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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爱是什么——原来爱情是这样(3)

若是仅凭空谈,我们恐怕并不能更接近爱的本质。学术阐释用处甚微。上帝并不对事物进行学术阐释,而是创造事物本身。生命在我们四周展开了无数创造物的集合,我们必须从中找到自己的道路,在沿路前行的过程中,尽力拾取我们力所能及的些许知识。

容我选择五个比喻,来说明这新生命的觉醒意味着什么。

一、我们难道不说,没有爱的生命就像没有点亮的灯?它虽然就在那儿,却不被人需要。然而一经火苗碰触,它便颤动、发光,成为房间的中心。光线所到之处,每一样东西都如同新近镀金的一般。正如恋人的眼睛,所看到的整个世界都是簇新的。

二、或以即将死于干旱的枯萎植物作比。太阳光将它烤焦了;根须扎在日益干硬的泥土里,不停地寻找着水汽。植株焉下去了,耷拉着脑袋;它愈来愈虚弱,就快死去了。正当此时,雨落下来了,一簇喃喃细语着的浑圆而芬芳的液滴,是最纯粹的生命,是提炼的精华,是生命的必需。在雨的洗礼下,这株植物又挺立起来了;它畅饮着、欢庆着。夜晚,它恢复了自己的生命力;清晨,它从阳光中积聚的热量在雨的助力下,绽放出了彩色的鲜花。我曾经认识一个被艰难生活和过剩激情折磨的人。我目睹爱降临在这个男人身上,将他从困境中拉起,使他焕然一新,重新站了起来。他的身上喷发出一股色彩和光辉的洪流,转化成现在以炽烈力量刺激了千万人的创造性工作。

三、还可以那超然独立的竖琴作比。它金黄、尊贵,却被疏离的寂寞包围。

而后有曼妙的手臂来到它身边,弯曲的手指拨动琴弦,空气中顿时弥漫着动人的旋律。竖琴活过来了,从琴头到金黄的脚座都震颤着、欢庆着。

四、或想象一所没有点灯的房子,夜幕降临,空空如也。窗口漆黑,房门紧闭;清新的风在它四周兜兜转转,却始终找不到一个入口。屋里的空气沉闷厚重,晕晕乎乎,渴望着重新融入外面的清风。此时,随着脚步声,持钥匙的女人来了。窗户打开了,被囚禁的空气一涌而出,清风进来了。灯亮了,炉火也被点燃了,光填满了所有的门窗。桌子铺起来了,听得见一阵脚步声,又是一阵脚步声。整座房子光芒闪耀,活起来了。

如果乐意,你还可以举出许多其他的比喻,比如小天鹅春天披上的白色羽衣,又如幼嫩的小花儿,张开杯子般的骨朵,让太阳为它们注满金色的琼浆。所有的生命都满是这样的比喻,因为自然的法则规定了,爱,力量,美,快乐,都是一体的。

五、最后我只想再加上一个意象,只因它曾予我喜悦。沙特尔大教堂的北门上有一幅雕刻画,大概有六百多个年头了,表现的是上帝创造飞鸟。上帝仪容非凡,还很年轻,不过三十八岁左右,表情甜美无比。在他身后的是圣子,年约十七,身高形容与上帝相仿,只是没有胡须。圣子脸上也是同样甜美的表情,仿佛在这两张脸上都正绽放着妙不可言的微笑。圣父手中握着时间所开辟的东西,很可能是一只小鸟。何等幸运的时刻!何等吉祥的念想!难怪他们都是一脸喜悦。小鸟从未令上帝失望,不像我们这班上帝的野孩子。从那时起,每到春天,这些小生命就仰头向天歌颂他,因为爱戴的喜悦,因为秘密的巢穴。

