大衣美得彻骨。

眷和枫的初遇在QO品牌店的那件大衣,眷提前预定的一款大衣,在试穿的时候,枫说:“这大衣就像是为你量身定做,没有一人能像你穿得出这一番风情。”

枫给远在大洋彼岸的芷欣看衣服,而眷和枫的相遇,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

得闲,眷和枫约在一起吃顿饭,喝杯咖啡,枫是优秀的,眷在心里一直暗暗提醒自己他是有女朋友的,千万不能爱上他。

枫会说到芷,眷会说曾有的情感的结束,芷向来不会安于现状,当接到大洋彼岸的召唤,芷毅然推迟婚期,转眼一年过去,芷的电话和信件是越来越少,而枫还在原地守候。

听枫说起芷,看枫脸上偶尔露出的疲倦,眷默默地吸着摩尔烟,任轻烟袅袅,轻轻拍拍枫的手臂。

看似冷默,眷知道,自己是无力地爱上这个细心等候芷的男人。

枫对眷说:“如果没有芷,我会爱上眷。”

夭和眷是死党,两个人的个性却是迥然不同,一不小心就会陷入一段恋情,马上却又可以说byebye的夭,对眷却是宝贝如昔,看着眷的改变,夭极力怂恿眷一定要把枫吊到手。眷说那无疑是在玩火,一个人在他的心里根深蒂固地扎了根,想要拨掉,谈何容易!

夭说:“女人需要爱情的滋润,今天又如何预知明天的事?自己开心就好!”

冬天过去,春天转眼就到,枫却没有从寒冬里苏醒过来,一页大洋彼岸的信笺彻底让枫停留在深冬。

“枫,我们结束了,下个月我就和彼得结婚,我并不爱他,但他可以让我留在美国。”

五年的感情说变就变,枫在眷的面前,难过得就像小孩,眷把枫拥在怀里,传递咫尺的温暖。

这温暖一直穿越过春天的绿枝,枫和眷走在青山绿草间。

夭对眷说:“爱他就要抓住他。”眷唯有淡淡一笑,枫刚从QO专卖店停留下的错愕,眷又如何不知道,有些人并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淡忘,比如芷,不管你如何用心去占有,她已经深入枫的骨髓。

枫和眷小心翼翼地找寻那条线,笑容悄悄地写在枫的脸上,满山秋叶黄时,他们已经牵手走在一起。

枫和眷依然走在QOQO专卖店。枫对眷说:“红袖飘飘,没有一个人能像你这样让人心动。你表面上很弱,本质却很强。而芷表面上很强,本质却是毫无主见。”

眷有丝不安。

枫查觉到了。轻轻地拥着眷,说我们结婚吧。

一切都这样向前,日子似乎充满着温情,结婚前夜的晚上,枫接到芷的电话,电话里满是芷的哭泣:“枫,彼得跑了,把所有的东西全卷了。我不知道怎么办?”

“芷,别哭,你好好在那里呆着,我明天一早就飞过来。”枫放下电话,望着眷。

“对不起,眷,我知道今生是欠你的,前世是我欠芷的,哪怕她有千般的不对,可我还是不能放下她。”

有些人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是你的终究是你的,明明是在自己最美丽的时候遇上他,红尘缱绻里,你已经来迟。

眷一阵腹痛,她拨通夭的电话:“我要死去了。”说完,眷就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市中心的医院,夭在一边哭得就像是个泪人。“宫外孕,幸好来得及时,不然就再也见不到你。”眷把自己深裹在被子里,眼泪还是忍不住留下来,坚强难道也有错吗?不如死了得好。

眷的主治医师是磊,满脸的青纯,不复风尘的渗透反而显出了他的俊美,他小心翼翼地为眷检查。眷不经意间发现,每次磊来的时候,夭就会显得不自在。

身体慢慢地恢复,心已走失,却是覆水难收。

手机的铃声频频地响着。

枫:“我已经处理好芷的事情,我们准备回国了,眷,你还好吗?”眷回复:“我很好。”

枫:“眷,你让我心疼了,可芷那样的弱小,她需要我的呵护。”

一切都已经过去,什么也没有。

夭对眷说:“我喜欢上磊。这一次我是认真的,可他那么小,我要大他八岁。”

藏起来的爱

女人越来越感觉男人的无趣了,频繁的工作应酬,经常的十一、二点回家,回来时还一身酒气……

女人想让男人陪她逛街,男人说叫上你的小姐妹去吧;女人把屋子拾掇得清清爽爽,又专门烫个大波浪卷发,满心指望男人会夸上几句,男人却跟没看见一样;情人节到了,女人说,给我买朵玫瑰吧,男人说还不如一只烤鸭来的实惠。女人把脚跺得山响,发誓再也不和他说一句话。

女人的生活里像是少点啥,至少她是这么觉得。

女人一头扎进网络了。

女人喜欢写些酸酸溜溜的小情小调发到论坛上。看着听着跟帖者欣赏赞美之辞,女人感觉轻飘飘的。不知啥时候,女人被一个网名叫“仗剑天涯”的吸引住了。那天晚上,女人独自坐在电脑前,读着“仗剑天涯”的文章,眼泪扑哒扑哒就掉在了键盘上,那篇散文,写得凄美哀怨,既有阴柔的妩媚,又兼阳刚的大气。女人骨子里喜欢文质彬彬的男人。

女人开始留意起那个网名,他的文章,他的跟帖。甚至一看见那人名字,就会心慌,脸红。

女人的男人还是那么晚才回家,公司里总有很多工作要他加班。

女人上网的时间越来越多了,常常盯着屏幕痴望着。终于有一天,女人实在忍不住了,就给“仗剑天涯”发了消息,说自己从小喜爱文字,希望能得到他的指点。那人很快给她回了信。一来二去,没想到两人谈得很投机,常常一聊就到大半夜。

那时候,女人感觉天变得更蓝了,云彩也变得调皮了,甚至走在大街上都想笑,她觉得路上行人的脸也变得生动好看。

女人频繁地写帖发帖,像个十八岁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但是“仗剑天涯”的网名却像在网络上蒸发了,再也看不见了。女人一下子觉得没了着落,再看,天是阴着脸的,云彩也无精打采的,路上行人更是陌生、遥远。遥远得就像这网络里的人……

