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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秦腔(2)

就思想内涵来说,贾平凹借助写《秦腔》,不仅仅写一个地方剧种的生成、变迁、特点,更重要的是写生活在秦川大地上的人们的喜怒哀乐、婚丧娶嫁以及其他方面的风土人情,写他们蓬蓬勃勃的生命力。由于作者对生于斯长于斯的这片黄土地的热爱,这就使得这篇散文血肉饱满,在描述中增添了一份多情、诗化和亮丽,也自觉过滤掉了那些可能同时存在的愚昧、丑陋、落后的成分,更加凸现了黄土地农民的风情和人情之美。所有的这一切风情和人情之美的闪耀,全都凝聚在“秦腔”里了。秦腔融入了黄土地农民的血液里了。

黄土地的农民们似乎是为秦腔而生活着。秦腔是黄土地和黄土地农民的生命交响乐,每一个音符都闪烁着珍珠一般的光芒。

黄土地养育了中华民族,产生过灿烂的民族文化,这“文化”当是包含了“秦腔”在内的。所以,贾平凹对于“秦腔”的描绘,不仅仅是把它当作一个地方剧种,更深刻的启迪是将它作为一种象征,象征着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和持久不衰的生命力。(戴达)

第一百一十雪落无声

辛茜

今年的第一场冬雪飘了下来,悄无声息,只在城市的路面铺了一层薄薄的白雾。

一片冰凉的雪落在我的脸上,很快融化了,像一滴拭不去的泪水,停在脸上。

美好的事情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冲淡,而心中深埋的隐痛,却会因为一滴水,一片云,或脚下破碎的一枚残叶涌上心头。

我有一个表弟,是我姑姑的儿子。

我的姑姑,是我父亲的姐姐,年轻的时候长得非常美丽,只是婚后多年没有生育。

在我的伯母生下第三个小儿子后,我的姑姑愈加地伤心了,常常把伯母的儿子抱在怀里,不愿放下。祖母看着心酸,让我和我的堂兄、堂弟一起叫姑姑为妈妈,说是这样,姑姑就会怀上孩子。

过了一年,姑姑真的有了孩子,也是个男孩,只比伯母的小儿子晚生了一年多。

姑姑的儿了小杰和我们一起慢慢长大,成了一个十分俊秀的少年,特别是他的眼睫毛比一般的孩子长得长,还轻轻地往上翘着,像一扇细碎的小门帘,门帘后面是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

小杰从小就喜欢干净,如果我们同在院子里玩,玩累了,伙伴们会在自家的台阶上随便找一块地方坐下来休息。小杰不,他会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干净的小手帕铺在地上,然后再坐下。

假如祖母或是姑姑夸他比我们爱干净,他就会埋下头,用一只细长的手指划着自己的膝盖,说不出话来。

我们家的孩子都长得比较高大,堂兄和堂弟都在一米八左右,堂妹也要高出我许多,只有小杰,到了十八九,看上去还像个孩子,且文静、秀气,个子也没有堂弟高。

然而小杰,是我们家中最喜欢读书的,他整洁,素雅的书桌上常常放着他最喜欢读的书。有不懂事的孩子乱翻他的书是他最不情愿的事,虽然他脾气一向温顺,从不向人发火,也会在这样的时刻,皱皱眉头。

我在他的书桌上还发现过他写的几首诗。虽然稚嫩,但也可以看出他的几分灵秀之气。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这样几句:给海一片幽蓝的天/给我理想的一首歌/在流转无碍的夜里/我开始舞蹈。

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武汉一所大学,每逢假期回来,他中学时的一位女同学都会跑来看他。姑姑似乎很留意那个女孩,曾经悄悄地告诉我,说那个女同学好像挺喜欢小杰,而且姑姑喜欢她的另一个原因是女孩的眼睛长得很像我,像是我们家里的人。

临近毕业时,小杰给姑姑来了一封信,说毕业后有去成都工作的打算,姑姑和姑夫商量后认为小杰性格比较文弱,不大适应周围没有亲戚朋友的生活,再加上他们就这么一个儿子,所以决定还是让他回青海工作。

小杰没有再回信,只是在毕业的时候,提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回来了。

姑姑准备了家宴,请我们大家一起迎接学成归来的儿子。

姑姑一边殷勤地招待着大家,一边不时地望一望儿子,她明白他们让儿子回来,儿子不一定高兴。

小杰大概是有了自己的心事。

有一回,在他工作后不久,家里人去了一趟北山。

北山又名土楼山,其因山腰的北禅寺而著称于世,北禅寺是道教寺观,香火一直很旺。到了土楼山,若想爬到山的高处,看凌云塔的姿影,必得踏上几百层的阶梯,体力好的堂兄、堂弟很快就没了影子,只剩下我和小杰喘着粗气,奋力地往上爬着。

