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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虽说过再见

0

我是一颗缓慢自转的星球,你路经时匆匆看了我一眼,停下来又细看了一眼,你觉得我很好看,索性坐下来看了好一会儿。

你看了我多久,我看了你多久,还以为你不会走了。

最后也不知道是你看腻了,还是我不再好看了,你终于站起来,走远。

我对你的背影轻轻道一声:“再见。”

我是一颗缓慢自转的,沉默的星球。

你不是第一个来看我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离我而去的人。

我在这里,静静地,独自地,有时欢喜,有时悲伤,在布满星星的夜河里,有时微亮,有时黯然。

你曾路过,我会记得。

1

2013年最后一天,发烧了。

回想这一年运气不错,书卖得好,又去了意大利,就当是支付利息。

2

我从来不是个相信侥幸的人,也没有偏财运。长这么大,抽奖一次也没中过,唯一一次捡到钱,还是和一个同学一起走的时候,她说别告诉老师,就分给我几块。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即使会砸中九十九个人,也绝不会砸到我。

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鸟屎,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砸到一个人,我也不敢肯定这一个人绝对不会是我。

说我悲观也罢,说我过分小心谨慎得很无聊,也无所谓。

有得,一定有失。这一点,我是非常固执地相信着。

3

把家里药盒中能翻出来的最后一粒感冒药吃下后,昏沉沉地钻进被子,感到整张脸都在燃烧,尤其是眼睛,水分似乎都蒸发干净了,两颗眼珠子干涸得快从眼眶里掉出来般难受。

为了捂汗,把被子四个角严严实实地压紧后,一时间睡不着,拿着iPad发了条微博:我发烧了。

就是想被人留言安慰。生病的时候,人像是一块湿答答被扔在角落里的抹布一样寂寞。

想到每天都关注我的爸爸和妈妈会看见,我又补上一句:爸爸,妈妈,看到这条微博别打电话给我,在床上睡觉,没力气接。是低烧,已经吃了药,别担心。

确实没力气说话,嗓子里火烧火燎,但是缩在被子里用手指划一划屏幕还行。

不一会儿就收到了好多留言,我眯着有些视线模糊的眼盯着一行行扫过,咧嘴笑,啊呀,虽然我一个人躺在这里,像一条将淹死在水桶里的鱼,孤独又滑稽,但却是一尾被这么多人哄着的鱼。

至少我在此时此刻是被在意着的。

4

在以前,说是以前,大约是去年或前年的一条老微博下的评论里有这样一句话——

“我决定喜欢你很久。”——

当时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呢,似乎是深夜赶稿,想到要查点东西。我有时候会把碎片状的灵感随手记在微博里。

不经意间注意到的这一句话,使我心中一动。

跳过去进入她的微博,在关注列表里却(已经)没有我了。

5

一年,或两年,时间的刻度,在每个人的皮肤上留下了不同的触感,痒痒的,微灼的,有些人或许觉得转瞬即逝,对我来说,倒算得上,真有些久了。

被素不相识的人喜欢了一年,365天,8760个小时,已算久了。

6

读初中时和最好的朋友信誓旦旦:“无论我们今后会在不同的学校还是不同的城市,哪怕长大了以后从事完全不相干的工作,我们一定是一辈子的朋友。”

这段话在我们之间重复了无数次,像是拿把锉子一下下锉在石面上,一下下抠深那愈加深刻的痕迹,我们都发自真心地认为我们的友情必定是一辈子的,也不知为何会无意识地一次次重复这些誓言。

毕业之后,我们果然分别去了不同的学校,坚持了一年的信件来往之后,也不记得是谁先放弃了。

没有想象中难过。

还以为天会塌下来。并没有。

7

初中三年,我就这一个朋友,因为我是个怪人。喜欢看漫画书,在课间休息时,甚至上课时,我都闷不吭声地趴在课桌上翻着其他同学不看的日本漫画书,要么像个神婆一样在纸张上涂涂写写,那是我在创作自己的漫画故事,有时候也写小说。

小明就因为和我搭了腔,“你在看什么呀?”——那还是第一学期——我随手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来给她看。“你有下一集吗?”她看完后问我。

从此班上有了两个喜欢漫画的人,我有了个朋友。

我几乎所有话都和她说,所有的,她好得就像一个幻想出来的朋友,愿意聆听也完全接受我想表达的一切,但我们又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我是性格阴沉,碍人眼的差生,她是活泼大方,讨人喜欢的优等生。

每一次奶奶在骂我没用时,老师暗示我多余时,都会提起她的名字:“你看看小明!你怎么好意思跟她是朋友?”

