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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昆明追踪

蓝天中的白云,像棉絮一样轻轻地、慢悠悠地飘着,就在房顶上方,我把手伸出窗外似乎就能抓住。本案的被告多像这朵白云,他外貌英俊,我能看见他,也能听得到他的声音,但他来无影去无踪,他到底是什么人,在哪里?我是一片迷茫。

一、紧急会议

1996年6月1日下午三点多钟,太阳斜挂在天空,我带着兴高采烈的儿子去红梅公园。

突然,“嘀嘀……嘀嘀……”走到半路,传呼机响了。

是庭里内勤的传呼。

赶紧找路边的公用电话亭。

“你赶快去市供销社参加紧急会议。”内勤说,丁庭长已经在去的路上了。

庭里刚配给我的数字传呼机,早不响晚不响,偏偏现在响,结果是:假期被取消。

我只能立刻返回,把哭泣的儿子反锁在了家里,向市供销社奔去。

市供销社的会议室里,丁庭长他们早已到了,供销社的蔡主任也在。特别是洋塘供销社的恽主任显得焦躁不安,圆形的脸上神情恍惚,使人感觉到了事情的棘手。

果然,洋塘供销社260万元巨款在昆明被骗。

怎样被骗的?

恽主任眨了眨小圆眼睛,一脸茫然。

他提供了全部被骗的证据,就一张“汇款单”。

让人费解的是,收款人居然是洋塘供销社常驻昆明办事处的供销员——邹新民。

这算是什么证据?给自己下属的办事处工作人员汇款怎能算是被骗呢?

丁庭长和我不得其解。

莫非是他的供销员与他人合伙诈骗?笨到用如此明目张胆低级的手段?

难道供销员小邹与领导闹矛盾了?还是另谋高就不在供销社干了?所以用截款的方式逼领导与他结账?

我们接二连三的追问,使这位四十岁出头的恽主任说不出一二三来。他拿着汇款单若有所思,继而又满脸狐疑,白净的脸上憋得泛出了红晕。看得出,他在不断否定着自己的判断。

那么,既然供销员不存在上述情况,那又是为什么呢?

在春节前几天,恽主任将这笔260万元的购烟款打入了供销员邹新民的长城信用卡上,小邹当日就将这笔货款划给了一个叫臧志强的客户。

春节是繁忙的,也是快乐的,当春节欢乐的音符渐渐远去的时候,油菜花开了,柳树绿了,春天来了。面对眼前桃红柳绿春意盎然的景色,恽主任这才意识到,汇出去的货款也应该是收获香烟的时候了。

于是他打电话催问,小邹回答没问题,过几天就成。过几天再打,还是没问题。可这“没问题”已使恽主任听了近两个月。他着急了,急得他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急得只能向市供销社领导汇报,这才急火火地把我们给请了过来。

小邹购买香烟的合同呢?恽主任回答:没有!

那么,小邹给臧志强汇款的依据呢?

还是没有!

小邹是按照臧志强的要求,在同一天分几次将款汇给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其中有广东也有深圳,既有个人也有单位。

现在看来,找所谓的臧志强催要货款都没有了依据。

恽主任突然说:“臧志强答应小邹不出一个月,香烟净利润不少于100万元。”

顿时,小小的会议室里一片哗然。

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

稍许,恽主任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货款虽然是汇给了别人,但臧志强给邹新民写了一张借条。”

一听此话,顿觉眼前一亮!

借条呢?我们不约而同想要看看借条。

恽主任那尴尬的样子使我们明白了他又是听说而已。大家都觉得奇怪,明明是购买香烟的货款,怎么又会变成借款了呢?

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还是理不出一个头绪。去公安局报案吧,小邹没有把货款直接汇给臧志强;说小邹与臧志强合伙诈骗吧,缺少证据材料,似乎也不太像;如果我们法院受理吧,被告又是谁?虽说借条可以从昆明传真过来,可谁又能保证借条上的具名是否真实?除了邹新民见过这位神秘的客户,知道他的手机号外,其他就一概不知。

6月3日,星期一,早晨刚上班,恽主任急匆匆地来到了法院。

法院立即以调解中心受理了这个特殊的案件。庭长把案件交给了我。

我看着起诉状,被告栏内除了“臧志强”三个字以外,就是“住昆明市”,其他一片空白。

这是我到法院十多年来看到的最“牛”的被告信息。

我心里觉得沉甸甸的,一连串的问题,使我不得不去想:邹新民见到的客户是否就是臧志强?如果不是,岂不是告错了被告?那么真正的被告是谁?如果臧志强就是本案被告,那么他在哪里?偌大的一个昆明市,我们怎样才能找到他?即使找到了臧志强,他双手一摊没有还款能力又怎么办?还有,邹新民与臧志强之间到底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他们是否真的合伙诈骗?如果不是,那么臧志强为何答应小邹100万元的净利润呢?而且只要一个月的时间。这些情况小邹当时为什么不向领导汇报?难道他真有贪污100万元的动机?现在邹新民为什么还是信誓旦旦,可以用他的人格担保这笔货款绝对没有问题?而且极力反对到法院处理,说什么把客户吓跑了才是真正造成巨大损失。

还有一件最令我担心的事,就是货款没有直接汇到臧志强的名下,如果臧志强否认这张借条,原告又举不出直接汇给他货款的证据,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法院也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臧志强真是精通法律又清楚法院现在的审判规则的话,那么他的这个骗局,原告真是哑巴吃黄连,有冤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领导叫我立刻赶赴昆明。

这次与我同行的是刚从民庭调到经济庭的顾培兴教导员。他两条浓眉之间有几根长毛刺在那里,给人感觉很严厉,四方的脸上,左脸颊上一颗黑痣突兀,已是知天命的年龄,身板结实硬朗。

他刚到经济庭就能去美丽的春城,这是法院多少干警梦寐以求的地方。遥远的彩云之南四季如春,昆明市内无处不飞花,蓝天白云下有西山的鲤鱼跳龙门,有波光粼粼的滇池,更有那随风传出悦耳铃声的白塔,还有那闻名天下的世界第二大石林……

顾教在畅想着这一切,原本严厉的模样今天显得格外平和,满脸微笑地在我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

我实在无法预料,这次南行能否把这特殊的案件办好。

二、难辨真伪

6月5日早晨,准备就绪,我与顾教从法院出发了。刚到法院大门口,宋院长走了进来。

我和顾教见到他都大吃了一惊。原本白净的四方脸,如今是黑瘦无华、眼睛泛黄。

“难喊弄响的,啊?”顾教脱口而出,意思是:怎么搞的。

“宋院长,怎么会瘦成这样?”我也是关切地问道。

“昨晚刚从北京回来,晒了十几天。大热天还感冒了,有点发热,胃还有点痛。”原来,他与执行庭的人一起出去办案了。

“快去医院看看吧!”顾教和我异口同声,不无担心。

“是准备去医院,这几天一点胃口也没有。”他微笑着。祝我们一路平安。

前不久的全院领导工作调整,宋院长已不再分管我们经济庭。他没有官架子,温和慈祥,业务精通,这样的领导调走了,虽然同在一个法院,但我们还是有许多惋惜。

原告单位的恽主任与我们一起从常州出发赶往上海机场。一路上,我和顾教对宋院长的突然消瘦、突然调离感慨颇多。

飞机从上海虹桥机场起飞,经过了几个小时的飞行,下午五点多钟,我们抵达了昆明。

昆明的天空蔚蓝,太阳斜挂在西天上,显得明艳透亮。

我们在东郊路上的旅店住了下来。

刚放下行李,恽主任就招呼我们吃晚饭。

马路斜对面巷子里的地摊菜场,人头攒动、熙熙攘攘。路边的小店用几块拼凑起来的塑料编织袋遮挡着阳光,恽主任招呼我们在遮阳的塑料布旁坐了下来。

破旧的桌子上苍蝇在飞舞,旁边炒菜的大炉子里,透出来的煤烟味夹杂着辛辣的油烟味扑鼻而来。桌子旁边油腻腻的地上还有许多卖菜的小摊贩在吆喝着,一派热闹景象。

一缕夕阳洒在饭菜上,同时也洒在了我们的身上。顾教和我谁也不吭声,一碗面条及两个炒菜,一边吃着一边不停地驱赶着苍蝇。

吃完晚饭,恽主任先回旅店了,而我们漫步在嘈杂的菜市场里。

突然,一堆黄灿灿的芒果出现在眼前,香气扑鼻。

常州没有芒果,如果不买些尝尝不是白来昆明了吗?

顾教和我兴奋地挑选着芒果,很快,我们手捧着鲜嫩的芒果,喜滋滋地穿行在人群中。

晚上,还没来得及品尝鲜美的芒果,顾教的肚子就开始疼痛起来,而且是越趋严重,一连拉了几次。

没想到,堂堂七尺汉子才到这里就脸色惨白、冒着汗珠,不得不一趟趟往厕所里跑。真是给了他一个下马威。

我胃里也不舒服。

第二天早晨起来,顾教皱着眉头看着早饭,捂着肚子不敢贸然下口。

工作还没开始,他可不能倒下,否则我一人无法展开工作,执法不能少于两个人,是众所周知的常识。

他吃了些药,自认为问题不大。但他脸色难看。

我也吃了胃药,虽不舒服,但可以顶住。

我们准备先核实臧志强是否确有其人。

恽主任去找邹新民拿“借条”原件。我们约定下午五点由他带着小邹到我们住地。我特别提醒恽主任:“先别告诉小邹我们的到来,以防止他给臧志强通风报信。”

我和顾教往公安局赶去。

仅知道“臧志强”三个字,要想在昆明市内找到他,真像是大海捞针。

昆明市公安局的同志指点我们,只能一个区一个区地找,然后再一个一个派出所找。

目前,全国户籍管理还处于手工登记阶段,而且档案管理很不规范。一上午,才查了一个公安局,只要是与臧志强谐音的我们都查,结果,几大本登记簿还没有翻完。

下午继续去公安局。

一天下来,跑了昆明市公安局,又跑了两个区公安局及一个派出所,结果是——查无此人!

看来想从户籍上了解臧志强,继而查他的财产,这种工作思路需要调整。

还是要从邹新民的身上寻找突破口。

下午五点钟,恽主任带着小邹准时来到了旅店。

他跨进房间,看到我们后一愣,站在了原地。我和顾教身着制服端坐在桌子前,目光严肃。他狭长的脸耷拉着,显得冷漠。他四十岁不到,一米七五的个子,很瘦,背略有些驼,皮肤黯黑但衣着整洁,地道的供销人员模样。

我们示意恽主任离开。

我把房门关上。

看得出他有些紧张。

我直插主题,问:“你与臧志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是去年10月份认识的。”

“他是什么地方的人?住哪里?是干什么的?”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看着地上不吭声。在我的又一次催问下,他这才有气无力地说:“我不知道。”

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另有隐情?一个老供销员与客户做几百万元的生意,会对客户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那么,他们又是如何见面,如何联系的呢?

“平时就电话联系,联系好后到约定地点见面,我知道他的电话号码。”

除了电话号码,其他就信息全无。谁能相信他所讲是事实?

顾教严肃地对他进行了教育。

“我与臧志强的第一笔生意就是这么做的。”邹新民辩驳着。

“怎样做的?”

“是今年1月中旬,用化肥串换的香烟指标,他给了我1?320件指标,一件就是一箱,一箱是50条,每件补差款是930元,共计是1?227?600元,这款子也是2月12日汇90万,2月14日汇32万,还有7?600元是现金。”

“把2月14日260万元的去向讲清楚。”

他想了一下说:“是分四次汇的。第一笔是28万元,是打到深圳居艳的长城卡上,是用于深圳一批云烟的报关款;第二笔是32万元,是打到一个广东人账上的,具体名称忘记了;第三笔是10万元现金直接给臧志强的;最后一笔190万元也是转账,转给谁记不清楚了。我都是按照臧志强的要求办的。”

“在什么银行汇的?”

“是在昆明的中国银行南遥办事处汇的。”还好,他没有推说把办理的银行给忘了。

“既然是购买香烟的货款,为何臧志强会出具借条呢?”

他看了看我们俩,很不以为然地说:“是臧志强这样写的,我没注意,反正是先用款,后给我计划。”

“以前是怎样付款的?”顾教也觉得不合常理。

“应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交计划,这是恽主任再三讲的。我之所以这样做,是我亲眼看到了他的业务,他不是一个骗子,我相信他。”这时他讲话声音高了起来。不过他也承认,他当时没有向领导汇报,直到四月下旬,迟迟没有收到香烟恽主任才知道。

“100万是什么情况?”

“我以前做香烟生意亏在里面,叫臧志强帮忙,他是答应100万元的,是写一个东西给我的,内容是‘今借到洋塘供销社260万元人民币,另外补偿邹新民在昆明亏损被骗的100万元,共计360万元人民币’。最后是臧志强的签名,是2月14日写的。我怕产生误会,因我知道领导来后要看条子,所以就重新换了260万元的借条,我把360万的借条撕了。”他一再强调,100万元他只想弥补供销社里的亏损,没有其他想法,同时他还强调这260万元其实只有247.24万元,因为其中32万元应该是第一笔香烟款。在2月14日臧志强之所以出具260万元借条,是因为当天确实给了他260万元,而且第一笔香烟款还未结账。既然现在已经结账,所以就只有247.24万元了。

“此款能否收回?”

“我是胸有成竹,能收回。我是看到过臧志强的外汇烟的,通过一段时间的认识和了解,我认为他不会骗我。他的认购单是云烟,发往深圳的,上面是英文,我看不懂。”他那自信的样子,好像我们的到来真的是多此一举。

奇怪,他看不懂的东西认为是看到了,而且相信了,我无法理解。可看他的表情,似乎又不像在骗我们,他说得很是认真。

“你瞒着领导做是什么性质?”

“是欺骗领导,责任都是我的。”他倒是敢于承担责任,说这话时,似乎还有点理直气壮又略带委屈的表情。

我们感到疑惑,邹新民虽坚信臧志强没有骗他,但他除了有臧志强的一个电话号码以外,也是一无所知。难道他在撒谎?还是我们判断有误?还是臧志强真有过人之处?

