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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笑姻缘

牧二可笑的求爱经历

牧二何许人也?混迹网络文坛尤其是杂文论坛的读者或许见过这个家伙。他自以为读懂了老庄,又参透了佛理,所以,他对一向把释道两家踩在脚底的儒教颇不以为然。世人皆说儒教好,他偏不服天理;圣贤诲人向东,他却偏要朝西。殊不知,犟过来拗过去,他连老婆的爱也保不住,终而至于和老婆一起到民政局去领取了恢复自由的敕令。

离了婚,而且是被老婆逼着离的,按老庄或者佛理,他理应就此万事皆空,或者心如死灰。然而,随着早春的气温节节攀高,他那颗如竹似潭的心却又无缘无故地骚动起来。他先是焚香点蜡地用《周易》古典筮法筮了一卦,原本想来个满盘皆吉,殊不知,却得了个山泽损之山雷颐。损,艮上而兑下,内说而外止,是损其不当损、越说越不通的象征。圣人想必知道,损其不当损是免不了要激起不满情绪的,所以,特地在《象传》里谆谆告诫: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而九二爻辞亦曰:利贞,征凶;弗损益之。明示求爱之举是万万不可的。牧二该怎么办呢?

按理说,既习易,就当守易。然而,牧二想,连孔丘也承认:食、色,性也,而一部《周易》,谈的就是阴阳和合之理。再说啦,损之一卦,山泽通气,男上女下,怎么就不能成其好事呢?他七想八想,越想就越觉得利贞、征凶的卦爻辞很是可疑。

终于,牧二想起不久前某位热爱文学的美女曾经像野人见到酒似的冲他笑过一下,肯定是志气相通的表示。他按捺不住地写下一首题名为《野人之酒》的打油诗,用手机发短信到那位美女手里。相对牧二来说,美女在文学领域确属后进,可能正因为如此,美女马上发来深奥,浪漫二句赞语。深奥,固然是牧二所喜欢的,更令他振奋的是,浪漫。于是乎,他又昏头昏脑地接连给美女发了几条短信,详释打油诗的寓意。他满心以为,此举必定大大激发美女的爱意,殊不知,他再次发出的短信却石沉大海,杳如黄鹤。这是怎么回事呢?很简单,你的心太真、太诚,又有点急。牧二的某位红颜知已指点迷津道:而这两者,都不是当前的社会和美女所喜欢的。至此,牧二方才觉知自己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并痛悔不已。当然,他也并非毫无疑惑。他承认,确实有点操之过急,但是,当代美女与社会当真已经认不出或者不再需要那种很真、很诚的东西?

然而,世间原本就是没有后悔药可买的,怎么办呢?

痛定思痛,牧二又诚心诚意地筮了一卦,并打定主意按卦象办事。这次,他筮得的是泽雷随之水火既济。泽雷随,有随时、随善,随缘等多层含义。六三爻辞曰: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九四爻辞曰: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面对这些古奥且矛盾的断言与诫条,这次,牧二也傻了眼。不过,他如切如蹉,如琢如磨,终于从卦象中领悟,这次他必须选择中年女性作为进攻对象。这从情理上讲也是蛮有道理的,因为他本身就是中年而非青年男人啊,还是多讲求点实际吧。

终于,牧二想起了早年的一位女学生。当年教她的时候,牧二的家人和她的家人曾经考虑过把他俩撮合在一起,然而,因为他俩那时都已经各有所爱,是议便束之高阁。现在,沧海桑田,牧二和她都已经作别了过去的爱人,旧事重提,似乎合情合理。于是乎,牧二便托人找到那位女学生的手机号码,开始了他离婚后的第二次求爱之旅。

女学生也是文学爱好者,闻知昔日的黑小子已经脱胎换骨,成了作家,自然是推崇备至。于是乎,牧二和她很快就进入了正题。都已经是离过婚的中年人了,要考虑的东西自然就蛮多,用女学生的话来讲,他们两人真要走到一起,会好麻烦的。不过,牧二既是作家,自有办法鼓动如簧巧舌,狂轰滥砸,帮她解除种种顾虑。于是乎,两人虽然只是电信往来,倒也很快就亲亲宝贝地甜甜蜜蜜。

这下,总该可以成其好事了吧。可是,女学生突然宣称,她深知牧二的爱是可贵的,但是,她要把它留给同是她的恩师的他的前妻,而且,她坚信他们一定是能重新和好的。牧二自然不肯就此放弃,自然又再次鼓动如簧巧舌,穷追猛打。可是,这次他无论是用自由还是用爱的理去劝说,女学生却像睡落了枕似的,歪着脑袋,越说越不通了。

面对道德如此精深的学生,牧二还能怎么做呢?牧二重新捡起原先筮得的那一卦,又如切如蹉如琢如磨地研究了一番。最后,他不得不承认圣人讲的利贞、征凶就是他眼下必须遵循的真理。他长叹一声,自言自语地嘀咕道:沽之哉!沽之哉!吾待善贾者而已矣!

简爱

美丽端庄大方的副局长玫红出差到某市。

夜晚,玫红躺在床上心中在仔细掂量着:新上任的看见自己时不时瞟几眼的对自己很有好感的分管副县长,虽然人高马大,但官场上虚伪、虚假和应付,心里还是多少了解一些的;局长对自己早就垂涎三尺,只不过没给他机会而已,虽然不喜欢他但也绝对不能得罪他啊,除非不想好了。

想起好久没见的大学同学也是初恋的小夏,脸上不觉有些火辣辣的,心底泛起了阵阵的涟漪……玫红的婚姻是两个家庭友谊的结晶,也是两个家庭友谊的牺牲品。玫红结婚十年来,没怎么正眼看过老公,那时,玫红才大学毕业,刚刚分配,她的老公已经是某单位的股级干部了。

