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和现实常常有着巨大的反差,但是仍然有人喜欢拿来相比照。在现实中人们常常修正自己的理想,理想一旦无法经受实践的考验,其命运也不怎么好。这好比,发生于16世纪的宗教改革,为了从天主教那里争得地盘,先要有新教在实践中的兴起,才可能会有路德教派的发展壮大。
——德国浪漫主义诗人诺瓦利斯
有智慧的人是不会相信巧合的,但是世界上确实有奇妙巧合,让人为之震惊。最有智慧的人也不例外的为之震惊,从而对超自然的存在不得不折服。人们这种将信将疑的心态只有靠“偶然定律”即“或然率微积分学”来推证,才能扫除。至于微积分学,其实就是一种纯数学,在这里我们把最严谨神秘的科学方法和思维方法来解释最难解释的幻影与幽灵现象。我应所有人的要求将此奇案公布于众。按照时间顺序,一条主线贯穿于一连串令人想不到的“巧合”之中,而另一条线,则是近期发生在纽约的令人震惊的“玛丽·罗杰凶杀案”。
一年前,我曾在《莫格街凶杀案》一文中讲述了我的朋友杜宾是如何机智过人,善于分析。当时我没料到我还会继续写他的破案故事。然而,最近发生的震惊事件使我不得不再次将其叙述于文章之中。由于我近来听到了种种事情,如果我仍然对以前的所闻所见保持沉默,那反倒不合常情了。
上次提到,杜宾侦破莫格街凶杀案后,立即将其置于脑后,又回到了过去那种冥思苦想的老习惯中。他整天茫然出神,我与他志同道合。我们仍然住在圣日尔曼区的房子里,将周围的平凡世界编织成梦幻。但是我们的梦已被打扰。由于杜宾在莫格街凶杀案中的出色表现,巴黎警察局对他早已刮目相看。杜宾之名变得人人皆知,他解开那桩谜案的方法其实非常简单。这一点他一直没对警察局长说过,除我之外,可以说没有其他人知道。这样一来,怪不得大家都觉得那是奇迹一桩,认为他的分析能力之所以高,是因为有超于常人的直觉。杜宾诚实坦白,本来可以把事情讲清楚,但生性懒散,事过之后就兴趣顿失,不想再旧事重提。所以他在警方眼中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巴黎警察局有很多案子想请他帮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起便是一个名叫玛丽·罗杰的少女被杀的案子。
这件事发生在莫格街凶杀案两年之后。玛丽·罗杰是寡妇爱丝黛·罗杰的独生女。她年幼丧父。自父亲过世后,母女俩一直相依为命,住在圣安德烈街。母亲经营家庭客店,玛丽给母亲帮忙。姑娘长的极为标致,22岁,绝美的容貌引起了一个名叫布兰克的香水商的关注。布兰克先生在皇宫街地下室开了家店,顾客都是那一带的投机商,布兰克先生心里清楚,让美丽的玛丽替他卖香水,生意肯定兴隆。于是他重金聘请,玛丽欣然接受,只是母亲不大愿意。
香水店老板的预计果然变成现实,金发女郎的美貌使他的店铺声名鹊起。姑娘在店里工作了一年多,有一天突然失踪,弄得那些给她捧场的老主顾困惑惊慌。布兰克先生也讲不清楚她去了哪里,罗杰太太急得惊慌失措。报界立即将此事大肆渲染,警局也准备立案调查。可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失踪了一个星期的玛丽又忽然回到香水店站柜台。她身体安然无恙,只是面带愁容。当然了,除了亲友的问安外,任何人来询问她都一概不答。布兰克先生同往常一样,什么都一问三不知。而玛丽和她母亲的解释是她在乡下亲戚家住了一个星期。于是事情平息下来,被人淡忘。而姑娘显然为了逃脱流言和大家对她的好奇,不久后便向老板辞职,又回到圣安德烈街她母亲那去了。回家后大概过了五个月,姑娘突然再度失踪,这不禁又引起亲友们的一阵恐慌。三天当中她毫无音讯,第四天有人发现她的尸体漂浮在塞纳河上,就在圣安德烈街那一区对面的岸边,离偏僻的劳尔荒郊不太远。
