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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人生贵适意(4)

凡是球赛都多少具有一些战斗意味。双方斗智斗力斗技,以期压倒对方,取得胜利。人,本有好斗的本能,和其他的动物无殊。发泄这种本能之最痛快的方法,莫如掀起一场战争。攻城略地,血流漂杵,一将成名万骨枯,代价未免太大。如果把战斗的范围缩小,以一只球作为争夺的对象之象征,而且制定时间,时间一到立刻鸣金收兵,划定规则,犯规即予惩罚不贷,这样一来则好勇斗狠的本能发泄无遗,而好来好散,不伤和气。所以球赛之事,到处盛行。球赛不仅是两队队员在拼个你死我活,还一定包括奇形怪状如中疯魔的啦啦队,以及数以千计万计摇旗呐喊的所谓球迷,是集体的战斗行动。

年轻人戒之在斗,年轻人就是好斗,但是也不限于年轻人。自己不斗,斗鸡、斗蟋蟀、斗鹌鹑也是好的。看赛狗赛马也很过瘾。就是街上狗打架,也会引来一圈人驻足而观。何况两队精挑细选的赳赳壮汉,服装鲜明,代表机关团体,堂堂地进入场地对决?

球赛之事,学校里最盛行。我在小学念书的那几年就常在上体操的时候改为踢足球。一班分为两队。不过一切都很简陋。有球场但是没有粉灰界限,两根竹竿插地就算是球门,皮球要用口吹气,后来才晓得利用脚踏车的气筒。无所谓球鞋,冬天穿的大毛窝最适用。有时候一脚踢出去,皮球和大毛窝齐飞。无所谓制服,其中一队用一条红布缠臂便足资识别。无所谓时限,摇铃下课便是比赛终了。无所谓前锋后卫,除了门守之外大家一窝蜂。一个个累得筋疲力竭汗流浃背,但是觉得有趣。在没有体育课的时候,也会三三五五地聚在一起,找个小橡皮球,随地踢踢也觉得聊胜于无。

我进入清华,局面不同了。想踢球,天天可踢,而且每逢周末,常有校外的球队来赛球,或篮球或足球。校际比赛,非同小可,好像一场球赛的输赢,事关校誉。我是属于一旁呐喊的一群,两只拳头握得紧紧的,直冒冷汗。记得有一次南方来了一支足球劲旅,过去和清华在球上屡次见过高低,这回又来挑衅,旧敌重逢,分外眼红。清华摆出的阵式:前锋五虎,居中是徐仲良、左姚醒黄、右关颂韬、右翼华秀升、左翼小邝(忘其名)、后卫李汝祺、门守陆懋德等。这一场鏖战,清华赢了,结果是星期一全校放假一天,信不信由你,真有这种事。更奇怪的是,事隔约七十年,我还记得,印象之深可想。篮球赛也是一样的紧张刺激。记得城里某校的球队实力很强,是清华的劲敌,其中有一位特别地刁钻难缠,头额上常裹一条不很干净的毛巾,在乱军之中出出入入,一步也不放松,非达到目的不止,这位骁将我特别欣赏,不知其姓名,只听得他的伙伴喊他作“老魏”。老魏如仍健在,应该是九十岁左右了。

球场里打球,有时候也会添一段余兴作为插曲,于打球之外也打人。球员争球,难免要动肝火,互挥老拳,其他的队员及啦啦队球迷若是激于“团队精神”,一齐进场参战,一场混战就大有可观了。英国人讲究“运动员精神”,公平竞技,而有礼貌,尤其是要输得起,不失君子风度。这理想很高,做起来不易。不要相信英国人个个都是绅士。最近一大群英国球迷在布鲁塞尔球场上大暴动,在球赛尚未开始就挤倒一堵墙,压死好几十意大利球迷,英国方面只阵亡一人,于球迷混战之中大获全胜。这是什么“运动员精神”!比较起来,前不久北京香港足球之战,北京球迷在输了球之后见外国人就打,见汽车就砸,尚未闹出命案,好像是文明多了。