婚后的玫红夜晚就只能闭着眼睛,任老公折腾着,泪水悄悄地或流着或咽着。生了儿子后,玫红的脸上才重新绽开了笑容。

有了儿子的寄托,玫红的心思渐渐稳定了下来,她想:就这样过吧,不就是转眼即逝的几十年光阴吗?玫红把心门封闭着紧锁着,努力不让自己胡思乱想着。

十年后,玫红凭着自己超群的能力和才华,荣升了副局长,当然也不能不感谢局长的大力提携。不过玫红心中还是有数的,局长是怎么想的,她心里十分清楚的。

一想起十年前深深暗恋过热恋过自己的同学小夏,心里不知道是啥滋味。其实,玫红很喜欢小夏的英俊魁梧小夏的豪爽以及小夏看自己时的柔柔的眼神。小夏的柔柔的多情的眼神,十年来总在玫红的脑海、眼前挥之不去。

躺在床上,想起自己从未爱过的老公,想起色迷迷的局长,想起新上任的副县长,想起复杂多变世故的红尘烟海,想起最多的还是那个记忆最深刻的普普通通小职员的同学小夏,只有他对自己最纯最真。官场上没有真正的爱情,普普通通才见真情啊。

想到这里,玫红赶紧拨通了十年来一直没有联系过对她的情况一无所知的同学小夏的电话。不一会的功夫,小夏满脸汗水带着夏天特有的气息,急匆匆地赶到。

眼前的玫红分明比十年前的单纯少女更美丽动人魅力无限了,那精致的脸,高挑的身材,飘逸的长发,大而有神的眼睛,小夏看呆了;此时的玫红痴痴地望着更加成熟更加魁梧的又增添了几分睿智的小夏,十年来的委屈,十年来的情感沧桑,十年来的风雨人生,十年来的默默思念,十年来的默默守候,玫红的两行泪水不自主地流了下来。

四只紧握的手更加握紧了,两颗滚烫的心此时跳着同一种音符同一种节奏。不一会儿,心细的小夏心疼地擦去玫红的眼泪,紧紧把玫红搂在怀里。玫红顺势靠在小夏宽厚的肩头,两只柔细的胳膊缠绕在小夏的脖颈:其实,这才是我多年来一直在苦苦寻找、守望的情感的码头,梦中的港湾啊,什么老公以及县长、局长等一切官场的虚伪、虚假、庸俗、势利、应付、尔虞我诈、勾心斗角都统统见鬼去吧!

醒来的玫红发现,窗外是一片灿烂的天空。玫红流着幸福的泪水:我做了一回真正的女人。

深南梦醒

夜已临,深南大道。大中华之巅的激光灯,在天幕间自由挥洒。市民中心广场上,大运会倒计时牌前,舞曲正酣,人们在享受健身的快乐。大鹏虽展翅,却若入梦乡。在建的地铁工地发出沉闷的噪声,远处商务区的灯火璀璨。近处的市民广场,生机流溢之下,难掩孤清沉寂。

无涯出了书馆,才感觉腹内饥饿难耐。他穿越市民中心广场,横过深南大道,骑过南广场,走进超市。已是九点多,盒饭早已卖光了。无涯买了啤酒和打折的肉夹馍,步出超市。骑车至南广场水晶岛,在寂然夜色中,灯火阑珊处,望见一位只身独行的长发女子。无涯骑车已是分道转弯,那女子感觉身后有人,惊回首。无涯满是无奈,深南无爱尽山寨。

因地铁在建,临时设了红绿灯。无涯独坐在石凳上,惘然望着深南道上奔驰的车辆。透过公交车窗,一张张陌生闪现的容颜。车停又行,无涯已是独坐了许久,酒早已尽了。无人共醉,欲醉却不能。早在小时候,无涯知道南国有一座十分年轻的梦之城。深南大道走九遍,年轻豪气的祈愿,只是,应该是和相爱的人一起牵手走过吧?一个人打拼,没有精神依偎,生活几多孤苦。一直以为孤独是可怜的,而今才感到,孤独是如此可耻。因为自私,无以分享。今兮无涯在书馆视频区看了一部电影,触动很大。影片中在台北失意的青年阿嘉,在回到故乡后却收获了爱情。无涯,是不是也该归去了呢?有家只是无颜回。曾经在家乡的时光,他也喜欢过很多姑娘,却终是连手都来不及牵起。后来,喜欢的姑娘多半结婚了。无涯的心也碎了。

深南华联大厦整点报时的钟声,是这座年轻城市唯一的古韵。无涯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和心爱的姑娘一起,乘上开往机场的大巴。因为没钱,乘不起飞机。即使有钱,就能收获真正的爱情吗?何况现状是,一无所有。他回不去了。八年前,北漂的他十五岁,睡过天桥、车站、公园,努力过,希望过,失望过,绝望过。如今南漂的他,一次又一次被房东催租,先后搬了五次家。五一节的前一天,又被老板炒了鱿鱼,多住一天也不行,在同事的冷眼下,无涯搬离了公司宿舍,其间,再次流离失所……八年了,为何总是一无长进?八年了,为何还是如此落魄?

已是十点多,深南的夜生活正是热闹时。灯红酒绿的生活,从来和清贫的无涯无关。骑行在满是人流的路段,十分危险和痛苦。过了巴丁街,骑至红岭路。等候绿灯的时刻,无涯都会有意无意地望向东方。高悬楼宇,天际莹白的幸福里三字,也总会不经意地刺痛他那追寻幸福却屡屡受挫的心。回到位于蔡屋围的住处,孤夜难眠。此地距幸福里,直线距离不过五百米。二次痛苦的网恋经历,不堪多忆。无涯最怕的是,下大雨的时候,没有家可以归。再就是害怕望见失去妈妈的女孩。无涯希望至网络寻求慰藉,却终是无以可寄。不知何时,第三次网恋终是上演。一是因为伊的名字,二是因为伊的家乡。在小组的话题中,伊说一个人在深南很孤独,无涯在给伊的回复说道,你和我曾经喜欢过的姑娘来自同一故乡,忍不住想多说几句。北方人何必来深南呢?感觉还是北京好。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巿没有朋友是很惨的。在这里,女人多会变世俗,男人多会变得残忍。大学时期的爱情都经不起现世摧折的。不会享受痛苦和孤独,会活得很累的。如果愿意在这里生活,多交些朋友,等慢慢适应了,深南也许就是你的家,可在内心之深,这里哪会是家呢?

