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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相爱一辈子(2)

七天后,小王子大病痊愈,举国上下一片欢腾。欣喜的国王在宫廷内大设晚宴,邀请王公贵族前来参加。小王子举杯走在来往的宾客当中,高贵而热情。“他将来一定是位英姿勃发的君主。”王公贵族纷纷议论。躲在角落里的狐狸,听着人们对他的赞美,开心地微笑。“你怎么不去吃东西?我吩咐厨房特别准备了你的美食。”小王子发现了角落里的狐狸。狐狸微笑,她无法开口向他祝贺,因为她的舌头早已舔得红肿发炎。她只是用额头去摩挲小王子,以表示自己看到小王子痊愈后无比的喜悦。小王子蹲下来,温柔地拍拍狐狸的额头:“谢谢。”他读懂了她的意思。在今夜,小王子愿意对谁都温柔,因为他的心中有了爱。他爱上了病中伫立在他床前的姑娘。温暖的包围,火红的长衫,清凉的抚摸,阵阵的花香……至今历历在目,小王子坚信,那绝不是他病中的错觉,那位姑娘,必定是丘比特为他带来的梦中情人,是他一直在等的人,他的小王妃。

清风吹过,小王子嗅到了狐狸身上的花香。他看到了狐狸颈上的花环,惊喜地问:“在哪里,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花儿?”狐狸摇了摇头,她早忘了,仿佛与生俱来,她与花环早已成为一体了。小王子的神情变得黯然,他站起身,失望地离去。

有一段日子,小王子很难见到狐狸,偶尔看见,她也是疲惫不堪的样子。小王子想问她到底在忙些什么,可是一转身就忘了。一天,直到夕阳西下狐狸才跑回来,虽然满身的风尘,却是一脸难掩的兴奋:“殿下,请跟我来。”说完,狐狸转身跑了出去,小王子牵过白马,跟上了狐狸。大片大片的姜花在风中摇曳,远远地,小王子就闻到了这魂牵梦萦的香气,一加鞭,他到了花海前,跳下马,他激动地对狐狸说:“谢谢你。”声音竟有一丝颤抖。虽然吃尽了千辛万苦,可是看着小王子开心的样子,狐狸也十分开心,原来辛苦也可以是一种幸福。暮色渐渐地深了,小王子在花海中已经站了许久,但他没有等到梦中的姑娘,陪伴他的只有身后那只疲惫的狐狸。

几乎每天小王子都要来这片花海,狐狸总是安静的站在他身后。一日,终于有一位姑娘从花海中穿过,来到了王子面前。有着湖水一样眼瞳和金黄色卷发的姑娘,看着小王子的王冠,微微的屈膝:“殿下。”姑娘的双颊绯红,眼眸流转着醉意,眼前这风度翩翩,英俊不凡的白马少年,一见已使她倾心。“今天,你怎么没穿你那件火红色的衣衫?谢谢你为我医病,我一直都记得你指间姜花的香气,记得你美丽的容颜,那湖水一样的眼瞳和金黄色的卷发……感谢天,让我等到你!”小王子欣喜若狂。

狐狸听到了小王子的话,终于明白了他寻找姜花的目的,她想冲上去对他喊:“没有什么穿红色衣衫的姑娘,你看到的是我!是我!不是她!”她没有喊。因为狐狸知道,小王子不会明白真相。他即使明白了,也顶多笑笑,说一句:“哦,原来误会了。”他还会一如既往的爱那个姑娘,因为无论姑娘做没做过那些事,都注定是他要等的人,是他那位——有着金黄色卷发和湖水一样眼瞳的小王妃。她没有喊,还因为她知道,爱情不需要报恩,爱情亦没有礼尚往来,小王子不会因为她对他的好而爱她,把真相告诉他,只会让他感到内疚。狐狸怎么忍心?

