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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再入柏林寺(1)

周一我精神恍惚了一天,在公司走路摔了一跤。诗诗给我电话,约我晚上陪她看牙医,迷迷糊糊中我答应了。下班的时候她便开车来公司接我。

我让她在公司楼下大厅等我,写完一天的工作日志后,我“啪”的一声合上笔记本电脑屏幕,梦游般下了电梯。

“嗨!”诗诗突然从柱子后面冒出来,吓了我一跳。

“捉迷藏么?”我说。

“捉蚂蚁。”诗诗灿然一笑。

我“啊”了一声,想不出怎么接下去,只好涩然笑笑。

诗诗盯着我的脸,像是研究什么:“蚂蚁,你有点不对劲!”

我被诗诗看得浑身不自在:“哪儿不对劲?我今天记得嗑药了啊。”“总之觉得有哪里不对,有心事?”我犹豫了一下,轻声答道:“嗯。”“就说嘛!”诗诗说,“你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看着就来气!说吧,怎么了?”“也没什么。”“也没什么。”诗诗重复道,“我猜猜——公司裁员让你滚蛋?”“胡说。”“失恋了?悠悠把你甩了?”我摇头:“没有的事。”“那么,”诗诗一脸坏笑,“把女孩的肚子搞大了,人家爸妈找上门了么?”“得,得,”我啼笑皆非,“你满脑子在想些什么!”有一群同事下班从我们身边经过,有人回头张望,还有人吹口哨。我赶紧给诗诗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走吧。”诗诗把车停在办公楼北面的小区,取车的路上,诗诗又问起我到底有什么心事。我告诉她,等我想说的时候自然会告诉她。“一定啊!”诗诗说,“说话要算话。”从东三环京广桥右拐,第一个红绿灯路口向南大约50米有个小区,是诗诗要看的牙医诊所所在地。小区环境幽雅,绿树郁郁葱葱,一派夏日风光。在小区里绕了两个弯之后,诗诗带我进了一个白色数层小楼。大堂接待室上面挂有石英钟,路过的时候我瞥了一眼,时针显示六点三十八。诊所在五楼,一出电梯门就是。前台接待的护士身穿雪白的护士服,带着职业性笑容问诗诗是否有预约,诗诗说了自己的名字,护士在电脑键盘上劈里啪啦一阵输入,之后对我们说抱歉可能要稍等,因为诗诗的牙医正在接待另一位病人。

等待的间隙,护士带我们去门左边的一间接待室休息。接待室面积不大,深蓝色布沙发,沙发前的茶几上散落着几本杂志,无非是《昕薇》、《瑞丽》之类。靠窗的墙角放着一盆半人高的绿萝,叶子肥嫩,不知对不对素素胃口。我“哗啦”一声拉开窗户卷帘,正看到西天一轮红日如血。

“喂,蚂蚁——”诗诗坐在沙发上,拿一本杂志敲得茶几叮当地响。我回过头来:“嗯?”“你家悠悠哪儿去了?”“她不在北京。”“回德国了?”“不是……在一个寺庙里。”诗诗惊异地睁大了眼睛:“她要出家么?”“谁知道呢……”“真够古怪的,她。”“是吧……”我点点头,又摇头,“有时候我也不懂她到底在想什么,很是苦恼呢。”诗诗赞同道:“是吧。虽然我和她素不相识,可是觉得她不是一般的女孩子。万里迢迢跑到北京来找你,可见一斑。她做出再奇怪的事情我都不意外,只是你——可有得苦头吃了。”我叹口气:“也没吃什么苦头。”“也没吃什么苦头。”诗诗再次重复我的话,我怀疑她今天是不是带了复读机。“喜欢她?”“嗯。”“喜欢到什么程度?”“就像兔子喜欢生菜一样,就是那种喜欢。”

“真好。”诗诗笑了。

护士推门而进,放在茶几上两杯清水,冲我们微微一笑,又出去了。我坐回沙发,举杯啜了一口。

“我以前,”诗诗说,“我以前也有喜欢他到这种程度的时候,就像你说的,像兔子喜欢生菜一样。”

“他?”