既然小邹如此坚信这货款不会有问题,臧志强决不会骗他,我们决定见一见这位不同寻常的被告。

邹新民当着我俩的面通知了臧志强,告诉他单位领导已到昆明,想见他,想了解一下这批香烟的具体情况。

没想到对方很爽快,答应今晚九点在此旅店见面。

窗外,夜幕悄然而降,我们的调查不知不觉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邹新民会不会表里不一?在我们没有见到臧志强之前,邹新民的一言一行交由恽主任全面负责。

恽主任几次避开小邹提醒我们,千万别把臧志强给吓跑了。

臧志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我和顾教耐心地等待着这位神秘人物的到来。

九点钟,臧志强果然来了。

他一进门,使我们吃了一惊。而他更是吃惊不小,一双眼睛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邹新民。他上身穿着一件棕色T恤,下穿一条牛仔裤,那打扮与长相、气质,怎么看都像是日本电影《追捕》里的杜丘,潇洒自信。

臧志强还未回过神来,我们就讲明了身份与来意。其实不用介绍,我们肩扛天平、头顶国徽这身制服,他已经明白。

我示意小邹与恽主任离开。

顾教坐在那儿紧绷着脸,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臧志强,一言不发。顾教这副横眉冷眼的样子,确有一种震慑作用。

我已与顾教商量好,这次主要还是我问,不到关键时刻,顾教不开口。

“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你与邹新民有合伙诈骗的嫌疑。”我口气严肃且铿锵有力。

他有点焦躁不安,但很快恢复了平静。“你们误会我和小邹了。我是正经的生意人,而且想干一番事业。”

“为何收了货款不给香烟?”

他的表情似有内疚之色,非常诚恳地说:“这完全是我的过错,不能怪小邹,是我把原本给小邹的香烟计划给了别人,目的是想引进外资成立更大的公司,运作一处房地产生意。”

“请你讲一讲260万与100万元的情况,为何收条变成了借条?”

“这260万元我是收到的,本来就是借他的款用一个月,用完后我可以从香烟计划上让利100万元,让小邹弥补他在昆明做生意的亏损。为此我已给了他一批香烟计划,而且香烟也在几个月前运回去了。”他说的一切是那么正常、自然。

“260万元投到哪里去了。”

“这是商业秘密,不可对外人讲。”他理直气壮。

“难道我们是外人吗?”

“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意思,我正在与别人合作搞大公司,如果告诉了你们,你们一去调查,对方知道了我目前还有官司在身,会产生疑心的。”

“故弄玄虚。”我说,“如果你是正经生意人,还怕我们调查吗?”

“请你们理解我的难处。我本来就是看在小邹能借款的份上,才愿意帮小邹搞香烟计划,在给的香烟计划中让小邹赚100万元,以弥补他的亏损。”

他说得头头是道,但一句话也无法证实。面对这样的被告,我们不能逼得太紧,否则真给吓跑了,怎么办?

我看了看顾教,又接着说:“要是这次我们拿不回这笔款,那我无法相信你现在所说的一切。如果你确实是一个干大事业的,那么,我相信你会权衡利弊处理好这事的。否则邹新民和你都别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你给我一星期时间,保证让你们满意。”他自信且胸有成竹。

“怎样保证?写保证书?”

“行!现在就给你写保证书。”

他坚决的样子让人有点惊讶。

“请你出示一下身份证。”我继续问道。

他一怔,然后尴尬地说:“我身份证丢了,正想补办。”

这是我们最不愿意听到的,但在意料之中。

“出示工作证。”

“与身份证一起丢了。”

“你的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住址。”

“1954年5月初五生,汉族,沈阳人,小学文化,在贵州省林山烟草公司工作,住昆明饭店2321房,手机号码是:×××。”他的回答是认真的。还说他是在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兆边门沈阳军区4号院长大,其父亲是师级干部,现在全家已离开了沈阳。

他在说话中流露出了常人没有的优越感。可我们知道,除了这临时住处及手机号外,恐怕一时无法辨别其真伪。可这两样也都是虚幻的影子,一切在臧志强的掌控之中,他什么时候都可以让这影子在昆明市内消失得无影无踪。

夜已经深了,此刻,我故意用商量的口吻对顾教说:“顾教,你也看到了,臧志强不像我们以前想象的那样是个大骗子,相反,他还想干一番大事业,只不过是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而已,现在他既然愿意保证260万元一星期给我们,我看是否改变一下我们事先商量的决定,就给他一星期时间,今天就别把邹新民和臧志强带回常州去了。原告的目的不就是想把这笔货款拿回去吗?”

“你们法院都来了,我决不会拿自己的名誉及事业开玩笑,请你们放心,到时一定把钱交到你们手上。”臧志强赶忙附和着。

我当即把材料纸递给他。

他毫不迟疑地写下了一份“还款保证书”。

武进市人民法院:

我借洋塘供销社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6月14日保证全部还清,如逾期本人无条件接受一切法律制裁,其中包括同意法院使用法律手段从玉溪红塔塑胶有限公司,账号2420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玉溪市支行,汇款单位:天元投资公司臧志强中扣除。

保证人:臧志强

1996年6月6日

我看着这份歪歪扭扭真像是小学生写的“还款保证书”,真是又喜又忧,喜的是有总比没有好,忧的是怕又是一纸空文。不过有了这张保证书,下次如能找到他,便有了说话的理由。

顾教在我的劝说和臧志强的恳求下,故意说看在我为臧志强说情的份上,加上臧志强自身的态度,暂时放他一马,看一星期再说。

臧志强在千恩万谢中离开了旅店。临走时还一再表示,谢谢法院对他的理解,他一定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把资金运作到位。

看着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被告,我和顾教心里明白,不这样做又能怎样呢?刚才要将应诉材料给他,他说什么也不肯签字,说一星期内把钱给原告也就了结了。

恽主任看到这张“还款保证书”时,脸上笑开了花,满意得直点头。

供销员小邹像受了极大的委屈,表明了他的无辜与以前判断的正确。

午夜时分,我辗转反侧。明天我们将干什么呢?是等一星期呢?还是继续查下去?坐等被告把钱送来?他会不会有了防范,把钱转移了,或者干脆连人也消失了?他到底是何许人士?

三、扑朔迷离

蓝天中的白云像棉絮一样轻轻地、慢悠悠地飘着,就在房顶上方,我把手伸出窗外似乎就能抓住。本案的被告多像这朵白云,他外貌英俊,我能看见他,也能听得到他的声音,但他来无影去无踪,他到底是什么人,在哪里?我是一片迷茫。

我们就这样守着他的一份保证书等着?

必须查清臧志强的真实身份,起码260万元的汇款去向得查清楚。

“你们一查,臧志强知道了,不就等于说我们不相信他吗?”恽主任不无担心。

“要是等一星期没有拿到钱怎么办?查清汇款去向,不会影响臧志强的还款。”

顾教也认为,与其坐等,还是先做点外围工作。

恽主任欲言又止。

上午,我和顾教出发了。

我们往返跑遍了昆明市内与260万元汇款有关的所有银行。

从中行昆明市分行南办到南屏城市信用社,到西山区信用社再到中行昆明市分行。终于将260万元的收款人全部查清。

邹新民说的32万元与90万元的收款人是丰来县华侨商品供应公司,而且这两笔款一入账便立即转入了广东省金贸中心,至6月12日该账户的余额为118.50元。

10万元确实是2月14日由邹新民提取了现金。

190万元收款人是丰达公司调漆中心,至6月11日账上余额为9097.31元。

28万是转汇到了另一长城信用卡上,持卡人是居艳,她就是在深圳负责云烟报关手续的神秘女子。

我们当即查询了居艳长城信用卡的档案资料。

结果令人意外:她是昆明市人,1964年10月10日出生,在昆明子夜歌舞厅工作,而且就住在昆明教场东路。

她的长城信用卡下月31日到期,可喜的是,卡上居然还有122?025.54元。

这一线索使我和顾教眼前一亮,多少天来疲惫的心一下子加快了跳动的节奏。

不管是190万元也好,还是32万元也罢,都是由臧志强让邹新民汇给了上述指定单位,如果本案被告与这些单位确有业务关系或虽没有业务关系但串通一气签订假合同进行合伙诈骗,那么我们法院都无权侦查。

这28万元就不同了,既然是打到居艳个人卡上,据说她又是臧志强的情人,那么居艳的长城卡也许就是臧志强的藏金之处,居艳的住处也许就是臧志强的经常居住地。既然邹新民都不清楚居艳就在昆明市内,那么查清居艳也许会给本案带来一些转机。

冻结此账户?不行!还缺少一点直接的依据,现在最高法院三令五申规定不能随意追加第三人,更不能随意追加共同被告。况且,臧志强不会想到我们已经掌握了此卡情况,也许还会有款入账。

太阳已西沉,我们与太阳赛跑,匆匆赶往居艳住所地的派出所。几番询问几次走错,终于找到了派出所,无奈,太阳下山了,工作人员也已下班了,值班民警不能查档案,我们只能明日再来。

当晚,我和顾教迫不及待地拨通了昆明子夜歌舞厅的电话,我们想证实一下到底有没有居艳其人。

对方说我们打错了电话,没这人。

几天下来,电话查询,令人寒心。贵州省林山烟草公司根本没有臧志强这个人;玉溪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也没听说臧志强其人。

到昆明已一个星期了,本案被告的真实身份还是没有查清,难道就坐等后天14号被告他把260万元给原告?如果他能送来,那当然是我们所希望的,不来呢?

不过,居艳卡上还有12万元存款倒是实在的,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被告与居艳尽情挥霍。

还得从居艳身上寻找突破口。

第二天一早,我们又来到了派出所。

从户口资料上看,居艳不是户主,户主是其母亲包清溪,在省机电公司工作。居艳的户口资料表明:她是1964年10月10日生在昆明,籍贯是山西,初中文化,已婚,待业。但在另一常住人口登记表中又将居艳登记为1959年10月11日出生,年龄相差了五年,文化程度也把初中变成了高中,职业及服务处所是空白,住所地倒还是在昆明教场东路。

遗憾的是:居艳丈夫的户口没有反映。

居艳有一女叫张莉,1983年2月26日生于昆明,籍贯是河北洛宁。

张莉是否是臧志强的女儿?但此“张”不是彼“臧”,这小女孩的籍贯是河北洛宁,居艳是山西,而臧志强说他的籍贯是在沈阳。

我和顾教看着花了一天时间查来的材料,还是毫无头绪。不过,居艳是昆明人,不是什么深圳人已得到证实,她也不是什么歌舞厅的女郎。

明天就是6月14日,这几天中,我们每天至少与臧志强通话一次,了解他的进展情况。他总是说得头头是道,他的业务单位要么在贵州,要么在深圳,否则就是在香港,这些都是我们一时无法查核的单位,他的话真叫我似信非信,云里雾里。

成不成就看明天了。

昆明的天依然是那么晴朗,那么蔚蓝,白云还是那么轻柔,可我们却心神不宁,等着被告把钱送来的心情不得不让人感到紧张。

我在电话里提出:“我们与你一起去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臧志强说:“你也太不相信我了,你们这样搞不好反而会把我的全盘计划给搅了。”

恽主任也坚决反对我们这样做。

他的心情可以理解,既想马上得到货款又怕得罪了被告,要是臧志强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反而还是一位大能人,今后原告供销社的香烟指标还指望着他呢!这样的财神爷不能得罪。几天中,恽主任已不止一次表明态度,顾客是上帝。

如果我们坚持一起到银行办理,万一有变,原、被告双方也许都会把责任全部推到我们法院头上,到时就成了好心办坏事,有理讲不清。

我们法院办案难就难在依法的情况下,如何做到原、被告双方满意,而这满意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

大白天我们只能在房间里傻傻地等着,等待着臧志强把钱送来。看着窗外飘忽的白云,让人感到很不踏实,备受煎熬。

我们从早晨太阳升起到日落西山,再到夜幕降临,街灯亮起,没有等来一分钱。

恽主任也从激动、企盼到焦虑,在房间里不由自主地走了几百个来回。

我和顾教也是等的懒洋洋的浑身无力。

晚上九点多钟,我终于打通了臧志强的电话。他说:他已不在昆明市内,为了筹款,他正与合作伙伴徐常君火速赶到外地想办法了。今天之所以没有还款,是因为他的应收货款因别人失约而导致他今天的失约。他让我们放心,给他几天时间,他与老徐一定想办法。

臧志强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是诚恳的,我们虽看不见他本人的表情,但他电话里说话的语气,让人感觉到他不是在撒谎。

在这长长的一天等待中,我们想得最多、讲得最多的还是钱不送来怎么办!猜测和担心已经成为事实,现在被告说再过几天,那么这几天又是多长时间呢?过几天是否会有钱?如果再过几天还是没有怎么办?

按理来说,每一件案件到了法院,要么调解,要么判决,要么裁定,总归会有一个结果。可是,原告要的是钱。面对这样的被告,就事论事,法院将应诉材料送给被告,如果他不肯接受,或找不到他,那么至少法律规定还可以公告送达。此案虽是调解中心立案,但可以向上级法院请求交办后判决。所以,作为法官来说,仅考虑结案,那就简单了。但是,要考虑到案件的效果,面对居无定所,天马行空,来无影去无踪的被告,我们实在是没有一点把握,搞不好,连这次出差的费用都是白贴。

恽主任的心情是沉重的,他把单位里的工作全部丢开,千里迢迢来到昆明,整整一个星期了,现在还没有看到一分钱,能不急吗?

在这几天中,他全方位地了解了邹新民,得出的结论是:他似乎不像与被告有合伙诈骗的嫌疑。对于臧志强答应的100万元,他也反复讲是为了弥补前几次生意的亏损,是想为供销社减少损失。因为这100万元没有成为事实,而邹新民也没有实际得到此款,犯罪要看动机,也要看结果,所以想要从诈骗或贪污、受贿方面来对他进行法律制裁还缺少证据。到现在,邹新民还是确信臧志强没有任何问题,第一笔生意的佐证及其亲眼所见的香烟指标,加上臧志强自身的魅力,不得不使人信以为真。

恽主任和我们不是也相信了这位大能人一星期了吗?可悲的是还必须硬着头皮继续相信下去!

自从前几天查到居艳卡上还有12万余元存款后,我们便对此款放心不下,一直惦记着。

我与顾教的争论也从此开始了。

我认为,既然被告臧志强未能按保证书还款,那么,追加居艳为共同被告,先予执行居艳长城信用卡上的12万元货款。因为长城卡就要到期了,我们必须这么做。

追加居艳为共同被告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原告将28万元直接打到了居艳的卡上,而她既不提供香烟又不还款。加上居艳根本不住深圳,可见臧志强在撒谎。还有,居艳长城卡上的存款不是用于业务往来,而是消费用款。在短短的几个月中,购物、住宿、提现金就已挥霍了近20万元。我相信,找到居艳,起码可以给臧志强一点压力。

顾教不同意,他担心,万一追加错了被告怎么办?因为臧志强可以站出来说是他欠居艳28万元钱,所以与居艳无关。至于先予执行顾教更是连连摇头,万一划错了款,造成居艳的损失怎么办?她提出要赔偿怎么办?