未来的****即将举行婚礼,皇宫内外一片欢歌笑语,喜气洋洋。狐狸被带到殿前,正式参见未来的小王妃。要是有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该有多好?小王妃的眼睛泄露了她的心意。小王子把一切看在了眼里,他知道该怎么做了。他从没有看见小王妃穿过火红的长衫,也许她从来没有什么火红的长衫,那只是他病中眼花罢了,但这有什么关系?没有火红的长衫,他可以为她做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啊。那火红的颜色,像是燃烧的火焰,不正象征着他们火热的爱情吗?

他决定把曾经想做给自己的裘皮大衣做给他的小王妃,那将是他送给她的新婚礼物。“殿下,没有了毛皮,我就会死的啊!”狐狸听到小王子提出的要求,悲痛欲绝。她的眼泪在眼圈里转了转,始终没有掉下,她把泪水吞进了心里。原来,爱和残忍可以同进在一个人身上出现。小王子叹了口气,他并非冷血,可是为了心爱的人……何况,养牛是为了喝牛奶,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养狐狸就是为了那件狐皮大衣啊。

想着狐狸即将失去生命,小王子也有些恻隐:“以前我从没有回答过你的问题,今天,我允许你问我一个问题,我一定会回答你。”屠夫的刀举在空中,随时准备落下。狐狸闭上了眼睛,哀哀地问:“告诉我,怎么才可以不爱你?”

疼你的心一直守在你周围

不要等失去了以后才后悔没有珍惜。

小静前奏

一次在与好友们的畅饮之后,我将自己封存于心底的一段往事讲给他们听。没想到那群酒鬼却感动得一踏糊涂。在他们的怂恿之下,我终于鼓起勇气把那段情感写下来。

那还是我刚刚升入高中的时候……

一中!在我所生活的城市里,只要一提到这两个字,人们就会说那是最好的高中。多年的高升学率创造了一中的神话,而这一神话创造于分数线远高于其它省份的湖北,则更让一中的老师们感到骄傲。家长们都把将子女送入一中视为自己神圣的职任。

而我则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地进入一中。这并不意味着我自视清高,这种不愿意只是因为一个简单的原因——我是自费生。那一年的中考,我的分数距一中的分数线仅一分之遥。在我面前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上一中,当一个自费生;二是上六中的重点班。对于靠小聪明在小学和初中过惯了逍遥自在生活的我来说,自然是宁愿在后者继续我轻松的日子,也不愿意去一中过那种“万人之下,无人之上”的悲惨生活。

不料姜还是老的辣,老爸火眼金睛一下就识破我的阴谋诡计,不由分说将我“刺配”一中。

去一中的第一天,老爸对我进行了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痛斥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条条大路通罗马”的无耻谰言,尖锐而深刻地指出“唯有上一中,才能上大学;唯有上大学,才能叫我爹”这一被我忽略的刻观的却是铁一般的事实。以致于我进入一中的大门时,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情怀。

相识

一中的男女宿舍楼是面对面的布局。我费了N牛N虎之力安顿好自己的床铺后(N等于正无穷),就在楼下与其它新生一起吹牛皮。几个人边吹边看那些手忙脚也不闲的学生和家长们乱成一团地搬东西。

这时我注意到一个佷特别的女生……喂!别叫我色鬼!我还有下文呢!之所以说她“很特别”是因为……唉呀,不是长的漂亮,你好好往下看么!是因为她只有自己一个人,并没有父母护驾。这使得她在一大群人里很特别——至少在我眼中如此。

一缕长发有些俏皮地飘在额前,她紧咬着嘴唇,背着一很大的鼓鼓的背包,左手拎着一个保温瓶,右脚边还放着一个旅行包。她把右手放在胸前,显然是被沉重的旅行包勒得手疼。正在我看着她的时候,不提防她无意的一抬头,两人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她有些好奇地看着我,吓得我慌忙做“环顾四周”状,躲开她的目光。

几个人见无事可做,就都回寝室了。我在寝室里休息了一会儿,想起老爸曾下过圣旨,叫我安顿好以后给家里打个电话。于是就又下楼去打电话。

当我走出宿舍楼时,竟然发现刚才那位女生居然还在那儿站着!她一看到我就使出了我一向都招架不住的“可怜巴巴”神功。我还挣扎地想用“不管我事”心法抵挡,无耐功力尚浅,败下阵来。在她目光注视之下,我只得放慢脚步,走到她面前。

