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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简单的爱情(1)

大学里的简单爱情

98年夏天,我跨进了这个海滨城市,跨进了一所让我这辈子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大学。

和阿杰的相遇很自然也很偶然。自然是因为他大我一届,所以到车站接新生很自然,偶然是这么多新生,这么多接站的人,偏偏让他接我回学校了。而且,他居然是我老乡。对我这个第一次离乡背井的女孩来说,这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把阿杰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开学一个月后的一场高烧,亲人就成了恋人了。孤独,带着病痛的孤独,有时候可以变成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把我的矜持和高傲统统击的粉碎。阿杰,客观的说,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戴副眼镜的那种书生,平时话不多,但是很会疼女孩子。在我躺在床上的那几天,他给我买药,买花,买水果什么的;很体贴的嘘寒问暖,虽然不多的几句话,却已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爱护我,关心我,心疼我,我想,女人,天生是一种需要呵护的花儿,一只需要爱抚的猫儿吧。

我没想到,爱情,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的话,来得这么快。大学生的恋爱,简简单单,每天也就是等着我一块儿吃饭,一块儿自习,一块儿散步,但就这么简单的生活,却让我快乐的不知所措。和阿杰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宿舍里的,家里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阿杰的话不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他用眼睛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只要他偶尔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觉得好幸福,似乎整个世界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圣诞节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其实就象到了夏天自然会有雷雨一样,一切发生得很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只是记得当时心跳的厉害,脸红了老半天。说起来也挺可笑,那居然是我的初吻。有必要补充一下,我父母都是老师,老爸在一大学教哲学,老妈是一中学的音乐老师,他们就算不用说一句话,这近20的耳闻目染的熏陶,也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典型的传统的东方女孩,认为上学时谈恋爱就是不道德,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早恋似乎跟堕落有着必然联系似的。有时候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根本让你无法抗拒,从小这种家庭环境,让我象一列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开往既定的终点站。所以,在上大学前,我就像一棵盆栽的玉兰花,尽管长得很好,开得很美,但是缺乏一种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走进大学,慢慢想我打开了一扇自由的窗户,一个爱的空间。

就像阵雨一样,来得快的东西,往往去的也快。其实也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却因为它,无法接受阿杰继续留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次做公车的时候,一个小偷的手在我们眼皮底下伸进了一只别人的裤兜,我看了一眼阿杰,他的眼神示意我不要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喊了,手缩回去了,没有人吭声。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直到3天后,晚上睡觉前,我给阿杰打了一个电话,就说了四个字,阿杰,分手吧,没有等他有任何反应,我就挂了电话,因为,我心疼,那个晚上,就象齐秦的歌,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也许该给阿杰一个交待吧,我写了一份信,当作解释,也给我的初恋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突然句号。我只是告诉他的叔叔是谁(他和持刀歹徒搏斗时候,数十名围观者,无一上前相助,我叔叔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也许要躺一辈子)。

我得让自己有事情可做,因为当我一安静下来,回忆就会逼着我看不想看的幻灯片一样,把那些本来以为早已从记忆消失得画面,重新给你清晰的放映出来,每看一次,你觉得似乎已经愈合的伤口就又裂开一次。

我把精力都放到学习和一些社会工作上,一年下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从那时候,我开始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潜力,女人也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出色。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学双专业的人,因为我们专业本来就难,但是我还是学了商务英语专业。

大二的那个夏天,暑假没有回家。因为我参加了贫困地区志愿支教。

面,轻轻的海风,使我可以完全放松自己,我喜欢拼命游,直到自己彻底的精疲力尽,然后就躺到沙滩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是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时候。

上帝说,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其实上帝已经给我打开过很多窗了,我总是自己轻轻的把她关上了。每一次我收到纸条,或者礼物,甚至最直接的电话或者当面表白,我总是能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成熟,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阴天,天比较冷,风比较大,浪也比平时高多了,我还是跟平时一样做了一下准备运动,就向深水区游了。感觉海水凉了很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大过来,游得挺费劲,不过我心情却很舒畅,没有了平时拥挤,也没有了平时嘈杂,只有海风和海浪的即兴演奏,第一感觉和大海贴得那么近,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

当我在沙滩上躺这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你是君吧,今天天冷,风又大,你这么躺着很容易感冒的。”我睁开眼睛,一个有点脸熟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你是……”,“我是物理学院的刚,在那次下乡支教的动员会上我们说过话。你不记得了吗?”