怎么办?我望着恽主任,万一我们追加错了被告,这一点不怕,经法院查核下来,如她确实不具备做本案被告,那么,我们可以依法让其退出诉讼。但要划款,要先予执行,倒是会给她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但这一点我已考虑,就是先予执行,那也只能划到我们法院账上,万一划错了,还可以及时退还,不至于造成什么后果与损失,只不过是几天银行利息而已。

当然,关键是看恽主任的态度。如果他想要这笔款,那么,他必须写一份先予执行的申请并对此进行担保。

前几天对此问题我已与顾教争论了几次。恽主任有点左右为难,他的目的就是要钱,但又怕得罪了臧志强。先予执行的申请早就写好揣在了怀里。

“哪有追加了被告还可以退出诉讼之理?”顾教不同意。

我说:“省高院的诉讼文书的样本上就有‘退出诉讼通知书’的格式,可以退出诉讼。”

“你给我看。”

我没带来,一时无法证实我的观点。

虽然我是主审人,但他是我的领导,是本案的审判长,审判长不同意,我也没有办法。

只能再等几天,看看臧志强到底能否交钱再说。

我心里总放不下那12万元钱。依我的直觉,追加居艳为被告对臧志强来说,肯定会有一定的触动。

我们通知臧志强明天上午必须到酒店见面。态度坚决,没有商量余地。

我们心里明白,除了他本人以外,只有老天才知道他到底是在外地收款,还是在昆明市内。

恽主任提醒我们:“还款保证书上写着,如果逾期,不是可以从玉溪红塔塑胶有限公司账号上划款吗?”

“还款保证书”上是写了这么一句话,可懂点法律的人都明白,这全是空话。他让我们到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的账号上去划汇款单位的款,而且再从这汇款单位即天元投资公司中扣除其中属于臧志强的一部分。这不是笑话吗?有哪个单位会同意让法院因汇款单位其中一个人的原因,而去划汇给自己单位账上的银行存款呢?这不但有悖情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要说已了解到臧志强不在天元投资公司,就算他在这家公司,即使有股份,那么也只能冻结该股份的利润,或者转让该股份,哪有已汇给另一业务单位的款,说扣除就扣除的呢?

恽主任用一双疑惑的眼睛看着我,似乎还没完全明白我刚才的解释。

“打个比方说,甲单位到你供销社买了2万元家电,也将这2万元货款汇给了你供销社,而甲单位中的李某欠乙单位5?000元贷款,于是李某就同意乙单位到你供销社去,在甲单位汇给你供销社的2万元中扣除5?000元,你会同意扣这5?000元钱吗?”

恽主任听我这么一说,大失所望,焦急的神情再一次从他的眉宇间流露了出来。

能不急吗?臧志强留给我们的住址是昆明饭店2321房,几次打电话无人接听。前天,我们赶到饭店,服务员告诉我们客人已经退房,现在唯一能与他联系的方式只有一个电话了。我们都很担心,如果他把电话号码也换了怎么办?他跑了怎么办?如果臧志强要出逃,那么,名为借款实为诈骗已很明显,移送公安处理不失为是上策,也许还能将货款追回一部分。可是,原告不同意,他要的是钱。在与臧志强的通话中,恽主任始终认为臧志强是诚恳的,没有潜逃和不还款的迹象。

上午十点不到,臧志强来了,他显得有些疲惫,一副内疚的表情流露在他的脸上,不由我们开口,他的一声声歉意之词已把我们想要说的话全部挡了回来。他一再表明,再给他几天时间,如果再收不回货款,他已与老徐商量好,现在正在操作以汤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800万元,用于商住楼开发,此贷款一旦到账,就将260万元先还给原告。

他说话的神情始终是认真的、诚恳的,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是我们判断错了?像他刚才说的那样,如果没有诚意,他今天完全可以不来,他今天之所以这样做,还不是为了还款吗?如果我们不相信他,他也同意现在就让我们将他带到常州去,该怎么处理他都愿意,依他的话说:“谁叫自己没有把事情办好呢?”

恽主任一听到他刚才的一番话,仿佛一下子又看到了希望,他的脸上明显多云转晴了。

我问臧志强到底住在哪里,他说因为近来资金紧张,昆明饭店这个临时办公地点已经退了,暂时住在丈母娘家。

“在哪里?”

“是部队干休所的房子,在教场路那里。”他脱口而出。

此话一出,我和顾教的目光迅速对视了一下。

“你不是说在昆明没有家吗?怎么又有了丈母娘家?”经我这一问,他突然笑了一下说:“我在贵州工作,我一人在昆明,我在昆明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要不,我做生意还要住饭店吗?可我妻子的父亲是部队高干,住房条件不错,所以我差不多算是个上门女婿了,但那毕竟不是我的家。”他那情真意切的表达,让在场的所有人不得不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完全是真的。

我提出要去他家看看,想证实一下他所说的真伪。

他所说的地址,就是居艳的住所地。不能排除,他将情人的家庭住址冒充是他的住所地,如果居艳就是他的妻子,那么,追加居艳做共同被告就有了更充分的理由。

他面有难色,说老丈人是个非常正统的人,要是他知道女婿欠人家钱而且还带了法官到家里,他老人家肯定受不了。他不想惊动了家里人。

“就担心这个吗?好办,我们可以穿便服,不说明我们的身份,你只要对他们说,你回家拿材料,我们是顺便跟你去的。”我不依不饶。

“我们大老远到昆明,就算是到你家喝口茶也不为过吧!我们明知你的现状,根本也没想进屋去做客。”顾教也说。

他没有了退路,犹豫片刻,还是同意了。

顿时,我们个个面带笑容,尤其是恽主任,精神十足地赶到马路边招呼着出租车。

我们从昆明东郊路出发了。我坐在前面,汽车很快便到了东风西路,我一边看着路名,一边用纸记了下来,紧接着汽车又上了一二一大街,我们从云南大学门前驶过,不一会儿我们的车又拐弯到了民院路,我看到旁边是学府路,还有一个陆军第五十七医院,从民院路再往东北方向开又是昆明胶带厂,我们的汽车终于在昆明教场东路的一个门前停了下来。

臧志强叫我们就在这小院里等着,而他进屋去了。

稍许,一位五六十岁模样的老太出来了,招呼我们进屋坐坐。也许她就是居艳的母亲。

我们婉言谢绝了。

臧志强出来了,两手空空,户口本没有拿到。他说:“我实在无法向丈母娘开口。”他的结婚证更是拿不出来,因为他与居艳根本没有到婚姻机关进行登记,所以没有结婚证。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一定的可信性,也符合当今社会上的一些实际情况,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不领结婚证而在一起共同生儿育女的人大有人在。他不领结婚证也不足为奇。

又被戏弄的感觉拥堵在我的心头。

回去的路上,恽主任没有了笑容,顾教也是沉默寡言。

通过这次“家访”,唯一的收获就是臧志强承认居艳是其“妻子”,这一信息,进一步佐证了我以前的猜测:居艳的住处就是臧志强在昆明的经常居住地。

可是,从户口资料上看,居艳的女儿姓“张”不是“臧”,难道她不是臧志强的女儿?还是臧志强本来就不是姓“臧”而是姓“张”?

四、雨夜淅淅

这几天我们是悠闲的,是被告让我们在这美丽的春城多待些时间,让我们静静地等他到银行贷款,然后再把钱还给我们,让我们满载而归。

可是,无事可干的日子和没日没夜的等待,也不是我们这些人过惯的日子。顾教是第一次来昆明,民族村与西山两个景点没到一天时间就走马观花算是看过了,案件没有进展,玩也没有了兴致。

我们换了住处,住到了骏马酒店,这幢五六层高的楼里,有着常州、武进好几个供销社长驻昆明的办事处。我前几次来昆明,均住在这里,楼上楼下,到处都是家乡人,感觉自然不一样。

是“红塔山”的魅力,使常州地区几十个供销社都齐聚昆明,各显神通,在这里搞计划外的香烟指标。

16日下午,闲得无聊,我闲逛着菜场,在地摊上,看到了水盆中碧绿肥大的叶子旁斜而出,长在了木棍上,煞是好看。在家乡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巴西木”,我毫不犹豫地买了几根光秃秃没有任何叶子的树桩回到了酒店。

向同乡借了几只吃饭的盆子,用水把这些树桩养了起来。听花匠说这树桩只要给它一点水,就会发芽,就会长出一片片漂亮嫩绿的叶子。

倒腾了一番,大小不等五根树桩,一字排开放在了我房间的写字台上,非常醒目,我努力地寻找着树桩上的“幼芽”,这时,顾教叫我到楼下老乡处玩扑克。

突然间,雷声阵阵,乌云密布,山雨欲来。

我与顾教做对家,坐了下来。洗牌抓牌,开始打起牌来,眼睛还时不时地往窗外看着。

突然,房间里的电话响了,铃声和着雷声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电话居然是我们法院丁庭长打来的。我和顾教都觉得奇怪,我们才下楼,电话就跟踪到了这里。

顾教接过了电话。“啊?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顾教突然大惊失色,紧锁眉头,声音也大了。他这样子,一下子把我们的心也吊了起来,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他夸张的表情。

“是肝癌晚期?怎么可能?我们来之前还看到他好好的,你不是开玩笑?”顾教继续大声地否定着。

在他再次追问确认后,才惊魂未定地挂上了电话。看得出他还是无法接受刚才的消息。

我的心也早已吊到了嗓子眼上,容不得他发呆,迫不及待地问他:“是谁得了肝癌,快说呀!”

这时他才似乎缓过神来,看着我慢慢地说:“宋院长肝癌晚期,今天已赶往上海做进一步的复查,常州几家医院都已确诊了。”

“啊?是宋院长?”这时轮到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呢?不可能,不可能。我不能接受这是事实。

我和顾教不约而同地把刚抓好的扑克牌往桌上一扔,脑子里全是宋院长的影子。

我起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毫不犹豫地拿起电话拨通了宋院长的手机。

“嘟……嘟……”没人接,我的心在“咚咚”地快速跳动着。

稍许,“喂!”电话里终于传来了那熟悉的声音,只不过声音比原来柔弱了一点。我一听到这声音,眼泪已浸满了眼眶。

“是我!宋院长,你在哪里?星期天没出去?”我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显出与平时一样。

他告诉我他刚到上海,准备明天去医院进行复查。

“怎么?身体不舒服吗?怎么要跑到上海去呢?”我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

“肝区有点痛,在常州已查出有小包块,我是到上海进行确诊。”他平静地说。

我故意对他说:“你想到上海玩,还要找借口,是不是?”他笑了,还问我这里的案件怎样了,叫我们也注意身体。

此刻,我哪还有心情跟他讲什么案件?挂上电话,眼泪掉了下来。

我只觉得浑身酥软,便一头倒在了床上。

窗外狂风暴雨,乌云翻滚,哗哗的雨声敲打着窗户,使我凄楚哀伤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都说好人一生平安,在我周围的几个人中,他们都是好人,可他们的命运都是那么的悲惨凄凉。

邻居老周才五十几岁,一年前,也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突发急病,从发病到去世才十天时间,在狂风暴雨中我和丈夫送他去了医院,又在狂风暴雨中把他送到了长眠的墓地,我浑身上下被雨淋得没有一点干的地方,从墓地回到家中,我病倒了,整整一个月我无法自拔。现在一年过去了,我只要静下心来,老周的音容笑貌无须想起就在眼前。现在,宋院长又怎会得了绝症呢?又是这乌云压境的雷雨天,我实在无法接受这残酷的事实。

夜深了,宋院长的影子始终在眼前晃动。他中等身材,四方的脸上一副大边框眼镜恰到好处,一看就是文人学者的模样。他为人忠厚、踏实,精通业务,虽然是法院的副院长,可对我们没有一点官架子,他的平易近人更使我感到亲切。特别是前几年我和庭里的几位同事刚提为助审员时,工作上遇到困难,他从不嫌烦,总是耐心地为我们答疑解惑并提出办案思路。

他其实很忙,分管全院的经济案件及执行案件,而且还带头办疑难复杂案件。前几年,全院的调解书都要由他签发,现在实行改革,调解书虽然放权到庭长,可全院经济案件的判决书及裁定书仍然由他签发,而且每一个判决案件都要参加通案,八个法庭加上经济庭,还有执行庭的执行裁定书,一年他要看多少卷宗、要签发多少文书、要通多少案件?往往去法庭通案一天回来,他桌子上就堆满了一摞摞卷宗,他总是晚上加班看卷宗核发文书。他任劳任怨、无怨无悔,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激励着我们,要好好工作,办好每一个案件。

他精通法律,什么法律法规,什么司法解释都能脱口而出,讲得头头是道,在案件上他决不迁就姑息。法院是个穷单位,没有独立的经济后盾,想要改善我们的办案环境、提高办案装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让我们办案方便、高效。他前后努力了很长时间,终于法院拿出一点,企业赞助一点,在前不久为我们经济庭的审判员每人配备了一只数字传呼机。一只传呼机对于有些人来说不算什么,可对我们来说实在是来之不易。

春节过后,宋院长调离了经济庭,不再分管我们的工作。他从经济庭庭长到分管经济庭的副院长,谁都知道他为之付出了多少心血。

他的一件件、一桩桩往事无法在我眼前挥去……

经过了漫漫长夜,雨停了,天又亮了,看得出,今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宋院长今天复查的结果是否也会雨过天晴呢?我从心底祈求着,祈求着好人能一生平安。

五、主动出击

昆明的天空依然湛蓝,极目看去,似乎看到了蓝天的尽头。我站在窗口看着看着,总觉得有股悲凉涌上心头。如此被动地等待,何日是个头?

臧志强不躲不逃给了原告莫大的安慰,他言词诚恳的态度更赢得了大家的好感。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没见到一分钱,臧志强到底是否真的在收款,真的在贷款呢?谁也不清楚,我多少次提议要和他一起去,此话一出,不但臧志强不同意,恽主任也坚决反对。可是,面对这样一个居无定所的被告,就守着他的一句承诺等着,心里真是空荡荡的。

还这样等下去吗?我已按捺不住内心的涌动,原告的心情我们理解,可直觉告诉我们,一味被动地等待,肯定不是最好的办法,这样会使被告更加有恃无恐。

我让恽主任通知被告,生活费告急,务必把现有的款子先拿来。另外,我必须与其一起参与贷款事宜,了解贷款进展。否则无法使我们相信他的承诺与保证。

几番口舌后,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我以旁观者的身份参与。

下午三点,我穿了一身淡黄与白色相间的小方格短袖套裙,顶着烈日,步行几百米来到了西边的秋棠饭店。

秋棠饭店刚建成不久,坐落在东郊路与环城东路的交叉路口,圆弧形建筑朝南连西一片,巍巍矗立的整幢大楼,显得活泼大方。

我走进一楼宽敞的大厅,远远看见商务中心旁边的休息区,臧志强悠闲自信地靠坐在椅子上。他那种特有的气质,怎么看也不像个骗子。

他见我进来,赶忙笑吟吟地迎上来招呼我入座。

他在举手投足不失风度的情况下适时地说:“你穿制服好看,但穿便装更漂亮。”继而又说:“等银行的人来了,我们谈贷款,你千万不能插手。”

没多久,来了三位男士,其中一位是臧志强单位的业务员,另两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他们四人围着一张小圆桌,像模像样地谈起了贷款事项。而我显得是那么的多余,他们围在一起,没留下一个可以容纳我的位置。我一个人坐在另一桌上,注视着他们。

此时,我真像被告介绍的那样,我是他的一个朋友。我暗自哀叹,一个法官居然一下子变成了被告的“朋友”。在别人看来,我现在的举动,确实也有些像社会上那些无事可干、实在无聊的女子,在这里看他谈生意来消磨时光。

我心里很焦急,怎么也无法安稳地坐着,当他们说要复印资料时,我自告奋勇与他的业务员一起来到了商务中心。

复印的材料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昆明市规划管理处于1994年7月18日签发的,建设单位是汤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规模为25?604m2,并括号注明是七层五幢。同时还有一份《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预售证上的法定代表人是黄一添。

我疑惑的是,臧志强与汤河房地产公司是何关系?即使汤河房地产公司向银行贷到了款,又与臧志强有什么关系?难道真像被告所说的那样,汤河房地产项目真由被告来接手开发吗?那么接手的依据呢?为何不让我看?我忐忑不安,该不会是被告故意导演的一场闹剧?如果是这样,汤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料又怎会到被告手里呢?而且他们还有模有样地谈着贷款事宜?