“我老公。”诗诗放下手里的杂志,轻轻拨弄左手无名指上的银色戒指,“那个时候跟着了魔似的,一刻也离不开他。当时我在多伦多上学,周末就去必胜客打工。那边打工的中国学生很多,不是吹牛,几乎所有男生都在追我,还有几个老外向我示好的。”

我默然听着。

“这个要命的家伙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他当时经常到那家必胜客吃饭,就这么着认识了。起初他别提有多神气了,对我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跟我欠他多少钱似的。”

“那时还有一个同班的男生在追我,是江苏人,家里可能是达官贵人之类,就是钱多烧包得不得了那种,一到多伦多就买了辆跑车。学生开跑车,你能相信?好多老外都觉得不可思议,中国人怎么能这么有钱。”

“这个家伙追我可紧了,对我也好得不得了。每天下班接我回住的地方,没事就请我吃饭,还送好多礼物给我。有些不大值钱的我就收下了,贵重一点的像手表手机之类我不要,不想欠他的人情。”

“他追了我整整一年半,说来也怪,照理说,大家都说女人是容易被感动的动物,他对我这么好,我理应对他有些感情才对,可是没有,连一丝一毫的感动都没有。一年半来,他连我住的公寓门都没进过,更别提和我牵手之类。可能是觉得他家太有钱,他为我做的这些事情,对他来说太廉价了吧!现在想起来,我的心真够硬的。多伦多的冬天多冷哪!外面雪堆积得半人厚,他驱车几十公里来接我……”诗诗的声音低沉下去。

诗诗很少有这样的感慨,我想道。

“后来我想通了,都是命。他遇到我是命,我遇到我老公也是命。”说到这里,诗诗顿了一顿,推推我胳膊,“蚂蚁,你知不知道有种东西叫气场?”

“什么?”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气场,可以影响到周围的人。不过有的人气场大,有的人气场小。”

“就是德布罗意波嘛。”我胡诌道。

诗诗一怔:“德布罗意波?”

“一种物理学上的表述,”我解释道,“所有宇宙万物,只要是粒子就有波动,伴随一个速度为c2/v的波。”

“不懂。”诗诗摇头道,“不过听你讲意思差不多。我生下来命硬,就是说我气场比较强,那些追我的男生气场不够,罩不住我,而我老公气场比我厉害,所以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不然比我老公有钱有型的男人多了去了,为什么我偏偏看上他?”

“有道理。”

“可当时我们在一起真不容易的。我老爸听说我找了个老公,和他年龄差不多,气得要发疯,当时就要飞多伦多砍人,还好我妈劝住了。直到我有了柿子,他才认命。回国结婚领证前我爸问我,你想清楚了么?我坚决点头。我一辈子就那次最坚决,老爸只好随我去。”

“那你现在后悔了么?”

“后悔?”诗诗缓缓摇头,不无凄凉之意,“也没什么好后悔的。结婚,生孩子,买房,和老公吵架,和婆婆斗气。日子就这么过着,除了柿子,我什么都看淡了。我才二十三岁啊!心态就老成这样了?有时自己都不敢相信。才刚刚几年,那个曾经心高气傲的诗诗就死了?可路是我自己选的,我能抱怨什么呢?再说我和他虽然谈不来,但他这个人还是有好处的,有责任感,顾家。起码他疼柿子,能给柿子一个保障,我对他也没其他奢求了。”

我端起另一个水杯递给诗诗,让她喝水。诗诗摇头说不要。她斜靠在沙发上,疲倦地微微闭目。其时天色渐渐暗淡下来,诗诗穿的深色连衣裙,简直慢慢和这夜色融为一体。借着窗外渐亮的灯火,我能看到诗诗耳畔浅浅的鬓毛,那种若有若无的柔和浑然就像初春草地上的嫩草一般迎风摇曳。我从来没有觉得诗诗有如此柔弱过,她在我面前一向是口直心快,我从未察觉她也有内心的苦楚。正是这种柔弱苦楚,让我怜惜不已。我真怕她像风信子一样,风一吹就跑了。

护士“当当当”敲了几下门,进屋开灯,说轮到诗诗了。诗诗起身,嫣然冲我一笑,“等我。”

我在休息室翻了几页杂志,把杯子里剩下的水一饮而尽。门开着,我能看到前台护士把头深深埋在电脑屏幕后。乘她不注意,我飞快地扯下一片绿萝叶子,放在上衣口袋里面。干完这件事,我得意地打个呼哨。兴之所至,便下楼去散步。

小区南面有个社区袖珍花园,靠角落有个葡萄藤缠绕的长廊。我坐在长廊的石栏杆上发了一会儿呆。夏日凉风拂过葡萄藤,墨绿色叶子飒飒作响。间或有人散步,慢声细语聊家常,从我身边缓步经过。一只松鼠般大小的雪白小狗跑过来,它脖子上系了铃铛,那清脆的叮铃声唤醒了我久违的夏日之梦。我伸臂给它,说:“旺财,过来让叔叔抱。”它迟疑地看了我一会儿,慢慢走近,试探般伸出温润的舌头轻轻舔我手指。

电话铃响了。

“蚂蚁你这个混蛋!居然抛弃我跑了!”诗诗嗔怒道。

“没跑,在楼下等你呢。”

“就说嘛。”诗诗转怒为喜,“我做完牙齿了,你在楼下大堂等我下来。”