一开始回复功能暂停使用,无涯一次又一次,终是留下言语给追寻幸福的女子。网恋终成单恋,没房没车的穷小子,没有物质基础,如何决定幸福殿堂的强度?二人约定见面,却是最后的相见。在无涯眼中,世间最美最残忍的,莫过女子长发飘飘的身影。只是相恋的人,永生望不见。哪怕是在相拥的时候。等到真正望见时,已是惘然分手的一刻。无涯呆望着追寻幸福女子的身影,牵着男人的的手,乘上开往幸福里的宝马车。

八年后。这里是深南,不是台北。没能在家乡找寻到爱情的无涯,终是在异乡安定下来。一个人,住在空空荡荡的御河堤。乡音断绝,心灵苦寂谁又知呢?此地距幸福里,不过一千米。幸福里,御河堤,一东一西,其间,是无涯住了整整八年的农民房。高处不胜寒,夜色下的深南道,地王大厦,万象城,如梦似幻历历展现在无涯眼前。曾经追寻幸福的女子,如今又会在哪里?生活还好么?多年的守望,青春早已惘然消逝,岁月无声苍老了谁的容颜?爱情终不曾来过。也许,深南不是没有爱情,只是他不曾遇见吧?也许,是他再也不相信,也许,是心死了吧?终是痛快地醉了一次。晨曦照进窗台,恍若时光倒回,无涯梦起初至深南,走出车站的一刻,不再是一人茫然四顾,流离失所,而是有一位长发女子,正笑语盈盈地向自己走来。两个人,手牵着牵手,走在深南大道上,直至地老天荒……深南已是从梦中醒来,充满生机新的一天,不觉降临。深南无家何处家,望尽天涯却无涯。

最后一节班会

“再过十天,你们就要毕业了。一部分同学将要跨入高等学院继续深造,另一部分同学将告别学生生活,步入社会。希望你们在这最后的时间里,……”年近不惑却风度翩翩的班主任黄老师是语文老师,但也是一个离开书本就不会说话的主。

“在这最后的时间里?太恐怖了吧?老师,我们要不要写遗言啊?”和子率先发难。高三(四)班的教室里又爆发了哄堂大笑,坤子还声嘶力竭的尖叫两声。

“静一静,静一静……”黄老师夸张地将双手往下按,更加局促了。

慧没有加入哄笑的行列,她坐在倒数第二排,斜靠着墙,双颊潮红,秀气的鼻尖上已经沁出了细细的汗珠。眼睛呆呆地盯着对面窗外,窗外是一棵满树葱茏的垂柳,婀娜的柳丝在夕阳下随风摇曳。慧的心思不在窗外的风景,眼睛的余光牢牢锁定在刘星身上,他就坐在那个窗边。

不知他是否收到了那个充满暗示的纸条,怎么不见他打开文具盒啊?慧有点焦急,顺手捋了捋一绺耷拉到额前的秀发。这个粗心鬼,该不会让别人发现吧?发现就发现吧,反正就要毕业了!只是不要让虹知道就行了,她对刘星太有好感了,刘星对她好像也有一点意思。

虹就坐在慧的隔壁一行,也在倒数第二排。朴素的衣着丝毫不贬低一个天生的美人坯子,造物主毫不吝啬的集万千宠爱于其一身,和子曾将《洛神赋》的誉美之词恰如其分的给了她:“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出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更要命的是,虹的学习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尤其是文笔优美得连黄老师也爱不释手。

黄老师还在喋喋不休,可虹的思绪早已飞回了二十公里外的大山深处,周日离家的一幕……“我没事,现在咳……咳得也轻松多了……过几天就要考试了,千万莫分心啊!小虹,……要争……争气哦……”年过半百的父亲看上去更苍老,半躺在床上,佝偻着身子,费力地将一只粗糙的大手摩挲着女儿的面颊。凹陷的眼圈黑黑的,浑浊目光却依然是那样的慈祥,怜爱。

父亲是肺癌晚期,虹是昨天才从前来探视的舅舅口中得知这一可怕消息的。“爸,我不想念了,也不想考了。您都病成这样了,我……”虹强忍着欲夺眶而出的泪水,小声哀求着父亲。

“你……”父亲嶙峋的额头青筋爆起,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凑……虹只有回到学校,可心却留在父亲的病榻前。真盼着那个该死的高考早点到来,早点结束!

“……榜上无名,脚下有路……”,这个已说过无数次的话题,仍然使黄老师亢奋。

刘星只感到脑子很乱。真不知虹父亲的病怎么样了?虹知道他父亲得的是癌吗?在县医院当医生的父亲说虹的父亲也就在这几天了,我要不要同她说?这对她的高考,对她的将来的影响有多大啊?我该怎么帮她?还有,慧的纸条,今晚的见面要不要去?我该怎么样来婉拒她的“毕业攻势”——真亏得和子能想出的这个词。这丫头长得还算是可以,就是成绩差点,不过她有个好父母,听说工作都安排好了,一毕业就到财政所上班。还有,和子与坤子等一干死党约好的周六“毕业酒会”要不要参加呢?

“……同学们!不管到了什么时候,我都希望你们不要忘记了我们在一起共度的时光;不要忘了你们的老师和同学;不要忘了今天——1986年6月30日;不要忘了我们最后的一节主题班会!”劈劈啪啪……黄老师饱蘸深情的结束语使同学们热血沸腾。

刘星也加入了鼓掌的行列,不过此时的他更惶惑了。

纸飞机

今天同单位的小赵举行婚礼。还不到下班时间,办公室的人就走的只剩下风儿一个。

其实作为小赵的铁杆,风儿应该去参加这场婚礼的。但风儿没去,而且早早就向小赵请假,搜肠刮肚准备了一千个一万个理由,才讨得她的****令。

她唯独没有向小赵说出的理由是,自从伟走后,她已经开始害怕参加任何人的婚礼,她感觉那种喧嚣而幸福的氛围和她内心的伤感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她甚至宁愿一个人,呆在幽静的角落里,折好一个个纸飞机,然后放飞它们,幻觉中伟又和纸飞机一样盘旋在自己的天空,缠绵着,久久不肯离去。每当这时,风儿会伸开双臂,微扬起脸,在虚拟的甜蜜中陶醉。这样的场景,已经成为风儿思念伟时的唯一寄托。

今天,也不例外。人去楼空的办公室里,各色的纸飞机翻飞着,打着旋儿地围绕在风儿的身边,风儿的心里便格外得温暖。

“叮铃铃……”电话的铃声在空寂的办公室里惊叫起来,风儿忙乱地绕过纸飞机,冲向电话。一个低沉略带磁性的男中音从听筒那边传过来,“你好!”