我作为一名旁观者,既想了解全部真相,但又不能直接插手过问,叫人难受,他们的举动让人雾里看花,亦真亦幻。

第二天晚上,臧志强来了,我们终于拿到了他还来的第一批货款——2万元人民币。

大家为之震动,苦苦等待了半个多月竟是这样的结果。恽主任拿着钱的手在颤抖,一副尴尬苦笑的样子。

臧志强更是可怜兮兮,似乎原告不但不该收此款,反而还应该给他一点钱。他带着似乎哭腔说:“在这紧要关头,活动经费不能少,否则全盘皆输。只有贷到款,我才能把原告的钱还上。”当然他也没有少说抱歉之类的客套话。

我们都知道,被告手上并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只有这2万元钱。看来,追加被告已是时候。我们不能再无限期地等下去,该给被告一点说法,同时也给原告一个交代。

“你把我们法院的应诉材料签收了。”

“不要,不要。再给我几天时间。”臧志强还是不肯签收,理由仍然是那么简单:把原告的260万元全部还了,这字签不签无实际意义。

他那美丽动人的话语,已经使我们心甘情愿地等了这么久。还等吗?

恽主任还是说,再等两天。

臧志强走了。顾教还是认为追加居艳作为共同被告不妥。可是,臧志强只交了2万元,对顾教也是不小的震动。

恽主任恨不得立刻把居艳账上的12万划过来。

我认为虽然臧志强的态度是比较好的,可还款不见成效,给他一点压力,总比坐等着要好。追加居艳为被告,并不妨碍臧志强的整个还款计划。

顾教与恽主任终于同意了我的观点。

说干就干,我连夜准备着到银行封查冻结的有关材料。

第二天一早,我们再次来到了中国银行昆明市分行,首先查询了居艳卡上的余额,其结果是:“1996年6月20日该卡余额为人民币90?725.54元。”从明细对账单上看出,昨天卡上被提取现金3万元。显然,其中1万元臧志强留在了身上。

因为居艳的卡还有二十天就要到期,所以我们决定先予执行,立即划款。

出示证件,提供材料,银行工作人员见我们划款的手续齐备,很快将居艳长城卡上的9万多元人民币用电汇的方式,直接汇到了武进法院的账上。

走出银行,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9万加上2万,11万元已在法院的掌握之中。

紧接着,通知臧志强到我们住的酒店见面。

晚上8点20分,骏马酒店8715房,我们再次对臧志强进行正式调查。

我和顾教身穿制服,态度严肃。

臧志强认真地回答着我们的提问:“我是1954年5月初五出生的,今天是我的生日,在贵州省独山县烟草公司工作,住昆明市教场东路。”

我们表明态度:“不管这两天你能否在银行贷到款还是收到其他贷款,也不管徐常君是否能把300万元拿到手,必须先调解达成协议。因为调解与你贷款、收款并不矛盾。”

他呆呆地看着我们。

“居艳是谁?”

“居艳是我的妻子,我们是1986年结婚的,她是省物资局仓库保管员,我有两个孩子,都在昆明,一男一女,大女小男。我住在居艳的地方。”他回答着。

又在胡说,户口资料上,“张莉”分明是1983年2月出生,籍贯是河北洛宁,而男孩“居瑞”是1990年出生,籍贯是山西晋阳。

他说是户口登记有误。

如果他所说是真的,那么,臧志强是三十二岁才结婚,与女儿张莉的年龄起码相差了四年。“张”与“臧”完全是公安登记有误所致。

“你把原告的钱投到哪里去了?”

“把钱投到肖光辉的外汇烟业务上,我一共投了2?200多万元,其中132万美元是我个人的,800万元是徐常君的。”

“为何不把手续给我们看?”

他面有难色地说:“是老徐十分担心,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了自己身上,而我只有他的一个工作证,他是中国飞燕汽车船舶工业公司的业务经理,发证时间是1995年5月8日。”

我看了一下工作证,编号是:昆字第764110号。

“名片上‘徐常君’怎么又是‘成都军区昆明企业局亚安工贸公司’的副团中校?还是副总经理?”我追问。

“他就是副团中校,是在那里做副经理。他身兼多职。”他坦然。

“下一步什么打算?”

“如果明天银行办公,就能有成效,如果银行不办公,因为银行结息,那就不行了。”他一双诚恳的眼睛看着我,似乎让我不得不相信他所说的是事实。不错,每月这个时候,银行结息。

“为何多次通知徐常君,他也不来见我们?既然手续都在他手里,让我们看一看难道不可以吗?”

“是老徐在办事,他有难处,他局里有300万元,他也在想办法拿出来,要是能拿出来就可以了。老徐说,一定要带着东西来见你们,否则不来。”他紧接着又说:“他的贷款手续也齐了,要差也只差几天时间了。”

按他所说,原告这笔260万元的贷款似乎是没有问题了。他的一席话,说得让人既开心又安心。

他对我们今天先予执行9万元款并没有大惊小怪,相反,他一再请求我们不要把他的妻子作为共同被告。他一再表明,居艳账上的款就是他的款,这款与居艳无关,无论如何请我们法院高抬贵手,别把居艳也牵涉进来,否则他在岳父面前无法交代。他又一再解释,之所以只给原告2万元,是因为他需要活动经费。

“谁能证明这款与居艳无关?分明就在她的长城卡上。”我说。

“我可以说明。”他当即写了一份“说明”,内容为:

居艳长城卡账上的玖万元人民币是我臧志强的,与居艳无关,居艳是我的妻子。

特此说明。

“居艳不作被告可以,但必须找一个单位为你还款作担保。”

“一时找不到人。”他面有难色。

“既然老徐单位有款,而且也为此事在积极采取行动,为何不让他出面担保呢?”臧志强想了一想说:“昆明安全局下面办了一个公司,我可以做做工作,也许能为我作担保。”

我提醒他,必须提供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担保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才有效。

我将应诉材料给他,他还是不肯签字,说明天调解时一起签。

臧志强在再次的承诺声中离开了酒店。

臧志强走了,恽主任看到他如此按照我们法院的要求行事,甚感欣慰,脸上又有了笑容。可我们还是担心他走出这里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现在除了11万元已经落实外,一切都还是虚幻的影子。

第二天早晨起来,传来了不幸的消息,宋院长的肝癌已确诊属实,在上海进行了一次注射式化疗。现在已转至常州作进一步治疗。

可怜的宋院长,我的心在为他哭泣。

六、法网恢恢

6月21日晚上八点多钟,臧志强来了。

他再次恳求我们再等几天,银行贷款一到便全部了结。

我们不再犹豫,必须马上调解。

我将应诉材料再次提到他面前,我又给了他一份7月10日的开庭传票,而且明确告诉他,不但居艳是共同被告,而且我们会以法院的名义公开对他现在所操作的一切进行调查。因为我们给了他太多的谦让,太多的谅解。

他见我们已动了真格,且没有一点余地,而且他也知道,再这样下去,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不调解不是还可以判决吗?

他笑嘻嘻地对我们说:“别这样,我配合的这么好,有什么事不能协商的呢?我还想到你们常州去玩,不!是专程去看你们。事成后,你们这些朋友我是交定了。我不是说了吗?我要自己开车去,把昆明漂亮的花木多送给你们一点,保证让你们满意。”这时,他风度翩翩中讨好的话说得那么自然,似乎一点也没有过分献媚的味道。

前几次来,他看到我房间里并排五根树桩养在盆里,一开始他是大有惊讶之色,但随后就说:“这么漂亮的女法官能不爱美吗?法官也是人,跟我们一样。我也很喜欢花,你看,这些算什么,今后我专门给你搞一点大的,大的才好看呢!昆明别的没有,就是有花。”

我很严肃地对他说:“我们是法官,是来办案的,只有把案件办好了,你把原告的钱全部还给他们,这才是我们最大的满意。你一而再,再而三地食言,太让我们失望了,现在我们没有理由再相信你所说的一切。案件办不好,别说是一盆花,就是金山放在我们面前,我们也不会有丝毫的快乐。”

这时,顾教也在说他别扯得太远,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们没有理由再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只能理解为一开始他就是故意拖时间,拖到我们赔不起时间时,让我们乖乖地空手而回。同时也告诉臧志强,他现在的态度,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邹新民与他的关系。

这时,臧志强脸上掠过一丝尴尬,很快他就接着说:“你们要是这样说可就冤枉我了,这段时间,为了原告这笔款,我可是吃不下,睡不好,尽了我最大努力。”说完,一种不被人理解的神情流露在他的脸上。

几百万元钱给他用了近半年,他反倒委屈起来了。恽主任作为原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此款,撇下社里的工作,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一待就是半月余,人家就不着急?就吃得香、睡得着?

事已至此,被告再争辩,无疑只会加重我们对他的看法。除非当即调解,否则一切免谈。

但他没有把担保书带来。

“立即叫人送来!”我毫不犹豫。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安全局下面的昆明龙鑫工贸发展公司的担保材料送来了。

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被告臧志强支付原告借款247.24万元,承担该款五个月的银行利息为13.2万元,以13万元计算,共计260.24万元,全部款项于7月10日前给付原告。案件受理费24?015元,由被告负担。

调解书送达给被告时,已是凌晨,看着窗外深邃的夜空,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案件审理上算是告一段落。

臧志强答应,就这两天中把法院的诉讼费交给我们,7月10日前全部借款一定能运作到位。

是继续等下去还是回常州?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抱有一种希望,认为被告还款的诚意还是有的,现在又多了一个担保单位,如果被告到时不主动还款,那么担保单位毕竟是安全局下面的单位,这点我们已核实过。

出来的时间也不短了,恽主任要回去,法院领导也催促我们回去,如果被告交款,原告单位的邹新民还在昆明。

一走二十多天总算可以回去了。

我归心似箭,我要去医院看看朝夕相处了十几年的宋院长,他将不久于人世的事实,让人怎么也无法接受。

6月23日午夜时分,我们回到了常州。

24日早晨,我匆匆赶到了武进医院。

当我走进病房,看到宋院长躺在床上的一刹那,我的眼泪差一点掉下来。他那苍白的脸色使我吃惊不小。原本四方的脸庞怎么一下子变成了狭长的脸,眼睛大而无神。才二十几天没见,怎么变成如此模样?阵阵心酸直涌心头,我实在有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故意大声地叫了一声:“宋院长”。

他见我手捧着芒果与鲜花,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叫我坐下,同时他叫儿子扶他起来一点。

他欲起无力的样子,我真想去扶他一把,可我没有。这时我打趣地说:“怎么,连坐起来都要人扶了?是不是太娇气了?噢!我知道了,原来院长生病也会撒娇呵!”我这么一说,他倒笑了起来。

我赶快把芒果放到他的床头柜上,另外还拿了一个放到他的鼻子底下说:“你闻一闻,香不香?这可是我们特地在昆明为你挑选的,空运了几千里路啊!你吃的时候可不许一口就吞下去,什么味道都没吃出来,那可辜负了我们的一片心呀。”

他苦笑了一下说:“现在我一点胃口也没有,自从上海检查后,整整高烧了一个星期,这两天稍许好一点,可现在还有三十八度多。你没看见我瘦了吗?人家都说我瘦了。”他也许不知道,这是化疗的正常反应!

“瘦了好哇,比以前漂亮多了,人家减肥还要花钱呢!”我不得不口是心非。

走出病房,我再也无法掩饰自己,眼泪浸满了我的眼眶。

1996年9月7日下午,我再次来到他的病榻前,他已是瘦骨伶仃,腹部微微隆起,肝腹水已使他无法进食,看到他如此模样,我的心在隐隐作痛。

第二天我再次去了内蒙。我到内蒙的第三天即9月10日,传来了他去世的消息。我只能在千里之外的边塞,遥望着家乡常州的方向,默默流泪。

臧志强在我多次电话的催促下,在7月10日前仅付了24?015元的诉讼费,其余将近250万元的借款分文未付。

1997年1月,我院于鸣副院长一行三人赶赴昆明执行。春节将临,臧志强写了第二份“还款保证书”,并提供了刚注册的“云南强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是居艳,注册资金为318万元。原来的担保单位“昆明龙鑫工贸发展公司”虽然是安全局下的一个独立法人单位,但毫无经济偿还能力。故“云南强达实业有限公司”再次为本案作了担保。同时臧志强又提供了“强达实业有限公司”与“香港盛文国际贸易公司”3?000万元的合作协议。于院长他们三人也守着“还款保证书”白白浪费了二十多天,空手而回。

1997年5月,武进法院再次派原刑庭庭长陆为福率人再赴昆明,臧志强又写了第三份“还款保证书”。他又提供了“贵州烟草公司独山分公司”及“昆明新欣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相关合作联营协议书。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特别是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大力支持下,被告分四次归还了22万元。

1997年8月29日,经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本案委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武进法院当即再次派陆为福庭长与周忠赶赴昆明。

结果是:1997年8月22日,臧志强在医院的病床上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伪造印章、签订假合同等诈骗罪进行了刑事拘留。受害人是“香港华茂集团公司”,骗取巨额投资款1?520万元。

在拘留证上,很显眼地括弧注明:臧志强户口不祥。

公安局都无法查实这个神秘的人物到底是何许人士,“臧志强”真是给人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

为了此案,武进法院从审理到执行前后四次九人赶赴昆明,在昆明的几个月里,加上我审理时收回的11万元及2万多元的诉讼费,一共才收回34.5万元。

恽主任摇头叹气、黯然神伤。

邹新民大呼道,没想到这个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人竟有这样的能耐,真是高级骗子,实在是太高级了。

是啊!他不逃不躲,态度诚恳,在写一张张还款保证书的同时,他多少还给受害人一点钱,他前后能拿出一份份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及资质等级证书等等资料,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能耐。臧志强的所作所为虚实相间,亦真亦幻,不得不让人深思。

就在这一年,为了诱人的烟草计划,一个小小的武进市在昆明竟被骗了几千万元。

第六卷 昆明追踪

蓝天中的白云,像棉絮一样轻轻地、慢悠悠地飘着,就在房顶上方,我把手伸出窗外似乎就能抓住。本案的被告多像这朵白云,他外貌英俊,我能看见他,也能听得到他的声音,但他来无影去无踪,他到底是什么人,在哪里?我是一片迷茫。

一、紧急会议

1996年6月1日下午三点多钟,太阳斜挂在天空,我带着兴高采烈的儿子去红梅公园。

突然,“嘀嘀……嘀嘀……”走到半路,传呼机响了。

是庭里内勤的传呼。

赶紧找路边的公用电话亭。

“你赶快去市供销社参加紧急会议。”内勤说,丁庭长已经在去的路上了。

庭里刚配给我的数字传呼机,早不响晚不响,偏偏现在响,结果是:假期被取消。

我只能立刻返回,把哭泣的儿子反锁在了家里,向市供销社奔去。

市供销社的会议室里,丁庭长他们早已到了,供销社的蔡主任也在。特别是洋塘供销社的恽主任显得焦躁不安,圆形的脸上神情恍惚,使人感觉到了事情的棘手。

果然,洋塘供销社260万元巨款在昆明被骗。

怎样被骗的?

