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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步入婚姻——漫漫人生路(5)

看到一位赤着脚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鞋也一样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鞋与脚的力量,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有磨薄了的脚。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趾就把鞋面挑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鞋吧!一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脚要精诚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夫妇之间

五伦之中,夫妇最早。若不先有夫妇,就不会有所谓父子兄弟。至于君臣,更是后起的事。也许有人说,应该是朋友最早,因为应该先是男女恋爱,然后结为夫妇,这话也有相当的理由。不过,依《旧约》里说,亚当和夏娃是上帝所预定的夫妇,他们并没有经过恋爱的阶段。由此看来,仍该说是夫妇最早。至少,西洋人不会反对我这一种说法。

上帝对夏娃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这是夏娃听信了蛇的话之后,上帝对女人的处分。这两句话就是万世夫妇争吵的祸根,一切夫妇之间的妒忌和争吵,都是由此而起。近来有人说结婚是爱情的坟墓,这话应该是对的,不信试看中国旧小说里,才子和佳人经过了许多悲欢离合,着书的人无不津津乐道,一到了金榜题名,洞房花烛,那小说也戛然而止,岂不是觉得再说下去也就味同嚼蜡了吗?

为什么结婚是爱情的坟墓呢?因为结婚之后爱情像启封泄气的酒,由醉人的浓味渐渐变为淡水的味儿;又因油盐酱醋把两人的心腌得五味俱全,并不像恋爱时代那样全是甜味了。成了家,妻子便把丈夫当作马牛:磨房主人对于他的马,农夫对于他的牛,未尝不知道爱护,然而这种爱护比之热恋的时候却是另一种心情;成了家,丈夫便把妻子当作狗,既要她看家,又要她摇尾献媚!对不住许多配偶,我这话一说,简直把极庄严正经的“人伦”描写得一钱不值。但是,莫忘了我所说的是“爱情的坟墓”,那些因结了婚而升到了“爱情的天堂”的人,是犯不着为看了这一段话而生气的。

古人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这话已经不合时代了。现在该说“婚不如姘”。某某高等民族最聪明,正经配偶之外往往另有外遇。正经配偶为的是油盐酱醋,所以女人非有二十万以上的财产就不容易嫁出去,男人若 有巨万的家财,白发红颜也不妨相安,外遇为的是醇酒,就非十分倾心的人不轻易以身相许了。据说感情好的夫妻也不妨有外遇,因为富于热情的人,他的热情必须有所寄托,然而热情和感情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凡为了夫或妻有外遇而反目的人简直是观念太旧,脑筋不清楚。天啊!若依这种说法,我想有许多“痴心女子”,在结婚之前唯恐她的心上人不热情,结婚以后,却又唯恐他太热情了。

随你说观念太旧也好,脑筋不清楚也好,夫妇之间往往免不了吃醋。占有欲是爱情的最高峰吗?有人说不,一千个不。但是,我知道有人不许太太让男理发匠理发,怕他的手亲近她的红颜和青丝;又有人不许太太出门,若偶一出门,回来他就用香烟烙她的脸,要摧毁她的颜色,让别人不再爱她,以便永远独占。

夫妇反目,也是难免的事情。但是,老爷撅嘴三秒钟,太太揉一会儿眼睛,实在值不得记入起居注。甚至老爷把太太打得遍体鳞伤,太太把老爷拧得周身青紫,有时候却是增进感情的要素,而劝解的人未必不是傻瓜。莫里哀在《无可奈何的医生》里,叙述斯加拿尔打了他的妻子,有一个街坊来劝解,那妻子就对那劝解者说:“我高兴给他打,你管不着!”真的,打老婆,逼投河,催上吊的男子未必为妻所弃,也未必弃妻;揪丈夫的头发,咬丈夫的手腕的女人也未必预备琵琶别抱。倒反是有些相敬如宾的摩登夫妇,度了蜜月不久,突然设宴话别,揽臂去找律师,登离婚广告,同时还相约常常通信,永不相忘。