医生嘱咐诗诗做完牙齿一个小时内不能吃东西,我们便在楼下花园坐了一会儿。之后我们去SOHO现代城吃吉野家。我要了鸡肉饭外加一个蛋汤,诗诗要了牛肉饭套餐。饭菜上来的时候,离诗诗做完牙齿尚未一个小时。诗诗不停地抬腕看表,时间一到立刻风卷残云。

吃完饭我和诗诗告别。她说要开车送我回家,我说绕路不必了。她就不再坚持。

回到住所,已经十一点。进入卧室,我脱个精光,衣服扔得满地都是。洗过澡之后,我换上睡衣,把地上的脏衣服收拾起来放入洗衣机。素素不失时机冒出来,从阳台落地窗那边探头探脑望我。我把带回来的绿萝叶子喂它,它嗅了一下,晃晃长长的耳朵,那分明是在说,大爷我没胃口。

“没良心哪!”我气道。

之后我把笔记本电脑放在床上,找出数据线,把手机连上USB插口。蚊子给了我一个软件,手机连上电脑后,可以直接在电脑上发短信。这个软件很好用,可以智能化拆分文字,把超过70字的长段分成几个短信发送。我趴在床头,开始给悠悠写信。

我首先写了从柏林寺回来路上,遇到的红衣胖男。我写了他那肥臀是如何的惊人,坐下去整个客车都娇躯一震。由此推断,他的屁眼必定有拳头那么大。我写了在火车上的老头老太,我说如果中国的老人都像他们那样,以后路上遇到老太太摔倒时,我必定毫不迟疑地放心扶她起来。我告诉悠悠我陪诗诗去看牙医的事,以及在吉野家点了什么饭。我说素素学会矜持了,我带回去的绿萝叶它毫无兴致。

“尽管和你才刚刚分开一天,”最后我写道,“但无比想念你。今天走路摔了一跤。但没关系,只擦破一点皮。”

短信发出后,宛如石沉大海,悠悠没有回我。我想她大概睡着了。上网查看邮箱,并无新的邮件。窗外夜凉如水,我把枕头支高靠在床上看书,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插图珍藏本。不知不觉中,沉入黑暗无边的梦乡。

第二天下班后,我去逛了美术馆旁边一家旧书店。没有中意的书,空手而归,但心情莫名地好起来。没有打招呼,我径直闯到蚊子住的地方。说到底,蚊子到底是我的死党,开心的时候我并没忘记他。门没锁,推门进去,我看到极为怪异一幕,蚊子只穿了一条花纹内裤,双手支撑,头朝下倒立在墙边。我大吃一惊,问他做什么,蚊子说他在练瑜伽。我哑然失笑,说这恐怕不是瑜伽,乃是欧阳锋练过的九阴真经。这样练下去,八成要经脉错乱走火入魔。

可不是,蚊子和我说话的时候,坐在地上喘气,头发根根直立,眼睛充满血丝,状如疯魔。他呆滞了半天,突然口吐白沫。我吓了一跳。好在蚊子吐了几下就不吐了。“呸!呸!”蚊子一边吐残余的白沫一边骂,“死阿三,骗老子!”我问蚊子这是怎么回事。“别提了,公司最近来了个印度阿三……”蚊子眼睛一转,突然不说了,又吐了一口,“呸!不说了,总之阿三全不是好鸟。”以我的冰雪聪明,自然能猜想到事情的始末。我笑眯眯地看着蚊子的狼狈样,心情奇佳。“老子现在feel非常的不好……给老子倒杯水!”蚊子喘着粗气说。看我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他又补充一句,“不许告诉别人这件事!”我忍住笑:“不说就是。”环顾了一下四周,我问:“饮水机在哪儿?”“卫生间。”蚊子闷声闷气回答。这家伙!哪儿有把饮水机放卫生间的!我转身去卫生间,开灯后,果然看到饮水机赫然坐落在角落一个木架上。架子上有一次性纸杯,我倒了一杯冷水。“我说,你怎么把饮水机放那种地方?”递给蚊子水杯,我问道。“有何不可?”“不会熏坏么?你大便肯定很臭。”“哪儿有的事!你才臭呢!饮水机放卫生间很方便啊,伸手就可以取到。我大便的时候喜欢喝热茶。”得,得。我大摇其头。喝完水,蚊子一骨碌爬起来,晃晃趔趔往冰箱那边走,说是要请我喝啤酒。我好心提醒他先洗手。

蚊子住的地方是一室一厅的小局。客厅空荡荡的,只有几把坐上去摇摇晃晃的木椅。我抓了一把木椅,小心翼翼地坐上去。蚊子洗过手后过来坐我对面,他手里多了两瓶啤酒和一袋茴香豆。我们喝着冰镇的啤酒聊天。脚下地板上丢着一本杂志,我捡起来定睛一看,是本摄影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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