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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何日重逢(1)

爱情长跑的最大遗憾

以前,看张爱玲的姑姑张茂渊,一场恋爱等了50年,78岁才等到自己的爱情,有情人终成眷属,就觉得不值,难道真如电影里上演的那幕:我只爱你沧桑的容颜?

还是旁人感叹着,说男女主角真是痴情,考验了那么多年,终于结婚了。

可是我看到的却是,真遗憾。哪个男人不爱美女?哪个女人不爱帅哥。容貌,是第一眼打动人心的地方,谁愿意等到它被岁月侵蚀掉,才拥为己有?

一场爱情之所以要长跑,归结起来不过是不够爱或者不敢结罢了。这是岁月留下的无奈,揭开来,没有不疼的。

不够爱,又有些爱,这样那样的借口拖延着,以期占着这个,期待遇见更好的,实在没有,再说结婚。

不敢结婚,汪明荃便是这种。她说:“我会害怕如果两个人住在一起怎么样。习惯了享受很大的空间,如果真的一起住,大家就要互相迁就。但是现在是不是还要这么辛苦去迁就另一个人呢,我很犹豫。我和他的个性都很强,他在家里是一家之主,家人对他千依百顺,他负责赚钱养家,妈妈弟弟都很怕他,虽然他在外面很顺从别人,但回到家里就他说了算,我自己也是很自我的人,我一向自己一个人住。”

就为了不想迁就对方,一拖20年吗?她爱罗家英,可是怕承担。

20年的时间,他们在孤独的世界里相互取暖,共同面对癌症,共同经历生死,把婚姻里该经历和不该经历的都经历完了,该承担与不该承担的也承担完了,才想起去拿这张结婚证。结婚证,是一张纸,更是彼此的给予及一场约定。当初的不肯给,直到容颜苍老了,才匆匆交付,婚姻原本值得期待的冒险也没了。过程全部走完,再拿那张结婚证,确实没什么意思。结婚要趁早,来得太晚了,也会失去冒险的快乐。

在正常的年龄,去做该做的事情,即使分手也还有更改的余地。结婚照,并不是越老越好看。爱情长跑,并不意味着就是一场幸福。

地图上的缺口

云锦是那年夏天走进我生活的,那时候的我还正在上大三,整天跟着一帮疯丫头没日没夜地玩。

我的爸妈在无锡开发区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早点铺,我家的生意相当火爆,每天来这里就餐的人不亚于300人。

而据我近一周的观察,他每天总是最后一个来吃早点的。他近30岁,目测一下,身高约有1.80米吧,从穿着来看,应该是附近哪家企业的主管人员。他很少说话,来了就静静地坐在那里等,或者是打接电话,我曾给他送过几次水晶包,他每次都很谦和地说谢谢,同时,身子还略微向前俯一下。

那天早上,他照例是最后一个走进我家早点铺的,要的依旧是一笼水晶包,一碗豆沫,我家分明还有别的吃食,例如春卷之类,我还都参与制作了呢,为什么不能吃些别的?我把水晶包放在桌子上的刹那,他说谢谢时向前俯身的幅度比每次都要大,我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随即也抬起头,报以相同的笑容。

没错,他就是云锦。

在一个阴沉天的清晨,我乘车到市中心去,没走到公交站台,就卷起了疾风骤雨,那天,我还穿的是裙子,正在我一筹莫展之际,一辆车子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我正好去市里,载你一程吧!

我定睛一看,正是云锦。

一路上云锦很少说话,即使说了,也都是说些诸如:你妈妈的手艺真好,水晶包真好吃之类的,为了不使气氛尴尬,我调皮地说,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吃过我做的春卷,天天吃水晶包,你真的不烦吗?

我很快就到目的地了,道了谢,并要了他的电话就下车了,我之所以要他电话,不为别的,我不想欠任何人人情,这是我的性格。

我是在一家名叫“皮埃尔”的咖啡馆里请的云锦,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提前到了一会儿,就坐在沙发上等,他是后我十分钟左右到的,一个劲地说着对不起,来晚了。其实,哪有什么晚的呢?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刻钟,只不过是我早到了一步。

他要的一杯摩卡,我则要了一杯哥伦比亚,他笑着说,不错啊,比我还能耐苦。

我笑了,说,你能不能每次别这么客气,这样会让人觉得你很迂腐的,知道吗,一个男人太迂腐了,就不好玩了。

他点头应允,并连带说了一句,我错了。我旋即笑得前仰后合。

我反问,你错什么了,这就错了吗?

