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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步入婚姻——漫漫人生路(2)

但是,以上所说的事发生在我身上过吗?没错,感同身受。我的第二个孩子出生时,尽管还可以请一个佣人,但我再也没请。在家里,我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干净、整洁,饮食、作息、穿着都恰合我意。我要处理很多公务,大部分时间不能在家,但是只要我一闲下来,哪怕只有一分钟,我都会抱抱孩子,尽量减轻孩子母亲的负担,吃的我也从不挑剔。当孩子需要照看时,我和妻子便共同分担,那本教授法国人英语的语法书,便是出自我手,三十年来享誉全美和欧洲各国,现在仍然是同类书籍中的佼佼者。我并不是利用办公时间写成的,而是在晚上与妻子共同照料生病的孩子时完成的。他是我唯一的孩子,几个月后,便躺在我怀中,永远离开了我们。

就这样,我们继续生活着;就这样,我们开始了婚姻生活。我很肯定,那些并不宽裕的年轻夫妻会为请不起佣人而感到羞愧,体会不到我们这样做的乐趣。但她可能会生病,当她必须遭遇和你生离死别的痛苦和劫难时,说明大限即将来临。

呵!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如果你现在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她,对她的愿望投以轻柔的关切,努力抚平她的恐惧,如果你不惜一切代价都要缓解她的痛苦,保住她的生命,如果你竭尽全力做到以上我所说的,你一定是个浪漫的人。她应该得到这些,甚至更多,千万倍。你现在感觉到的幸福,是她勤俭持家的结果。你手中的钱如果不是她的节省,有可能被浪费、挥霍,或花在毫无用处的佣人身上,但现在你可以用它来学习技能,照料生病的妻子。当她病好了,精神抖擞地朝你笑时,笑容中透出的骄傲,说明了正是她的勤劳成就了她的生命和你的幸福。

我的婚姻

我以前提过我爱我们坂仔村里的赖柏英。小时候,我们一齐捉鲦鱼,捉螯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我们长大之后,她看见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返回故乡。我们俩都认为我俩相配非常理想。她的母亲是我母亲的教女。她已经成长,有点儿偏瘦,所以我们叫她“橄榄”。“橄榄”是一个遇事自作主张的女孩子,生着鹅蛋脸儿,目似沉思状。我是急切于追求新知识,而她则坚持要孝顺祖父。这位祖父双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离。她知道在漳州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瓜,美丽迷人的山。后来,长衫儿流行了,我姐姐曾经看见她穿着时兴的衣裳,非常讨人喜欢。

我记得她平常做事时总是穿黑色的衣裳,到了礼拜天,她穿浅蓝的,看来好迷人。她的祖父眼睛没瞎时,她总是早晨出去,在一夜落雨之后去看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我们俩彼此十分相爱。她对我的爱非常纯正,并不是贪图什么,但是我俩终因情况所迫,不得已而分离。后来,我远到北平,她嫁了坂仔本地的一个商人。

我这个青年,家虽贫,而我自己则大有前途,我妻子则是个富有银行家之女。她比起我来,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娇纵抚养之下长大的。

依照旧传统,女孩子是为男子的需要而教养的;女孩子要学会烹饪,洗衣裳,缝纫,事实上,要教养她能做普通的家事,以便长大后嫁到丈夫家有过日子的本领。除去偶尔的拜神祭祀到坟茔寺庙之外,她们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广众之间出现的。对女孩子的这种歧视,因而造成一个显着的结果,就是使她们成了贤妻良母。而男孩子则娇生惯养,纵容坏了,结果,缺乏进取奋斗的意志,很少有什么成就。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家之后,我常到一个至交的家里,因为我非常爱这个朋友的妹妹C。他们家与后来我的妻子家是邻居。我也与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

在大学二年级时,我曾接着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传为美谈。那时我这位将来的妻子还没进圣玛丽,但是一定听见人说这件事。我由上海回家后,正和那同学的妹妹C相恋,她生得确实奇美无比,但是我俩的相爱终归无用,因为我这位女友的父亲正打算从一个有名望之家为他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而且当时即将成功了。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我们结婚之后,我一直记得,每逢我们提到当年婚事的经过,我的妻子就那样得意地哧哧而笑。我们的孩子们都知道。我妻子当年没有身在上海,但是同意嫁给我,这件事一直使她少女的芳心觉得安慰高兴。她母亲向她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地回答说:“穷有什么关系?”