恽主任眨了眨小圆眼睛,一脸茫然。

他提供了全部被骗的证据,就一张“汇款单”。

让人费解的是,收款人居然是洋塘供销社常驻昆明办事处的供销员——邹新民。

这算是什么证据?给自己下属的办事处工作人员汇款怎能算是被骗呢?

丁庭长和我不得其解。

莫非是他的供销员与他人合伙诈骗?笨到用如此明目张胆低级的手段?

难道供销员小邹与领导闹矛盾了?还是另谋高就不在供销社干了?所以用截款的方式逼领导与他结账?

我们接二连三的追问,使这位四十岁出头的恽主任说不出一二三来。他拿着汇款单若有所思,继而又满脸狐疑,白净的脸上憋得泛出了红晕。看得出,他在不断否定着自己的判断。

那么,既然供销员不存在上述情况,那又是为什么呢?

在春节前几天,恽主任将这笔260万元的购烟款打入了供销员邹新民的长城信用卡上,小邹当日就将这笔货款划给了一个叫臧志强的客户。

春节是繁忙的,也是快乐的,当春节欢乐的音符渐渐远去的时候,油菜花开了,柳树绿了,春天来了。面对眼前桃红柳绿春意盎然的景色,恽主任这才意识到,汇出去的货款也应该是收获香烟的时候了。

于是他打电话催问,小邹回答没问题,过几天就成。过几天再打,还是没问题。可这“没问题”已使恽主任听了近两个月。他着急了,急得他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急得只能向市供销社领导汇报,这才急火火地把我们给请了过来。

小邹购买香烟的合同呢?恽主任回答:没有!

那么,小邹给臧志强汇款的依据呢?

还是没有!

小邹是按照臧志强的要求,在同一天分几次将款汇给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其中有广东也有深圳,既有个人也有单位。

现在看来,找所谓的臧志强催要货款都没有了依据。

恽主任突然说:“臧志强答应小邹不出一个月,香烟净利润不少于100万元。”

顿时,小小的会议室里一片哗然。

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

稍许,恽主任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货款虽然是汇给了别人,但臧志强给邹新民写了一张借条。”

一听此话,顿觉眼前一亮!

借条呢?我们不约而同想要看看借条。

恽主任那尴尬的样子使我们明白了他又是听说而已。大家都觉得奇怪,明明是购买香烟的货款,怎么又会变成借款了呢?

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还是理不出一个头绪。去公安局报案吧,小邹没有把货款直接汇给臧志强;说小邹与臧志强合伙诈骗吧,缺少证据材料,似乎也不太像;如果我们法院受理吧,被告又是谁?虽说借条可以从昆明传真过来,可谁又能保证借条上的具名是否真实?除了邹新民见过这位神秘的客户,知道他的手机号外,其他就一概不知。

6月3日,星期一,早晨刚上班,恽主任急匆匆地来到了法院。

法院立即以调解中心受理了这个特殊的案件。庭长把案件交给了我。

我看着起诉状,被告栏内除了“臧志强”三个字以外,就是“住昆明市”,其他一片空白。

这是我到法院十多年来看到的最“牛”的被告信息。

我心里觉得沉甸甸的,一连串的问题,使我不得不去想:邹新民见到的客户是否就是臧志强?如果不是,岂不是告错了被告?那么真正的被告是谁?如果臧志强就是本案被告,那么他在哪里?偌大的一个昆明市,我们怎样才能找到他?即使找到了臧志强,他双手一摊没有还款能力又怎么办?还有,邹新民与臧志强之间到底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他们是否真的合伙诈骗?如果不是,那么臧志强为何答应小邹100万元的净利润呢?而且只要一个月的时间。这些情况小邹当时为什么不向领导汇报?难道他真有贪污100万元的动机?现在邹新民为什么还是信誓旦旦,可以用他的人格担保这笔货款绝对没有问题?而且极力反对到法院处理,说什么把客户吓跑了才是真正造成巨大损失。

还有一件最令我担心的事,就是货款没有直接汇到臧志强的名下,如果臧志强否认这张借条,原告又举不出直接汇给他货款的证据,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法院也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臧志强真是精通法律又清楚法院现在的审判规则的话,那么他的这个骗局,原告真是哑巴吃黄连,有冤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领导叫我立刻赶赴昆明。

这次与我同行的是刚从民庭调到经济庭的顾培兴教导员。他两条浓眉之间有几根长毛刺在那里,给人感觉很严厉,四方的脸上,左脸颊上一颗黑痣突兀,已是知天命的年龄,身板结实硬朗。

他刚到经济庭就能去美丽的春城,这是法院多少干警梦寐以求的地方。遥远的彩云之南四季如春,昆明市内无处不飞花,蓝天白云下有西山的鲤鱼跳龙门,有波光粼粼的滇池,更有那随风传出悦耳铃声的白塔,还有那闻名天下的世界第二大石林……

顾教在畅想着这一切,原本严厉的模样今天显得格外平和,满脸微笑地在我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

我实在无法预料,这次南行能否把这特殊的案件办好。

二、难辨真伪

6月5日早晨,准备就绪,我与顾教从法院出发了。刚到法院大门口,宋院长走了进来。

我和顾教见到他都大吃了一惊。原本白净的四方脸,如今是黑瘦无华、眼睛泛黄。

“难喊弄响的,啊?”顾教脱口而出,意思是:怎么搞的。

“宋院长,怎么会瘦成这样?”我也是关切地问道。

“昨晚刚从北京回来,晒了十几天。大热天还感冒了,有点发热,胃还有点痛。”原来,他与执行庭的人一起出去办案了。

“快去医院看看吧!”顾教和我异口同声,不无担心。

“是准备去医院,这几天一点胃口也没有。”他微笑着。祝我们一路平安。

前不久的全院领导工作调整,宋院长已不再分管我们经济庭。他没有官架子,温和慈祥,业务精通,这样的领导调走了,虽然同在一个法院,但我们还是有许多惋惜。

原告单位的恽主任与我们一起从常州出发赶往上海机场。一路上,我和顾教对宋院长的突然消瘦、突然调离感慨颇多。

飞机从上海虹桥机场起飞,经过了几个小时的飞行,下午五点多钟,我们抵达了昆明。

昆明的天空蔚蓝,太阳斜挂在西天上,显得明艳透亮。

我们在东郊路上的旅店住了下来。

刚放下行李,恽主任就招呼我们吃晚饭。

马路斜对面巷子里的地摊菜场,人头攒动、熙熙攘攘。路边的小店用几块拼凑起来的塑料编织袋遮挡着阳光,恽主任招呼我们在遮阳的塑料布旁坐了下来。

破旧的桌子上苍蝇在飞舞,旁边炒菜的大炉子里,透出来的煤烟味夹杂着辛辣的油烟味扑鼻而来。桌子旁边油腻腻的地上还有许多卖菜的小摊贩在吆喝着,一派热闹景象。

一缕夕阳洒在饭菜上,同时也洒在了我们的身上。顾教和我谁也不吭声,一碗面条及两个炒菜,一边吃着一边不停地驱赶着苍蝇。

吃完晚饭,恽主任先回旅店了,而我们漫步在嘈杂的菜市场里。

突然,一堆黄灿灿的芒果出现在眼前,香气扑鼻。

常州没有芒果,如果不买些尝尝不是白来昆明了吗?

顾教和我兴奋地挑选着芒果,很快,我们手捧着鲜嫩的芒果,喜滋滋地穿行在人群中。

晚上,还没来得及品尝鲜美的芒果,顾教的肚子就开始疼痛起来,而且是越趋严重,一连拉了几次。

没想到,堂堂七尺汉子才到这里就脸色惨白、冒着汗珠,不得不一趟趟往厕所里跑。真是给了他一个下马威。

我胃里也不舒服。

第二天早晨起来,顾教皱着眉头看着早饭,捂着肚子不敢贸然下口。

工作还没开始,他可不能倒下,否则我一人无法展开工作,执法不能少于两个人,是众所周知的常识。

他吃了些药,自认为问题不大。但他脸色难看。

我也吃了胃药,虽不舒服,但可以顶住。

我们准备先核实臧志强是否确有其人。

恽主任去找邹新民拿“借条”原件。我们约定下午五点由他带着小邹到我们住地。我特别提醒恽主任:“先别告诉小邹我们的到来,以防止他给臧志强通风报信。”

我和顾教往公安局赶去。

仅知道“臧志强”三个字,要想在昆明市内找到他,真像是大海捞针。

昆明市公安局的同志指点我们,只能一个区一个区地找,然后再一个一个派出所找。

目前,全国户籍管理还处于手工登记阶段,而且档案管理很不规范。一上午,才查了一个公安局,只要是与臧志强谐音的我们都查,结果,几大本登记簿还没有翻完。

下午继续去公安局。

一天下来,跑了昆明市公安局,又跑了两个区公安局及一个派出所,结果是——查无此人!

看来想从户籍上了解臧志强,继而查他的财产,这种工作思路需要调整。

还是要从邹新民的身上寻找突破口。

下午五点钟,恽主任带着小邹准时来到了旅店。

他跨进房间,看到我们后一愣,站在了原地。我和顾教身着制服端坐在桌子前,目光严肃。他狭长的脸耷拉着,显得冷漠。他四十岁不到,一米七五的个子,很瘦,背略有些驼,皮肤黯黑但衣着整洁,地道的供销人员模样。

我们示意恽主任离开。

我把房门关上。

看得出他有些紧张。

我直插主题,问:“你与臧志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是去年10月份认识的。”

“他是什么地方的人?住哪里?是干什么的?”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看着地上不吭声。在我的又一次催问下,他这才有气无力地说:“我不知道。”

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另有隐情?一个老供销员与客户做几百万元的生意,会对客户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那么,他们又是如何见面,如何联系的呢?

“平时就电话联系,联系好后到约定地点见面,我知道他的电话号码。”

除了电话号码,其他就信息全无。谁能相信他所讲是事实?

顾教严肃地对他进行了教育。

“我与臧志强的第一笔生意就是这么做的。”邹新民辩驳着。

“怎样做的?”

“是今年1月中旬,用化肥串换的香烟指标,他给了我1?320件指标,一件就是一箱,一箱是50条,每件补差款是930元,共计是1?227?600元,这款子也是2月12日汇90万,2月14日汇32万,还有7?600元是现金。”

“把2月14日260万元的去向讲清楚。”

他想了一下说:“是分四次汇的。第一笔是28万元,是打到深圳居艳的长城卡上,是用于深圳一批云烟的报关款;第二笔是32万元,是打到一个广东人账上的,具体名称忘记了;第三笔是10万元现金直接给臧志强的;最后一笔190万元也是转账,转给谁记不清楚了。我都是按照臧志强的要求办的。”

“在什么银行汇的?”

“是在昆明的中国银行南遥办事处汇的。”还好,他没有推说把办理的银行给忘了。

“既然是购买香烟的货款,为何臧志强会出具借条呢?”

他看了看我们俩,很不以为然地说:“是臧志强这样写的,我没注意,反正是先用款,后给我计划。”

“以前是怎样付款的?”顾教也觉得不合常理。

“应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交计划,这是恽主任再三讲的。我之所以这样做,是我亲眼看到了他的业务,他不是一个骗子,我相信他。”这时他讲话声音高了起来。不过他也承认,他当时没有向领导汇报,直到四月下旬,迟迟没有收到香烟恽主任才知道。

“100万是什么情况?”

“我以前做香烟生意亏在里面,叫臧志强帮忙,他是答应100万元的,是写一个东西给我的,内容是‘今借到洋塘供销社260万元人民币,另外补偿邹新民在昆明亏损被骗的100万元,共计360万元人民币’。最后是臧志强的签名,是2月14日写的。我怕产生误会,因我知道领导来后要看条子,所以就重新换了260万元的借条,我把360万的借条撕了。”他一再强调,100万元他只想弥补供销社里的亏损,没有其他想法,同时他还强调这260万元其实只有247.24万元,因为其中32万元应该是第一笔香烟款。在2月14日臧志强之所以出具260万元借条,是因为当天确实给了他260万元,而且第一笔香烟款还未结账。既然现在已经结账,所以就只有247.24万元了。

“此款能否收回?”

“我是胸有成竹,能收回。我是看到过臧志强的外汇烟的,通过一段时间的认识和了解,我认为他不会骗我。他的认购单是云烟,发往深圳的,上面是英文,我看不懂。”他那自信的样子,好像我们的到来真的是多此一举。

奇怪,他看不懂的东西认为是看到了,而且相信了,我无法理解。可看他的表情,似乎又不像在骗我们,他说得很是认真。

“你瞒着领导做是什么性质?”

“是欺骗领导,责任都是我的。”他倒是敢于承担责任,说这话时,似乎还有点理直气壮又略带委屈的表情。

我们感到疑惑,邹新民虽坚信臧志强没有骗他,但他除了有臧志强的一个电话号码以外,也是一无所知。难道他在撒谎?还是我们判断有误?还是臧志强真有过人之处?