他微笑着,一句话不说。

沉默了约莫两秒钟,他突然问我,那天在你家的早点铺,你给我送饭的时候,为什么突然发笑。

我笑得比刚才更凶,都笑到了胃痛,然后,乐不可支地告诉他,和你刚才的“我错了”一样。

那个夏天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开学了。我又回归到了我的“野”生活当中。

云锦是在一个周末给我打电话的,那天,我还处在惺忪的睡梦中,只记得他隐隐地告诉我,他搬到市中心办公了,让我有什么困难可以去找他。

快中秋的时候,表姐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在表姐夫的手机里发现了另一个女人发来的暧昧短信。我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当即打车过去,当着表姐夫众同事的面把他从单位揪了出来,表姐事先在约定的地点等我,三人坐定之后,我首先开了一小瓶二锅头,一饮而尽,然后逼迫表姐夫必须喝完。表姐夫总是惧我三分的,一瓶二锅头下肚,全都招了,并当着我和表姐的面写下保证书,再也不和那女人联系。

出了饭馆,表姐夫妇回家了,我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在街上走,在街风的吹拂下,我才感觉到头晕得厉害,拦了一辆出租车,刚坐进去就吐得人家满车都是,司机非让我赔付洗车费,我一掏钱,才想起,刚才那顿饭把我的钱包全掏空了。迷迷糊糊中,我拨通了云锦的电话。

他不出10分钟就赶到了,本来打算把我送回学校的,又怕我被酒精烧坏了,在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把我带到了他的住处,已经接近午夜时分了,我不知道他从哪里请来的医生,给我扎上了吊针。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睁开眼,我才发现云锦正趴在床头,睡得正香。我不忍心打扰了,赶紧起床,向卫生间走去,盥洗台上,早已准备好一条新毛巾和一套新牙具,我心底陡然生出一股淡淡的暖意。

那年的冬天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志愿者帮扶活动,帮扶了一个女孩,每个周末都要到农村看望她,给她补课、洗衣服,和孩子们做游戏。所以,返程的时候,通常总是很晚,回去的时候,我总会给云锦打一个电话,告诉他我出发了,到达车站的时候,他一准会在站台等我,手里还拿着一个长长的披风。然后,我们一起去吃饭、唱歌,或者陪他到住处打扑克。

记得有一次,在他住处实在玩得太晚了,一看时间,吓了我一跳,已经是午夜12点了,回学校是不可能的了,而天又太冷,云锦那里仅有一张床,他坚持看着我睡,我说什么也不肯,因为,他那里也没安空调,那样坐一夜,非冻成冰人不可。

我不得不说,在这方面,他多少还是有点迂腐的,在我的一再坚持之下,他才同意和衣而睡的,他在床的左侧,我在床的右侧。其实,那晚如果他真有暧昧的举动,我也会顺从的,因为,我心里已经确定,我爱他,并打算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他。

而奇怪的是,那晚,我们却怎么都睡不着,辗转反侧了许久,冷——我突然说,与此同时,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向他伸出了一只手,他是颤抖着握住我的手的,我转瞬间感觉到一种厚实的温度溢满全身。

我不得不说,云锦是个老实的男人,他是握着我手到天亮的,一夜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从我醒来的那个清晨开始,我们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

那段时光,日子像是浸润了蜜一般,甜得腌心,然而,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太长久,在第二年春天到来的时候,云锦接总公司通知去了杭州。那里有一个更大的市场等待他去开拓,而我,却还差一年没有毕业,跟他走是不可能的。

我们的“疯狂时代”来临了,手机卡经常被打爆,彼此的信箱里经常被甜言蜜语塞满。

进入4月,我已经开始忙着找实习单位,其实,为了能够前往杭州陪云锦,我放弃了许多在无锡工作的大好机会,我把重点精力瞄准了杭州的人才市场,有两家单位已经决定录用我,只要我一毕业,立即就可以赴任。

哪知道,就在那年6月的时候,我却从电视上得知了云锦不幸遇难的消息。云锦是为了从歹徒手里救下一个女孩死的,在搏斗的过程中,云锦死死地抱住歹徒的腰部,后背上中了数刀,但是,他至死都没有松开紧扣的双手,就连警察也是费了好大的力量才把云锦的手掰开的……

