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科学也开始企图超脱价值、超脱情感,像年轻人会说的那样,它力求成为“冷静的”。那些关于超脱和客观,精确、严密和定量,爱惜物力,合法则,全都表示情感和强烈的情感是对认识的污染剂。毫无疑问的设想是,“冷静的”了解和中立的思考对于发现任何一种科学真理都是最好的态度。事实上,许多科学家甚至没有觉察还有其他的认识方式。这种二歧化的一个重要副产物是科学的圣化,是把一切超越的经验从高尚的认识对象和高尚的可知领域中驱逐出去,是否认科学体系中有敬畏、惊奇、神秘、狂喜和高峰体验的一系列席位。
真理是全部科学家为之奔忙的一切。真理被认为是一种内在的欲求,具有内在价值和美。当然,真理也总是被列为终极价值之一。那就是说,科学是一种价值服务的体系,而所有的科学家也都是如此。价值选择的原则心理学家可以在指定一个人的妄想达到了疯狂的状态的同时,对其行为却不作任何价值判断。另一方面,任务在于表明价值判断的哲学家则说明,妄想狂的思考是好还是坏,是真还是假,是合意还是不合意,等等。于是,这一区别把哲学和一切其他科学划分开。哲学家进行评价,他们说明一个人,他的行为或性格,是好还是坏,是对还是错,是美还是丑。确实,这正是柏拉图给哲学下的定义,哲学是对真、善、美的研究。科学家不作评价,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是不科学的,而事实正是如此……只有哲学家才进行评价,而科学家则竭尽他们的可能准确地说明真相。
显然对以上的陈述还需要再作斟酌,以上的区分过于简单。我们仍有必要进行更细微的区分,尽管我们可以接受这一陈述的基调。一般地说,科学家比非科学家较少进行评价,或许也比非科学家更关心描述——但我怀疑你能否使艺术家也信服这一说法。
作为科学过程本身,它已经将挑选、抉择和优先的原则连在一起。如果需要,我们也能称它为冒险,也可以称为爱好、鉴赏、判断和行家资格。没有哪一个科学家仅仅是一个摄影镜头或磁带记录器,他在他的活动中并不是不加分辨的,他并不是任何事情都干,他研究的是他认为“重要”或“有意义”的问题,并求得“雅致的”和“漂亮的”解答,他进行“精巧的”实验,偏爱“简单”和“清楚”的成果而不是混乱或拖泥带水的结论。
评价、选择、偏爱,所有这些属于价值的词都表达较合意和较不合意的含义。这些词不仅在科学家的策划和方略中有,而且存在于他的动机和目标中。波兰尼曾最令人信服地提出一个论题,一位科学家无论何时都是一个冒险者,一位鉴赏家,一个善于或不善于品味的人,一个依照信念行动和献身事业的人,一个有意志力的人,一个负责任的人,一个主动的力量者,一位善择者,同时也是一位拒绝者。
与那种只知推磨的科学工作者相比,所有这些说法对于“优秀的”科学家都是双倍重要的。那就是说,在智力持平的情况下,我们赞美和评价较高的科学家和受到他的同胞尊崇、历史学家褒奖的科学家,他们有更多的特征表明他们是善于品味和善于判断的人,是有正确预感的人,是信赖这些预感并能据此勇敢实践的人,是能设法嗅出重要问题、想出漂亮的方式进行验证并能得出极其简明、真确和具有结论性质答案的人。蹩脚的科学工作者不理解重要问题和不重要问题之间的区别,优良方法和蹩脚方法之间的区别,以及漂亮论证和粗糙论证之间的区别。概括来讲,他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他缺乏鉴别能力,他没有将来会得到证明正确的预感。或者,假如他有这些预感,那会使他胆战心惊,使他背过脸或躲避开。
价值是选择的原则,而选择的最终必然取决于选择的原则。除此以外,甚至更为明显的是,全部科学事业都是追求“真理”的。真理是全部科学为之奔忙的一切。真理被认为是一种内在的欲求,具有内在价值和美。当然,真理也总是被列为终极价值之一。那就是说,科学是一种价值服务的体系,而所有的科学家也都是如此。
这也就告诉我们,有关价值的其他形式也可以融入这一讨论中,因为充分的、终极的“真理”只有完全借助一切其他终极价值才能彻底说清楚。换个方式说,真理是终极的美、善、简单、广阔、完善、统一、活跃、独特、必需、彻底、公正、有秩序、不费力、自足、有趣。假如某个真理缺少这些特征,它就还不能算是最高度和最优质的真理。
当然,对于价值不能左右科学或不能影响科学的种种论调还包含着其他的意义。对于心理学家而言,这样的争端问题已经不再有什么意义了。现在已有可能以更富有成果的方式研究人的价值。极其明显,事实就是如此,例如,我们已有奥尔波特—弗尔农—林赛的价值测试,使我们能够大略地说某人喜爱宗教价值胜过政治或审美价值等等。同样正确(虽然不那么明显)的是,关于猴子嗜好食物的许多研究,也可以认为是关于猴子认为有价值的东西的描述。对于许多领域中曾做过的自由选择和自我选择的实验也是如此。在特定的和效用的意义上讲,任何关于选择或偏爱的研究上都可以被认为是价值研究,不论是指工具价值,还是指终极价值。
在这里出现的实质性问题是:科学能否发现人赖以为生的价值?回答是肯定的。为使它引起注意,最好是把它作为一个题目提出,并要带有纲领的性质,有充分的理由,但论证还不够充实,不能作为事实接受。