既然小邹如此坚信这货款不会有问题,臧志强决不会骗他,我们决定见一见这位不同寻常的被告。

邹新民当着我俩的面通知了臧志强,告诉他单位领导已到昆明,想见他,想了解一下这批香烟的具体情况。

没想到对方很爽快,答应今晚九点在此旅店见面。

窗外,夜幕悄然而降,我们的调查不知不觉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邹新民会不会表里不一?在我们没有见到臧志强之前,邹新民的一言一行交由恽主任全面负责。

恽主任几次避开小邹提醒我们,千万别把臧志强给吓跑了。

臧志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我和顾教耐心地等待着这位神秘人物的到来。

九点钟,臧志强果然来了。

他一进门,使我们吃了一惊。而他更是吃惊不小,一双眼睛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邹新民。他上身穿着一件棕色T恤,下穿一条牛仔裤,那打扮与长相、气质,怎么看都像是日本电影《追捕》里的杜丘,潇洒自信。

臧志强还未回过神来,我们就讲明了身份与来意。其实不用介绍,我们肩扛天平、头顶国徽这身制服,他已经明白。

我示意小邹与恽主任离开。

顾教坐在那儿紧绷着脸,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臧志强,一言不发。顾教这副横眉冷眼的样子,确有一种震慑作用。

我已与顾教商量好,这次主要还是我问,不到关键时刻,顾教不开口。

“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你与邹新民有合伙诈骗的嫌疑。”我口气严肃且铿锵有力。

他有点焦躁不安,但很快恢复了平静。“你们误会我和小邹了。我是正经的生意人,而且想干一番事业。”

“为何收了货款不给香烟?”

他的表情似有内疚之色,非常诚恳地说:“这完全是我的过错,不能怪小邹,是我把原本给小邹的香烟计划给了别人,目的是想引进外资成立更大的公司,运作一处房地产生意。”

“请你讲一讲260万与100万元的情况,为何收条变成了借条?”

“这260万元我是收到的,本来就是借他的款用一个月,用完后我可以从香烟计划上让利100万元,让小邹弥补他在昆明做生意的亏损。为此我已给了他一批香烟计划,而且香烟也在几个月前运回去了。”他说的一切是那么正常、自然。

“260万元投到哪里去了。”

“这是商业秘密,不可对外人讲。”他理直气壮。

“难道我们是外人吗?”

“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意思,我正在与别人合作搞大公司,如果告诉了你们,你们一去调查,对方知道了我目前还有官司在身,会产生疑心的。”

“故弄玄虚。”我说,“如果你是正经生意人,还怕我们调查吗?”

“请你们理解我的难处。我本来就是看在小邹能借款的份上,才愿意帮小邹搞香烟计划,在给的香烟计划中让小邹赚100万元,以弥补他的亏损。”

他说得头头是道,但一句话也无法证实。面对这样的被告,我们不能逼得太紧,否则真给吓跑了,怎么办?

我看了看顾教,又接着说:“要是这次我们拿不回这笔款,那我无法相信你现在所说的一切。如果你确实是一个干大事业的,那么,我相信你会权衡利弊处理好这事的。否则邹新民和你都别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你给我一星期时间,保证让你们满意。”他自信且胸有成竹。

“怎样保证?写保证书?”

“行!现在就给你写保证书。”

他坚决的样子让人有点惊讶。

“请你出示一下身份证。”我继续问道。

他一怔,然后尴尬地说:“我身份证丢了,正想补办。”

这是我们最不愿意听到的,但在意料之中。

“出示工作证。”

“与身份证一起丢了。”

“你的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住址。”

“1954年5月初五生,汉族,沈阳人,小学文化,在贵州省林山烟草公司工作,住昆明饭店2321房,手机号码是:×××。”他的回答是认真的。还说他是在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兆边门沈阳军区4号院长大,其父亲是师级干部,现在全家已离开了沈阳。

他在说话中流露出了常人没有的优越感。可我们知道,除了这临时住处及手机号外,恐怕一时无法辨别其真伪。可这两样也都是虚幻的影子,一切在臧志强的掌控之中,他什么时候都可以让这影子在昆明市内消失得无影无踪。

夜已经深了,此刻,我故意用商量的口吻对顾教说:“顾教,你也看到了,臧志强不像我们以前想象的那样是个大骗子,相反,他还想干一番大事业,只不过是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而已,现在他既然愿意保证260万元一星期给我们,我看是否改变一下我们事先商量的决定,就给他一星期时间,今天就别把邹新民和臧志强带回常州去了。原告的目的不就是想把这笔货款拿回去吗?”

“你们法院都来了,我决不会拿自己的名誉及事业开玩笑,请你们放心,到时一定把钱交到你们手上。”臧志强赶忙附和着。

我当即把材料纸递给他。

他毫不迟疑地写下了一份“还款保证书”。

武进市人民法院:

我借洋塘供销社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6月14日保证全部还清,如逾期本人无条件接受一切法律制裁,其中包括同意法院使用法律手段从玉溪红塔塑胶有限公司,账号2420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玉溪市支行,汇款单位:天元投资公司臧志强中扣除。

保证人:臧志强

1996年6月6日

我看着这份歪歪扭扭真像是小学生写的“还款保证书”,真是又喜又忧,喜的是有总比没有好,忧的是怕又是一纸空文。不过有了这张保证书,下次如能找到他,便有了说话的理由。

顾教在我的劝说和臧志强的恳求下,故意说看在我为臧志强说情的份上,加上臧志强自身的态度,暂时放他一马,看一星期再说。

臧志强在千恩万谢中离开了旅店。临走时还一再表示,谢谢法院对他的理解,他一定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把资金运作到位。

看着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被告,我和顾教心里明白,不这样做又能怎样呢?刚才要将应诉材料给他,他说什么也不肯签字,说一星期内把钱给原告也就了结了。

恽主任看到这张“还款保证书”时,脸上笑开了花,满意得直点头。

供销员小邹像受了极大的委屈,表明了他的无辜与以前判断的正确。

午夜时分,我辗转反侧。明天我们将干什么呢?是等一星期呢?还是继续查下去?坐等被告把钱送来?他会不会有了防范,把钱转移了,或者干脆连人也消失了?他到底是何许人士?

三、扑朔迷离

蓝天中的白云像棉絮一样轻轻地、慢悠悠地飘着,就在房顶上方,我把手伸出窗外似乎就能抓住。本案的被告多像这朵白云,他外貌英俊,我能看见他,也能听得到他的声音,但他来无影去无踪,他到底是什么人,在哪里?我是一片迷茫。

我们就这样守着他的一份保证书等着?

必须查清臧志强的真实身份,起码260万元的汇款去向得查清楚。

“你们一查,臧志强知道了,不就等于说我们不相信他吗?”恽主任不无担心。

“要是等一星期没有拿到钱怎么办?查清汇款去向,不会影响臧志强的还款。”

顾教也认为,与其坐等,还是先做点外围工作。

恽主任欲言又止。

上午,我和顾教出发了。

我们往返跑遍了昆明市内与260万元汇款有关的所有银行。

从中行昆明市分行南办到南屏城市信用社,到西山区信用社再到中行昆明市分行。终于将260万元的收款人全部查清。

邹新民说的32万元与90万元的收款人是丰来县华侨商品供应公司,而且这两笔款一入账便立即转入了广东省金贸中心,至6月12日该账户的余额为118.50元。

10万元确实是2月14日由邹新民提取了现金。

190万元收款人是丰达公司调漆中心,至6月11日账上余额为9097.31元。

28万是转汇到了另一长城信用卡上,持卡人是居艳,她就是在深圳负责云烟报关手续的神秘女子。

我们当即查询了居艳长城信用卡的档案资料。

结果令人意外:她是昆明市人,1964年10月10日出生,在昆明子夜歌舞厅工作,而且就住在昆明教场东路。

她的长城信用卡下月31日到期,可喜的是,卡上居然还有122?025.54元。

这一线索使我和顾教眼前一亮,多少天来疲惫的心一下子加快了跳动的节奏。

不管是190万元也好,还是32万元也罢,都是由臧志强让邹新民汇给了上述指定单位,如果本案被告与这些单位确有业务关系或虽没有业务关系但串通一气签订假合同进行合伙诈骗,那么我们法院都无权侦查。

这28万元就不同了,既然是打到居艳个人卡上,据说她又是臧志强的情人,那么居艳的长城卡也许就是臧志强的藏金之处,居艳的住处也许就是臧志强的经常居住地。既然邹新民都不清楚居艳就在昆明市内,那么查清居艳也许会给本案带来一些转机。

冻结此账户?不行!还缺少一点直接的依据,现在最高法院三令五申规定不能随意追加第三人,更不能随意追加共同被告。况且,臧志强不会想到我们已经掌握了此卡情况,也许还会有款入账。

太阳已西沉,我们与太阳赛跑,匆匆赶往居艳住所地的派出所。几番询问几次走错,终于找到了派出所,无奈,太阳下山了,工作人员也已下班了,值班民警不能查档案,我们只能明日再来。

当晚,我和顾教迫不及待地拨通了昆明子夜歌舞厅的电话,我们想证实一下到底有没有居艳其人。

对方说我们打错了电话,没这人。

几天下来,电话查询,令人寒心。贵州省林山烟草公司根本没有臧志强这个人;玉溪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也没听说臧志强其人。

到昆明已一个星期了,本案被告的真实身份还是没有查清,难道就坐等后天14号被告他把260万元给原告?如果他能送来,那当然是我们所希望的,不来呢?

不过,居艳卡上还有12万元存款倒是实在的,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被告与居艳尽情挥霍。

还得从居艳身上寻找突破口。

第二天一早,我们又来到了派出所。

从户口资料上看,居艳不是户主,户主是其母亲包清溪,在省机电公司工作。居艳的户口资料表明:她是1964年10月10日生在昆明,籍贯是山西,初中文化,已婚,待业。但在另一常住人口登记表中又将居艳登记为1959年10月11日出生,年龄相差了五年,文化程度也把初中变成了高中,职业及服务处所是空白,住所地倒还是在昆明教场东路。

遗憾的是:居艳丈夫的户口没有反映。

居艳有一女叫张莉,1983年2月26日生于昆明,籍贯是河北洛宁。

张莉是否是臧志强的女儿?但此“张”不是彼“臧”,这小女孩的籍贯是河北洛宁,居艳是山西,而臧志强说他的籍贯是在沈阳。

我和顾教看着花了一天时间查来的材料,还是毫无头绪。不过,居艳是昆明人,不是什么深圳人已得到证实,她也不是什么歌舞厅的女郎。

明天就是6月14日,这几天中,我们每天至少与臧志强通话一次,了解他的进展情况。他总是说得头头是道,他的业务单位要么在贵州,要么在深圳,否则就是在香港,这些都是我们一时无法查核的单位,他的话真叫我似信非信,云里雾里。

成不成就看明天了。

昆明的天依然是那么晴朗,那么蔚蓝,白云还是那么轻柔,可我们却心神不宁,等着被告把钱送来的心情不得不让人感到紧张。

我在电话里提出:“我们与你一起去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臧志强说:“你也太不相信我了,你们这样搞不好反而会把我的全盘计划给搅了。”

恽主任也坚决反对我们这样做。

他的心情可以理解,既想马上得到货款又怕得罪了被告,要是臧志强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反而还是一位大能人,今后原告供销社的香烟指标还指望着他呢!这样的财神爷不能得罪。几天中,恽主任已不止一次表明态度,顾客是上帝。

如果我们坚持一起到银行办理,万一有变,原、被告双方也许都会把责任全部推到我们法院头上,到时就成了好心办坏事,有理讲不清。

我们法院办案难就难在依法的情况下,如何做到原、被告双方满意,而这满意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

大白天我们只能在房间里傻傻地等着,等待着臧志强把钱送来。看着窗外飘忽的白云,让人感到很不踏实,备受煎熬。

我们从早晨太阳升起到日落西山,再到夜幕降临,街灯亮起,没有等来一分钱。

恽主任也从激动、企盼到焦虑,在房间里不由自主地走了几百个来回。

我和顾教也是等的懒洋洋的浑身无力。

晚上九点多钟,我终于打通了臧志强的电话。他说:他已不在昆明市内,为了筹款,他正与合作伙伴徐常君火速赶到外地想办法了。今天之所以没有还款,是因为他的应收货款因别人失约而导致他今天的失约。他让我们放心,给他几天时间,他与老徐一定想办法。

臧志强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是诚恳的,我们虽看不见他本人的表情,但他电话里说话的语气,让人感觉到他不是在撒谎。

在这长长的一天等待中,我们想得最多、讲得最多的还是钱不送来怎么办!猜测和担心已经成为事实,现在被告说再过几天,那么这几天又是多长时间呢?过几天是否会有钱?如果再过几天还是没有怎么办?

按理来说,每一件案件到了法院,要么调解,要么判决,要么裁定,总归会有一个结果。可是,原告要的是钱。面对这样的被告,就事论事,法院将应诉材料送给被告,如果他不肯接受,或找不到他,那么至少法律规定还可以公告送达。此案虽是调解中心立案,但可以向上级法院请求交办后判决。所以,作为法官来说,仅考虑结案,那就简单了。但是,要考虑到案件的效果,面对居无定所,天马行空,来无影去无踪的被告,我们实在是没有一点把握,搞不好,连这次出差的费用都是白贴。

恽主任的心情是沉重的,他把单位里的工作全部丢开,千里迢迢来到昆明,整整一个星期了,现在还没有看到一分钱,能不急吗?

在这几天中,他全方位地了解了邹新民,得出的结论是:他似乎不像与被告有合伙诈骗的嫌疑。对于臧志强答应的100万元,他也反复讲是为了弥补前几次生意的亏损,是想为供销社减少损失。因为这100万元没有成为事实,而邹新民也没有实际得到此款,犯罪要看动机,也要看结果,所以想要从诈骗或贪污、受贿方面来对他进行法律制裁还缺少证据。到现在,邹新民还是确信臧志强没有任何问题,第一笔生意的佐证及其亲眼所见的香烟指标,加上臧志强自身的魅力,不得不使人信以为真。

恽主任和我们不是也相信了这位大能人一星期了吗?可悲的是还必须硬着头皮继续相信下去!

自从前几天查到居艳卡上还有12万余元存款后,我们便对此款放心不下,一直惦记着。

我与顾教的争论也从此开始了。

我认为,既然被告臧志强未能按保证书还款,那么,追加居艳为共同被告,先予执行居艳长城信用卡上的12万元货款。因为长城卡就要到期了,我们必须这么做。

追加居艳为共同被告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原告将28万元直接打到了居艳的卡上,而她既不提供香烟又不还款。加上居艳根本不住深圳,可见臧志强在撒谎。还有,居艳长城卡上的存款不是用于业务往来,而是消费用款。在短短的几个月中,购物、住宿、提现金就已挥霍了近20万元。我相信,找到居艳,起码可以给臧志强一点压力。

顾教不同意,他担心,万一追加错了被告怎么办?因为臧志强可以站出来说是他欠居艳28万元钱,所以与居艳无关。至于先予执行顾教更是连连摇头,万一划错了款,造成居艳的损失怎么办?她提出要赔偿怎么办?