想象和思索往往能使人增长些许智慧。现在,我们或许可以说,爱是灵魂散发的光与气,是天赐的能量,是流动的力。

这力与能量受着某种精神的触发,在我们体内的广阔王国中奔腾。其中的生命起了一股温柔的骚动,一波接一波的欢乐、渴望、悲伤、狂喜奔涌起来,组成了一支震颤的乐曲,这音乐,常常让整个身体都随之摇摆和颤动。

我爱上了爱,我真喜欢它,它存在于粗汉跟他的狗说话时脸上的微笑中,存在于圣方济各和圣女贞德的热情中。那造物的闪亮火焰,它插翅飞翔,赋予人们口才。它是音乐的大师,是一切欢乐的主宰,是我们生命中最美好的事。

爱情

人们常说,爱情是文艺创作的永恒主题。不同意这个意见的人,恐怕是不多的。爱情同时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东西。即使后来出家当了和尚,与爱情完全“拜拜”,在这之前也曾蹚过爱河,受过爱情的洗礼,有名的例子不必向古代去搜求,近代的苏曼殊和弘一法师就摆在眼前。

可是为什么我写《人生漫谈》已经写了三十多篇还没有碰爱情这个题目呢?

难道爱情在人生中不重要吗?非也,只因它太重要,太普遍,但却又太神秘,太玄乎,我因而不敢去碰它。

中国俗话说:“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的。”我迟早也必须写关于爱情的漫谈的。现在,适逢有一个机会:我正读法国大散文家蒙田的随笔《论友谊》这一篇,里面谈到了爱情。我干脆抄上几段,加以引申发挥,借他人的杯,装自己的酒,以了此一段公案。以后倘有更高更深刻的领悟,还会再写的。

蒙田说:我们不可能将爱情放在友谊的位置上。“我承认,爱情之火更活跃,更激烈,更灼热……但爱情是一种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它狂热冲动,时高时低,忽冷忽热,把我们系于一发之上。而友谊是一种普遍和通用的热情……再者,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欲望,越是躲避的东西越要追求……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弱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

总之,在蒙田眼中,爱情比不上友谊,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个人觉得,蒙田的话虽然说得太激烈,太偏颇,太极端,然而我们却不能不承认,它有合理的实事求是的一方面。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与思考,我觉得,世人对爱情的态度可以笼统分为两大流派:

一派是现实主义,一派是理想主义。蒙田显然属于现实主义,他没有把爱情神秘化、理想化。如果他是一个诗人的话,他也绝不会像一大群理想主义的诗人那样,写出些卿卿我我,鸳鸯蝴蝶,有时候甚至拿肉麻当有趣的诗篇,令普天下的才子佳人们击节赞赏。他干净利落地直言不讳,把爱情说成是“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对某一些高人雅士来说,这实在有点大煞风景,仿佛在佛头上找粪一样。

我不才,窃自附于现实主义一派。我与蒙田也有不同之处:我认为,在爱情的某一个阶段上,可能有纯真之处,否则就无法解释日本青年恋人在相爱达到最高潮时有的就双双跳入火山口中,让他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像这样的情况,在日本恐怕也是极少极少的,在别的国家,则未闻之也。

当然,在别的国家也并不缺少歌颂纯真爱情的诗篇、戏剧、小说,以及民间传说。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世所周知的。

谁能怀疑这种爱情的纯真呢?专就中国来说,民间类似梁祝爱情的传说,还能够举出不少来。至于“誓死不嫁”和“誓死不娶”的真实的故事,则所在多有。这样一来,爱情似乎真同蒙田的说法完全相违,纯真圣洁得不得了啦。

我在这里想分析一个有名的爱情的案例。这就是杨贵妃和唐玄宗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古今艳称的故事。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歌颂的就是这一件事。你看,唐玄宗失掉了杨贵妃以后,他是多么想念,多么情深:“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这一首歌最后两句诗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写得多么动人心魄,多么令人同情,好像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真正纯真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但是,常识告诉我们,爱情是有排他性的,真正的爱情不容有一个第三者。可是唐玄宗怎样呢?“后宫佳丽三千人”,小老婆真够多的。即使是“三干宠爱在一身”,这“在一身”能可靠吗?白居易是唐代臣子,竟敢乱谈天子宫闱中事,这在明清是绝对办不到的。这先不去说它,白居易真正头脑简单到相信这爱情是纯真的才加以歌颂吗?抑或另有别的原因?