从前常听街坊劝被丈夫打了的妻子说:“丈夫丈夫,你该让他一丈。”这格言并没有很多的效力。在老爷的字典里是“妇者伏也”,在太太的字典里却是“妻者齐也”,甚者于太太把自己看得比老爷高些。从前有一个笑话说,老爷提出“天地”“乾坤”……字眼,表示天比地高,乾比坤高:太太也提出”阴阳”“雌雄”……字眼,表示阴在阳上,雌在雄上。至于现代夫妇之间,更是太太们有一种优越感。其实,若要造成家庭幸福,最好是保持夫妇间的均势,不要让东风压倒西风,也不要让西风压倒东风。否则我退一尺,他进十寸,高的越高,高到三十三重天堂,为玉皇大帝盖瓦,低的越低,低到一十八层地狱,替阎罗挖煤,夫妇之间就永远没有和平了。

我的妻子

我在上面说过:德华不应该属于“寸草心”的范畴。她借了光。人世间借光的事情也是常有的。

我因为是季家的独根独苗,身上负有传宗接代的重大任务,所以十八岁就结了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不在话下。德华长我四岁。对我们家来说,她真正做到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辈子勤勤恳恳,有时候还要含辛茹苦。上有公婆,下有稚子幼女,丈夫十几年不在家。公公又极难侍候,家里又穷,经济朝不保夕。在这些年,她究竟受了多少苦,她只是偶尔对我流露一点,我实在说不清楚。

德华天资不是太高,只念过小学,大概能认千八百字。当我念小学的时候,我曾偷偷地看过许多旧小说,什么《西游记》《封神演义》《彭公案》《施公案》《济公传》《七侠五义》《小五义》等等都看过。当时这些书对我来说是“禁书”,叔叔称之为“闲书”。看“闲书”是大罪状,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不但我,连叔父的女儿秋妹都偷偷地看过不少。她把小说中常见的词儿“飞檐走壁”念成“飞腾走壁”,一时传为笑柄。可是,德华一辈子也没有看过任何一部小说,别的书更谈不上了。她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她根本拿不起笔来。到了晚年,连早年能认的千八百字也都大半还给了老师,剩下的不太多了。因此,她对我一辈子搞的这一套玩意儿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什么意义。她似乎从来也没有想知道过。在这方面,我们俩毫无共同的语言。

在文化方面,她就是这个样子。然而,在道德方面,她却是超一流的。上对公婆,她真正尽上了孝道;下对子女,她真正做到了慈母应做的一切;中对丈夫,她绝对忠诚,绝对服从,绝对爱护。她是一个极为难得的孝顺媳妇,贤妻良母。她对待任何人都是忠厚诚恳,从来没有说过半句闲话。她不会撒谎,我敢保 证,她一辈子没有说过半句谎话。如果中国将来要修二十几史,而其中又有什么“妇女列传”或“闺秀列传”的话,她应该榜上有名。

1962年,老祖同德华从济南搬到北京来,我过单身汉生活数十年,现在总算是有了一个家。这也是德华一生的黄金时期,也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我们家里和睦相处,你尊我让,从来没吵过嘴。有时候家人朋友团聚,食前方丈一,杯盘满桌,烹饪往往由她们二人主厨。饭菜上桌,众人狼吞虎咽,她们俩却往往是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吃,脸上流露出极为怡悦的表情。对这样的家庭,一切赞誉之词都是无用的,都会黯然失色的。

我活到了八十多,参透了人生真谛。人生无常,无法抗御。我在极端的快乐中,往往心头闪过一丝暗影: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家这一出十分美满的戏,早晚会有煞戏的时候。果然,老祖先走了。去年德华又走了。她也已活到超过米寿,她可以瞑目了。

德华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

1995年6月25日

槐园梦忆——悼念故妻程季淑女士

美国不是一个适于老年人居住的地方。一棵大树,从土里挖出来,移植到另外一个地方去,都不容易活,何况人?人在本乡本土的文化里根深蒂固,一挖起来总要伤根,到了异乡异地水土不服自是意料中事。季淑肯到美国来,还不是为了我?