刚很魁梧,去支教的路上,我的行李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到了那个希望小学后,生活的艰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一日三餐一成不变的蒸土豆加水煮萝卜,一个月中就尝到了两次肉味——我们去的第一顿和走的最后一顿。带去准备做干粮的火腿和方便面,在第一天就分给了那里的学生,那咽这口水的眼神是让谁也无法拒绝的。晚上,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发发牢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后悔”两个字。这时候,刚总是讲个笑话什么的,让大家暂时用笑声忘却嘴里的土豆味。

看上去成天乐呵呵的刚,其实是个心细的人。常常在我不小心陷入回忆的黯然时候,出现在我的旁边,跟我调侃一会儿,当这个似乎不经意的关心第二次的时候,女生的特有的直觉告诉我,刚对我有感觉了。一个月枯燥的支教生活中,刚借给我的几本书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结束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些书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是他磨破嘴皮子从校长家里借来给我看的。

如果现在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你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满意的话,你就不用做什么了,好好享受吧;不满意?那就简单了,什么地方不满意,那就是你现在需要做得了。以前我总是用这个方法,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似乎屡试不爽,感觉总能让你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我修了双学位,因此,我的业余时间大部分是在图书馆渡过的。那个暑假后,图书馆的自修室很紧张,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给我占位成了刚的义务。慢慢的,给我打水,给我拿书包,也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刚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答应,除了十一的时候一起去爬了一次山,因为有好几个同学一块儿去了。刚显然仔细的打听过我的故事,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BryanAdams的CD,那张圣诞卡写了这么几句话,圣诞快乐,送你这张Bryan的CD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挺喜欢那首rightherewaiting。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因为曾经失去过,就不敢再去拥有了。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当心着凉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不留神之间,已经是大四了。那天,刚告诉我一件事,阿杰三天后去北京,他已经被Berkeley录取了。刚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去送送他吧,他是中午12点半的火车。我没有去,也许,阿杰是一把一字口的螺丝刀,而我是十字型的螺丝,勉强的话,只会把我这个螺丝拧死。我很清楚,阿杰和我永远只是平行线了。不知道,本来是不该相识的他们怎么相识的,我没有问,刚也一直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关于我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作家,喜欢的菜,等等,等等,都是阿杰跟他说的。也许,有些债只要你欠下了,就永远没法还清了。

写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可是却再也不想继续了……

爱之感悟

人生就是为了找寻爱的过程,每个人的人生都要找到的四个人。

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

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共度一生的人。

首先会遇到你最爱的人,然後体会到爱的感觉;

因为了解被爱的感觉,所以才能发现最爱你的人;

当你经历过爱人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

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三个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

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

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

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你,会是别人生命中的第几个人呢?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

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

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

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装爱你。

当一个人不爱你要离开你

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

如果你也不爱他了,千万别为了可怜的自尊而不肯离开

如果你还爱他,你应该会希望他过得幸福快乐,

希望他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绝不会阻止,

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经不爱他了,

而如果你不爱他,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变心呢?

爱不是占有,

你喜欢月亮,不可能把月亮拿下来放在脸盆里,

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进你的房间。

换句话说,你爱一个人,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拥有,

让爱人成为生命里的永恒回忆,

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就要爱他原来的样子─爱他的好,也爱他的坏:

爱他的优点,也爱他的缺点,

绝不能因为爱他,就希望他变成自己所希望的样子,

万一变不成就不爱他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无法说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心情好坏,你都希望这个人陪著

真正的感情是两人能在最艰苦中相守,也就是没有丝毫要求。

毕竟,感情必须付出,而不是只想获得;

分开是一种必然的考验,如果你们感情不够稳固,只好认输,

真爱是不会变成怨恨的。两人在谈情说爱的时候

最喜欢叫对方发誓,许下承诺我们为什么要对方发誓,

就是因为我们不相信对方,我们根本不相信情人,

而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实际:

海枯石烂、地老天荒,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

明知道海不会枯、石不会烂、地不会老、天不会荒;

