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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背叛(1)

“我叫向玚,出生在上海,在北京长到十二岁,之后到英国留学,二十四岁创立R.E.,二十六岁在Hyacinth遇上了一个叫桑琬的中国女孩,我们交往一年……”

桑琬咳嗽一声,“很抱歉打断您向先生,我想您说的已经够了,不需要再详细了。”她翻动笔记本,开始下一个问题,“您之前一直不愿意接受采访,请问是什么原因让您接受了这次采访呢?”

“我记得你之前不是做体育的?现在怎么开始搞这个了?”向玘把玩着右手中指上的白金指环,“琬琬,我感觉你还是比较适合做体育,回头我让人给你们领导带个话,你还是去做老本行吧。”

指环上的钻石折着光芒耀的桑琬睁不开眼。这个戒指,还是当年在伦敦时,她陪着他去买的,当时两人还在为是要6毫米宽的还是要4毫米宽的争论了好久,最后还是她拍板:“小姐,我们就要6毫米宽这枚了,包起来吧。”

“没看出来我的琬琬这么霸气啊!”向玚笑着把她揽进怀里,点点她小巧的鼻子说:“我也给你挑一个好看的。”

桑琬笑,拍开他的手,“那我要最贵的,反正又不是我的钱,不花白不花!”

向玚明亮的眸子望着他,全是宠溺,“傻丫头,我的不就是你的?”

她是开玩笑,他却当了真,执意要挑贵的。

向玚钟爱Tiffany,他给桑琬看中的那款,简约而不简单,铂金指环外围镶着一整圈粉钻,桑琬一数,整整十八颗!在柜台的灯光之下格外璀璨夺目,放在黑丝绒的首饰盒里,好像是从夜幕上摘下来的星星,熠熠生辉。

桑琬却把盒子关上,推给店员小姐。

他有些诧异地问:“不喜欢吗?”

她摇头。这么美,美到梦幻的戒指有哪个女人会不喜欢?可是太美好的东西她一向消受不起,她只要平平淡淡就好,平平淡淡才是真。最后她自己在众多昂贵的戒指中挑了最最便宜的那一枚,设计简单,也没有钻石,只是单只的铂金指环,里面刻着Tiffany的Logo。

向玚的生活一直奢华,时常拉着她去Oxfordstreet的老牌名店扫货,他们俩经常是沿着海德公园北侧马路向南,不用一刻钟,就能走到伦敦最繁华的Oxfordstreet。那时的日子多好啊,向玚对她是百依百顺。

可甜蜜过后往往是更大的悲伤,那些美好只不过是假象,就好比天空上的云朵,大风一起,瞬间就消散得一干二净了,这些美丽的场景,现在回想起竟都遥远到好似上辈子发生的事情,而浮现在眼前的,是那****毫不留情地重伤她。

那是他们在伦敦最后一次见面,距今已是有三年之久,可她依然清晰的记得那天的场景,幽静的街边小咖啡馆里,他们对面而坐,他笑的玩世不恭,像个放荡不羁的公子哥,他说:“我最怕女人缠着我了,拜托你以后别再找我,我们就好聚好散,要是哪天我再想起你来,还可以再聚不难嘛!”

他仿佛是变了一个人,与从前截然不同,是她从来都未曾见过的轻挑模样,她颤抖着唇角,“为什么要背叛我?”

他嗤笑一声,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样,然后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怎么会能问出这么傻的问题?”他忽然探身越过整张咖啡桌,用手指挑起他的下巴,唇瓣如柔软的羽毛在她下颚的皮肤上滑过,最后在她嘴角印下一吻,“我的宝贝儿,先要有忠诚,才谈得上背叛。”

要有忠诚,才有背叛。

就是这八个字,把她伤的体无完肤,心脏更是如同被人用最最锋利的刀子生生剖来,疼的几乎失去知觉。

他的脸就在她眼前,英俊的面貌无限放大,占据了她的整个视野。

她在他的狭长深邃眼眸里看到了嘲讽。

她应该恼羞成怒的,应该用力推开他,并且把桌子上滚烫的咖啡毫不留情的全部泼到他脸上,然后大骂他是畜牲,在骗取了她的感情后残忍地将我一把推开。

可是她没有,她眼睁睁看着他欠扁的笑,却下不了手。

他终于转身离开,她却没有出息地叫住他:“向玚。”

他停下脚步,侧了一点头,她只能看到他眼尾那颗浅浅的褐色小痣。

她说:“我二十五年的生命里,最最幸福的事情就是遇上了你。即使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也还是感谢命运让你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让我知道,原来义无反顾去爱一个人的感觉是那么好。所以向玚,即使你离开了,我也还是会在这里。”

她看到他的身体轻微颤抖了一下,最后却只留下决然的身影。因为他今天来赴约并没有开车,这会儿她才能看着他的背影慢慢远去,直到完全消失在小路的尽头,她的眼泪就那样悄无声息的在脸上流淌开来,最后顺着下颚滴在铺着乳白色镂花桌布的咖啡桌上,渗了进去。

她是傻,是真的傻,明明是被抛弃了还说出这样的话,明明心如刀绞却装着无比淡定,明明不忍心去看却还是挪不开双眼。

压下心中的苦涩,桑琬认真地说:“向先生,现在我只是在采访您,请您配合就是,至于我现在负责哪方面的工作,就不劳您费心了。”

向玘一愣,微一转神便笑道:“虽然这几年集团在国内发展的不错,但并不如我所预想的那么好,我之所以答应接受采访,是想扩大集团的宣传力度,好让集团更上一层楼。”

“听外界传闻说您是靠着黑道势力才会平步青云的,你对此有何看法?”