“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就是射也有一套射礼。“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这是孔子说的话(见《礼记》四十四《射义》),“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如果球赛中,输的一方能“不怨胜己者”,只怪自己技不如人,那么就不会有何纷争,像英国球迷之类的胡闹也永不会发生。我们中国古代有所谓“蹴鞠”,近于今之足球。刘向《别录》:“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或曰起战国时。”《文献通考》:“蹴球,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工分左右朋,以角胜负。岂非蹴鞠之变欤?”《水浒传》里也提到宋朝“高俅那厮,蹴得一脚好球”。可见足球我们古已有之,倒是史乘中尚未见过像英国球迷那样滋事的丑态。

据传说李鸿章看了外国人打篮球,对左右说:“那么多人抢一只球,累成那样子,何苦!我愿买几个球送给他们,每人一只。”不管这故事是否可靠,我们中国人(至少士大夫阶级)不大好斗,恐怕是真的。可是他还没见到美国足球比赛,他看了会觉得像是置身于蛮貊之乡。比赛前夕照例有激励士气的集会(pep meeting),月黑风高之夜,在旷野燃起一堆烽火,噼噼啪啪地响,球员手牵着手,围绕着熊熊烈火又唱又跳又吼,火光把每个人的脸照得狰狞可怖杀气腾腾。印第安人出战前夕举行的仪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翌日比赛开始,一个个像是猛虎出柙,一个人抱着球没命地跑,对方的人就没命地追,飞身抱他的大腿,然后好多好多的人赶上去横七竖八地挤成一堆。蚂蚁打仗都比这个有秩序!

拥挤

据我所知,拥挤是我们中国人特有的一种现象。

有一天我等公共汽车出城,汽车站早已挤得黑压压一片,汽车尚未停稳,一群人蜂拥而上,结果是车上的人不得下来,下面的人也不得上去,一阵混战之后,上面的人倒是也下来了,下面的人除了孱弱文雅的之外倒是也都上去了。然而费掉“民力”不少。

既上车之后,不消说可以听到下列各种的呼声:“哎哟!你看看我的脚!”“别挤哟!”“喂,你趴在我的身子上了!”“没得办法!”“你倒是拉住上面的把手呀!”

有人告诉我,外国大都市的地底电车,在每天某个时间,也挤。不过又有人告诉我,外国人虽挤,挤得有秩序些。

在交通工具不够而人口众多的情形之下,这种拥挤实在也是不可免。我要说的是那种争先恐后旁若无人的态度。譬如说在邮局、车站、轮船之类的场所,那种每人各自为战的抢先姿势,实在令人难堪。

据说在外国的车站、电影院之类卖票的地方,往往摆成一个一字长蛇阵,先到者站在前面,后到者自动地附于骥尾,循序前进,而无须乎浪费体力,且可不伤和气。这个办法,我觉得好,该学。我有一次在电影院,看见一共只有三个人买票,而那三个鼎足而立不甘后人,三个人都挤得面红耳赤,都伸着脖子伸着胳臂向那一个小小的洞里挤。我想三个人固不必排长蛇阵,只要稍为疏散一下,就可以相当舒服地达到目的,何苦那样“团结”呢?