喘息中,我觉出小杰的脸比往日更加清瘦,便摆出姐姐的面孔,问他几句话,他先是默不作声,后来,被我问得紧了,竟流出两行眼泪来,我不敢再问了。

后来,姑姑告诉我,小杰在上大学的时候有了一个很好的女朋友,是同班同学,家在成都,两个人商量好毕业后一起到成都工作。

暑期放假,小杰随姑娘去了成都,住在姑娘家里,姑娘的父亲挺喜欢小杰,母亲却不怎么乐意,还没等小杰走,就扯下小杰睡过的沙发单子去洗,小杰看见了,心下一冷,不顾姑娘劝说,上火车走了,从此也就断了这个念头。

过了几年,伯父的小儿子都成了婚,我们几个大的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大家子凑在一起,两张大桌子也不够安排。来的时候,热热闹闹,走的时候也是大的叫小的呼的,只有小杰,还是一个人。

他好像不清楚自己到了应该成婚的年龄,在他的面前说起提亲的事,他也是漠不关心的样子,但是看得出他很寂寞,除了按时上下班,就躲在房间里听音乐、读书,也不大与人交往。

姑姑看他孤单,便背着他请人给他说媒。然而,不幸的事从天而降,小杰得了不治之症,淋巴癌。

起初,那可恶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疙瘩,长在小杰的脖子上,手术后全家人都瞪着血红的眼睛,巴望着它是良性的,但切片检查后,又一次被确诊为恶性。

检查的结果自然是瞒着小杰,瞒着姑姑的。小杰以为做了切除手术,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只有我们这些明白人眼睁睁看着小杰一天一天在变化。

又一个春天不知不觉地到来了,天气一天暖似一天,最早知道春天到来的是与我每日都要相见的一棵大柳树,尚在其他的树还没有一点绿意的时候,这棵大柳树上的芽苞就已经绽开了翅膀,绿茸茸的,像一块有颜色的云团。

这么美的春景呵,请你留住小杰的生命吧!面对大树,我默默地祈祷着。

伯父和叔父及我的父亲都没有了踏青的兴致,可怜的姑姑却兴冲冲地张罗着让大家一起去沁园欣赏早开的郁金香。

郁金香同往年一样依旧尽情地开放着,红的一片,黄的一片,或者是红的、黄的夹在一起,组成这样那样好看的图案。

我和我的堂兄堂妹伴着我们的长辈,同小杰一起在丁香树的花影下奔跑着,因为要做出十分快乐的样子给小杰和姑姑看,所以说话的声音比平日要高出许多。

小杰看上去非常高兴,苍白的脸上竟然有了一点红晕。他破天荒地和我们一起说笑着,吃饭的时候,还和姑姑密谈了一会儿。

我看见我的堂兄眼睛里闪过一阵泪花,推说吃饱了,便离开了席位。我的伯父和叔父也是拉拉扯扯地说些连他们都糊里糊涂的话题。

我的心里难受得像针扎一样,不敢往姑姑和小杰那边看。

癌症是残酷的,它在小杰的体内转移得迅速而又猛烈。

第二次手术后,疼痛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小杰。

他的脖子,他的胳膊,每时每刻都在疼痛,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只能屈着腿跪在床上爬一会儿,疼得熬不住了,就紧紧抓住姑姑的手,大口大口地喘气,但从不呻吟。

有一天夜里,他突然醒来,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望着姑姑:“妈,我会死吗?我不想死啊。”姑姑心疼地流下了眼泪,摸着他瘦削的脸说:“孩子,你不就是胳膊疼吗,人家没有胳膊的人还好好活着呢,你这么年轻,怎么会死呢!”

小杰笑了,他忍住剧痛,把头靠在姑姑的怀里,安静地睡了。

这个城市的春天很快就过去了,夏天来临的时候,小杰已经下不了床,无法呼吸到室外的空气了。

到了这种时候,姑姑还是坚信他的儿子没有什么大病,“这只是手术后的并发症,调理调理就会好的。”她对每一个来看望的人说。

有一次,小杰单位来了许多人,姑姑不知怎么就哭了,等来人走后,小杰生气地说:“你在那么多人面前伤心什么,好像我要死了似的。”姑姑便不再当着人面哭泣。

最后的时刻到来时,小杰的脸上只剩下两只深陷进去的大眼睛,头发脱光了,嘴唇也没有了颜色,强烈的疼痛以及无力的治疗,使他变了模样。

那天下午,他累极了,可他不想跪在床上,他怕自己突然睡着了,就再也醒不过来。我扶他坐起来,让他的头靠在我的肩上,他的腿很凉,我能感觉到生命在他体内渐渐退去的速度。他说:“姐,你说我的病怎么就好不了呢?”我说:“小杰,怎么好不了,这治病也要有个过程,不能着急。”他说:

“姐,我还没去过北京呢,我想去北京看看。”我说:“病好了,你自然就能去了!”