日子过得没滋没味的,女人上班也无精打采。工作时,顺手打开电脑,猛地看见论坛里自己以前写的帖子,被一个新网名“蓦然回首”顶出来了,留言里说:写的真好,难得在这样的社会里还有如此心境。女人软软的心忽然被触动了,那篇帖子正是她熬了整整三个晚上才写成的。

女人心里有些感激的念头,暗暗猜测,这个人会是谁啊?会不会是”仗剑天涯”?难道这是他的马甲?一定是,一定是他!女人的心开始砰砰乱跳,强压着让它安静下来。也许……他不想让自己知道,也许……他只想在远方默默地关心自己。

女人不再去打听啥了,她只想尊重对方,也尊重自己。

从那以后,每天在论坛里看见他的留言、关爱,女人觉得好温暖,好亲切。就像一个……又睿智又富有愛心的人,在远方默默关注自己。

女人把幸福深深埋在心里。

眨眼到了年底,网络里各种祝福话语每每响起。女人就想到那个“蓦然回首”,想起远方一个陌生人人对自己这么好,也该谢谢人家一年来的关心鼓励。她把一封新年祝福寄了出去。

发完信,女人长舒一口气。

半个月过去了,女人上网看邮箱,发现对方还没收到,她想,一定是工作太忙了,一定要等到他看见这封信。

晚上,女人早早地上床休息,睡了一朦胧,醒了。看见男人正坐在电脑前,女人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发现他正在回帖呢,仔细看了看,注册的网名正是“蓦然回首”!

女人一下子怔住了,眼睛里忽然有了雾雾的东西。她从后面抱住了男人的腰,一头黑黑的大波浪散在男人的背上。原来……一直是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啊?男人先是一愣,孩子气地抓着头发,不好意思起来,我……我只是想……让你高兴……可……

女人猛地用花瓣样的嘴堵住了男人的话。

婚姻里的爱,有时不一定非要用嘴说出来,或许藏在木讷背后的实际行动,才是最深沉的大爱。

邂逅

和他认识是在考计算机二级的那一天。

朋友门都说我和他是因为有缘才在一起,想想也是。如果有缘无份,那我和他顶多只是临桌而已。而我们的缘分则要归功于我的好友艳娜。

考试前,艳娜一再叮嘱我:“昭昭,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就赶快和两边的同学搞好关系,说不定到时还能互惠互利呢!一定要加油哦!嘿嘿……”

身后只留下艳娜坏坏的笑声。

考场内。

我认真地分析了一下“战场”形势:坐我左边的是一位女生,汉语言文学专业,和她唠嗑了半天才知道她对计算机并不“感冒”。于是,我便把目标转移到右边那位男生身上。可是该怎么开口跟他搭讪呢?

“可以给我一块口香糖吗?”糟糕,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哪有向不认识的人要东西吃的?说不定人家还会认为我是一个贪吃鬼呢,现在的我的脸一定红透了吧!

“哦,对不起,我也是别人给的。”他温柔地笑笑,有股阳光的味道。

“这样啊。”我的笑容僵在那儿,尴尬得不知所措。

“你计算机复习得怎么样啊?”呼——,他的问话总算是替我解了围。

“还算可以,不过过级还是没把握。你呢?”

“我也差不多,就看运气了。呆会儿互相关照啊。”

哎哟,我的天!你说的就是我的心里话呀,早知道你要这样说,我就不必向你要口香糖了嘛。——窃喜!

考试开始了。

还好,选择填空题都是前一天晚上看过的,程序题也较简单,估计过级应该没问题了吧。倒是旁边的他忙得焦头烂额。

“你看看,这道题选什么?……这个程序题怎么做啊?……”

我都一一为他作了解答。可是怎么反了啊?不是我要问他的吗?

走出教室后,我向他坦白了要口香糖的真正原因,谁知他却说:“其实我跟你想的一样,只是当时还不知道怎么跟你开口呢,然后你就先说话了呀。哈哈……”

哎——汗颜!还能怎么样,只能跟着他大笑呗!

……

后来,他就成了我的朋友。

我们经常一起吃饭一起打球。虽然生长在南方城市,我却不喜欢吃米饭,于是他就天天陪我吃面食。打羽毛球时,他会故意让我,而且不留一丝痕迹。起初我还以为是他的技术真的很水呢,后来看到他和别的同学打球才知道,其实我连接球的机会都没有。我郁闷的时候,他会讲很多笑话给我听,还会耐心的开导我,甚至在我生气的时候他也情愿当我的出气筒。

我们还喜欢打赌,赌明天是晴天还是雨天,赌植树节是三月十二日还是三月十四日,赌到风雨桥的那个遂道有多高……呵呵,每次都是他输。然后我就笑他太笨或是运气太差,他也不辩解。其实我知道他是故意输给我的。

有一次打赌他又输了,我就随口说了句输的人得买苹果,不一会儿就忘了。谁知,他上了三节晚自习后打电话叫我下去,说有重要的事找我。于是我就“丁丁冬冬”地跑到公寓门口,还没缓过神来,就已经把一大袋苹果放到我手里了。

“怎么突然想起要送我苹果啊?”我莫名其妙。

“今天我打赌输了呀,愿赌服输呗!”

哦,我这才想起自己随口说的那句话。

“你傻呀,只是开玩笑呀。”我嘴上虽然这样说,其实心里已经感动得不行,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

后来,他就成了我的男朋友。

有一种温暖常叫人回首

“咚咚咚……”霞有节奏地敲着老师家的防盗门。

“哪个?”一个小姑娘的声音飘了出来。

“我,找宋老师的。”霞有些微窘。好久没来看过老师了,谁还会记得你的声音?霞紧紧地拽着孩子的手,生怕丢了似的。

门开处,小女孩探出头,眼中带着似曾相识的疑问。

“妹妹,奶奶在家吗?”