这显然是一起谋杀,由于此案的性质残暴,由于受害人的年轻貌美,特别是她以前小有名气,敏感的巴黎人不禁对此案特别感兴趣。我真想不起来有什么类似的事情曾产生过如此强烈的影响。人们一连好几星期都讨论着这个热门话题。警察局对此案特别卖力,巴黎的所有警力当然发挥到最大的程度。
警方认为凶手不会逃得太远,因为刚发现尸体警方就开始了侦破。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凶手仍然逍遥法外。此时警方认为有必要悬赏通辑,赏金是1000法郎。与此同时,天罗地网的调查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警方毫无目标地传召证人。由于此案毫无线索,公众反而变得特别好奇了。过了十天,有人建议将奖金加倍。两个星期过去了,案情仍然毫无进展,于是巴黎人对警方固有的成见便通过几次骚动发泄出来。警察局长见状亲自宣布,“抓到凶手者,赏金2万法郎”,或者,如果凶手不止一人,则“每抓到一名凶手,赏金2万法郎”。同时还宣布,同谋犯若出来检举,便可获全赦。公告除正文以外,还附加了一个市民委员会的私人悬赏,说:除警方的悬赏外,该委员会另外悬赏1万法郎。这样一来,全部赏金最少已是3万法郎了。那姑娘本是一介平民,这样的赏金已经是破格的高了。
每个人都认为这起谋杀案会马上被侦破。警方也抓捕了几名嫌疑犯,案子看上去确实有了希望,但是审讯之后,发现被捕者都与此案无关,只好释放。说来也奇怪,案发三个星期后侦破工作仍毫无进展,弄得谣言四起,事情也传到我和杜宾耳朵里。我俩当时差不多有一个月没怎么出门,报纸也很少看。首先把这起凶杀案告诉给我们的是警察局长。他于7月13号下午登门造访,一直和我们探讨到深夜。为了将凶手绳之以法,他已使出所有招数,但终告失败,因此非常气愤。他带着巴黎人特有的神气说,此事关系到他本人荣誉问题,公众都在看他,只要能解开这个疑案,付出任何代价他都在所不惜。他最后以半开玩笑的口气恭维了杜宾一番,说对杜宾的“杰出才能”佩服之至,并提出了一笔优厚的酬金。
我的朋友没有接受局长恭维的话,却欣然接受了酬金的条件,虽然要到破案之后方可兑现这笔酬金。条件谈妥,局长立刻回归正题,解释了自己的看法,并发表长篇大论,好不有板有眼。杜宾稳当地坐在他常坐的那把靠背椅里,一副洗耳恭听样子。他至始至终戴着一副墨镜,在局长长达七八个钟头的言谈之中,杜宾偶尔沿着墨镜底下往外瞟上一眼。从他的目光不难看出,他这个瞌睡睡得还真是够香的。
第二天早上,我去警察局调出所有证词的详细笔录,又到各家报社,将所有刊载此案的报纸各取一份。我除掉那些不真实的消息后,这批资料的内容是这样的:
6月22日,星期日,上午9点钟,玛丽·罗杰离开圣安德烈街她母亲的住所。出门时她与一个名叫雅克·圣尤斯达西的先生打了个招呼,说她要到德罗姆街的姑妈家待一天。德罗姆街是一条又短又窄、人口密集的街道,离塞纳河不远的地方。从罗杰太太家去那里,抄近路只有两英里的路程。圣尤斯达西是罗杰太太家庭客户的房客,也是玛丽的男友。他说好晚上去接玛丽,陪她回家。可那天下午下起大雨,他认为玛丽有可能会在姑妈家住一宿,所以没按时去接。晚上,年过七十、体弱多病的罗杰太太念叨说她也许“再也见不到玛丽了”。不过当时她的这句话并没有引起人们注意。