“你好!请问你找谁?”

“我找你。”

“找我?你是谁?我认识你吗?”

“你不认识我,但我是要找你。”

说实话,风儿被这人弄得有点莫名其妙。

按捺住心里的火气,尽力把音调调节到温和的状态,风儿又问道:

“那你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是这样,我是来这个城市出差的。我现在住在凯瑞大酒店。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和自己打了个赌,如果我随意抽取一个尾号和我生日相同的电话号码,而且这个电话的主人肯赏脸陪我吃顿饭,那么我就给自己订一个最豪华的蛋糕。说到这儿,您就该听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呵呵呵……”

风儿看不到对方此时脸上的表情,但她能猜想到他的局促和期待。而且,刚刚说话时还低沉的男中音,笑的时候却分明参杂进一些调皮的音符。这样的反差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对不起,我没办法帮你赌赢自己,因为我实在没兴趣。”风儿冷冷地回答到,然后挂掉了电话。

谁知,在她还没离开电话两步时,电话又响了。办公室里的电话没有来电显示,风儿连忙又转身接起来。

“你好!”还是刚才那位。风儿的无名火噗的一下从喉咙里涌上来,“你这人捣什么乱呀,我不是给你说了吗?我不会去的。”

“可是,我从你的声音中听出你是个很有爱心的人,你总不会拒绝一个远道而来的人的求助吧?如果你不来,我的生日会过得很孤独。”对方又表现出可怜巴巴的语调。

风儿的意志在此时有些动摇,可是想想现在各种报道中骗子花样百出的伎俩,她还是咬牙拒绝了。

临挂电话时,他听到对方还在说着“我还会打电话给你,直到你同意为止……”之类的话。

就这样一个电话,平白地搅乱了风儿刚才还暖洋洋的心情。收拾起那些散乱的到处的纸飞机,也收拾起刚才的一副好心情。看到下班时间快到了,风儿开始下班之前的整理工作。

电话声又一次想起,风儿感觉自己被电话铃声吓了一跳,踹踹然,她尽然不愿意靠近电话,可是又想到也许是其他人的电话,不好误了的,早上自己不是以值班当做借口留下来的吗?想到这儿,她便极力按压住突突的心跳,拿起了听筒,但凭着直觉,她就知道又是那个人打过来的。

“你好,我说过我还会打电话给你的,请相信我的一片诚意。”

“你神经!”啪的挂掉电话,风儿的眼里莫名的涌出了泪水。只有她知道,今天的自己是何等的脆弱,小赵的婚礼又一次掀起她心里的创伤。如果不是伟意外的离开,现在的风儿也该是个幸福的新娘。而那场车祸,不仅仅夺去了伟年轻的生命,也夺去了风儿所有的幸福和快乐。

下午上班时,同事们都聚在一起,饶有兴致地评论着小赵婚礼上的那些趣事,只有风儿一个人自顾低头翻着已看了N遍的报纸。对面办公桌上的电话在风儿的感觉中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一般,她总是担心那个时候它又会响起。果然,就在风儿胡思乱想的档口,平时温和的铃声此时正惊天动地地穿入了风儿的耳膜。等不得别人反应过来,风儿早已扑向电话,然后微颤着拿起了听筒。

“从喘息声中,我就听出还是你。对不起,我无意打扰你,我现在打电话只是为向你道歉。我为我早上的唐突道歉。”

听对方这样一说,风儿的心里突然就不在僵持。也许,是自己想的多了。听单位上许多人出去约见网友什么的的,也没觉得有不妥,有的甚至收获了自己想要的感情。他不就是让我陪他吃顿饭嘛,难不成能被他吃掉?为了更慎重起见,她向对方要了手机号码,然后告诉他,自己会在下班以前给他答复。下班时间到了,风儿拨通了这个电话,但系统提示对方已不在服务区。像一个鼓足气又被穿破的气球,风儿突然感觉有一种被开涮的感觉。狠狠地关上手机,然后把自己赶回家,反锁起来。任满屋子的孤独和寂寞像网一样的将自己紧紧包裹起来。

再后来的时间,风儿渐渐淡忘了那个电话,以及那个人。

又一个凉风习习的下午,风儿如常地站在窗口前。看小区里那些男男女女老老小小的人,簇拥在游乐场前,晚风将他们的嬉笑着的喧哗声一阵阵传进风儿的耳朵。百无聊赖间,风儿想起了那个电话。想起那个低沉的略带磁性的声音。鬼使神差地,她拨通了那个电话。当对方“喂”的一声,风儿竟然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有了短暂的哽咽。连她自己都被这个莫名的情绪吓了一跳。就是这个过渡,对方已听出了她的声音。

“是你呀!”惊喜和激动的语气毫不掩饰地从话筒里传过来。

“对不起,我一直不敢再给你打电话,我知道那是办公室电话,不方便的,而且我又不知道你的名字。原谅我那天的失约,因为一个意外的采访,我只能不辞而别。其实是我没办法向你辞别呀。”

听他如此说,风儿又好气又好笑。她不明白他缘何从和她通电话时起,就一直只有向她道歉的份。这真是他的错吗?为了表示自己已经不计前嫌,风儿认真地向他做了自我介绍,然后知道了他叫林,是某报社的记者。这次来这儿是为了采访一个贪腐案件的知情人。说到这儿,林突然加重了语气,我现在给你说这些已经是违反原则了,呵呵。还是那副带着调皮的笑,让风儿感觉周围的空气一下子轻盈起来。电话中,林说,等他完成这次采访后,一定请风儿吃饭。而且还说,他从风儿的声音中听的出,她是一个好女孩,一个美丽的有些忧郁的女孩。通话结束后,风儿又接到了林传过来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林,胸前挂着摄像机,阳光而帅气地站在某报社的大门前。