就算会,也活不到那时候。

许下诺言的时候千万注意,不要许下可以实现的诺言,

最好是承诺做不到的事,

反正做不到的,随便说说也不要

请记住:”不可能实现的诺言最动人”

在爱情里,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讲的人不相信,听的人也不相信。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我把自己赤裸裸的展现在你们面前,因为我们并不相识,网络的魅力就在这里。这是真实的我,不管是对还是错,不论是让你憎恨还是喜欢,我不管,我只能保证这就是真实的我。

记得结婚前,单位的前辈都异口同声的说:如果你要小孩,一定要早要,如果不要就不要。我当时很不以为然,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拖个孩子多凄惨,管他的,以后再说吧。现在我也结婚四年了,我同样会把这句话送给还没结婚,或者刚结婚还没要小孩的朋友们:如果你打算要小孩,就早要吧。

现在30岁了,才突然醒悟过来,我该要个小孩了。我老的时候并不想当孤家寡人。但是真的面对的时候,才发现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怀孕要1年,带孩子又是几年。孩子上学了,经济的压力。一想到这些,我心里就郁闷起来。

如果,我们刚结婚的时候,那个孩子不打掉,现在也该3岁了吧。正是可爱的时候。和妻子每次谈起这件事情,我们都后悔不已。当时觉得没条件,现在想起来,其实条件都是没有止境的,要了也要了,条件再苦,孩子依然会长大的。

现在突然要孩子了,但是我的压力却更大了,要考研究生。要评职称。如果我上学去了,妻子生孩子,谁来支持这个家呢?想到这些,我就头痛,不敢下决心。

妻子很喜欢孩子的,常常在被窝里面给我勾勒我们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子。但是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我们要个孩子吧。我知道她也明白压力的存在。虽然喜欢,但是也不敢说。

每次这种时候,我都觉得很难过,我突然觉得自己这个男人当的很窝囊,连给予妻子孩子的能力都没有。当然,这样的感受我从来都是埋在心里,我不想伤她的心,尽管她其实清楚的知道我想什么。

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自信的说:老婆,你赶快把身体养的棒棒的,只要你身体好了,我们立刻要个孩子,男孩女孩我都喜欢。妻子脸上漾起笑容,说:我们能养的起吗?我把胸脯拍的咚咚响:没问题,我就不信养不活老婆孩子!妻子听了,很是高兴,她对我很崇拜,因为婚后我确实给我们的家赚了一些钱,她看到过我的努力对家庭经济的改变情况。我想妻子是相信了我的话,其实我心里是没有底的。我不知道大家的情况怎么样,我只是看到街上有钱人越来越豪华,但是我们的工作和我赚外快却越来越难,大学毕业的硕士生越来越多。我不知道国家整天叫嚷经济增长,到底增长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感到压力越来越大,我不知道现在幸福生活还能维持多久。

我曾经设想过最坏的情况,如果有一天失业了,我如何去养我的家,我的生活会是怎样?我相信我的妻子不会离我而去,但是我如何忍心她跟着我受苦?

妻子也许天生就不应该过苦日子,因为她很瘦,身体很弱,她没有力气干苦力,她也没有能力从事技术水平高的工作。她有的就是一颗善良的心。也许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也许,到了那一天,妻子也能迸发出生命力,我不知道。

如果到了最坏那一天,我有信心能养活自己,无论社会变成怎么样,我想我能养活自己,甚至我能养活妻子,只要她要求不太高的话。但是,如果加个孩子,我能让他受良好的教育吗?我没有信心。

看到妻子每天高兴的读育儿的书籍,经常到医院作健康检查。尽量不座车,增加步行机会。看到她有意识的买有益于我们下一代的菜和营养品,我没有在她面前表露丝毫的担心。但是,我内心的感受,能对谁说呢?

妻子现在已经很丰满了,体重到了50多公斤。还不停的督促我要锻炼身体,不准我熬夜。好像一切都在计划中进行。

妻子计划7-10月份怀孕,明年孩子就出世了。

每当在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其实很失败。我连养家的能力都没有信心,面对以后的日子,我该怎么办呢?

突然很怀念年少的时光,我突然发现,我已经老了。那时候,真是好呀,无忧无虑,天马行空。

也许,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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