推行新生活运动,应该特别注意到守秩序的习惯之养成。

最好是先在车站、轮船之类的地方由军警严厉督促。在中小学里,教师要把守秩序的道理与方法讲给学生听。前驻德大使程天放先生在《时事新报》发表过一篇文章论德国的民族性,曾提起在柏林开世界运动大会时所表现出的良好秩序。我们应该效法。

不效法外国人也行,我们中国的“固有道德”不是也主张“谦让”一道吗?如能恢复固有道德,揖让雍容,公共汽车一停,大家打躬作揖地说“您请,您请”,那也有意思。

打架

我们江浙的下等社会的人,打架是有一定的方式的。譬如说:张三得罪了李四,在两人不在一处的时候,张三可以起誓要杀李四,李四也可以赌咒要杀张三。等到两人遇到,也不见得闹出什么命案来。顶多打一架。

打架就要有打架的方式。两方先怒目相视,然后口出秽言,双方由妹妹骂起,骂到外祖母为止,声音越来越高,小脸越来越红,最后,双方同时卷袖口,同时摘眼镜,同时向后退,距离愈来愈远。这时节,和解的人应运而生。劝架的人越热心,打架的人越凶猛,结果是双方距离太远,无结果而散。

听说在夷狄之邦,打起架来是没有人劝的,总要你死我活,见个高低。由这一端看来,也就可见我们中国人的确是文明多了,虽在打架的时候,也以人命为重,绝不轻易流血。所以善于打架的人,总是按照我上面所说的方式,危险比较少些。至于一言既出,拳头随之,闹到头破血出,在聪明人眼里看来那是笨伯!

小德出入

有一种人的哲学是:“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这种哲学实在要不得,因为“小德”的范围太广,包括的东西太多了一点。根据这种哲学,一个人只消不去杀人放火,便算是“大德不逾闲”,此外无论什么事都好归在“小德”里面,并且随便“出入”都还“可也”。

譬如打呵欠一事,也是我们人所常常有的,然而在大庭广众之间,纵然不能把呵欠消灭于无形,也要设法不要太使旁人注意。在下有一次在电车里遇见一位先生,只见他忽然张开血盆似的巨口,做吃人状,并且发出一声弯弯曲曲的大声音,真有旁若无人之概。我看他的意思,是很希望有人在电车里给他支起一张床铺。

随地吐痰、到处便溺、深夜喧哗……种种不顾公德的事,都是“小德出入”。有人若加以批评,那算是在他的人格上过事苛责,未免多事。一个人若是大德既不逾闲,小德复不出入,那就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的人了。然而谁肯这样地委曲求全?

拳战

我现在所要谈的拳战,不是外国鬼子立在一个方坛上打得你死我活的那种拳战,乃是我们中国的文明人在喝酒的时候“五魁呀!”“七巧呀!”那种拳战。

我曾走进中国饭馆,里面的声音之大,有如万千士卒之鼓噪,我总以为里面至少也应该有一两位头破血流,才能与这么大的声音相称。俟我入座之后,金樽酒满,只见有人卷袖口,有人伸拳头,桌面上登时发生一种很剧烈的运动。并且种种的声音随与俱来,忽而声若洪钟,忽而不绝如缕,高下疾徐,不可究状,若用五线谱来记录下来,十五条线也未必够用。

深得人生之趣的人告诉我说:吃饭无酒,固然不乐,喝酒不猜拳,也还不能尽兴。我独不解者,是为什么一定要把嗓子喊得像破锣一般?有时候我看见上了年纪的人,手伸出来直哆嗦,并且从丹田(耻骨缝最高点)里弯弯曲曲地喊出一声公鸡叫似的音调。我就觉得危险。

拳战不能不喊,不过我们总该要顾虑到人的喉咙究竟是人的喉咙。

初到西方旅游的人,在市区中比较交通不繁的十字路口,看到并无红绿灯指挥车辆,路边常竖起一个牌示,大书 Yield一个字,其义为“让”,觉得奇怪。等到他看见往来车辆的驾驶人一见这个牌示,好像是面对纶缚一般,真个地把车停了下来,左顾右盼,直到可以通行无阻的时候才把车直驶过去。有时候路上根本并无车辆横过,但是驾驶人仍然照常停车。有时候有行人穿越,不分老少妇孺,他也一律停车,乖乖地先让行人通过。有时候路口不是十字,而是五六条路的交叉路口,则高悬一盏闪光警灯,各路车辆到此一律停车,先到的先走,后到的后走。这种情形相当普遍,他更觉得奇怪了,难道真是礼失而求诸野?