从那天起,办公室的同事发现风儿好像多了些心思,那个手机总是被她收起又拿出来,反反复复。而且每一次来电,总能把她惊的跳起来。对此,风儿并从不向那些狐疑的眼神解释什么,即便那个从前和自己好的一个人似的小赵。她想独自享受这份略带传奇却又真真实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类似缘分的东西。

一天、两天……十天,半个月过去了,林仍然杳无音信。风儿的情绪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糟糕,她为自己又一次上了那个叫林的当而恼怒不已。可是,她已经不允许自己再给他电话,即便是问问情况也好。对于这个屡屡失约、毫无诚信可言的人,她是没必要和他再有任何纠葛。

傍晚,夕阳如胭脂般涂抹在每个能照到的地方。

沐浴过后的风儿,披着浅粉色的浴袍,慵懒地蜷缩在沙发上,黑亮的秀发零乱地洒落在她的肩上额头上。夕阳挣扎着将最后的一抹暗红穿过玻璃窗,粉饰着风儿以及房内的一切。

电视上,播出的是法制频道。突然,风儿被一个消息击中了。“市里最近发生了一件蓄意谋杀案件。据悉,受害者系一名外地记者,是来本市采访一宗贪腐案件时遇害的。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烟火,璀璨荒凉

当牵着她的手,一起坐在天台上仰望空中的烟火的时候。她在耳边轻轻地说,我们要一直这样的好。我点头,微笑。嗯,洋夕,我们会一直这样的好。

这是一句儿时的约定,当时我们的两颗小脑袋挤在一起,相互用戴着厚厚手套的小手给对方的脸取暖。然后又看着对方眼睛里的烟火,笑的天花乱坠。

回去的时候我对自己说,崔迪,你一定要记得这个约定。因为我相信,如果我一直执着的记得,我们便会真的一直这样的要好下去。然后我们也就像那天晚上所说的那样一直很要好。要好到我以为只要我牵着洋夕的手,就不会感到害怕。我想,也许洋夕和我一样的执着着。

莫凉闯进我的视线的时候,我和洋夕正吃着冰棒手拉着手到处乱逛。他当时直直的站在原地,不说也不笑。洋夕用手指去戳他,喂,你是新来的吧?然后便看到莫凉点了点头。我过去拉了他的手,我们一起玩吧。后来,从孤儿院院长的口中知道莫凉因为父母的死去而心灵受到了伤害,留下了阴影。这让我小小的心产生了些许的同情。

于是我同样执着着,只是当时的我们由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

我们一起在孤儿院那架陈旧的秋千上荡秋千,把一根棒棒糖掰成好多块,然后塞满嘴。这样的日子过了很久。

然后,当时光从许多个午后安详走过的时候。我们已经长大。洋夕和我从那时满街乱跑的小丫头,变成了随时都会注意自己形象的小淑女。而莫凉也已经是一个高瘦帅气的男生,虽然有时会忧郁,但仍然会招女生喜欢。

崔迪,我喜欢莫凉。洋夕在一个早晨跑过来对我说。

噢。

为了他我可以放弃一切,所以请你退出。

我点头,好。

我喜欢莫凉,这件事情洋夕知道。不然她也不会特意跑过来告诉我。

友情在我的眼里比什么都重要,所以我答应退出。但是洋夕,我还是希望你愿意为莫凉放弃的一切中没有我们的友情以及那个烟火下的约定。

和洋夕的渐渐疏远也是必然的。她开始追逐着莫凉的脚步,我们三个分成了两个部分。

一个部分是洋夕和莫凉,一个部分是我自己。

我还是会做着那些我们曾经一起做过的事。只是在一个人望着天空的时候心里会有一些落寞,难过的想哭。我仍在执着着,但是洋夕,你那边是不是早已经物是人非。

下雨的时候我就会坐在窗前数雨滴。门被用力的撞开,洋夕全身湿漉漉的走过来抱紧我。崔迪,我错了。我原来以为爱情对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现在才发现在友情面前它显得一文不值。

我说,洋夕,怎么了?

洋夕颤抖着,原来他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说,洋夕,你明白就好。我们还是会像从前一样的好。

然后我们就像最初那样一起荡秋千,手牵着手到处闲逛。只是洋夕不再如从前一样的快乐,像莫凉一样开始变得忧郁。

看着洋夕的憔悴,我莫名的心疼,我们应该是笑如阳光的啊。洋夕,如果可以,我想告诉你,我是多么的希望可以一直牵着你的手走下去。

当洋夕再次闯进来的时候,她发疯似的摔坏了我们一起买的茶杯。茶杯在空中做自由落体运动然后变得粉碎。我的心就一点一点的疼起来。

洋夕说,莫凉喜欢的是你。你不是答应我说过退出的吗?我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可你却这么不守信用。

但是洋夕,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原来你一直都没有明白。

我没有权利限制莫凉喜欢的是谁,但是请你记得我会一直执着着当初的执着。

洋夕离开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间。呆呆的,傻傻的。窗外不知谁家的小孩在喊,我们要一直这样的好。我听着听着就哭了出来。

我一直记得烟火在天空中爆破的美丽,却忘记那也只是瞬间的璀璨。它最终还是会化为灰烬,徒留下一片荒凉。

那片海,那片海

夜,微许的凉;街道很冷清,树叶徐徐地飘落下来;路旁的霓虹灯闪着迷人的光芒;风中的裙裾;飘逸的长发;仿若一幅画。挽着千秋的手,我和他不紧不慢地走着。

眼光流转之间,我看到千秋的微笑,带着我沉醉的色彩。千秋不时地转过身来用手拍拍我的肩膀,偶尔亲下我的额头,手心里的温柔蔓延,我感觉温暖……闹钟的铃声,把我惊醒,呵,我又做梦了。