“嗯……”我不知怎么开口。

“你好!能帮帮我么?”她倒是挺大方的。

“行。”我拎起那个大得见了鬼的旅行包(真重!)。

“谢谢你!”她还想说些什么却被我打断了。

“走吧!”我面带微笑地说,心里却在想这包里到底是不是黄金,要不然怎么这么有历史沉重感。

就这样我和她一块儿走进女生宿舍楼(开学第一天,自然允许男的出入,不然那么多行李都叫女生自己搬上去?)。她走到一块黑板前查看自己的寝室在哪里,我则站在她后面傻等。过了一会儿,她一脸满意的表情走到我面前。

“找到了?”我随口问道。

“嗯,找到了。”她笑着说:“在顶楼。真是麻烦你了!”

“没关系。”我表面上毫不在乎地笑着其实心里在滴血。

老天爷保佑我安全地,体面地(就是说没有踉跄的可怜样)到了顶楼。一进她的寝室便有人假模假样地请我喝水。我连声说不用不用。而她则头也不回地直奔一个空铺去了。我说就这样吧,我走了。然后逃似的往楼下跑去。

我走出女生宿舍楼大约五六步之后,不知为什么抬头看了看。这一看可了不得了,正好被趴在窗台上的她逮个正着。她冲我挥了挥手,叫道:“谢谢你!”我连忙也冲她挥挥手……

早上10:30,我来到教室。里面已经有一些人了,我边找位子边细细打量这些将有幸与我同班的人。嗯,这个人一看就像书呆子……那个女生长得真像张信哲……咦?这边有个女生怎么在冲我笑?虽说我长得佷削瘦,哦,不对,应该是佷潇洒。那也不能太执着的看着我呀。人家会不好意思的啦!不对,这人有点儿眼熟!我仔细一看,差点儿从高54。80(我是白痴)cm的椅子上掉下来。原来是那个“顶楼姑娘”!她竟与我同班!我想不能示弱,于是回敬了一个更灿烂的微笑。

当天下午,我直到看到老爸气势汹汹地走进寝室时,才想起忘记打电话了。于是,他又一次找到了我企图躲避人民民主****的证据。

就这样,我和她成了同班同学。

后来知道,她叫小静。

了解

不知各位能否想象一下:我这么一个从小不好好学习,只天天玩物(不丧志),却经常考得第一的人因该有多么目空一切。可是到了一中我才知道和别人比起来真可谓“小巫见大巫”,“驽马并麒麟”,“寒鸦配鸾凤”,“萤虫之火比皓月之明”,“鸡立鹤群”……往下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这么一个自费生,排在全班42人的第39名!(不过,还好有另外三位“受苦受难”的“贫农兄弟”与我同在。)我那颗高贵的头颅也只好低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对大人来说MONEYISTHEWORLD,而对学生来说就是ACHIEVEMENTISTHEWORLD。(众读者:敢用鸟语!扁他!)(哎呀!各位好汉,小的再也不敢了!)

总之,我变了。我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唉!环境所迫,形势所迫,绝非吾意,绝非吾意!而另外三位同胞也一哄而起照搬我的做法。于是,四位未来之星就此埋没了。(幸好不是就地正法)在埋没工程开工前,老虱,噢,不对,老师训话威胁大家说还有谁胆敢与皇军,见鬼,又错了,应该是与学校的政策唱反调就与此四人同样下场!(其实,老师只不过为了激发我们的小宇宙,才出此下策的。我真的佷理解老虱。)

不过这样一来,我倒过上了与世无争的“隐居”生活了。所谓“苟全性命于教室,不求闻达于老侯”(老侯者,乃吾授业恩师是也)。虽说学得似懂非懂,但总能勉勉强强地跟上大队人马,也算是“驽马十驾”了。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挨多少鞭子。

什么?叫我说说小静?噢,我差点儿忘了是说什么来着。

嗯……缘分你信吗?小静因为在女生里算高的,所以坐得比较靠后。精确的说,如果以排和列为参数的话,我的坐标是X=4,Y=6,而她的坐标则是X=5,Y=6。(严正声明:本人当时身高1。75米,而据我目测,她最多1米65,只不过我所在班级的男生的海拔都挺高,所以我会坐得比较靠前。明白了吧!)另外,Y值以每两周递减1的速度变化,减为1后再还原为6,如此循环往复,万世不休。简单点儿,就是她就坐在我身后。(早这么说不就完了!)不知算不算和我有缘?