据说,“让”本是我们“固有道德”的一个项目,谁都知道孔融让梨、王泰推枣的故事。《左传》老早就有这样的嘉言:“让,德之主也。”(《昭·十》)“让,礼之主也。”(《襄·十三》)《魏书》卷二十记载着东夷弁辰国的风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当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还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笔特别标出,表示礼让乃泱泱大国的流风遗韵,远至海外,犹堪称述。我们抛掷一根肉骨头于群犬之间,我们可以料想到将要发生什么情况。人为万物之灵,当不至于狼奔豕窜地攘臂争先地夺取一根骨头。但是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从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窥察到懂得克己复礼的道理的人毕竟不太多。

在上下班交通繁忙的时刻,不妨到十字路口伫立片刻,你会看到形形色色的车辆,有若风驰电掣,目不暇接。从前形容交通频繁为车水马龙,如今马不易见,车亦不似流水,直似迅濑哮吼,惊波飞薄。尤其是一溜臭烟噼噼啪啪呼啸而过的成群机车,左旋右转,见缝就钻,比电视广告上的什么狼什么豹的还要声势浩大。如果车辆遇上红灯摆长队,就有性急的骑机车的拼命三郎鱼贯蹿上红砖道,舍正路而弗由,抄捷径以赶路,红砖道上的行人吓得心惊胆战。十字路口附近不是没有交通警察,他偶尔也在红砖道上蹀躞,机车骑士也偶尔被拦截,但是刚刚拦住一个,十个八个又嗖地飞驰过去了。不要以为那些骑士都是汲汲地要赶赴死亡约会,他们只是想省时间,所以不肯排队,红砖道空着可惜,所以权为假道之计。骑车的人也许是贪睡懒觉,争着要去打卡,也许有什么性命攸关的事耽误不得,行人只好让路。行人最懂得让,让车横冲直撞,不敢怒更不敢言,车不让人人让车,我们的路上行人维持了我们传统的礼让。什么时候才能人不让车车让人,只好留待高谈中西文化的先生们去研究了。

〔明〕文徵明《两翁耦语》

大厦七层以上,即有电梯。按常理,电梯停住应该让要出来的人先出来,然后要进去的人再进去,和公共汽车的上下一样。但是我经常看见一些野性未驯的孩子,长头发的恶少,以及绅士型的男士和时装少妇,一见电梯门启,便疯狂地往里挤,把里面要出来的人憋得唧唧叫。公共场所如电影院的电梯门前总是拥挤着一大群万物之灵,谁也不肯遵守先来后到的顺序而退让一步。

有人说,我们地窄人稠,所以处处显得乱哄哄。例如任何一个邮政支局,柜台里面是桌子挤桌子,柜台外面是人挤人,尤其是邮储部门人潮汹涌,没有地方从容排队,只好由存款簿图章在柜台上排队。可见大家还是知道礼让的。只是人口密度太高,无法保持秩序。其实不然,无论地方多么小,总可以安排下一个单行纵队,队可以无限伸长,伸到街上去,可以转弯,可以队首不见队尾,循序向前挪移,岂不甚好?何必存款簿图章排队而大家又在柜台前挤作一团?说穿了还是争先恐后,不肯让。

小的地方肯让,大的地方才会与人无争。争先是本能,一切动物皆不能免;让是美德,是文明进化培养出来的习惯。孔子曰:“当仁不让于师。”只有当仁的时候才可以不让,此外则一定当以谦让为宜。

让座

男女向例是不平等的,电车里只有男子让女子座,而没有女子让男子座的事。但是这—句话,语病也就不小。听说在日本国,有时候女子就让座给男子;在我们这个上海,有很多的时候男子并不让座给女子,这不单是听说,我并且曾经目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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