怎么办?我望着恽主任,万一我们追加错了被告,这一点不怕,经法院查核下来,如她确实不具备做本案被告,那么,我们可以依法让其退出诉讼。但要划款,要先予执行,倒是会给她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但这一点我已考虑,就是先予执行,那也只能划到我们法院账上,万一划错了,还可以及时退还,不至于造成什么后果与损失,只不过是几天银行利息而已。

当然,关键是看恽主任的态度。如果他想要这笔款,那么,他必须写一份先予执行的申请并对此进行担保。

前几天对此问题我已与顾教争论了几次。恽主任有点左右为难,他的目的就是要钱,但又怕得罪了臧志强。先予执行的申请早就写好揣在了怀里。

“哪有追加了被告还可以退出诉讼之理?”顾教不同意。

我说:“省高院的诉讼文书的样本上就有‘退出诉讼通知书’的格式,可以退出诉讼。”

“你给我看。”

我没带来,一时无法证实我的观点。

虽然我是主审人,但他是我的领导,是本案的审判长,审判长不同意,我也没有办法。

只能再等几天,看看臧志强到底能否交钱再说。

我心里总放不下那12万元钱。依我的直觉,追加居艳为被告对臧志强来说,肯定会有一定的触动。

我们通知臧志强明天上午必须到酒店见面。态度坚决,没有商量余地。

我们心里明白,除了他本人以外,只有老天才知道他到底是在外地收款,还是在昆明市内。

恽主任提醒我们:“还款保证书上写着,如果逾期,不是可以从玉溪红塔塑胶有限公司账号上划款吗?”

“还款保证书”上是写了这么一句话,可懂点法律的人都明白,这全是空话。他让我们到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的账号上去划汇款单位的款,而且再从这汇款单位即天元投资公司中扣除其中属于臧志强的一部分。这不是笑话吗?有哪个单位会同意让法院因汇款单位其中一个人的原因,而去划汇给自己单位账上的银行存款呢?这不但有悖情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要说已了解到臧志强不在天元投资公司,就算他在这家公司,即使有股份,那么也只能冻结该股份的利润,或者转让该股份,哪有已汇给另一业务单位的款,说扣除就扣除的呢?

恽主任用一双疑惑的眼睛看着我,似乎还没完全明白我刚才的解释。

“打个比方说,甲单位到你供销社买了2万元家电,也将这2万元货款汇给了你供销社,而甲单位中的李某欠乙单位5?000元贷款,于是李某就同意乙单位到你供销社去,在甲单位汇给你供销社的2万元中扣除5?000元,你会同意扣这5?000元钱吗?”

恽主任听我这么一说,大失所望,焦急的神情再一次从他的眉宇间流露了出来。

能不急吗?臧志强留给我们的住址是昆明饭店2321房,几次打电话无人接听。前天,我们赶到饭店,服务员告诉我们客人已经退房,现在唯一能与他联系的方式只有一个电话了。我们都很担心,如果他把电话号码也换了怎么办?他跑了怎么办?如果臧志强要出逃,那么,名为借款实为诈骗已很明显,移送公安处理不失为是上策,也许还能将货款追回一部分。可是,原告不同意,他要的是钱。在与臧志强的通话中,恽主任始终认为臧志强是诚恳的,没有潜逃和不还款的迹象。

上午十点不到,臧志强来了,他显得有些疲惫,一副内疚的表情流露在他的脸上,不由我们开口,他的一声声歉意之词已把我们想要说的话全部挡了回来。他一再表明,再给他几天时间,如果再收不回货款,他已与老徐商量好,现在正在操作以汤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800万元,用于商住楼开发,此贷款一旦到账,就将260万元先还给原告。

他说话的神情始终是认真的、诚恳的,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是我们判断错了?像他刚才说的那样,如果没有诚意,他今天完全可以不来,他今天之所以这样做,还不是为了还款吗?如果我们不相信他,他也同意现在就让我们将他带到常州去,该怎么处理他都愿意,依他的话说:“谁叫自己没有把事情办好呢?”

恽主任一听到他刚才的一番话,仿佛一下子又看到了希望,他的脸上明显多云转晴了。

我问臧志强到底住在哪里,他说因为近来资金紧张,昆明饭店这个临时办公地点已经退了,暂时住在丈母娘家。

“在哪里?”

“是部队干休所的房子,在教场路那里。”他脱口而出。

此话一出,我和顾教的目光迅速对视了一下。

“你不是说在昆明没有家吗?怎么又有了丈母娘家?”经我这一问,他突然笑了一下说:“我在贵州工作,我一人在昆明,我在昆明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要不,我做生意还要住饭店吗?可我妻子的父亲是部队高干,住房条件不错,所以我差不多算是个上门女婿了,但那毕竟不是我的家。”他那情真意切的表达,让在场的所有人不得不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完全是真的。

我提出要去他家看看,想证实一下他所说的真伪。

他所说的地址,就是居艳的住所地。不能排除,他将情人的家庭住址冒充是他的住所地,如果居艳就是他的妻子,那么,追加居艳做共同被告就有了更充分的理由。

他面有难色,说老丈人是个非常正统的人,要是他知道女婿欠人家钱而且还带了法官到家里,他老人家肯定受不了。他不想惊动了家里人。

“就担心这个吗?好办,我们可以穿便服,不说明我们的身份,你只要对他们说,你回家拿材料,我们是顺便跟你去的。”我不依不饶。

“我们大老远到昆明,就算是到你家喝口茶也不为过吧!我们明知你的现状,根本也没想进屋去做客。”顾教也说。

他没有了退路,犹豫片刻,还是同意了。

顿时,我们个个面带笑容,尤其是恽主任,精神十足地赶到马路边招呼着出租车。

我们从昆明东郊路出发了。我坐在前面,汽车很快便到了东风西路,我一边看着路名,一边用纸记了下来,紧接着汽车又上了一二一大街,我们从云南大学门前驶过,不一会儿我们的车又拐弯到了民院路,我看到旁边是学府路,还有一个陆军第五十七医院,从民院路再往东北方向开又是昆明胶带厂,我们的汽车终于在昆明教场东路的一个门前停了下来。

臧志强叫我们就在这小院里等着,而他进屋去了。

稍许,一位五六十岁模样的老太出来了,招呼我们进屋坐坐。也许她就是居艳的母亲。

我们婉言谢绝了。

臧志强出来了,两手空空,户口本没有拿到。他说:“我实在无法向丈母娘开口。”他的结婚证更是拿不出来,因为他与居艳根本没有到婚姻机关进行登记,所以没有结婚证。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一定的可信性,也符合当今社会上的一些实际情况,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不领结婚证而在一起共同生儿育女的人大有人在。他不领结婚证也不足为奇。

又被戏弄的感觉拥堵在我的心头。

回去的路上,恽主任没有了笑容,顾教也是沉默寡言。

通过这次“家访”,唯一的收获就是臧志强承认居艳是其“妻子”,这一信息,进一步佐证了我以前的猜测:居艳的住处就是臧志强在昆明的经常居住地。

可是,从户口资料上看,居艳的女儿姓“张”不是“臧”,难道她不是臧志强的女儿?还是臧志强本来就不是姓“臧”而是姓“张”?

四、雨夜淅淅

这几天我们是悠闲的,是被告让我们在这美丽的春城多待些时间,让我们静静地等他到银行贷款,然后再把钱还给我们,让我们满载而归。

可是,无事可干的日子和没日没夜的等待,也不是我们这些人过惯的日子。顾教是第一次来昆明,民族村与西山两个景点没到一天时间就走马观花算是看过了,案件没有进展,玩也没有了兴致。

我们换了住处,住到了骏马酒店,这幢五六层高的楼里,有着常州、武进好几个供销社长驻昆明的办事处。我前几次来昆明,均住在这里,楼上楼下,到处都是家乡人,感觉自然不一样。

是“红塔山”的魅力,使常州地区几十个供销社都齐聚昆明,各显神通,在这里搞计划外的香烟指标。

16日下午,闲得无聊,我闲逛着菜场,在地摊上,看到了水盆中碧绿肥大的叶子旁斜而出,长在了木棍上,煞是好看。在家乡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巴西木”,我毫不犹豫地买了几根光秃秃没有任何叶子的树桩回到了酒店。

向同乡借了几只吃饭的盆子,用水把这些树桩养了起来。听花匠说这树桩只要给它一点水,就会发芽,就会长出一片片漂亮嫩绿的叶子。

倒腾了一番,大小不等五根树桩,一字排开放在了我房间的写字台上,非常醒目,我努力地寻找着树桩上的“幼芽”,这时,顾教叫我到楼下老乡处玩扑克。

突然间,雷声阵阵,乌云密布,山雨欲来。

我与顾教做对家,坐了下来。洗牌抓牌,开始打起牌来,眼睛还时不时地往窗外看着。

突然,房间里的电话响了,铃声和着雷声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电话居然是我们法院丁庭长打来的。我和顾教都觉得奇怪,我们才下楼,电话就跟踪到了这里。

顾教接过了电话。“啊?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顾教突然大惊失色,紧锁眉头,声音也大了。他这样子,一下子把我们的心也吊了起来,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他夸张的表情。

“是肝癌晚期?怎么可能?我们来之前还看到他好好的,你不是开玩笑?”顾教继续大声地否定着。

在他再次追问确认后,才惊魂未定地挂上了电话。看得出他还是无法接受刚才的消息。

我的心也早已吊到了嗓子眼上,容不得他发呆,迫不及待地问他:“是谁得了肝癌,快说呀!”

这时他才似乎缓过神来,看着我慢慢地说:“宋院长肝癌晚期,今天已赶往上海做进一步的复查,常州几家医院都已确诊了。”

“啊?是宋院长?”这时轮到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呢?不可能,不可能。我不能接受这是事实。

我和顾教不约而同地把刚抓好的扑克牌往桌上一扔,脑子里全是宋院长的影子。

我起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毫不犹豫地拿起电话拨通了宋院长的手机。

“嘟……嘟……”没人接,我的心在“咚咚”地快速跳动着。

稍许,“喂!”电话里终于传来了那熟悉的声音,只不过声音比原来柔弱了一点。我一听到这声音,眼泪已浸满了眼眶。

“是我!宋院长,你在哪里?星期天没出去?”我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显出与平时一样。

他告诉我他刚到上海,准备明天去医院进行复查。

“怎么?身体不舒服吗?怎么要跑到上海去呢?”我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

“肝区有点痛,在常州已查出有小包块,我是到上海进行确诊。”他平静地说。

我故意对他说:“你想到上海玩,还要找借口,是不是?”他笑了,还问我这里的案件怎样了,叫我们也注意身体。

此刻,我哪还有心情跟他讲什么案件?挂上电话,眼泪掉了下来。

我只觉得浑身酥软,便一头倒在了床上。

窗外狂风暴雨,乌云翻滚,哗哗的雨声敲打着窗户,使我凄楚哀伤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都说好人一生平安,在我周围的几个人中,他们都是好人,可他们的命运都是那么的悲惨凄凉。

邻居老周才五十几岁,一年前,也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突发急病,从发病到去世才十天时间,在狂风暴雨中我和丈夫送他去了医院,又在狂风暴雨中把他送到了长眠的墓地,我浑身上下被雨淋得没有一点干的地方,从墓地回到家中,我病倒了,整整一个月我无法自拔。现在一年过去了,我只要静下心来,老周的音容笑貌无须想起就在眼前。现在,宋院长又怎会得了绝症呢?又是这乌云压境的雷雨天,我实在无法接受这残酷的事实。

夜深了,宋院长的影子始终在眼前晃动。他中等身材,四方的脸上一副大边框眼镜恰到好处,一看就是文人学者的模样。他为人忠厚、踏实,精通业务,虽然是法院的副院长,可对我们没有一点官架子,他的平易近人更使我感到亲切。特别是前几年我和庭里的几位同事刚提为助审员时,工作上遇到困难,他从不嫌烦,总是耐心地为我们答疑解惑并提出办案思路。

他其实很忙,分管全院的经济案件及执行案件,而且还带头办疑难复杂案件。前几年,全院的调解书都要由他签发,现在实行改革,调解书虽然放权到庭长,可全院经济案件的判决书及裁定书仍然由他签发,而且每一个判决案件都要参加通案,八个法庭加上经济庭,还有执行庭的执行裁定书,一年他要看多少卷宗、要签发多少文书、要通多少案件?往往去法庭通案一天回来,他桌子上就堆满了一摞摞卷宗,他总是晚上加班看卷宗核发文书。他任劳任怨、无怨无悔,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激励着我们,要好好工作,办好每一个案件。

他精通法律,什么法律法规,什么司法解释都能脱口而出,讲得头头是道,在案件上他决不迁就姑息。法院是个穷单位,没有独立的经济后盾,想要改善我们的办案环境、提高办案装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让我们办案方便、高效。他前后努力了很长时间,终于法院拿出一点,企业赞助一点,在前不久为我们经济庭的审判员每人配备了一只数字传呼机。一只传呼机对于有些人来说不算什么,可对我们来说实在是来之不易。

春节过后,宋院长调离了经济庭,不再分管我们的工作。他从经济庭庭长到分管经济庭的副院长,谁都知道他为之付出了多少心血。

他的一件件、一桩桩往事无法在我眼前挥去……

经过了漫漫长夜,雨停了,天又亮了,看得出,今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宋院长今天复查的结果是否也会雨过天晴呢?我从心底祈求着,祈求着好人能一生平安。

五、主动出击

昆明的天空依然湛蓝,极目看去,似乎看到了蓝天的尽头。我站在窗口看着看着,总觉得有股悲凉涌上心头。如此被动地等待,何日是个头?

臧志强不躲不逃给了原告莫大的安慰,他言词诚恳的态度更赢得了大家的好感。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没见到一分钱,臧志强到底是否真的在收款,真的在贷款呢?谁也不清楚,我多少次提议要和他一起去,此话一出,不但臧志强不同意,恽主任也坚决反对。可是,面对这样一个居无定所的被告,就守着他的一句承诺等着,心里真是空荡荡的。

还这样等下去吗?我已按捺不住内心的涌动,原告的心情我们理解,可直觉告诉我们,一味被动地等待,肯定不是最好的办法,这样会使被告更加有恃无恐。

我让恽主任通知被告,生活费告急,务必把现有的款子先拿来。另外,我必须与其一起参与贷款事宜,了解贷款进展。否则无法使我们相信他的承诺与保证。

几番口舌后,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我以旁观者的身份参与。

下午三点,我穿了一身淡黄与白色相间的小方格短袖套裙,顶着烈日,步行几百米来到了西边的秋棠饭店。

秋棠饭店刚建成不久,坐落在东郊路与环城东路的交叉路口,圆弧形建筑朝南连西一片,巍巍矗立的整幢大楼,显得活泼大方。

我走进一楼宽敞的大厅,远远看见商务中心旁边的休息区,臧志强悠闲自信地靠坐在椅子上。他那种特有的气质,怎么看也不像个骗子。

他见我进来,赶忙笑吟吟地迎上来招呼我入座。

他在举手投足不失风度的情况下适时地说:“你穿制服好看,但穿便装更漂亮。”继而又说:“等银行的人来了,我们谈贷款,你千万不能插手。”

没多久,来了三位男士,其中一位是臧志强单位的业务员,另两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他们四人围着一张小圆桌,像模像样地谈起了贷款事项。而我显得是那么的多余,他们围在一起,没留下一个可以容纳我的位置。我一个人坐在另一桌上,注视着他们。

此时,我真像被告介绍的那样,我是他的一个朋友。我暗自哀叹,一个法官居然一下子变成了被告的“朋友”。在别人看来,我现在的举动,确实也有些像社会上那些无事可干、实在无聊的女子,在这里看他谈生意来消磨时光。

我心里很焦急,怎么也无法安稳地坐着,当他们说要复印资料时,我自告奋勇与他的业务员一起来到了商务中心。

复印的材料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昆明市规划管理处于1994年7月18日签发的,建设单位是汤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规模为25?604m2,并括号注明是七层五幢。同时还有一份《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预售证上的法定代表人是黄一添。

我疑惑的是,臧志强与汤河房地产公司是何关系?即使汤河房地产公司向银行贷到了款,又与臧志强有什么关系?难道真像被告所说的那样,汤河房地产项目真由被告来接手开发吗?那么接手的依据呢?为何不让我看?我忐忑不安,该不会是被告故意导演的一场闹剧?如果是这样,汤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料又怎会到被告手里呢?而且他们还有模有样地谈着贷款事宜?