“奶奶,找你的。”小女孩回过头,朝里屋大声地喊着。

“谁呀?”熟悉的普通话响起。还是那么亲切,还是那么慈祥,只是步履有些蹒跚了。“宋老师。”看见老师胖胖的身影,霞的眼里闪过一滴泪光,老师明显地苍老了。是啊,自己不也长大,为人妻为人母了,老师能不老么?!

“是霞啊。”老师依然亲切地这么叫着,“快进来,快进来。雨儿,给阿姨找双拖鞋换上。”

“不用,不用。”霞急忙推托,看着老师家锃亮的地板,霞暗自庆幸:幸好今天穿了双没洞的袜子,给孩子穿的也算得体,要不,可糗大发了。

趿着小妹妹递来的拖鞋,跟着老师进了客厅。好大的一套房屋,好精致的布局。霞的脑海中闪过自己的小窝——在农村算得上中等了。可农村就是农村,城市就是城市,没法比的。内心里飘浮的自卑,让霞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吃水果啊,别客气。”老师递过果盘,紫红紫红的葡萄借着水珠闪烁着诱人的光芒,霞知道,这种葡萄口感特好,贼甜,可是价钱忒贵。霞胡乱地揪了一颗含在嘴里,儿子倒是不认生,在那儿吃的正欢呢。霞偷偷地瞪了儿子一眼:路上千叮咛万嘱咐,这小子,一到关键的时候就忘。

“现在在做什么?孩子多大了?”老师亲切地和霞拉起了家常。

“11岁。读初一。”儿子嘴快,也有些得意。

“那么小就读初一啦?可以啊,成绩肯定好吧。”

“你问我妈。”儿子正跟妹妹谈得热乎呢,俩小家伙很快就混熟了。

“啥都做过。嘿嘿,到处打工”霞有些不好意思,“现在弄了个小生意,卖学生的钱。混呗。”

“能挣钱就行。”老师依然笑眯眯的,“进货呢?人家送?”

“自个驮呗。刚开始全家出动,用自行车,每星期进城一次。现在用摩托载。”

“你会骑摩托?”老师有点不相信,因为霞看起来太瘦弱了。

“嗯。没办法,得生活啊。小学毕业儿子进城来考一中,得了个一等奖,得交三千块,没钱,就让他还是在乡下读。”霞讲到这,有些愧疚,觉得亏欠了儿子似的。不过,很快霞就恢复了常态,她总是这样,不愿意过多在人前流露什么。“反正是金子在哪儿都能发光的。再说他还小,进了城不一定就行的。”

“嗯,在哪儿读都一样。只是城里各方面条件要好些,也要钱呢。象小雨,光是学画画,一节课都得好几十。城里什么都好,就是什么都要钱。”

“哦。”

“你看,你儿子可爱说话,这点好,不象你……”老师指着霞的儿子打趣道。

霞轻轻地笑了,回忆又清晰地回到了脑海里。

读书时的霞绝对是属于那种受非智力因素影响而成绩不好的学生。受父母离婚的影响,霞很自卑,很内向,不爱与人交流,勉强上了职高(那时候的职高可不象现在直升的哦)。可因为迟了两星期才去,所以刚开始有点跟不上趟。去的头天就遇上化学考试,凭着初中时对化学的热爱才不至于弄了个零鹅蛋,不过也好不到哪去。所以霞在老师的眼里仿佛不存在似的,若有似无。

就这样默默地读了一学期。霞脱离了原环境,心情也舒畅了许多,成绩也慢慢地爬升了上来。认识宋老师是在高二,宋老师担任班主任。那时,霞也开始了住校,不再天天往姐家跑,她有了更多属于自己的时间。霞开始崭露头角,老师也开始注意到她了。

因为贫穷,霞总是捡食堂最便宜的饭菜打,霞的床铺也只一张草席铺陈,显得那么寒碜,跟同学们五颜六色的床铺比起来是那么的另类和格格不入。大冬天,同学们都铺上了厚厚的棉絮,霞依然如故,只是实在太冷的时候,就跟一个外地的同学打挤,凑和着。霞不轻易与人交友,但一旦付出,却绝对是掏心掏肺的那种。霞是孤独的,眼神中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忧郁。也许是霞的瘦弱和忧郁打动了老师,也许还因为别的原因,宋老师开始默默地关注霞,关心霞。给霞买来了奶粉,叮嘱霞吃完了给她说声,她好再买。老师也不多问,只是笑眯眯地叮嘱着。有勤工俭学的机会,老师总会第一个想到霞,通知霞。透过她棕褐色的镜片传来的亲和力是霞难以抵挡的。霞默默地感受着,也不表达什么,只默默地把感动记在心里。霞也因此而得到了更多锻炼的机会。二年的光景似乎一晃而过,到了推荐工作的时候,霞毅然选择去了外地,带给老师一脸的诧异——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女孩内心有着怎样的勇气和毅力哦!

霞最终还是回到了家乡,因为婚姻。霞来请过老师,可老师没去。霞内心的自卑又占了上风。她渐渐疏远了与老师的距离。要不是最近的一次逛街遇到了老师,怕是永远也找不到老师的新家,更别说上门看望了。

其实霞不是忘记了,她只是把这份感动更深的埋进了心底。

“虽然从我童年时,就生活黑暗里,却不认为我自己无法改变遭遇,心中有希望,所以不会再哭泣,只要拥有爱,就能到处见温情。在这困难中长大,从不曾害怕,我珍惜你的关怀,却无法回答,感谢你的话,只能用微笑作答……”

这歌词就是霞心态的最好诠释。

转角爱情

小站的站前广场,一个长披发,背着时尚的挎包,穿着白底竖蓝条的短款连衣裙,领口开得很低的一个女孩,不时的向面前两条平行的铁轨远处张望着,时而拿出手机看看,一副焦急的样子。再过两分钟就14:15分了,女孩迅速地从包里拿出一枚小镜子,匆匆的补了补妆,把头发向后抡了抡,拉好包,快步向车厢门口走去……