到了星期一,才知道姑娘根本没去德罗姆街。一天过去,仍杳无音讯,于是大家到各处寻找。到她失踪的第四天,才有了她的准确下落。那天,即6月25日星期三,一个名叫博韦的先生同一个朋友一起去圣安德烈区河对岸的劳尔一带寻找玛丽。在劳尔,他们听说塞纳河上渔夫发现水中漂浮着一个女尸。拖到河边,博韦先生一看尸体,就认定这是“香水女郎”。而他的朋友第一眼便将死者认出。
死者的脸上满是污血,有些血是从嘴里流出来的。溺死者大都口吐白沫,可这个死者脸上并没有白沫。死者的皮肉还未变色,喉部有青紫印记和指甲痕。双臂弯于胸前,已经变得僵硬。右手紧握成拳,左手半张。左腕有两圈擦伤,明显是绳索勒系所致。右腕亦有部分擦伤,背部满是伤痕,以肩胛骨一带最为严重。渔夫们是用绳子将尸体捆住拖上岸的,但并没有因此而造成擦伤。死者的脖子肿得很厉害,未见刀口,亦未见任何硬伤。她的颈部紧勒着一条花边带子,带子已勒入肉中,几乎看不见,在右耳下方打了一个死扣。法医检查后认定死者已不是处女,曾遭暴力奸污。尸体被发现时状况完好,所以不难被亲友认出。
死者的衣服很零乱,被撕破过。外衣上有一道30公分宽的口子,从臀部往上撕到腰间,不过没有撕断。这条布在腰间绕了三圈,在背后打了个扣结系住。外衣下面的衬衣是麻纱质地,撕了一道半米长的口子,撕得很均匀,看来撕得时候非常小心。撕下的那一条,松松地缠绕在她的脖子上,打了一个死结。这条麻纱和那条花边带子之间拴着一根帽带,帽带上连着顶无边女帽。帽带打得不是女人们通常打得那种结扣,而是水手常打得滑结。
认尸之后,尸体并没有按例送至停尸所(因为这样做已是多余),而在岸边不远的地方草草埋掉。博韦没有声张,尽量将此事遮掩起来,直到几天后,公众才有所知晓。但是,一家报刊把这件事宣扬开来,于是警方便将尸体挖出,重新检验。结果,除了上述情况外,什么也没检验出。警方把死者的衣服拿给死者的母亲和朋友们看,他们都证实说这正是死者出门时穿的。
这时,公众的好奇心越来越大。警方逮捕了几个嫌疑犯,又全部放掉。圣尤斯达西特别受到怀疑。一开始他说不清楚玛丽出门那天他在什么地方,后来又交给警察局一份具结书,把那天每个钟头干什么都列得十分详细。时间一天天过去,案情仍没有进展,于是无数相互矛盾的谣言迅速传开,新闻记者们也忙于推测分析。在这些推测分析中,最引人瞩目的是认为玛丽·罗杰仍然还活着——河中捞到的尸体是另外一个不幸者。我看不妨把这些推测摘给读者,以下几段就是在一家名叫《星报》的报纸上摘录下来的:
6月22日星期天早晨,罗杰小姐离开母亲家,说是到德罗姆街去看姑妈,或别的亲戚。从此以后,再也没人看到她了,她踪迹全无。到目前为止,尚无人声明在她离开母亲家后还见到过她。我们没有证据说6月22日星期天上午9点钟以后玛丽·罗杰仍在人世,不过我们却有证据可以证明,直到那天上午9点钟她还活着。星期三中午12点,劳尔郊区的河岸处漂浮一具女尸。假设玛丽·罗杰离开母亲家三小时即被人抛入河中,那么从她离家到尸体出现,也只有三天——三天还差一个小时。但是如果玛丽果真惨遭杀身之祸,那么认为凶手动手很早,得以在午夜前将尸首抛入河中,是讲不通的。杀人犯通常选择月黑风高时行凶,不会在光天化日动手。由此推论,如果河中女尸确系玛丽·罗杰,那么死尸在水中也只泡了两天半,充其量不过三天。