是啊,她太优秀了,我多喜欢她,以至于有些小心翼翼了。

8

“所有人站起来。”班主任站在讲台上,她的双眼气得通红,嘴角却扭曲出一个弧度奇怪的笑,阴阳怪气地说,“从学号开始轮下去,每人报一个好朋友的名字,提出的和被提出的两个人可以坐下去,让我们看看谁没朋友,又是为什么?1号——”

她被班上最顽皮的一个男生惹怒了,此举是为了验证她那一套差生没朋友的理论。

当时十三岁的我哪里顾得上去思考这位在六十个孩子中拥有“绝对权力”的成年人,她如此毫无遮掩的恶意,将会给多少孩子带来多大的心灵阴影——我已经自顾不暇——

小明的名字已经含在嘴边,可我的学号是31号。

我看向她,她并没有看我。

心中拥挤的恐惧快使我吐出来了,因为她并不是只有我这一个朋友。

如果她说了别人的名字,那我就要在众目睽睽中,和班上最不受欢迎的几个男生一起站着了,就像是拆迁过后遗留在废墟中的几根残破柱子,周遭空落落的,尴尬地任风雨取笑。

在身边的同学们一脸轻松地一个个落座时,我盯着光线里的浮尘,似乎每一片都饱含着压倒我的重量。

直到小明的声音叫了我的名字。

我想,如果有一天,她不再是我的朋友了,那天一定会塌下来。

9

初中毕业之后,我变得受欢迎起来,几乎每一个人都愿意和我做朋友,好些人以帮我做作业、在体育课上围着我聊天、放学后陪我走路回家为荣。

突然间我有了好多朋友,多到我无法再给任何一个人颁发“唯一的、最好的”桂冠。

而且我谈恋爱了,和小R,但其实,我觉得这是小孩子玩家家酒。

我们只是小孩子,说出的“我爱你”三个字的分量,也不过和坐在麦当劳里,对草莓奶昔说的一样重。

小R后来劈腿了,理由是:“我一点也不觉得你爱我。”

“神经病。”我双手抱在胸前,一点也不难过,就像是挂在包上的一大堆吊饰中丢了一个而已。“你知道有多少人排队等着和我谈恋爱吗?”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得意得很,和电视剧里的超级大坏蛋差不多。

“但是你一个都不喜欢,最后他们都会离开你的!你根本就没有心。”

“神、经、病。”

有病的可能是我吧。

10

明明我是相信爱的,再狗血,只要是关于爱情、友情、亲情的电影,总能让我哭成一条狗。在朋友聊天时提到某部片子怎么那么假那么逻辑不通时,我会悄悄红了耳根,因为那么假的爱,我相信得不行。

完美得闪闪发光的爱是存在的——我只是不相信会降临到我身上——或许会来,但不会持久,是啊,她不会一直和我在一起。

11

“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很认真的。”

我相信对我说这句话时,你一定是认真的。在此时此刻,你一定是喜欢我的。

明明说“谢谢”就足够了,我却幼稚得没药医,赌气似的说:“不要三五个月,最多三五年后,你就会忘了我。”

我就是这样推开所有靠近的人,反正迟早会失去,我宁可打一开始就没有。

可我明明想要的。牢固的、长久的感情,我想要,可我是个胆小鬼,站在山崖上假装是一个冷血的坏蛋,明明是一个连一只漂亮的鸟儿也不敢伸手去摸的人,因为所有美好的事物,会让我害怕。

不属于我的,会让我心碎。

不要三五个月,那个告白时害羞得连眼睛也不敢正视我的人,果然和另一个人交往了。

12

我并不想做一个严防死守的人。

13

七八年前出第一本书时,我在写一个博客,几乎每天更新,可能有几百个读者留过言,其中有几十个常常与我互动,每一条评论我都会回复,至今也记得最常出现的那几个名字。

他们有些人是看了我的书认识了我,有的就是喜欢看我博客里连载的绘画日记,再没有比这更纯粹的感情了,他们什么也不图,就只是喜欢我,见了我就开心,我见了这些ID也开心。

14

我现在浑身滚烫如一只被蒸熟的桃子,躺在被子里翻着留言,看着这一个个ID,知道每一个ID后面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可能是在写作业的间隙偷偷刷着微博的小朋友,也可能是刚下班的姑娘正边吃饭边玩着手机——他们关心我——即使在一年后,他们不再关注我,在数年后便忘了我,他们现在可是真的在无欲无求地关心我,抽出一分钟来打字,给一个并不能面对面的人。