云锦走的那年夏天,我收到了一封署名为吴越的女孩寄来的信件,原来,他就是那个被云锦救下的女孩,吴越在信里充满了愧疚,说若不是她,云锦也不会走,除了这封信,信封里还有一张照片,我掏出来看的时候,我简直就要昏倒过去,我惊奇地发现,除了我眉心的一颗黑痣,吴越几乎和我长得一模一样……

爱爱情虫子

(一)

我是一只虫子;一只小小的、黑色的、不知疲倦的爬行者。

我出生在一个种满了玫瑰的花园里。我常常爬上这种集“石之美”和“珠圆好”于一身的植物,在它们的枝头上,去寻找那些叶子里面深藏着的碧绿——那是我喜欢的颜色。这个园子里有各种各样的玫瑰,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玫瑰从来就没有开过花,从来没有。

我是一只快乐的虫子;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就喝一点露水。然后就看看玫瑰园的老花匠照料这些不会开花的玫瑰。老花匠常常把他那个小孙子带在身边,这给我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这个小孩子对什么都感到好奇,而且根本就不懂得保护动物的重要性。我可不想莫名其妙的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结束我的生命。为了保护自己,我的听觉开始变的异常敏锐,对于周遭的一丁点动静都开始神经质起来。不知道究竟是我的警觉性高还是小孩对我并没有什么兴趣,我一直到目前为止都活的挺好。

老花匠常常一个人念叨:世道变了,和从前不一样了。

我知道他其实不是一个人在自言自语,他在和他那个过世的老伴说话呢。虽然这些玫瑰从来也没有绽开过,却丝毫也没有影响老花匠为它们浇水和施肥。因为他的这种看来漫不经心的照料,才使我在这个玫瑰园里活了下来。假如他使用杀虫药水的话,我想我很难活到今天。

我是一只会唱歌的快乐虫子。每天太阳落山的时候,就吃一点新叶。然后就听听躲在玫瑰园里谈情说爱的恋人们的悄悄话。

男的说:我真的很喜欢你。

女的:……

男的又说:我待你是真心的。

女的:……

然后男的轻拥女的入怀,说话的声音更小了,小得连我也听不清了。

我一切的生活很惬意。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话。她是一只漂亮的虫子。我第一次见她时候就爱上了她。每天的黄昏她都要从西边的墙角里爬进来吃这些玫瑰叶子。(她连爬的样子都那么的楚楚动人!)我每天都会找个借口和她说说话,有时候我会问她:今天你过来的时候碰见蜗牛了么?或者说:隔壁新搬来的那群蚂蚁最近又和谁谁打架了么?

她总是很耐心的一一回答我的问题:蜗牛昨天很晚才起来,蚂蚁们今天挺乖的。其实我很明白她之所以这么耐心的和我搭讪绝对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只是因为这园子里的玫瑰叶子而已,在我们虫子中间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这个园子里的玫瑰因为不打农药,属于现在难得一见的绿色食品。而且最重要的是:蚂蚁们说这里的玫瑰叶子有美容的作用,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想到的……女人总是很留意自己的容貌,女虫子也一样。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不经意的眨着,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好看。

这些日子里我开始失眠了。我想我是喜欢上了她。

玫瑰园里面,一只失眠的虫子能干些什么呢?我只好趴在叶子下面用树脂记录着我点点滴滴的相思。我发现自己的确不是一只普通的虫子,自从我听过那些恋人们的情话以后,我发现自己开始变的多愁善感起来,也学着人一样开始写情书了,甚至连如何像她表白我都想好了,我差的只是一丁点勇气而已!

蜗牛爬过来用触角探视了我写的“情书”,轻轻的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走了(所谓情书其实就是一片枯黄了的叶子上面被我涂的乱七八糟而已,真不知道蜗牛是在搞什么)。

蚂蚁爬过来说:哥们,这片烂叶子还要不要啊?

我一声不吭的摇了摇头。于是蚂蚁很高兴的把我的“情书”当作食物带走了。

(二)

我是一只虫子。

我是一只毫不起眼的虫子。

我是一只害了单相思的、毫不起眼的虫子。

我是一只害了单相思的、毫不起眼的、孤单的爱情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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