她叫慧儿,一个很富有诗义的名字,她和秋的相识纯属偶然,然而两个人一见钟情,很快堕入爱河,每天都有说不完的情话,似乎女孩更宠男孩。慧有些任性,从小被父母娇惯坏了,可秋却是个不善言谈的人,至少给慧儿的感觉是这样的。但她就是迷恋着秋,总是向他撒着娇,发着脾气。秋喜欢喝酒,也许是因为工作应酬需要,常常喝得晕头转向,心情不好的时候,留给慧儿的也常是同一句话:“我喝酒去!”,然后瞬间消失。

这几月,慧儿的电话费猛增,短消息一月可以发一千多条,都是发给秋的,电话也是打给秋的,两个人常保持着联系,温馨而浪漫。秋总是憧憬着有一天能拥有慧儿,体味两个人的幸福。就这样,他们共同编织着甜美的爱情,时间一天天的过去。

其实慧儿的心里有着太多的压力,一直困惑着她,让她喘不上气来。她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走到这一步,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怎么会闯入婚外恋的死角,想不明白。

她有一个爱她的丈夫,一个聪明懂事的儿子,一想起这个她就心痛,可是让她离开秋更是舍不得。她太爱秋了,爱得执着,爱得热烈。困在两个男人中间,慧好无奈!她时常独自一个人在外面徘徊,看着满天的星斗,泪水潸然落下,感叹命运的不公平,让自己承受这样的痛苦。她甚至会骂自己是坏女人。

现代社会,网络这东西让人爱不释手,像慧儿和秋这样的故事恐怕不在少数,只是有些人最后选择放手,有些人仍旧执迷不悟。故事既然有开头就会有结局,只是有些结局是喜剧的,有些结局是悲剧的。慧儿会是哪一种结局呢?

秋的工程完成了,有一些时间,他要见慧儿。慧儿的事情都跟他说过,他没有任何表示,秋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也许只有他自己清楚。不过有一点,慧儿坚信,秋是用心爱着她的,这就足够了。

慧儿决定赌上一局,是输是赢她不考虑那么多了。说起慧儿,她其实是一个传统的女孩子,一直都对家庭十分尽责,有些事情也许是命中注定的。她跟秋的事,她想了很久,最后还是跟丈夫说了,她不想把这些话压在心里让自己痛苦,更不忍让丈夫蒙在鼓里受不白之冤。她骨子里还是爱着她的丈夫的。当一切发生以后,她心里是非常内疚的,有时候看到丈夫觉得好心疼。事情说开了,丈夫的态度明显有了变化,从此沉默寡言,似乎苍老了许多,家庭的温暖就这样如烟般的散去了。

终于有一天,慧儿的丈夫开口了,他给了她选择的机会,要么继续过,从此断决跟秋的一切来往,要么去找秋。慧儿落泪了,心里好矛盾,说实话,慧儿谁也不愿意割舍,她两个都爱。谈话不了了之。两个人又陷入僵局,开始了冰冷的生活……

离与秋约见的日子已经很近了,慧儿心里直打鼓,不过见到秋的愿望对她的诱惑力是非常大的,她不想放弃。此时此刻她心里想的更多的还是秋,好想立即飞到秋的怀抱,在他的怀里痛快的哭一场,让他吻****的泪水,心疼的喊着她“宝贝”。秋一定会体贴入微,好想……

慧儿的脾气是倔强的,要是她认定了的事,就算是错了也一定不回头。她打定主意,决心去见秋。

车厢里的人拥挤着,一群群的提着行李,背着包裹匆匆走出站台。她在人群里焦急着寻找着,心扑扑的跳。秋在哪里?她想不出见到秋会发生什么,身子竟然有些发抖了。嘈杂了许久的站台安静下来,只有几个老太太还在那里捡拾着行人丢弃的饮料瓶。慧儿绝望了,几乎要倒下去。她的头发早已乱了,裙子也被拥挤的旅客蹭脏了,她全然不管,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她似乎有些失控了。“秋,你在哪里?”慧儿在心里默念着。

“慧儿——宝贝——”多么熟悉,多么亲切的声音,慧儿猛地抬起头:远远的车厢门口,是他,她的秋。洁白的衬衣,深蓝色的裤子,浓密乌黑的头发,一切都让慧儿迷醉。眼泪再也止不住,如泉水般涌出来。几乎同时,慧儿疯狂地向秋扑去,秋也丢下行李迎着慧儿奔了过来,两个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他们忘情的吻着,没有任何语言,没有任何顾虑。慧儿的眼泪滴在秋的脸上,秋翕动着嘴唇温柔地吻着慧儿,全然不顾站台上还有旁人。此时时空骤停,世界只属于他们俩人。

呜———

列车载着旅客,风驰电掣般的向着下一站驶去,带起的热浪冲击着这对亲密的情侣,他们抱得更紧了……

爱没有错过

当孙磊得知“女友”吴静要同别人结婚的消息,心里骤然一惊,他处理了一下手头的工作飞回了北方。到了家乡的小城,他想马上去见吴静又觉得没有勇气,他不知所措。要和吴静结婚的是他的同学孟黎,资产千万。一连几天,孙磊徘徊在吴静的单位门口或孟黎的公司门外。他是想亲眼看到吴静、孟黎出双入对吧。他要找一个让自已彻底离开的理由。

吴静要结婚了,她不在意对方的贫富,引起她注意的是介绍人一再说孟黎因为前女友的意外去逝而忧伤,两年过去了,一直不肯接受别人。她或许是因为孟黎对另外一个女子的痴情而感动,既然结婚是必然的选择,和孙磊的那份遥远的牵挂因地域之隔让爱变得犹豫……当自以为已经没有了一份能让自已义无反顾的感情,就让真爱沉睡也好。半个月前她曾给孙磊打过电话,木然告知自己要结婚的消息。

有多少痴情男女把对对方的爱藏在心底,她何曾不是时时在期待着对方爱的告白与召唤。好多时候总以为对方明白自己的心思,岂不知对方也在苦苦期待。

孙磊、吴静正是这样,心里牵念着对方,苦苦期待着对方爱的表白;吴静看来,即然明白又不与理会。那自已只有离开,只有平平静静地结婚,即使没有激动,没有喜悦。孟黎偶尔和吴静见面,总是客客气气,似乎缺少了恋人应有相恋和不舍。`

这天,正当孙磊徘徊在孟黎公司门口时,一辆黑色奥迪猛然停在了他面前,车上下来的人还没有开口,就被孙磊抓住了衣领,几个保安过来扯开按住了孙磊。还有人喊着要报警,从车上下来的正是孟黎,迎面问道“你是孙磊吧?”他又敢快对手下的保安说:“误会了,放开吧!”