这么多年过去,我学会的就是珍惜“现在”,若是你有一分钟的喜欢要给我,谢谢,我会说谢谢,慎重地收起来。

有了这一分钟,我不会再去计较以后,我会抓紧这一分钟,心满意足地看你离开。

那些幼稚的、顽固的、赌气的又伤人的占有欲,会把这本该闪闪发光的一分钟毁掉。

回想起来,就是我的笨拙,在不适当的时候以不适合的方式,毁了一切。

15

当初我关闭写了两年的博客,是因为有两个读者在评论里吵架。

我根本就是个两手抓满糖果的小鬼,因为哪一边都不想失去,所以哪一边也没偏袒,只想将两把快从指缝里漏出去的糖全部塞进口袋,结果卷进去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越吵越凶,以我为标靶分成了两派,最后其中一个人领着跟随者把我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通。

从最初到最后,我都在逃避,能想到的手段只有关闭评论,直到关闭博客,那之后还收到好多骂我的邮件,接连数日,没完没了,燃烧的沥青,漆黑的火焰,很长一段时间,我把邮箱也弃置。

所有的糖果,甜蜜的,苦涩的,都没了。

这是我第一次为读者哭,偷偷摸摸地怕被人看见,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房间里以脸贴着墙,觉得自己很丢脸又无辜,陷入了自哀自怜的漩涡,想不明白,想不通。

一个人喜欢我,另一个人也喜欢我,然后他们吵架,其中一个人不再喜欢我,甚至骂很多很多难听的话,最后说恨我,非常非常恨我。

想不通。

可能因为我太笨了。

如果我很聪明,会说漂亮的话,有着精妙的手段,也许可以让人更喜欢我久一些、多一些。

其实是因为我太贪心了,我知道的。

我像个幼稚园的小朋友,以为喜欢永远不会变成讨厌,以为你一旦说出口,就该和我拉钩上吊一百年,要爱就爱一辈子。

16

你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以及,一定会有人讨厌你,这是即使再努力,你也无法改变的事。不像是努力了,就能提高考试的分数,努力了,就能减轻自己的体重,努力了,四百米就能跑进及格线,无论你做什么,你不可能让讨厌你的人喜欢你,也不可能让不再喜欢你的人继续喜欢你。

讨厌的感情,当然是真的,而喜欢,也是真的,因为喜欢比讨厌难得,因为喜欢是这么脆弱又这么美,即使只有短暂的一时片刻,抓紧了,道一声谢。

毕竟,即使只是一时片刻,你现在手里正抓着呢,真心实意的喜欢。

17

不过是曾经说“会很久”的一个读者,坚持了她“很久的”一年后,终于不再喜欢我而已,天没有塌下来,即使我最好的朋友已经完全失去了音信,天也没有塌下来,我照常出书、吃饭,遇见一些生面孔,告别一些老面孔,在2013年最后一天发烧。

这一生,不知会有多少人在我生命中来去进出——有的人离去得轰轰烈烈,有的人在我心上钻了一个洞——以过路客的姿态,一语不发的淡出,已算是最温柔的方式。

18

我浏览着一百多条留言,使一百个泛光的ID摩挲过我的虹膜,无论在三天之后或是三五月、一年、三年之后,无论他们是否只是到此一游,是否会像当初那些从我博客里散去的斑斓鸟儿,散落在天际,至少现在,“你们在这里,和我在一起。”

我不会再哭了,这一次一定作好准备说再见,用大人的姿势抬起一只手,以不会让人担忧的表情微笑,好像礁岩上的守望者般轻轻挥挥手。

——谢谢你喜欢我。

——谢谢你曾经喜欢我。

——谢谢你过去喜欢我,现在讨厌我。

——谢谢你忘了我。

——再见。

19

有时候也会有出乎预料的事发生。自以为已经一无所有地哭了一夜后,隔天却在外套口袋里翻出来一粒还留恋着自己的糖果,尝一尝,是甜的那一颗。

三五年之后,七八年过后,还有读者在我最新一本书的宣传微博下留言:“从你出第一本书开始,我就喜欢你了,直到现在。”——现在是2014年,他们2007年就在我身边——踩过一片片脆响的日子,一路悄无声息地陪着我,从未离开。

在新书签售会上,有个女孩让我在《你可以爱我》的扉页上写她的名字,那是一个非常熟悉的网络ID。

我抬头盯着她,以肯定的语气指出:“你是以前在我博客上常常留言的孩子。”

那时候,我的博客叫“还有我可以爱”——是《可爱》这本书曾预定要用的名字。

20

虽然我确实已做好准备说再见,但是真正告别的那一天,能晚一些来就好了,越晚越好。

毕竟,我还是很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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