经验证明,溺水者之尸体,或者暴力致死后立即抛入水中的尸体,需要六至十天才会严重腐烂而会露出水面。即使用一门大炮轰击一具浸在水中不足五六天的尸体,强迫使其浮出,事过之后,它也会重新沉下。所以我们不禁要问,在此案中,是什么力量使尸体违反自然,提前浮出水面呢?如果死者遇害,尸体一直放在岸边,一直放到星期二晚上才扔下水,那么在岸上就可以发现凶手的痕迹。此外,即使是人死两天后扔下水,尸体也未必那么快就浮上来。何况,如果是桩凶杀案,杀人凶手也太蠢了些,抛尸时居然不系重物。在当时系重物本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
编辑进而推论说,尸体泡在水中一定不止三天,至少15天,因为尸体已经严重腐烂,连博韦都分辨不出了。接下去他的笔锋一转,开始对博韦发难。文章如下:
那么,博韦先生根据什么事实确认那就是玛丽·罗杰的尸体呢?他一撕开衣袖,就说发现记号,证明死者是玛丽。大家普遍认为,他所说的“记号”一定是疤痕之类的东西。其实他只摸了摸死者的胳膊,摸到了上面的汗毛——这也有点太玄了。博韦先生当天晚上没有回来,7点钟才捎话给罗杰太太,她女儿案子仍在调查之中。退一步说,罗杰太太上了年纪,悲伤过度,无法亲临现场。当尸体辨明是玛丽的,也总该有个亲朋好友去现场了解一下验尸情况。可是竟没人出这个头。圣安德烈街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就连寓居在罗杰太太家的房客一点消息也没听到。玛丽的未婚夫圣尤斯达西先生也是房客之一。他供称,直到第二天早上博韦先生到他房里,他才知道找到了尸体。人命关天的大事,大家竟这样淡漠侍之,真使我们惊讶。
这家报纸刻意描述玛丽亲友那种无动于衷的行为,暗示他们并不真认为尸体是玛丽的。文章寓意不言自明:因有人指责玛丽失贞,于是玛丽便在亲友的帮助下,离开本市前往它处。塞纳河捞出的女尸有点象玛丽,于是亲友便借此机会,使公众相信她死了。不过《星报》未免结论下得过早。实际上,亲友们对玛丽之死并不那么冷淡。老太太本已身体极弱,加上这么一刺激,当然无法前赴现场。而圣尤斯达西呢,他万分悲痛,弄得激动异常,神智不清。博韦只好找来一位亲友照顾他,并严禁他去参加开棺验尸。此外,尽管据《星报》说,重新下葬是公家花的钱、死者家属力拒私人赠送的墓地、没有一名死者家属参加葬礼。这些事后来被证明全是虚假消息。后来,《星报》又撰文,企图将脏水泼到博韦身上去,该文说:
现在此案又发生了新变化,据说,有一位B太太去罗杰太太家,正赶上博韦先生要出门。博韦先生对B太太说,过会儿有个警察来。他嘱咐B太太,对警察什么也不要说,等回来后由他来说。由此推断,博韦先生显然知道些不为人知的情况。没有博韦先生,案子就一筹莫展,不管你从哪里下手,都要先绕开博韦先生。出于某种原因,他决心自己独揽此案进程,不容别人插手。据某位当事人说,他巧妙地将死者的男性亲属挤出此案调查。看来他极为反对家属看尸体。
文中又举了一例,使博韦先生显得更加可疑。姑娘失踪前几天,有个人造访博韦先生办公室,恰值博韦先生不在。此人发现房门的锁孔上插着一朵玫瑰花,旁边还挂着一个小留言牌,上书“玛丽”二字。
到目前为止,我们从各报得到的印象是玛丽为一帮流氓所害,他们把她劫过河去,糟蹋了她,然后杀死了她。然而,颇有影响的《商报》却竭力反对这一看法。我在此引述一小段该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