海滨酒店,孙磊、孟黎两个多年不见的同学很快喝得微醉,除了叙说各自的工作生活情况,孙磊喋喋不休叙说了他对一个女孩子的一份痴情,和他无从知道她是否也在意他。猛然间孟黎狡黠得说:“你小子,敢情一连几天在我门前晃是为吴静……”孙磊顿时红透了脸,眼里又流露出了惊疑。

孟黎伸手拍了拍孙磊的肩:“要知道我的智商虽比不上你,但情商不比你差,先前我还奇怪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我的公司前,一副要打架的架式,现在听到这话,自然就明白了。”孙磊的脸好象更红了。

紧接着,孟黎话锋一转:“其实就和吴静结婚这件事,我知道我的家人是为让我快乐,走出过去的忧伤而极力促成的。”孟黎接着说:“我以前有一个女友,我们一块外出旅游的时候,那次我因临时有事留在了宾馆,她在独自乘坐过山车的时候出事了。等我见到她时她已经不行了。是我的错,我不该让她一个人去……”

孟黎又无限痛苦地灌下了一大口酒。“我的父母哥哥一直为我担忧,因为我无法接爱别的女孩子。他们发动了所有的亲朋好友想办法让我走出过去,可我觉得只要回到我和女友曾经住过的小屋就什么也有了,答应结婚只是因为我不愿意再看到他们为我劳心。”

孙磊说:“什么,知道吗,我是这么深深爱着的吴静,她却是你孟大公子的忧伤的替代品。”

继而伸出手拍了拍孟黎和前胸,“你这里有问题。”随后从衣兜里拿出一张名片,孟黎只见上面标出孙磊是某大学的心理学教授,高级心理资询师。

孟黎说:“哎,你才真有病,心里有爱不对她说,对我这个未婚夫说,摆明了让我吃醋,可是奇怪,我怎么一点感觉也没有呢……”

几经犹豫,孟黎决定请孙磊为他做心理治疗了,不久后的一天,他带领孙磊来到了他和过去女友的住处,据他说摆设还和女友在时一样。孙磊对他进行了催眠,带他回到了女友出事的场景里,而后唤醒了孟黎,换了另外一间相对空旷的屋子,里边隔开一段摆了了两把椅子。孙磊让孟黎坐在一把椅子上,手指着另一把空椅子说:“她回来了,就坐在那,把你想对她说的话说清楚,告诉她,你很好,让她放心地走,这里没有别人,同她好好道个别。”

两个小时后孙磊打开门拉出了哭累了的孟黎。拍拍他的肩膀说:“好了,她可以放心地走了,下次来这里要让我知道,最好把这里所有的钥匙交给我。

半个月后,孟黎约了孙磊来到一家酒吧,这次孟黎简象直变了个人一样,整个人清爽了许多。他们聊了很久,这是上次心理治疗后续。孙磊的治疗是成功的,这次他放心地把上次拿走的钥匙还给了孟黎。

第二天是周末,是吴静和孟黎约定去拍婚纱照的日子,吴静被孟家派来的车早早接去了婚纱影楼化妆,化妆快要完成了,男方看样子也该到了。    孟黎的车停在了影楼前,从车上下来两个年轻人,他们一样的高大英俊,走在前面的正是头发有些卷曲的孟黎。经理见状吩咐到:“孟先生到了,做好准备!这时经理又说到“咦,后边是谁,怎么像双胞胎呀?!”吴静回头,只见两个穿着一模一样的暗纹西服的年轻人手握着鲜花缓缓向他走来,她一下子惊呆了,站起身来,目光那么定定地注视着走在后边的那一个——孙磊,他们的目光紧紧地交织在一起,彼此的眼睛很快都有些模糊了,眼睛是不会骗人的,有爱的眼睛更是不会骗人的。时间似乎停止了,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孙磊、吴静就那么彼此注视着对方,一步步一步步走近。

孟黎在旁边看着自已的“新娘”扑进了孙磊的怀抱,释然一笑,一边对还没回过神来的经理说:“由孙磊孙先生结帐吧!”一边把手中的花递给了一个服务生,转身大踏步离去。

之后不久,孟黎卖掉了他和女友住过的房子,去了国外,孙磊的心理治疗把他从往事里解脱了出来,他要换个环境开始新的生活了。

吴静随孙磊去了南方,她相信了爱的奇迹,心里无比感激上苍,让他们遇上了善良的孟黎,挽回了几乎失去的真爱。没有做一个有所遗憾的新娘。

芦花飞飏

衰草凄迷,芦花飞飏。

我趴在木桥栏杆上,望着冰封的水面,等待一个人,我和这个人隔着的就是眼前的这层冰面。

冰,如果我是冰,我一定珍惜冬令,飞蛾扑火般珍惜。可我不是,他更不是,我们有春夏秋冬,我们有阴晴圆缺,我们有大把青春抓来耗费,有无量感情拿来布施,珍惜意味着固步自封。

他走来,风尘仆仆。

“乔逸,我们分手吧!”我的声音布满了伤痕,明晰地如同眼里布满了血丝,让人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可是,乔逸看着我的眼睛,轻巧地跨越了我的伤痕,只施舍了三分钟的沉默,默许地点点头,我看着他轮廓分明的脸上,隐现着解脱的符咒。