这些封建的爱情“俱往矣”。今天我们怎样对待爱情呢?我明人不说暗话,我是颇有点同意蒙田的意见的。中国古人说:“食、色,性也。”爱情,特别是结婚,总是同“色”相联系的。家喻户晓的《西厢记》歌颂张生和莺莺的爱情,高潮竟是一幕“酬简”,也就是“以身相许”。个中情由,很值得我们参悟。

我们今天的青年怎样对待爱情呢?这我有点不大清楚,也没有什么青年人来同我这望九之年的老古董谈这类事情。据我所见所闻,那一套封建的东西早为今天的青年所扬弃。如果真有人想向我这爱情的盲人问道的话,我也可以把我的看法告诉他们的。如果一个人不想终生独身的话,他必须谈恋爱以至结婚。这是“人间正道”。但是千万别浪费过多的时间,终日卿卿我我,闹得神魂颠倒,处心积虑,不时闹点小别扭,学习不好,工作难成,最终还可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真是何苦来!我并不提倡二人“一见倾心”,立即办理结婚手续。我觉得,两个人必须有一个互相了解的过程。这过程不必过长,短则半年,多则一年。余出来的时间应当用到刀刃上,搞点事业,为了个人,为了家庭,为了国家,为了世界。

已经写了两篇关于爱情的短文,但觉得仍然是言犹未尽,现在再补写一篇。

像爱情这样平凡而又神秘的东西,这样一种社会现象或心理活动,即使再将篇幅扩大十倍,二十倍,一百倍,也是写不完的。补写此篇,不过聊补前两篇的一点疏漏而已。

在旧社会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办法,男女青年不必伤任何脑筋,就入了洞房。我们可以说,结婚是爱情的开始。但是,不要忘记,也有“绿叶成荫子满枝”而终于不知爱情为何物的例子,而且数目还不算太少。到了现代,实行自由恋爱了,有的时候竟成了结婚是爱情的结束。西方和当前的中国,离婚率颇为可观,就是一个具体的例证。据说,有的天主教国家教会禁止离婚。但是,不离婚并不等于爱情能继续,只不过是外表上合而不离,实际上则各寻所欢而已。

爱情既然这样神秘,相爱和结婚的机遇,用一个哲学的术语就是偶然性,又极其奇怪,极其突然,绝非我们个人所能掌握的。在困惑之余,东西方的哲人俊士束手无策,还是老百姓有办法,他们乞灵于神话。

一讲到神活,据我个人的思考,就有中外之分。西方人创造了一个爱神,叫做Jupiter或Cupid,是一个手持弓箭的童子,他的箭射中了谁,谁就坠入爱河。印度古代文化毕竟与欧洲古希腊、罗马有缘。他们也创造了一个叫作Kamaolliva的爱神,也是手持弓箭,被射中者立即相爱,决不敢有违。这个神话当然是同一来源,此不见论。

在中国,我们没有“爱神”的信仰,我们另有办法。我们创造了一个月老,他手中拿着一条红线,谁被红线拴住,不管是相距多么远,天涯海角,恍若比邻,二人必然走到一起,相爱结婚。从前西湖有一座月老祠,有一副对联是天下闻名的:“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多么质朴,多么有人情味!只有对某些人来说,“前生”和“姻缘”显得有点渺茫和神秘。

可是,如果每一对夫妇都回想一下你们当初相爱和结婚的过程的话,你能否定月老祠的这一副对联吗?