“我们是正经商人,怎么会去涉黑呢?对于他们的说法我只能说清者自清。”

她在心里“哼”一声,不涉黑?那才怪啊!伦敦人人皆知的二哥向玚,说他不涉黑,打死她都不信!

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他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问:“你可还有其它的什么问题吗?”

桑琬始终不肯抬头看他,只能程序化的继续提问:“向先生,中国时常说‘成家立业’,您现在已经是事业有成,那么婚姻大事有没有完成呢?”这是主编特别要求的问题,他向来是神秘人物,好不容易有机会可以采访到,这样的机会怎么能错过。

“哦,这个啊,我一直单身。”似是无意,他伸出右手看了一眼,语气却格外认真:“曾经我身边有个很好的女孩子,但我却做了一些错事伤害了她,实不相瞒,我这次回来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她,希望她能够原谅我。”

向玘手上的戒指在阳光下绽出七彩的光。

先后两次看到他的戒指,桑琬再也无法平静下来,一阵一阵的疼痛从心脏传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他的戒指还戴在右手的中指上,就像刚买的那天一样。

那时她埋怨:“为什么非要戴那个指头上?”

他把手伸到她面前:“知道戴这个指头是什么意思吗?”

她对戒指一向没研究,只能摇头。

他却弯腰吻在她额角,然后凑到她耳边低声说:“我的琬琬,这是名草有主的意思。”

又问了不少问题,终于是把这个采访任务给拿下了,桑琬在心里好生佩服自己,虽然心情一直摇摆不定,但终归是熬下来了。她一边低头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问:“社里还派了位摄影师过来,可不可以给您拍几张照片。”

“请他进来吧。”

在回社里的路上,摄影师小沈一个劲地夸向玘,把他夸得是天花乱坠,桑琬听着乐了,笑着说:“你这说的哪里是真人啊?分明是天上的神仙嘛!”

小沈抱着宝贝相机翻看里面的照片,继续感叹:“啧啧,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不说,人还那么优雅,就连这长相都是一流的,可比那些个偶像明星都强,真真的玉树临风啊!人比人能气死人呐!”

桑琬“切”一声说:“他不也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的,就算是稍微端正一点,又能比别人好看到哪去?瞧你说的夸张的。”

“只稍微端正一点?”小沈不可思议的打量桑琬一番,下定论道:“你这分明就是嫉妒,活生生的嫉妒!”

“想什么呢你!”桑琬给他一记暴栗,“他一男的我一女的,我嫉妒他什么啊我。”

“嫉妒自己找不到这么好的男人做老公呗。”

桑琬的笑容顷刻间全部凝结在嘴角,她知道小沈是在开玩笑,可还是忍不住地心痛,她曾经幻想过无数次自己穿上婚纱嫁给他的模样,可是一切的一切都被他的一席话击成碎片,再也拼凑不起来了。三年过去了,她知道自己仍然在乎他,她想她会永远在这里,但并不是要等他,而是无法抛却那份爱。

如今,那个销声匿迹两年多的人再次空降到她的生命里。刚才的采访中,他的意思再清楚不过,可是她却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因为她已经失掉了全部的勇气,不敢再去尝试,从前那样义无反顾的爱她这一辈子有一次就好。

刚踏进编辑部的门,脚跟还没有站稳,何唐就冲过来问:“怎么样怎么样?他脾气好不好?举止怎么样?是不是特傲的那种?”

小沈开始如同机关枪一样扫射式宣传向玘有多么多么的完美,何唐更是抱着小沈的相机不愿意撒手,非要把照片设成电脑桌面不行。

桑琬白她一眼:“花痴。”

何唐不以为然:“花痴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啊!”

桑琬不再理她,开始专心整理采访记录,写稿。桑琬做了将近四年的记者,对于这一套程序可以称得上是经车熟路,而且她写稿子的速度一向很快,是社里的佼佼者,可是这次的稿子却一直卡,写了删、删了又写,一直折腾到快下班才把稿子给主编发过去。

桑琬的生活一直很有规律,白天上班,晚上下了班去菜市场买菜,然后回家做饭。这三年的时间一直是她做饭,倒不是桑琭不愿意干,而是在桑琭把厨房弄的乌七八糟之后就被桑琬严令禁止再下厨房了。

菜场依旧是乱哄哄的,每个摊贩都在大声吆喝着自己的东西。

卖鱼的地方更是一片泥泞,桑琬站在摊贩前的石砖上专心挑着那大红塑料盆里鱼,在一群蔫蔫的鱼中一条活蹦乱跳的吸引了桑琬的目光,她立刻指挥渔摊的老板:“老板老板!就要这条鱼。”

“好嘞。”老板穿着黑色的胶鞋,一脚迈进泥泞中,用绿色的网罩捞起桑琬看重的那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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