我开始明白油画上莫名的一滴黑色颜料剖开的另一个世界,谎言与阴暗的洞穴。

我习惯了画乔逸,惟妙惟肖,我的老师曾对着他的油画,狐疑地看着我,他甚至不可思议,像我悟性如此迟钝的人,画起这张脸却线条流畅,不拘手法,饱含异样的韵味。

如果科学家说的灵魂是人大脑中一种活跃的灰色物质属实,那我脑海中的这种灰色物质绝对都是乔逸的身影,这就不难理解我这种近似愚钝的痴迷了。

我是个蹩脚的画家,这是老师的警戒,他说你乘早改行吧,不然张大千、齐白石等老一辈该在地下哭醒了。

我收拾画夹,捡起被老师摔在垃圾桶里的油画,黯然离开了画室,老师说你的心无法安静,擅长幻想,但你幻想的永远只是垃圾桶里的那个魅影,太狭隘了,你是被你自己的窠臼囚禁的,除了自救,只能死亡。

我选择了死亡,离开。

窗外,依然梧桐深深,吴因老师立誓这辈子只收十个入门弟子,我是第十个,最愚钝的一个,他说我完全是他眼睛发花,头脑发昏的产物,我糟蹋了他一世英名。

妈妈说我辜负了吴因,我说这个世界上无所谓辜负,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支使别人的轨迹,本就是天方夜谭,我不是函数,没有人能画出我生命的轨迹,我没有辜负他,是他夸张了自己的眼法。

鸟儿的呢喃装点着春天的屋檐,我只是握着画笔,点缀着我的书案,我的墙壁,爸爸说他喜欢水墨画,有一种沉静的内涵,遥远的沉淀,我的色彩太过浓,太过张扬,最可怕的是连屋顶都是一张脸,海水里弄潮的脸。

从此,爸爸从极度婉转的蜻蜓点水上升到义愤填膺,他开始用冥顽不灵来形容乔逸,信誓旦旦要彻底粉刷墙面,我只是看着墙面发呆,期待着乔逸归来,但爸爸告诉我,你不要沉睡了,你的王子不会吻醒你了,他正过着流亡生活。

我开始仰望流亡。

等待,是如此美妙,像穿越浩如烟海的荒漠,抵达传说里的楼兰,而徒劳的等待,就是你看到了楼兰古国,恍然惊梦,却只是海市蜃楼,我十年的等待,能一睹海市蜃楼亦是安慰,却只是行将就木的腐朽。

他回来了。

我陶醉在我的线条里,我达到了一种境界,就是闭着眼睛也能将他画到完美,睁开眼睛都能看到画页里的乔逸风尘仆仆而来,但是真正的他回来了,我却无可适从,蓦地转身,一滴黑色颜料滴在他的胸膛上,剖开了他的心口,像地势的褶皱,一条裂缝,延伸开去,到无尽,黑暗到无尽。

变迁,满脸胡渣的沧桑,忧郁疲惫的眼神,等待着栖息,这是我想象里他的变迁,流亡的变迁,我自设的窠臼一直为他而留。

可惜不是。

他意气风发,扬眉吐气,清秀绝美的轮廓,幽深超脱的眼神,潇洒豁达,没有波澜的眼神,俨然一个得道高僧。

“文墨,你一点儿没变!”这是他见到我的告白,轻描淡写,从我的耳畔飘去,像圣地的梵音,我等待了千年,还得延续幽怨。我幻想过无数个重逢的场面,我幻想过他的眼泪,幻想过他的拥抱,甚至幻想过他的感动,我的幻想只成全了我凌虚而下的惨痛。

“我没变,还是你的!”我的冷漠掩饰不了我的厚颜无耻,他只是怔怔地看着我,那种陌生让我觉得是种莫大的侮辱,但我只能装作愚昧地曲解他的眼神。

星光泛滥,我盯着墙壁,看着他苍白的脸,感觉无比亲切,十年的守星待旦,十年的春花秋月,我从没有如此孤单。

“找不到更好的就回来找我!”他打破了僵局,我只是看着冰面,找不到词汇充当落幕。

“好马不吃回头草,你走吧!”我的话语决绝,可是我用的是几近哀求的语气,我奢望他还是我的草。

“好马吃了回头草,那是这匹好马有足够的睿智知道莽莽荒原,这一定是最好的草,所以才回头!”他的话情深意切,可是他几近玩味地吐露,我是十年前被他掳掠的羔羊,这头猛兽十年后回来一脚把他的羔羊踢下了山崖。

风尘仆仆地离去,渐离渐远,我泪眼迷离地捕捉着他的背影,我恨不得追上去抱住他,跪倒在他面前我也在所不惜,尊严已被十年的等待磨去了棱角,我宁愿被施舍。

可是,飞飏的芦花妖娆在我的鼻翼,回首,我看着孤单的芦苇,无论如何弯腰都无法挽留他的芦花,只能任其飘远……

阔别了三年,我重新站在画室前,我告诉吴因我的心境已明朗,我已逃出了窠臼。

吴因拂拭着我画板的灰尘,他说你会回来的,终究会回来的,你的远程只是为了笔下延伸得更远,受伤,是最灵的药剂,这次回来,才是你真正的皈依,你会更认真,更深刻,充满睿智的大彻大悟。我放任你,因为我摸准,你值得放任一次。

沉默,窗外,浩浩冰白,我只能沉默,我只是飞到他指尖撒了泡尿又飞回来了。

重拾画笔,我依然用很重的色,依然吭哧吭哧幻想,依然泣血的物象,吴因说过,一个人的心是什么颜色,她的画永远无法摆脱那种颜色,因为艺术是灵魂的皈依。

我想问他乔逸是我灵魂的皈依,那我的心是什么颜色,我没有问,因为我猜到了他的答案:灰色。因为灵魂是我大脑中一种活跃的灰色物质,他怎能逃离灰色。

岁月荏苒着青瓦上的爬山虎,荏苒着院落里飘飞的紫藤萝,荏苒着我心底无法愈合的血痕,盘缚、飘摇、跌宕……

我是唯一一个二度被吴因赶出画室的人,他说你根本没想过痊愈,你用画笔在伤口上拉锯,你是一个可怕的人,你的画同样可怕,你让我战栗。  艺术家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艺术家兼具了疯子的品质才能抵达巅峰,这是我成为吴因正式门徒的第一天他告诉我的,他以玩笑的口吻说你们之中谁要是抵达这种地步老师就不敢收留你了,但你们要知道,这样被赶出去是最骄傲的。