我不止一次地梦到这些情景,梦到我和千秋在一起牵手的镜头。也许,我是太想他了吧。也许,我太渴望那些浪漫而温馨的情节。

而当我每次醒来时,看着身边空空的位置,闻着房间里孤独的空气,便有一种失落悄悄而来,他终究是不属于我的。

这样想着,嘴角掠过一抹黯淡的微笑,有些自嘲。我必须起床了,去上班,工作的忙碌会冲淡我对他的想念。

认识千秋,缘于一次文学交流会。

那一次,来了很多所谓的文学爱好者,个个能说会道的。

而正是千秋的沉默,让我对他格外的多了几分注意。然后,会后的个人演讲,千秋的睿智,幽默与风趣又让我惊讶。

或许,这就是缘分。莫名的崇拜,会为以后的故事埋下伏笔。总之,千秋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无声无息。

在千秋的身上,我看到了别的男人所不具备的太多的东西。

千秋的家乡在南方,一座靠着海边的城市。经年海风的熏染,造就了他的历练与豁达,我是如此着迷于他的世界。

千秋说,他喜欢大海,喜欢大海的蔚蓝和壮阔。

蓝的天空下,看海鸥飞翔;听惊涛拍岸;和爱的人牵手看潮起潮落;涉足在沙滩上,让海水冲洗身后的步痕……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情调啊?

“月,有时间我带你去家乡看海吧!”千秋说。

眸光里突然有海水的味道,带着欢喜中的咸涩。

人都说,爱文字的人是感性的。我想,应该是吧。

千秋太忙,没有时间写那些所谓的文字。而那些耳边的呢喃,在我的思想里胜过所有书面的语言,它不止是感性的,还带着一往的柔情。

对于自己,我最为欣赏的是那双白晰的手。那双手曾经给过他太多的抚摸与爱怜。我也常常引以自豪,就是这双手,为他写下那么多相爱的文字。

而千秋说,他爱看我的眼睛,在里面可以读到更多的疼爱与关怀。

我只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小女人,我不敢奢求太多,有他常常的相伴,开心的过着每一天,我的生活一直憧憬着,有这些也就足够了吧。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算爱,但我确实在里面感受到了快乐。

静下来的时候,我只是有些感怀,感怀生命中的遇见,会绕过那么长的路。而遇上,竟又写满了隔空的惆怅。

伸出手去,想抓住什么,忽然才感觉虚幻,千秋的影子来了又去远。那本就不属于我的男人,有他自己的家庭和温暖,他最终会离我而去的。

我们只是彼此路过的一个风景吧,而风景最后都将远远地抛在身后的路上,无人拾起。

我清楚地知道,我们织就了一张错爱的网。

眼泪流出来,模糊了视线,我看不到那片海的蔚蓝,却有海风吹来的冰冷。

我太想去他的城市了,看看那片养育他的土地有着怎样的美丽。

一生之中从未见过海,我更想去海边,和他牵手走在海岸线上。

这些念头一直在脑海里折磨着我。追随千秋的影子,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我也是个平凡的人,有着常人同样的悲喜。

我继续写字,写生活中感悟的点点滴滴,多了梦幻,少了真实。

夜深人静时,看着天空中满天的星星发呆。月亮的清辉透过云层,静静地洒在窗台上。

那么多的星星,哪一颗是我,哪一颗是他,彼此之间隔着究竟多少光年的距离?又会在哪一刻变成流星划过清冷的夜幕,殒落,终不相见?

一个人听音乐,反复播放《我只在乎你》。我不知道当年邓丽君唱那歌曲时,是否也有一个人让她真正的在乎。

望着桌台上千秋的照片,英俊的样子,甜美的笑容,他会知道我在想他吗?

手机铃声响了,是千秋的信息:月,很晚了,睡了吗?想你!

眼角突然的就湿润起来,我是个经不住感动的小女人。我渴望温暖,如同我在这稀薄的空气中行走,渴望霎时出现的绿洲。

把自己丢在宽大的席梦思床上,迷糊之间,耳边依稀传来海浪的声音,我不知道,遥远的南方,那座靠着海边的城市,是不是梦开始的地方。

周末,千秋打来电话说不来陪我了,她和孩子来了。我说好吧,语言掩饰得异常平静。

好友雪来邀去逛街,好久没和她出去了,气得那丫头老说我“重色轻友”。

行至南京路口,蓦然的眼光停住。肯德基餐厅;落地的玻璃;悬吊的秋千晃椅;千秋一家就那么温馨幸福地坐着。

那些幻想一下就变成了真实,深深地刺痛了我的每一根神经。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一叶萍,漂浮在大海中无处着落。

一切都如梦幻,那些美丽的泡泡很容易的就在夜色里破裂。空气有些窒息,我加快脚步逃离。身后,风中留下了一声叹息。

我才知道,原来的简单聚首,随心的相伴已经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刻骨,潜移默化中,慢慢地深入了骨髓。

我本是个开明的女子,只因感情迷了眼,湿了心。

千秋也是个优秀的男子,有着常人不具备的执着与果敢。

也许我是错的,我没有理由去破坏一个幸福的家庭。也许千秋也是错的,离家后的温柔扰乱了另一个女人的心。

一切为了爱吧,那些离经叛乱的日子,也许是心灵的孤独才有了温柔的最初。那些夜色下的呓语,只是彼此空虚的诱惑吧。

每个人都有他本来的位置,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只是时光给我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错的时间里遇上了以为对的人。

七月的时候,千秋的单位有一个假期。

千秋开车来接我,说终于有时间带我去他的家乡看海了。我突然没有了往日的欣喜,我告诉他,身体很不舒服。千秋很惊讶,说怎么没听我说起过。

我笑笑:没关系的,很快就好的,不需要担心。

我只想忘记一个人,虽然我知道很难很难,但我必须。

我知道,放手也是美丽的,最起码它能成全另一个家庭,而我也必须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这样想着,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千秋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他。

出奇的平静,我竟然没有流眼泪。在给千秋留下一封长长的信后,我把手机号码给换了,我要投入一种重新的生活。

阳光终于出来了,我再一次坐在窗台上,看外面的天空,有着海一样的澄澈与蔚蓝。窗外,不知名的花开了许多。风从窗口漫进来,夹着花香,不再有着海水的咸涩。

原来,一切都可以过去的。曾经的幻想与现实的纠缠,都将随风而去。

那片海,那片海,只在记忆中纯净……

先入为主

郑雄说结婚就草草地结了,这也就是一场逢场作戏的婚姻罢了,像他如此腰缠万贯的人,重大的婚姻只不过是摆设。

婚后新娘碧芳隆重地入住了郑家。她本来就是一位被溺爱惯了的千金小姐,这回一嫁人便是至高无上郑氏名正言顺的太太了,自然更是无限尊贵。可是她却怎么都荣耀不起来,原来这个高高在上的郑太太不是那么好当的。