她有一恶习——就是喜欢把脚搁在前面的凳子腿之间的横梁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只要她坐下,就会将“贵脚”抬之搁之,从无例外。不过我每次走到座位前的时候,她却连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是我来了,并且把脚从横梁上移开。等我坐下后再把脚放上去。三年里从未出过错!弄的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宙斯盾雷达系统出了便携式民用产品?此外,本人一向讲究个人卫生,绝不可能有异味。这一点我以我的人格担保。“那她怎知道是你呢?”我只好说我也不清楚。如果排除她有超能力可能的话,我只能请那些定位专家帮忙了。诸位如果在此邻域有研究的话,请不吝赐教,来信来函,一解吾多年来的疑惑,在下不胜感激。(伊妹儿在结尾处)

最让我奇怪的是,她并不是前几次与我接触时所表现出来的,佷活泼的女孩。相反她是一个十分沉默的人,沉默得无以复加。教室里很少见过她与谁说话,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儿学习。课间的时候,她不是默默地听别人聊天,就是一个人望着窗外若有所思。教室以外,也很少见她和别人在一起说笑,经常是独来独往。真可以说是“多伊一个不多,少伊一个不少”。

而且,想见她一笑犹比登天还难。人参果怎样?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够稀罕的吧。可比起她笑的频率,简直快了不知道多少倍。以致于我怀疑那次替她提包的时候见到的笑是我的幻觉。

她在教室里的活动也很简单:一般是以平均每秒一米的速度走进来,然后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直至放学。但更多的情况是她比我先到,埋头读书。所以我对她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轻柔的秀发。

虽然一中向来以学风浓厚箸称,但也有个别聪明无比的学生仗着成绩优异,偷偷摸摸地谈朋友。由于这一类人多为老师们的得意门生,所以他们与她们也就有恃无恐。郎有才,女矣有才。让一帮无才无德的凡人好不羡慕。

我虽然也有蠢蠢欲动之意,但无奈学业尚且危在旦夕,又怎敢做非份之想?匡且那些美女们时不时地做“自我感觉良好”状,随随便便就引得无数毫无骨气的男生为之倾倒,丢尽占世界人口总数一半的男性的脸。更令我这个一向以“实现男女完全平等”为己任的斗士觉得责任重大,绝不能像那些奴颜婢膝的同胞那样没有原则。

所以我在这高中三年里,一直没有想过这类事情。“一心只读圣贤书”听说过没?那就是指我。(鸡蛋,西红柿纷纷飞了过来……)

然而,平凡的生活却也偶尔闪烁一下光芒,弄得人不知所措,然后又猛然恢复平静,只留下你一人在那儿发愣……

有这么一种人,不知大家见过没有?这种人自以为是,喜欢指使别人干这干那。我所在的班级就有这么一位仁兄。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教室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在学习。那位与我素不相能的仁兄也许是觉得自己与讲桌的距离太遥远了,就叫我去“帮”他拿讲桌上的作业本。

“唉,帮我拿一下作业本。”简直就是命令的口气。

“……”我有些怀疑自己的听力“你说什么?”

于是这位一向以北京口音自居的同学又字正腔圆地说了一便。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

“你什么意思?”

!他居然反过来问我什么意思!我顿时觉的好没有天理。同时也觉的与这种人打交道简直就是浪费我的青春。于是不管他,接着看我的物理。

也许他认为我的行为是对他的挑衅,这位仁兄还走过来居高临下地盯着我。

“你好大的架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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