西雅图地方好,旧地重游,当然兴奋。季淑看到了她两年前买的一棵山杜鹃已长大了不少,心里很欢喜。有人怨此地气候潮湿,我们从台湾来的人只觉得其空气异常干燥舒适。她来此后风湿关节炎没有严重的复发过,我们私心窃喜。

每逢周末,士耀驾车,全家外出郊游,她的兴致总是很高,碱水公园捞海带,植物园池塘饲鸭,摩基提欧轮渡码头喂海鸥,奥仑匹亚啤酒厂参观酿造,斯诺夸密观瀑,义勇军公园温室赏花,布欧尔农庄摘豆,她常常乐而忘疲。从前去过加拿大维多利亚拔卓特花园,那里的球茎秋海棠如云似锦,她常念念不忘。但是她仍不能不怀念安东街寓所她手植的那棵面包树,那棵树依然无恙,我在1973年1月11日(壬子腊八)戏填一首俚词给她看:恼煞无端天末去。几度风狂,不道岁云暮。莫叹旧居无觅处,犹存墙角面包树。

目断长空迷津渡。泪眼倚楼,楼外青无数。往事如烟如柳絮,相思更是春常住。事实上她从来不对任何人有任何怨诉,只是有的时候对我掩不住她的一缕乡愁。

在百无聊赖的时候季淑就织毛线。她的视神经萎缩,不能多阅读,织毛线可以不太耗目力。在织了好多件成品之后她要给我织一件毛衣,我怕她太劳累,宁愿继续穿那一件旧的深红色的毛衣,那也是她给我织的,不过是四十几年前的事了。我开始穿那红毛衣的时候,杨金甫还笑我是“暗藏春色”。如今这红毛衣已经磨得光平,没有一点毛,有一天她得便买了毛线回来,天蓝色的,十分美观,没有用多少工夫就织成了,上身一试,服服帖帖。她说:“我给你织这一件,要你再穿四十年。”

岁月不饶人,我们两个都垂垂老矣,有一天,她抚摩着我的头发,说:“你的头发现在又细又软,你可记得从前有一阵你不愿进理发馆,我给你理发,你的头发又多又粗。硬得像是板刷,一剪子下去,头发渣迸得满处都是。”她这几句话引我想起英国诗人朋士(RobertBurns)的一首小诗: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约翰,

想当初我们俩刚刚相识的时候,

你的头发黑得像是乌鸦一般,

你的美丽的前额光光溜溜,

但是如今你的头秃了,约翰

你的头发白得像雪一般,

但愿上天降福在你的白头上面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约翰,我们俩一同爬上山去,很多快乐的日子,约翰,我们是在一起过的,如今我们必须蹒跚的下去,约翰,我们要手拉手的走下山去,在山脚下长眠在一起,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我们两个很爱这首诗,因为我们深深体会其中深挚的情感与哀伤的意味。我们就是正在“手拉着手的走下山”。我们在一起低吟这首诗不知有多少遍!

季淑怵上楼梯,但是餐后回到室内需要登楼,她就四肢着地的爬上去。她常穿一件黑毛绒线的上衣,宽宽大大的,毛毛茸茸的,在爬楼的时候我常戏言:

“黑熊,爬上去!”她不以为然,掉转头来对我吼一声,作咬人状。可是进入室内,她就倒在我的怀内,我感觉到她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

我们不讳言死,相反的,还常谈论到这件事。季淑说,“我们已经偕老,没有遗憾,但愿有一天我们能够口里喊着‘一、二、三’,然后一起同时死去。”