一家之主三十多岁的郑雄位高权重,脾气暴躁不说,还不是很重视这位非常自尊的太太。刚到郑家不久她便清晰地感觉到了,之所以会这样还要从柔婉可人的孙笑笑说起。

小郑雄十岁的笑笑总是很敬畏地叫他郑叔。许多年前父亲孙世贤死于江湖触目惊心的厮杀,临终前将孤苦伶仃的笑笑托付给了与自己肝胆相照的义弟郑雄。从那以后她便一直栖身郑家。

那时的笑笑刚刚只有十八岁,还仅是个懵懵懂懂的孩子。父亲的死带给她沉重的伤痛,不过还好有郑雄在此后无微不至地溺爱她,也总算是支撑过来了。

长大成人后的笑笑真挚地交过好几个男朋友,可最后他们都被郑叔软硬兼施着给赶走了。那段时间里就连郑雄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反正只要是一看到她和别的男人腻在一起时甜蜜的样子,心里就憎恨不已,就要千方百计搞破坏。结婚之前也曾谨慎考虑过让笑笑搬出去,但终不忍她形单影只凄凉住外面。即使留下她是一个再显著不过的错误,也终还是留下了她。他还想再尽心尽力去溺爱她。

一过门就看到郑家有一个长得比自己更出众的女人,碧芳本来就气不打一处来,再加上后来她发现丈夫平日里更愿意和那个女人相处就更气了。三个人在一张桌子上吃一日三餐时,郑雄总是让人将最可口的美味放在笑笑面前。碧芳每次看到了都会狠狠瞪上两个人一眼,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深深地不满。而每晚入睡前向郑雄絮絮叨叨发牢骚时,他又总是借口笑笑年纪小处处维护她。一次她终于忍不住激烈地歇斯底里道:“笑笑都这么大了,为什么不把她嫁出去一了百了。一天到晚把她养在家里不就是喜欢她吗?我算是看透你的虚伪了。”

郑雄听后暴跳如雷,拽住她的头发野蛮地暴打,一边打还一边嚷嚷:“我就是虚伪,就是喜欢她,你管得着吗?不想过了就立马走人,想给我当老婆的女人多得数不清。”也就是在那次挨打后,碧芳变得规规矩矩,再不敢去肆意招惹郑雄了。

在同一屋檐下相同饮食起居的两个女人相处得并不安宁。试想这个世界上又有哪个女人愿意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男人肆无忌惮地溺爱着别的女人。更何况碧芳是个没受过零星委屈的富家千金呢?奈何不了郑雄,她就只能在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对笑笑撒撒气。可是笑笑入住郑家这么多年以来,事事都有无法无天的郑叔庇护,处处也是娇气得不得了,又怎肯动不动就受碧芳的气?不顺心的时候只要在郑叔温热的怀里哭哭啼啼一会儿就奏效,他就会去找碧芳肆意兴师问罪。有一次当着笑笑和其他下人的面,郑雄毫不留情冲着碧芳一出手就是狠狠几耳光,一边打还一边解释说只是教她懂懂规矩。

后来碧芳怀孕了,笑笑也就理所当然搬出了郑家,从此入住了金碧辉煌的紫月居。只是从那以后郑雄极少回家了,而当她千辛万苦产下一个女儿后干脆一次也不回来了,彻头彻尾搬进了紫月居,留下妻女俩守着像坟墓一样的家。再后来就离了婚娶了笑笑。

重新回到娘家后,碧芳问过母亲这一切都是为什么。而母亲只是淡淡地回答说因为有人已经在他的心里先入为主了,所以即使你做得再好他也不会喜欢,更何况做得不好了。

雪,纷纷扬扬地下

苍茫辽阔的大渡河水似乎已经从思涵的血液中流走了。这个冬天,她的眼里、心里只有雪,那像柳絮一般、像芦花一般、像蒲公英一般在空中随风飞舞的、纷纷扬扬的雪。李思涵,这个从巴山蜀水迁徙到陕南的女子,在饱尝了四个月异乡生活地洗礼后,已经开始融入这纷纷扬扬的雪花。

走出医院的门,思涵满心洋溢着喜悦坐上了开往小镇北山坡的班车回宿舍。望望车窗外,茫茫的田野,房舍、群山都披上了银装,真美啊!

单身宿舍坐落在在公司机关的院落内。说是公司机关,其实也就是一个留守处,大队人马到各处去找米下锅了,留下的只是机关、学校、医院的一些工作人员和家属们。

公司机关设在一个四合院内,也许,当你刚踏进这个四合院时,会有一些失望,因为映入你眼帘的,不是几幢又高又大的楼宇,而是四排又矮又小的平房。只要你凝神细看,便会发现,小平房其实挺美的:洁白的墙面上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一块块方砖,与红色的房顶互相衬托,那样简洁而耀眼。再加上屋旁嫩绿的灌木丛的掩映,让你忽然觉得眼前好似有位皮肤白皙、戴着红帽的小女孩在树丛中探着脑袋望着你笑呢!思涵就是在这排低矮的小平房和丁文宣认识的。

单身宿舍一共有12间。住着12位单身。白天大家都各忙各,晚上下班后才能聚在一起侃侃大山、打打纸牌,或者相约到南山坡跳跳舞。思涵刚来这里时,不知道为什么这巴掌大的地方还有南山坡跟北山坡之分。后来才知道原来乡村附近的地方叫北山坡,城市附近的地方叫南山坡。公司机关设在邻近乡村的北山坡,而医院、学校都在比较繁华的南山坡。南山坡和北山坡并不远,坐单位的大巴车大约10分钟就到了。