我姐姐在学校认得她,曾经告诉我她将来必然是个极贤德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不能娶C小姐时,真是痛苦万分。我回家时,面带凄苦状,姐姐们都明白。夜静更深,母亲手提灯笼到我屋里,问我心里有什么事如此难过,我立刻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因为C小姐的父亲决心将她嫁与别人,我知道事情已经无望,我母亲也知道。

我的婚礼是在民国八年,蜜月是到哈佛去旅行。婚礼是在一个英国的圣公会举行的。我要到新娘家去“迎亲”,依照风俗应当如此。新娘家端上龙眼茶来,原是作为象征之用,但是我全都吃了下去。举行婚礼时,我和伴郎谈笑甚欢,因为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为了表示我对婚礼的轻视,后来在上海时,我取得妻子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我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 用得着。”诚然!诚然!

我必须把新婚前夜的情形说出来。新婚的前夜,我要我母亲和我同睡。我和母亲极为亲密。那是我能与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

我们的孩子们说过好多次:“天下再没有像爸爸妈妈那么不相同的。”妻是外向的,我却是内向的,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我们就这么互相恭维。

气球无坠头儿而乱飘,会招致灾祸。她做事井井有条,郑重其事,衣裳穿着整齐,一切规规矩矩。吃饭时,她总拣切得周正的肉块吃,如鸡胸或鸡腿,她避免吃鸡肫鸡肝儿。我总是爱吃翅膀儿,鸡肫,鸡脖子。凡是讲究吃的人爱吃的东西,我都喜欢吃。我是没有一刻安静,遇事乐观,对人生是采取游戏人间的态度。一切约束限制的东西我都恨,诸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

妻是水命,水是包容万物,惠及人群的;我是金命,对什么事都伤害克损。

换句话说,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由男女之差异而互相补足,所生的快乐幸福,只有任凭自然了。在年轻时共同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她多次牺牲自己,做断然之决定,都是为了我们那个家的利益。

在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时,我送给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JamesWhitcombRiley的那首《老情人》(AnOldSweetheart):

WhenIshouldbeherloverforeverandaday,Andshemyfaithfulsweethearttillhergoldenhairwasgray,Andweshouldbesohappywheneither"slipsweredumb,Theywouldnotsmileinheaventillother"skisshadcome。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我出国时,我们已经走上轮船的跳板,这时父亲送我们的那种景象,我始终不能忘记。父亲对我们双目凝视,面带悲伤。他的心思似乎是:“现在我送你们俩到美国去,也许此生难以再见,我把儿子交托这个做媳妇的,她会细心照顾你。”

我后来在德国莱比锡城听到父亲去世的消息。

我的婚姻

大约我进商务印书馆的第一年阳历十二月底,我回家过春节,母亲郑重地问我:“你有女朋友么?”我答没有。母亲然后说:“女家又来催了,我打算明年春节前后给你办喜事。”以前母亲曾把为什么我在五岁时就与孔家定了亲的原因告诉过我。

原来沈家和孔家是世交。我的祖父和我妻的祖父孔繁林本就认识。孔家几代在乌镇开蜡烛坊和纸马店(这是专售香烛、锡箔、黄表等迷信用品的店),到孔繁林时,孔家还修了一座小巧精致的花园——孔家花园。……我的祖父常到钱隆盛南货店买东西,和店主隔着柜台闲谈。钱家是我的四叔祖的亲戚;四叔祖的续弦是钱店主(好像名为春江)的妹子,只生了一个儿子(就是凯崧),不久就因病逝世。我们大家庭未分家以前,我的母亲和这钱氏婶娘很要好,彼时我只四岁,凯崧(我该叫他叔叔)五岁。钱隆盛南货店是镇上唯一的货色齐全的南货店……此店在东栅,离我家(观前街)不远。孔繁林也常到钱隆盛买东西,碰巧我的祖父也在那里时,两人就交谈多时。当我五岁的时候,初夏的一天,祖父抱了我出去,又到钱隆盛,隔着柜台正和钱春江闲谈,孔繁林也抱了他的孙女来了。祖父和孔繁林谈话之时,钱春江看着一对小儿女,说长说短,忽然说:你们两家定了亲罢,本是世交,亦且门当户对。祖父和孔繁林都笑了,两人都同意。