我自己对这副对联是无法否认的,但又找不到“科学根据”。我倒是想忠告今天的年轻人,不妨相信一下。我对现在西方和中国青年人的相爱和结婚的方式,无权说三道四,只是觉得不大能接受。我自知年已望九,早已属于博物馆中的人物,我力避发九斤老太之牢骚,但有时又如骨鲠在喉不得不一吐为快耳。

恋情

恋情指一种强烈的想与异性亲近并结合的感情。这里说异性,是想只讲常态,不讲变态;如果也讲变态,那就同性之间也可以产生恋情。恋情是情的一种,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何以最强烈?先说说情的性质。小孩子要糖吃,得到,笑;不得,哭;笑和哭是表情,所表的是情。情是一种心理状态,来于“要”的得不得。要,通常称为“欲”,是根;情由欲来,是欲在心理上的明朗化。明朗,于是活跃,有力;这力,表现为欲的满足而冲锋陷阵。这样说,如果照佛家的想法,视欲为不可欲,那情就成为助纣为虐的力量。有所欲、求,情立刻就来助威,其方式是,不得就苦恼,甚至苦到不可忍,其后自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了。这样,比喻情为胡作非为,欲就成为主使。所以要进一步问,欲是怎么回事。苟子说,“人生而有欲”,与生俱来,那就难得问何所为。正如《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天而且命,怎么回事,自然只有天知道。我们现在可以说得少神秘些,是生命的本质(以己身为本位外求)就是如此,生就不能无所求,求即欲,半斤八两,也好不了多少。所以还得回到荀子,承认人生的有欲,不问缘由,不问价值,接受了事。欲是有所求,恋情之根的欲,所求是什么?很遗憾,这里只能把自负为万物之灵的人降到与鸟兽(或再低,昆虫以及植物之类)同群,说,恋慕异性,自认为柏拉图式也好,吟诵“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也好,透过皮肉看内情,不过是为“传种”而已。传种何以如此重要?在承认“天命之谓性”的前提下,记得西方某哲学家曾说,种族的延续在人生中重于一切,所以个人不得不尽一切力量完成此任务,如恋爱失败即表示此任务不能完成,宁可自杀。如果这种认识不错,那就可以进一步设想,美貌以及多种称心如意,不过是为种族延续而设的诱饵,人都是主动上钩而不觉得。我闭门造车,缩种族生命为个人生命,说,因为有生必有死,而仍固执“天地之大德曰生”,只好退一步,用传种的办法以求生命仍能延续。延续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不能知道,但逆天之命总是太难,所以也就只好承认“男女居室,人之大欲存焉”,就是说,到情动于中不得不发的时候,就发,去找异性寄托恋情。

上面所讲是走查出身的路子,或说多问客观本质而少顾及主观印象。所谓主观印象是当事人心中所感和所想,那就经常离本质的目的很远,甚至某一时期,真成为柏拉图式。这就是通常说的纯洁的爱,不计财富,不计地位,甚至不计容貌,只要能亲近,能结合,即使世界因此而一霎时化为乌有,也可以心满意足。

这主观有很多幻想成分,幻想,不实,没有问题,也不好吗?我看是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如果说人的一生,所经历都是外界与内心混合的境,这恋情之境应该算作最贵重的,稀有,所以值得特别珍视。珍视,自然仍是由自己的感情出发;至于跳到己身以外,用理智的眼看,就还会看到不少值得三思的情况。

先由正面说。一种情况是,有情人终于成为眷属。那恋情就有好的作用。理由有道理方面的,一,双方的了解比较深,结合之后,合得来的机会就大得多;二,结合之后,风晨月夕,多有过去依恋的梦影,单是这种回味,也是一种珍贵的享受。理由还有事实的,是旧时代,男女结合,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合之前几乎都是没有恋情,这就成为赤裸裸的传种关系,有的甚至一生没有依恋之情,如果算浮生之账,损失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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