我作为一名旁观者,既想了解全部真相,但又不能直接插手过问,叫人难受,他们的举动让人雾里看花,亦真亦幻。

第二天晚上,臧志强来了,我们终于拿到了他还来的第一批货款——2万元人民币。

大家为之震动,苦苦等待了半个多月竟是这样的结果。恽主任拿着钱的手在颤抖,一副尴尬苦笑的样子。

臧志强更是可怜兮兮,似乎原告不但不该收此款,反而还应该给他一点钱。他带着似乎哭腔说:“在这紧要关头,活动经费不能少,否则全盘皆输。只有贷到款,我才能把原告的钱还上。”当然他也没有少说抱歉之类的客套话。

我们都知道,被告手上并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只有这2万元钱。看来,追加被告已是时候。我们不能再无限期地等下去,该给被告一点说法,同时也给原告一个交代。

“你把我们法院的应诉材料签收了。”

“不要,不要。再给我几天时间。”臧志强还是不肯签收,理由仍然是那么简单:把原告的260万元全部还了,这字签不签无实际意义。

他那美丽动人的话语,已经使我们心甘情愿地等了这么久。还等吗?

恽主任还是说,再等两天。

臧志强走了。顾教还是认为追加居艳作为共同被告不妥。可是,臧志强只交了2万元,对顾教也是不小的震动。

恽主任恨不得立刻把居艳账上的12万划过来。

我认为虽然臧志强的态度是比较好的,可还款不见成效,给他一点压力,总比坐等着要好。追加居艳为被告,并不妨碍臧志强的整个还款计划。

顾教与恽主任终于同意了我的观点。

说干就干,我连夜准备着到银行封查冻结的有关材料。

第二天一早,我们再次来到了中国银行昆明市分行,首先查询了居艳卡上的余额,其结果是:“1996年6月20日该卡余额为人民币90?725.54元。”从明细对账单上看出,昨天卡上被提取现金3万元。显然,其中1万元臧志强留在了身上。

因为居艳的卡还有二十天就要到期,所以我们决定先予执行,立即划款。

出示证件,提供材料,银行工作人员见我们划款的手续齐备,很快将居艳长城卡上的9万多元人民币用电汇的方式,直接汇到了武进法院的账上。

走出银行,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9万加上2万,11万元已在法院的掌握之中。

紧接着,通知臧志强到我们住的酒店见面。

晚上8点20分,骏马酒店8715房,我们再次对臧志强进行正式调查。

我和顾教身穿制服,态度严肃。

臧志强认真地回答着我们的提问:“我是1954年5月初五出生的,今天是我的生日,在贵州省独山县烟草公司工作,住昆明市教场东路。”

我们表明态度:“不管这两天你能否在银行贷到款还是收到其他贷款,也不管徐常君是否能把300万元拿到手,必须先调解达成协议。因为调解与你贷款、收款并不矛盾。”

他呆呆地看着我们。

“居艳是谁?”

“居艳是我的妻子,我们是1986年结婚的,她是省物资局仓库保管员,我有两个孩子,都在昆明,一男一女,大女小男。我住在居艳的地方。”他回答着。

又在胡说,户口资料上,“张莉”分明是1983年2月出生,籍贯是河北洛宁,而男孩“居瑞”是1990年出生,籍贯是山西晋阳。

他说是户口登记有误。

如果他所说是真的,那么,臧志强是三十二岁才结婚,与女儿张莉的年龄起码相差了四年。“张”与“臧”完全是公安登记有误所致。

“你把原告的钱投到哪里去了?”

“把钱投到肖光辉的外汇烟业务上,我一共投了2?200多万元,其中132万美元是我个人的,800万元是徐常君的。”

“为何不把手续给我们看?”

他面有难色地说:“是老徐十分担心,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了自己身上,而我只有他的一个工作证,他是中国飞燕汽车船舶工业公司的业务经理,发证时间是1995年5月8日。”

我看了一下工作证,编号是:昆字第764110号。

“名片上‘徐常君’怎么又是‘成都军区昆明企业局亚安工贸公司’的副团中校?还是副总经理?”我追问。

“他就是副团中校,是在那里做副经理。他身兼多职。”他坦然。

“下一步什么打算?”

“如果明天银行办公,就能有成效,如果银行不办公,因为银行结息,那就不行了。”他一双诚恳的眼睛看着我,似乎让我不得不相信他所说的是事实。不错,每月这个时候,银行结息。

“为何多次通知徐常君,他也不来见我们?既然手续都在他手里,让我们看一看难道不可以吗?”

“是老徐在办事,他有难处,他局里有300万元,他也在想办法拿出来,要是能拿出来就可以了。老徐说,一定要带着东西来见你们,否则不来。”他紧接着又说:“他的贷款手续也齐了,要差也只差几天时间了。”

按他所说,原告这笔260万元的贷款似乎是没有问题了。他的一席话,说得让人既开心又安心。

他对我们今天先予执行9万元款并没有大惊小怪,相反,他一再请求我们不要把他的妻子作为共同被告。他一再表明,居艳账上的款就是他的款,这款与居艳无关,无论如何请我们法院高抬贵手,别把居艳也牵涉进来,否则他在岳父面前无法交代。他又一再解释,之所以只给原告2万元,是因为他需要活动经费。

“谁能证明这款与居艳无关?分明就在她的长城卡上。”我说。

“我可以说明。”他当即写了一份“说明”,内容为:

居艳长城卡账上的玖万元人民币是我臧志强的,与居艳无关,居艳是我的妻子。

特此说明。

“居艳不作被告可以,但必须找一个单位为你还款作担保。”

“一时找不到人。”他面有难色。

“既然老徐单位有款,而且也为此事在积极采取行动,为何不让他出面担保呢?”臧志强想了一想说:“昆明安全局下面办了一个公司,我可以做做工作,也许能为我作担保。”

我提醒他,必须提供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担保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才有效。

我将应诉材料给他,他还是不肯签字,说明天调解时一起签。

臧志强在再次的承诺声中离开了酒店。

臧志强走了,恽主任看到他如此按照我们法院的要求行事,甚感欣慰,脸上又有了笑容。可我们还是担心他走出这里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现在除了11万元已经落实外,一切都还是虚幻的影子。

第二天早晨起来,传来了不幸的消息,宋院长的肝癌已确诊属实,在上海进行了一次注射式化疗。现在已转至常州作进一步治疗。

可怜的宋院长,我的心在为他哭泣。

六、法网恢恢

6月21日晚上八点多钟,臧志强来了。

他再次恳求我们再等几天,银行贷款一到便全部了结。

我们不再犹豫,必须马上调解。

我将应诉材料再次提到他面前,我又给了他一份7月10日的开庭传票,而且明确告诉他,不但居艳是共同被告,而且我们会以法院的名义公开对他现在所操作的一切进行调查。因为我们给了他太多的谦让,太多的谅解。

他见我们已动了真格,且没有一点余地,而且他也知道,再这样下去,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不调解不是还可以判决吗?

他笑嘻嘻地对我们说:“别这样,我配合的这么好,有什么事不能协商的呢?我还想到你们常州去玩,不!是专程去看你们。事成后,你们这些朋友我是交定了。我不是说了吗?我要自己开车去,把昆明漂亮的花木多送给你们一点,保证让你们满意。”这时,他风度翩翩中讨好的话说得那么自然,似乎一点也没有过分献媚的味道。

前几次来,他看到我房间里并排五根树桩养在盆里,一开始他是大有惊讶之色,但随后就说:“这么漂亮的女法官能不爱美吗?法官也是人,跟我们一样。我也很喜欢花,你看,这些算什么,今后我专门给你搞一点大的,大的才好看呢!昆明别的没有,就是有花。”

我很严肃地对他说:“我们是法官,是来办案的,只有把案件办好了,你把原告的钱全部还给他们,这才是我们最大的满意。你一而再,再而三地食言,太让我们失望了,现在我们没有理由再相信你所说的一切。案件办不好,别说是一盆花,就是金山放在我们面前,我们也不会有丝毫的快乐。”

这时,顾教也在说他别扯得太远,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们没有理由再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只能理解为一开始他就是故意拖时间,拖到我们赔不起时间时,让我们乖乖地空手而回。同时也告诉臧志强,他现在的态度,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邹新民与他的关系。

这时,臧志强脸上掠过一丝尴尬,很快他就接着说:“你们要是这样说可就冤枉我了,这段时间,为了原告这笔款,我可是吃不下,睡不好,尽了我最大努力。”说完,一种不被人理解的神情流露在他的脸上。

几百万元钱给他用了近半年,他反倒委屈起来了。恽主任作为原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此款,撇下社里的工作,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一待就是半月余,人家就不着急?就吃得香、睡得着?

事已至此,被告再争辩,无疑只会加重我们对他的看法。除非当即调解,否则一切免谈。

但他没有把担保书带来。

“立即叫人送来!”我毫不犹豫。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安全局下面的昆明龙鑫工贸发展公司的担保材料送来了。

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被告臧志强支付原告借款247.24万元,承担该款五个月的银行利息为13.2万元,以13万元计算,共计260.24万元,全部款项于7月10日前给付原告。案件受理费24?015元,由被告负担。

调解书送达给被告时,已是凌晨,看着窗外深邃的夜空,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案件审理上算是告一段落。

臧志强答应,就这两天中把法院的诉讼费交给我们,7月10日前全部借款一定能运作到位。

是继续等下去还是回常州?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抱有一种希望,认为被告还款的诚意还是有的,现在又多了一个担保单位,如果被告到时不主动还款,那么担保单位毕竟是安全局下面的单位,这点我们已核实过。

出来的时间也不短了,恽主任要回去,法院领导也催促我们回去,如果被告交款,原告单位的邹新民还在昆明。

一走二十多天总算可以回去了。

我归心似箭,我要去医院看看朝夕相处了十几年的宋院长,他将不久于人世的事实,让人怎么也无法接受。

6月23日午夜时分,我们回到了常州。

24日早晨,我匆匆赶到了武进医院。

当我走进病房,看到宋院长躺在床上的一刹那,我的眼泪差一点掉下来。他那苍白的脸色使我吃惊不小。原本四方的脸庞怎么一下子变成了狭长的脸,眼睛大而无神。才二十几天没见,怎么变成如此模样?阵阵心酸直涌心头,我实在有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故意大声地叫了一声:“宋院长”。

他见我手捧着芒果与鲜花,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叫我坐下,同时他叫儿子扶他起来一点。

他欲起无力的样子,我真想去扶他一把,可我没有。这时我打趣地说:“怎么,连坐起来都要人扶了?是不是太娇气了?噢!我知道了,原来院长生病也会撒娇呵!”我这么一说,他倒笑了起来。

我赶快把芒果放到他的床头柜上,另外还拿了一个放到他的鼻子底下说:“你闻一闻,香不香?这可是我们特地在昆明为你挑选的,空运了几千里路啊!你吃的时候可不许一口就吞下去,什么味道都没吃出来,那可辜负了我们的一片心呀。”

他苦笑了一下说:“现在我一点胃口也没有,自从上海检查后,整整高烧了一个星期,这两天稍许好一点,可现在还有三十八度多。你没看见我瘦了吗?人家都说我瘦了。”他也许不知道,这是化疗的正常反应!

“瘦了好哇,比以前漂亮多了,人家减肥还要花钱呢!”我不得不口是心非。

走出病房,我再也无法掩饰自己,眼泪浸满了我的眼眶。

1996年9月7日下午,我再次来到他的病榻前,他已是瘦骨伶仃,腹部微微隆起,肝腹水已使他无法进食,看到他如此模样,我的心在隐隐作痛。

第二天我再次去了内蒙。我到内蒙的第三天即9月10日,传来了他去世的消息。我只能在千里之外的边塞,遥望着家乡常州的方向,默默流泪。

臧志强在我多次电话的催促下,在7月10日前仅付了24?015元的诉讼费,其余将近250万元的借款分文未付。

1997年1月,我院于鸣副院长一行三人赶赴昆明执行。春节将临,臧志强写了第二份“还款保证书”,并提供了刚注册的“云南强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是居艳,注册资金为318万元。原来的担保单位“昆明龙鑫工贸发展公司”虽然是安全局下的一个独立法人单位,但毫无经济偿还能力。故“云南强达实业有限公司”再次为本案作了担保。同时臧志强又提供了“强达实业有限公司”与“香港盛文国际贸易公司”3?000万元的合作协议。于院长他们三人也守着“还款保证书”白白浪费了二十多天,空手而回。

1997年5月,武进法院再次派原刑庭庭长陆为福率人再赴昆明,臧志强又写了第三份“还款保证书”。他又提供了“贵州烟草公司独山分公司”及“昆明新欣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相关合作联营协议书。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特别是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大力支持下,被告分四次归还了22万元。

1997年8月29日,经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本案委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武进法院当即再次派陆为福庭长与周忠赶赴昆明。

结果是:1997年8月22日,臧志强在医院的病床上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伪造印章、签订假合同等诈骗罪进行了刑事拘留。受害人是“香港华茂集团公司”,骗取巨额投资款1?520万元。

在拘留证上,很显眼地括弧注明:臧志强户口不祥。

公安局都无法查实这个神秘的人物到底是何许人士,“臧志强”真是给人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

为了此案,武进法院从审理到执行前后四次九人赶赴昆明,在昆明的几个月里,加上我审理时收回的11万元及2万多元的诉讼费,一共才收回34.5万元。

恽主任摇头叹气、黯然神伤。

邹新民大呼道,没想到这个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人竟有这样的能耐,真是高级骗子,实在是太高级了。

是啊!他不逃不躲,态度诚恳,在写一张张还款保证书的同时,他多少还给受害人一点钱,他前后能拿出一份份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及资质等级证书等等资料,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能耐。臧志强的所作所为虚实相间,亦真亦幻,不得不让人深思。

就在这一年,为了诱人的烟草计划,一个小小的武进市在昆明竟被骗了几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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