祖父回家将此事对父亲说了,父亲也同意;但当父亲把此事对母亲说时,母亲却不同意。母亲说:两边都小,长大时是好是歹,谁能预料。父亲却以为正因女方年纪小,定了亲,我们可以做主,要女方不缠足、要读书。父亲又说,他自己在和陈家定亲以前,媒人曾持孔繁林的女儿的庚帖来说亲,不料请镇上有名的星相家排八字,竟说女的克夫,因此不成。那时,父亲已中了秀才,对方也十六七岁了。不料那女儿听说自己命中克夫,觉得永远嫁不出去了,心头悒结,不久成病,终于逝世。父亲为此,觉得欠了一笔债似的,所以不愿拒绝这次的婚姻。母亲说,如果这次排八字又是相克,那怎么办?父亲说,此事由我做主,排八字不对头,也要定亲。母亲不再争了。祖父请钱春江为媒,把亲事定下。女家送来庚帖,祖父仍请那个有名的星相家排八字,竟是大吉。后来(我结婚后)才知道孔家因上次的经验教训,把各房的女儿的八字都改过了。当时孔家也是个大家庭,共有六房之多。

既已定亲,父亲就请媒人告知孔家,不要缠足,要教女孩识字。不料孔家(即我的岳父、岳母)很守旧,不听我们的话,已经缠足半年的女孩儿还是继续缠。幸而寄居在他家帮助料理家务的大姨(即我的岳母的姊姊,已寡,岳母多病,全靠着这姊姊照料家务)看见小女孩缠足后哭哭啼啼,就背着我的岳母,给她解掉缠足的布条,这都在晚间;但第二天我的岳母看见布条都解掉,还以为是女儿自己解的,又给缠上。如此几次,大姨只好承认是自己给解开布条的,又说:男家早就说过不要缠足,为什么我们还要缠。姊妹二人吵了一阵,我的岳母赌气说不管了,却又说,不要缠足是男家长辈的意思,女婿五六岁,谁知道将来长大时要不要缠足的老婆。……虽然从此不缠,但究已缠过半年,脚背骨虽未折断,却已微弯,与天足有别。以上这些事,都是结婚以后,新娘子自己说,我和母亲才知道的。

至于读书识字,我的岳母(也姓沈)是识字的(不如母亲那样认真念过多年书),但她因为识字,熟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成语,不肯教,而且多病,也没心情教。那时镇上并无女子小学。直到父亲卧病在床,镇上方有个私立敦本女塾,是富绅徐冠南办的,校址即在徐家祠堂,在南栅市区以外。父亲知道后,又请媒人告坼孔家,女孩子八九岁了,该上学,可以进敦本女塾……女家仍然不理。父亲死后,母亲也托媒人去说,自然更加不被重视了。

这次,母亲把过去的事又说了一遍,接着说:“从前我料想你出了学校后,不过当个小学教员至多中学教员,一个不识字的老婆也还相配;现在你进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不过半年,就受重视,今后大概一帆风顺,还要做许多事,这样,一个不识字的老婆就不相称了。所以要问你,你如果一定不要,我只好托媒人去退亲,不过对方未必允许,说不定要打官司,那我就为难了。”

我那时全神贯注在我的“事业”上,老婆识字问题,觉得无所谓,而且,嫁过来以后,娘家就不能再管她了,母亲可以自己教她识字读书,也可以进学校。

我把我的想法对母亲说了,母亲于是决定第二年春节办我的喜事。

此时我们早已(我在北大预科的最后一年)搬出观前街的老屋,租住四叔祖的余屋,此屋在北巷。邻居有王会悟家。四叔祖此时第三次续弦,是新市镇大商人黄家的老处女,他的儿子(凯叔)在南昌中国银行,未娶亲。人少屋多,极为清静。母亲租住四叔祖的余屋,本为办我的喜事打算。……而且四叔祖此时闲居在家,办喜事时可以照料。

婚事按预定计划,于1918年春节后进行。新婚之夕,闹新房的都是三家女客。一家是我的表嫂(即陈蕴玉之妻)带着她的五六岁的女儿智英。一家是二婶的侄儿谭谷生的妻。又一家是新市镇黄家的表嫂,她是我的二姑母的儿媳……这三家女客中,陈家表嫂最美丽,当时闹新房的三家女客和新娘子说说笑笑,新娘子并不拘束。黄家表嫂问智英,这房中谁最美丽,智英指新娘子,说她最美。

新娘子笑道:“智英聪明,她见我穿红挂绿,就说我美丽,其实是她的妈妈最美。”大家都笑了。此时我母亲进新房去,看见新娘子不拘束,很高兴。母亲下楼来对我说:孔家长辈守旧,这个新娘子倒灵活,教她识字读书,大概她会高兴受教的。

第二天,母亲考问新娘子,才知道她只认得孔字,还有一到十的数目字;而且她知道我曾在北京读书,因问北京离乌镇远呢,还是上海离乌镇远。母亲真料不到孔家如此闭塞,连北京都不知道。但到底是新娘子,母亲不便同她多说,只对她说起从前多次要她读书,却原来她的父母都没有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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