这是太大的奢望,恐怕总要有个先后。先死者幸福,后死者苦痛。她说她愿先死,我说我愿先死。可是略加思索,我就改变主张,我说:“那后死者的苦痛还是我来承当罢!”她谆谆的叮嘱我说,万一她先我而死,我需要怎样的照顾我自己,诸如工作的时间不要太长,补充的药物不要间断,散步必须持之以恒,甜食不可贪恋——没有一项琐节她不曾想到。

我想手拉着手的走下山也许尚有一段路程。申请长久居留的手续已经办了一年多,总有一天会得到结果,我们将双双的回到本国的土地上去走一遭。再过两年多,便是我们结婚五十周年,在可能范围内要庆祝一番,我们私下里不知商量出多少个计划。谁知道这两个期望都落了空!

4月30日那个不祥的日子!命运突然攫去了她的生命!上午十点半我们手拉 着手到附近市场去买些午餐的食物,市场门前一个梯子忽然倒下,正好击中了她,送医院急救,手术后未能醒来,遂与世长辞。在进入手术室之前的最后一刻,她重复地对我说:“华,你不要着急!华,你不要急!”这是她最后对我说的一句话,她直到最后还是不放心我,她没有顾虑到她自己的安危。到了手术室门口,医师要我告诉她,请她不要紧张,最好是笑一下,医师也就可以轻松地执行他的手术。她真的笑了,这是我在她生时最后看到她的笑容!她在极痛苦的时候,还是应人之请做出了一个笑容!她一生茹苦含辛,不愿使任何别人难过。

我说这是命运,因为我想不出别的任何理由可以解释。我问天,天不语。

哈代有一首诗《二者的辐合》,写1912年4月15日豪华邮轮铁达尼号在大西洋上作处女航,和一座海上漂流的大冰山相撞,死亡在一千五百人以上,在时间上空间上配合得那样巧,以至造成那样的大悲剧。季淑遭遇的意外,亦正与此仿佛,不是命运是什么?人世间常没有公道,没有报应,只有命运,盲目的命运!我像一棵树,突然一声霹雳,电火击毁了半劈的树干,还剩下半株,有枝有叶,还活着,但是生意尽矣。两个人手拉着手的走下山,一个突然倒下去,另一个只好踉踉跄跄的独自继续他的旅程!

我曾引录潘岳的悼亡诗,其中有一句:“上惭东门吴”。东门吴是人名,复姓东门,春秋魏人。列子力命:“魏人有东门吴者,其子死而不忧,其相室曰:

‘公之爱子,天下无有,今子死不忧何也?’东门吴曰:‘吾常无子,无子之时不忧;今子死,乃与向无子同,臣奚忧焉?’”这个说法是很勉强的。我现在茕然一鳏,其心情并不同于当初独身未娶时。多少朋友劝我节哀顺变,变故之来,无可奈何,只能顺承,而哀从中来,如何能节?我希望人死之后尚有鬼魂,夜眠闻声惊醒,以为亡魂归来,而竟无灵异。白昼萦想,不能去怀,希望梦寐之中或可相觏,而竟不来入梦!环顾室中,其物犹故,其人不存。元微之悼亡诗有句:

“唯将终夜常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我固不仅是终夜常开眼也。

季淑逝后之翌日,得此间移民局通知去检验体格然后领取证书。又逾数十日得大陆子女消息。我只能到她的坟墓去涕泣以告。6月3日师大英语系同仁在台北善导寺设奠追悼,吊者二百余人,我不能亲去一恸,乃请陈秀英女士代我答礼,又信笔写一对联寄去,文曰“形影不离,五十年来成梦幻;音容宛在,八千里 外吊亡魂。”是日我亦诵持《金刚经》一遍,口诵“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而我心有住,不能免于实执。五十余年来,季淑以其全部精力情感奉献给我,我能何以为报?秦嘉赠妇词:

诗人感木瓜,乃欲答瑶琼。

愧彼赠我厚,惭此往物轻。

虽知未足报,贵用叙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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