思涵的隔壁住着保安科的小伙子丁文宣。这位跟思涵一样来自四川的小伙子可没有他的名字儒雅,那张长方形的脸是严肃的;两只不大的眼睛流露出的是善良的、忠厚的光芒;两个嘴角总是紧紧闭着,平时很不爱说话。在思涵的记忆里,他很爱穿那身半新不旧的绿制服,袖子也总爱往上挽一截。“沉默是金”这几个字用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记得思涵刚来报道后,第一次去参加公司机关召开的大会,参加会议的人很多,但这些人对思涵来说都是陌生的。她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后,会议就开始了。这样的会议总是很长的,听了没多久,思涵就开始走神了,她玩弄着手中的笔,双眼开始“环游世界”,最后她的眼睛被一身绿制服吸引住了。“这里又不是公安局,还有人穿这玩意儿?”思涵心里嘀咕着。穿绿制服的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就坐在思涵的左边,手里握着笔正聚精会神地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思涵仔细一瞧,原来他正在认真地做笔记呢!领导在台上讲了多久,他就写了多久,偶尔也跟身边的同事交流着什么。再看看四周,哪有人做笔记呀,就他积极,思涵心中暗笑。

住进小平房后思涵又看到了那件熟悉的绿制服。思涵觉得很巧:“这绿制服倒成了她的邻居了。”

更巧的是,那天晚上思涵想写日记,却发现自己到这个新地方还没买墨水呢,怎么办呢,干脆去借吧!反正都是一个单位的,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思涵挨家挨户去借墨水,跑了好几家都没有,思涵很失望,大概这些单身们都不喜欢动笔吧。算了,还是改日自己买了墨水再写吧,思涵刚准备回屋,旁边住着的绿制服走出来闷声道;“借墨水的,到我屋里来,我这里有。”思涵走进了他的小屋。这家伙,文房四宝还挺齐全的,连这年头很少用的毛笔也有。

思涵就这样跟丁文宣认识了。

美丽聪明的女子,总是能敏锐地捕捉到周围的感情,这是她们的天性,哪怕对方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再说了,思涵的嗅觉是本来就是灵敏的,自从她住进这栋小平房后,能明显地感觉到有一双目光总是追随着她。虽然她不敢相信一个闷葫芦的目光会时时追随一个不常来往的女孩子,可她敢肯定自打她出现在单身宿舍楼的那一天,丁文宣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她。

思涵的猜测没有错,自从第一次见到思涵,丁文宣就被这位身材窈窕匀称、天生丽质的女孩子吸引了!在他的眼中,思涵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有着一股特殊的韵味。她孩子般的天真烂漫、活泼娇巧,她飘逸的长发,她迷离的眼神总会时时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尽管他害羞、他脸红,但他内心心潮澎湃。丁文宣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爱”?但他每天都想看到她。

也许,越爱一个人,越无法调节好自己的心态,越爱越紧张,越爱越害怕,越爱越不敢靠近。就像丁文宣这样,尽管他很想很想见到思涵,可每当思涵走到他面前时,他总是赶紧埋下头,连抬起头正眼看思涵的勇气都没有。

思涵记得国庆节单身聚餐时,别人都在餐桌上高谈阔论,引经据典,就算说不了什么高雅的台面话,也会说一两个荤段子来博众人一笑。惟有丁文宣坐在那里一声不吭,还显得有点手足无措。这样一个闷葫芦,思涵自然是不愿搭理的,她可不希望自己的生活和这位闷葫芦联系在一起。她只想和丁文宣保持邻居关系——顶多是朋友。她从不认为被爱是一种幸福,那是一种无形的债,她不愿亏负别人偿不起的情债,她始终认为被自己爱的人爱才是幸福只是丁文宣总是静静地注视着思涵,思涵有时候甚至有些怕他越来越灼热得发烫的目光,更何况她就住在他隔壁。

日子在丁文宣的目光中溜走了。这不,又到冬天了,雪花虽然美丽,寒冷却是不可避免的。

在凛冽寒风地吹拂下,思涵的手渐渐红肿起来。这一切都没有逃过那双追随她的眼睛。

丁文宣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接下来的日子,思涵预感的一切不仅发生了,而且让人无法拒绝。每当思涵在小平方旁的水龙头上洗衣服的时候,丁文宣会突然出现,并且毫不客气把盆抢过去说:“水太冷,你的手冻了,我来吧。”弄得思涵拒绝也不是,不拒绝更不是。而且她很快地发现,她根本无法拒绝丁文宣类似的帮助,因为他总是那样,任思涵如何推辞他都不吭声,只能接受他的帮助。他洗衣服的时候,非常专注,一丝不苟。有一次,趁他低头洗衣服的时候,思涵仔细打量着他,竟然发现他眉清目秀,五官棱角分明,长得挺帅的。那一刻,一种朦胧的冲动猛烈撞击着思涵的心房,思涵脸上飞起了两朵红云,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又是一个下雪的日子,雪花像千百只蝴蝶似地扑向窗玻璃,在玻璃上调皮地撞一下,又翩翩地飞向一旁。思涵喜欢这样的日子,喜欢有雪花飞舞的日子。这一天,思涵照例穿上那件粉红色的毛衣,外面罩上那件件雪白的亚麻棉外套,并系上了一条鲜红的围巾准备上街。

当思涵推开宿舍门时,她惊奇地发现丁文宣竟然站在她门口。看到思涵出来,他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显然是鼓起了好大的勇气,才递给思涵一幅手套:“这儿的冬天冷,你看看你的手都快生冻疮了。这幅手套是我求姐姐为你织的,你收下好吗?”思涵惊讶地张开双眼望着他,她看到了他的眼中装满了温柔和怜惜。思涵本能地想推辞。可文宣只是静静地望着她,在他专注的眸光中,思涵看到了一份浓烈的深情!望着这深情的目光,思涵脑中轰然巨响!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还没等思涵回过神来,文宣已经转身走了。

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思涵的眼睛渐渐朦胧起来,眼角涌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她从来没想到,这样一个闷葫芦,居然也有如此细腻的一面。雪花飞扬在思涵的脸上,落在她的手掌心上,看上去是透明的,慢慢地,它融化了。

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思涵的眼底闪烁着幸福的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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