我们不约而同麻木地把被赶出去作为最高目标,我的目标实现了,依然黯然离开,我无法明白骄傲的内涵,更无法明白吴因为何不把让他战栗的油画扔进垃圾桶,而是小心翼翼作为珍品收藏。

流亡在外,颠簸于军火之中,得万贯家财,本可以逍遥自在,却千里迢迢归故里。爸爸说他只是希望回来吻醒他的公主,才发现,自己已腥膻如许,只会害你守寡。

瞒着你非要做我们的干儿子,只是希望以另一种方式把他一生的财富留给你,妈妈说他不该回来,当年他为保护你而打残的那家伙报复了他。

墙壁上,是冥顽不灵的乔逸,是我无意滴了一滴黑色颜料的乔逸,裂缝里,还是我。

我问爸爸妈妈,你们可以把我和乔逸合葬吗?

乔逸的遗嘱说不可以,他说他乡没有烈酒,每年他都要我亲手敬他美酒。

我家的地下室成了绵延一里的酒窖,我每天带着烈酒,祭奠我的乔逸,冥纸飞飏,芦花飞飏……

二十三年的等待,只为等你出现

一个人静静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没有思绪,偶尔的会抬头看看沿途人行道边上的高楼大厦。

穿梭在马路中间的车辆,来来往往的人群。没有任何人知道我是孤单的,是寂寞的。

很早以前我就明白,就算走在人群,我也觉得很孤单。

朋友很多,可我就是不喜欢和他们花天酒地,整天游走在不同的地方。

有人说过,如果女孩子二十岁还是的话,证明她活得很失败。

二十三岁了,还是,悲哀!

我不是见光死,也不是恐龙。更没有西施的沉鱼,昭君的落雁,只有平凡的容颜。

男人不是没有,只是自己不愿意罢了。

自愿做窝家宅女,放假的时候买好一星期的零食。早上起床后,洗完脸,刷好牙,还是穿着睡衣,打开电脑,抱着零食,看着显视器不转眼。   我是个真正的窝家宅女,每天的时间除了上班是在外面时,剩下的时间都在家里。偶尔会和几个很要好的朋友去逛逛街,去商场里转转。

二十三岁了,还是,只为等他出现。

时时刻刻,总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还是,将来一定是个剩女,不好的词语全让我给背上了。没有理会任何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冲咖啡喝。

偶尔会有同事对我说:“是该交个男朋友了。”可我对他们的却说一笑置之不理。

又是一个无聊的双休日,起床后,还是一样的抱着零食对着电脑。中午十二点钟,起身去煮泡面吃,看着空空的塑料带,傻了眼。转身走向冰箱,拉开冰箱门,拿起最后的一个苹果转身走人。

洗苹果时,瞄了一眼从来没有用过而生了锈的厨具,也许是该学会自己做饭吃了。

今天一定得出门,不然等不到明天,我就已经饿晕了。没有打扮,没有梳妆,就像个中老年妇女一样的出门了。

电话的铃声回响在紧紧关闭的电梯里,掏出手机,看着来电显示。

“喂!妈妈,是我”妈妈怎么会突然给我打电话呢?

“若若啊!你最近过得好吗?你不要在吃泡面了,不会做就出去吃,对自己好一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妈妈的声音了。

“是,妈妈,你也要多注意身体,没事就挂吧!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走出电梯我还是习惯性的回头看看电梯。

“若若,你先别挂,我有事要告诉你。”

“哦!那你说,我听着呢!”沿着小区的小路我慢慢的行走着。

“你程阿姨给你介绍的一个对相,叫你明天到亦佳咖啡厅见见面。若若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如果可以的话就定下来吧!我挂了,你要多注意身体。”

“是,妈妈,你也一样。”

把电话随手丢在包里后,低着头走出了小区。来到吵闹的大街上,站在中心广场上啃着冰激淋看着那些小朋友高兴的溜着旱冰。

突如其来的一阵风,又胳膊的疼痛,掉在地上的冰激淋。我看向离自己只有五十厘米的青年,帅气迷人的外表,这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我虽然喜欢帅哥,可我也总不能一直盯着人家看。收回目光,看向掉在地上正在一点点融化的冰激淋。

“对不起,这是什么味的?我给你从新买一个。”超级好听的声音,巴不得他下一句说的就是“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可以留给我吗?”

“芒果加香焦的,在对面买的。”我用又右手指向我刚才买冰激淋的店子。

“你等一下,我马上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和他说话,以前的自己是从来不和陌生的男生说话的。

不管了,傻傻的站在原地等他给我买冰激淋回来。很快,一个冒着冷气的冰激淋出现在我的眼前。接过冰激淋,还是习惯性的吹了口气。吐出舌尖,就在大厅广众若无旁人的吃起来了。

在回头看看他消失在广场的人群里,真想冲着他喊“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啊?”算了,先买东西回家才是正确的。

第一次相亲,站在亦佳咖啡厅门口,不知道先迈那条腿。

“是你?冰激淋女孩,怎么不进去啊?等人吗?”好熟悉的有陌生的声音。

抬头看向说话的主人,不会吧?昨天那个英俊帅气的男孩。我在心里暗叫,脸上没有表情的和他握手叫“缘分”。

走进去后,找了个不是很显眼的位置坐下了。拿出了相亲要求带的杂志翻阅,等带另一个人的出现。

“你叫林若若?冰激淋女孩?”带着疑问的声音飘进里我的耳蒙。

抬头看向说话的人,我更加的傻了眼,是他?给我买过冰激淋且刚才在门口见过面的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点点头。

他坐下后,我们开始聊了起来,从自己的工作聊到家人,从人生聊到了谈婚论嫁。

心里想,就嫁他吧!反正二十三年要等的人应该是他,不然怎么会俩天巧遇俩次呢?反正嫁他不用愁每天要做饭,他家的佣人比我的岁数还多。

婚礼在一个月后举行,密月归来,我问他为什么取我,他的回答让我吃惊。

“因为你是个蛋白质女孩,我妈妈说了,取个蛋白质女孩总比取个有心计的女人要强得多。”

“你说什么?你妈妈还说了什么?”我揪着他的耳朵大叫。

“老婆大人饶命啊!”