在这里,动力论心理治疗中总结的经验是我们应该注意的论据。从弗洛伊德开始直到大多数的疗法,以及同一性或真正自我的发现有关的疗法,都有这样的经验。我们可以把它们都称为“揭示疗法”或道家疗法,强调它们的用意都在于揭示已被恶习、误解、神经症化等等掩盖的自我,而不是构建最深层的自我。所有这些疗法都一致发现,这一最真实的自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需要、愿望、冲动和类似本能的欲求构成的。这些可以称为需要,因为它们必须得到满足,不然就会产生精神病态。
其实,这一发展的历史顺序是另一条途径的回旋。弗洛伊德,阿德勒,荣格,还有另一些学者都同意,在他们力图理解成人神经症的起源时,他们最终都发现那是早年生活中生物性需要受到破坏或被忽视造成的。神经症似乎在实质上也是一种缺失症,与营养学家所发现的营养缺失症的情况类似。正如后者在一种重建的生物学中最终能够说“我们有一种维生素B12的需要”心理治疗家在同一种论据的基础上也能够说,我们有一种“被爱”或一种“安全”的需要。
也正是这些类似本能的需要,给了我们可以设想其为内在固有价值的机会,它们不仅是在我们的机体寻求它们的意义上的,而且是在它们对于机体既有益又必须的意义上的。正是这些价值被发现、被揭示出来,或许我们应该说,被恢复——在心理治疗过程中或自我发现中恢复。因而,我们可以把心理治疗和自我发现的这些技术看作是认识的工具或科学的方法,因为它们是我们今天能够得到的揭示这些特殊论据的最好方法。
至少基于这样的意义,科学在广义上能够而且确已发现人的价值是什么,人要过一种美好而幸福的生活所需要的是什么,要避免疾患所需要的是什么,什么对他有益和什么对他不利。这一类明显的发现似乎已经在一切医学和生物科学中大量存在。但在这里我们必须审慎地进行辨别。一方面,健康人出于他自身最深层的内在本性所选择、偏爱和珍视的也总是对他有益的;另一方面,医师可能已经懂得,阿司匹林对治头疼有效,但我们对阿司匹林并没有先天的渴望,而我们对爱或对尊重确实有这样的先天需求。
科学是一种人的事业,作为一种社会事业,它有目标、目的、伦理、道德、意图,概括来说,它有价值。实现价值的科学气氛“我认为,在我决心献身于小说写作开始,我就开始承担一种责任,那是在美国操持这一行业的人继承的传统。为所有的人描写庞大而多彩的美国经验中我最了解的那一部分,这样做不仅使我有可能对文学的发展做出贡献,而且也将有助于塑造一种文化,一种能够塑造健康个体的文化。美国的小说在这样的意义上是前线的征服,它描写我们的经验,同时也创造我们的经验。”这是艾里森在谈论他的工作时的一段话。
这段话能很好地表明了认真思考的科学家所面临的动机情况,也像小说家一样。当然,对于科学家而言,一项主要的任务甚至是一种必要的条件,是为所有的人描写世界的一个部分并对科学文献的发展做出贡献。科学家这样做,因为他喜欢这样做,因为这很“有趣”,因为这使人兴奋,或因为他这样做比开卡车的生涯更容易也更愉快。到此为止,事实上他是为他自己而享受自己的生活,他是为他自己和他的家庭谋生,但人们并不会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哪怕他们不理解他在做什么或为什么这样做。
但还不能至此结束,因为那样我们将不能把他和任何别的由于个人爱好而从事工作的人区分开。例如,一个职业桥牌手,一个集邮者,一个电视播音员,一个模特儿,也可能做他想做的工作并养家糊口。
一般来说,科学家往往会向支持和保护他的社会同时也向他自己、向他的朋友、向他的家庭证明他的工作的必要和正当。他自己一般不满足于仅仅依据自娱做出解释。他感到并试图表明他的工作的价值是超出他个人快乐之外的,虽然不一定这样说出来。它自身是有价值的,对他人,对社会,对人类都有价值。相当一部分科学家会对你说,他们也是在“塑造一个他们希望能够实现的文化”,即,他们也是理想主义者。他们的头脑中有他们认为至善的目标,那是他们工作的方向,当然,这只对某些人是如此,并非人人如此。那就是说,他们志愿应征为一桩正义的事业服务,他们不只是自私而已。
科学和科学家无法超越价值的另一意图便让他们确实看到在一个科学家的工作和做电视广告之间有一种区别。他们确实觉得应该有道德,有价值观念,高人一筹。举个例子,他们确实认为自己过着一种高于模特儿的生活。科学是有某种好处的,同时它自身也是有价值的。它自身的价值在于它创造了更多的真理,美、秩序、合乎规律、善、完美、统一,等等。当然,能帮助建设这样一座令人敬畏的大厦也是一种荣誉。因为它能延长寿命并减少疾病和痛苦,使生活更丰富更充实,消除折磨人的劳作,并能大体上造就更好的人。
在辩论中,辩护理应因人而异。首先需要辩护理由的“水平”和听者所达到的发展高度相当。但有些理由是常在的,而且不得不常在。科学是一种人的事业,作为一种社会事业,它有目标、目的、伦理、道德、意图,概括来说,它有价值。
我们所说的人的价值观念是指一种价值或一种价值观念体系。一个人可以据此判断好坏是非,并指导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