夜里,12点刚过,小杰终于支撑不住,爬在床上睡着了,这一睡就再也没有醒来。

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终于可伸展四肢,平平展展地躺在床上,痛苦已经远离他而去。

病床边的柜子上放着一块美丽的蛋糕,上面插满了三十支耀眼的蜡烛,而他,刚刚年满三十。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

雪越下越大,我的眼前一片迷蒙。小杰的生命多像这飞扬的雪花,悄悄地来,静悄悄地走,留给我们的只是他的可爱之处的回忆,和他的那双留恋生命的眼睛,他是一个极普通的青年,只是没有来得及去一趟北京,没有来得及收获爱情。

生命是高贵而美丽的,我们应该怎样珍惜我们的每一个日子啊。

【鉴赏】

辛茜女士的这篇散文散发淡淡的忧思,呈现出清新、洗练、素朴的风格。

这是现代散文追求的意境,她以冬天悄无声息的白雪作为象征讲叙小杰这个似乎总是长不大的男孩子短暂的一生,他是那样纯洁,那样脆弱,那样让人怜爱,他有雪一样的品质,雪一样的命运,他像雪一样悄悄地消失了,留下的是无尽的哀愁和隐痛。

文章的开头就告诉读者“一片冰凉的雪落在我的脸上,很快融化了,像一滴拭不去泪水停在脸上”。

给全篇定下了行文的调子。

接下来就告诉读者,“美好的事情不会因为时是的流逝而冲淡,而心中深埋的隐痛,却会因为一滴水,一片云,或脚下破碎的一枚残叶涌上心头”。然后就进一个大家庭里都在盼望姑姑能有一个孩子,而在众人的期盼中他终于降临了人世,并且和我们一起慢慢长大成了十分俊秀的少年,“特别是他的眼睫毛比一般的孩子长得长,还轻轻的往上翘着,像一扇细碎的小门帘门帘后面是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他从小就爱干净且文静、秀气招人喜爱,而且还喜好诗文,并顺利的考上了大学。他的身上有着孩子都缺少的优虑。

然而从第二节起,就讲小杰有了心事,在学里他交了一个女朋友,这好像就预示了一场风波的开始,“我觉出小杰的脸比往日加更加清瘦,便摆出姐姐的面孔,问他几句话,他先是默不作声,后来被我问行紧了,竟流出行眼泪来”,这就是人们关心他爱护他的原因,因为他不是那种粗野骠悍的男人,他是一个小男生一个弱者,他的恋爱埋藏着不幸。“过了几年,伯父的小儿子都成了婚,我们几个大的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他好像不清楚自己到了应该成婚的年龄,在他的面前起提亲的事,他也漠不关心的样子,但是看得出他很寂寞,除了按时上下班,就躲在房间里听音乐,读书,也不大与人交往”。

更大的灾难却悄然而至。“起初,那可恶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疙瘩,长在小杰脖子上,手术后全家都瞪着血红的眼睛巴望着它是良性的,但切片检查后,又一次被确诊为恶性”。

所以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再一次成为了这个大家庭的中心人物无论人们给他多少爱无论我是多么关心他都不能改变他将面临的厄运,“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终于可以伸展四肢,平平展展的躺在床上,痛苦已经远离他而去,病床边的柜子上放着一块美丽的蛋糕,上面插满了三十支耀眼的蜡烛,小杰他,刚刚年满三十”。

他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他的青春是那样的苍白,就像雪落下一样,“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最后作者发出的内心的感慨“生命是高贵而美丽的,我们应该怎样珍惜我们的每一个日子啊!”

这篇散文素材清新、质朴,没有轰轰烈烈的爱,也没有满腔愤怒的恨。内容极其平常,他只择取了小杰的出生及健康成长,到了恋爱的不顺引发厄运的降临,这一条单线,如同一片雪花从天而降到悄然消失,引发出作者对人生的感慨,自然天成,绝少人工的痕迹,这种写普通人物平常事件的散文,在一定程度代表了现代散文发展的方向,关心小人物的命运,理解平常人物的情感,也是现代散文的主题,这恰恰说明了现代散文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步走向了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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