“快说”

“蛋白质女孩不是败金女”

“看你以后是听我的话还是听妈妈的话”

“听你的”

“我不管你听谁的,反正我是嫁出去了,而且嫁得还不错”

嫁出去了以后,我就不是剩女了。

一只苍蝇击溃的爱情

同窗三载,他俩深深相恋。从一见钟情到相互默契。

入学的第一天,他俩相遇了,从此眼里有了彼此。她,寂静孤单,有着淡淡的伤感和忧郁。从来没有经过阳光和风雨的抚摩,皮肤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他,快乐健康,与生俱来和一季季脱离不了土地的黝黑,快乐爽快而合群,有使不完的精力,在课堂外的操场上奔跑挥洒。他惊讶于她的茔弱、精致与飘然;她留意到他眼睛里的坚毅、快乐和不服输的执着。

她,一位纯情的少女,美好而纯洁,似仙女般不食人间烟火,活在自己美丽忧伤的内心世界里,脚步是云,眼神是诗。他,似乎永远的快乐大男孩儿,人群中总能出众。在一个班级里,学习外,他们彼此关注。她用三年,给他奉出了一本厚厚的诗词薄,而他,也留下了三本记录风雨的日记。两颗心灵在互读,三年里,他俩只偶尔牵过有限的几次手,这种感觉是朦胧的、持久的好感,也许因了这种距离,才更感觉美好,不沾染任何一点世间的尘烟。

校外,有一片小小的白桦树林。在学习任务不太繁重的时候,似乎有暗号,他俩会不约而同来到这里,话很少。度过春的欣喜、夏的繁华、秋的伤感、冬的萧瑟。在冬天,他握了她的手,她的手娇小冰凉,令人心痛。她的眼睛纯净单纯,他在心底发誓,要用一生来温暖她。她是他的仙女,每次约会过后,他都更加勤奋,一个农家的儿子,除了发奋还有什么别的方式才能改变命运呢?她似黛玉般弱柔,惟有用爱和呵护来滋润。他欣赏着她不沾尘埃的美与才情,那也许是他今后的生命永远追求的梦。

她从来没有上过体育课,因为太瘦了,一缕小风儿兴许就能吹倒她。老师照顾她,特别关照她体育课可以不上。而他是天生的体育健将,球场上最活跃的身影一定是他!她总是一袭白衣,静静地在操场边,看喧闹的一切,看他。而他因了她的存在,表现的会更加出色。

日子总是这样,完美的像是虚幻。但时间没有停留脚步,三年过去了,他考上了大学,而她,自然地到另外一个学校去补习。他会在一个不事前通知的时刻,悄悄来看她,带她到附近的郊外。还是那样,他怜惜地看着她,那是属于他的珍宝。他在等待她,不管她上了上不了大学,他相信自己能对她好一辈子。

他俩的感情是无声的,默默地凝望,手心相握的拥有。那是世间最纯粹的爱情,他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看她,喜欢她的眼神,她的文字,喜欢她默默地看着他,希望这一切能够天长地久。她也喜欢这种感觉,珍惜这份幸福。一切按着正常的轨迹进行着,安详、平和、简单而快乐。

当他的几个铁哥们儿,也是她的同学,提出让她去他家的时候,他俩才回到现实。作为淳朴的农民的儿子,在这一点上,还是很害羞的。过年正月的时候,借着同学聚会的理由,他邀请她来自己的家里。

怀着忐忑和莫名的滋味,她犹豫再三,还是架不住那几个同学的百般耐心和磨功,去了。当他看到她来了,欣喜欲狂。把菜准备的满满一桌子还盛不下,还多喝了酒,不过看得出来,他才学喝酒,很兴奋。不知道他是不是和自己的母亲说了什么,只要她在,他的母亲就不住地打量,不停地寒暄询问。她有点应付不了。

餐桌上很是热闹,她还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切,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而这也许是自己以后将要面对的生活。由于她的到来,他实在兴奋,他以为她也很高兴。因为从来都是这样,她的欣喜和忧伤并不强烈的表现出来,总是淡淡的,再说,她喜欢自己,想到这儿,他就放心了。或许爱一个人就该爱他的一切吧,她也努力这样安慰自己。

餐后,开始收拾桌上的残局。因了大都是男同学,她自然帮着拾掇起来。他并没有坚持让她别插手。而是微笑着忙来跑去,客气了几番后,他的母亲也没有坚持不让她帮忙。一切很正常,直到桌子基本收拾干净。

突然,她的母亲说,看那个苍蝇!让她:快,把它踩死!那是多么硕大的一只苍蝇啊!她从来没有见过,在地上蠕动着,发出嗡嗡的声音,像是在示威。她突然想吐,想把刚才所有的一切吐出来。而旁边,他的母亲还着不断地催促,她的眼泪几乎掉下来!僵持了一会儿后,有别人过来了,熙熙攘攘的,闹腾了好阵子。

那种生活她怎么可以忍受!污浊的猪圈,需要驱赶苍蝇的饭桌,她实在不敢再往下想象!她喜欢干净,自己所有的衣服都是以白色为主的浅色调,夏天的衣服是天天洗洗了,不能接受任何不洁净的东西和气味。她无法把自己和现实中的农村生活联想到一起,笔下的田园生活是浪漫的,而真正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呢?

怎么处理了那只苍蝇她不记得了,怎么回的家她也不记得了。她再不和他联络,也不再见他。她把自己的本子锁了起来,再也不去翻看。他永远不会知道,一只苍蝇竟能击溃一段多么弥足珍贵的爱情。而那个正月,也许成为他俩生命中最冷的冬天,再不愿被记忆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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