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杏娥, 1903年9月10日出生于湖南平江县汤段乡一个贫苦裁缝的家中。父亲早亡,母亲无力抚养她,只得将六岁的冯杏娥卖到一个姓涂的农民家当童养媳。长期艰苦生活的磨练,养成了冯杏娥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性格。
1925年,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席卷湘东广大地区,身为童养媳的冯杏娥冲破种种束缚,在党组织的启发教育下,秘密加入农会,并串联了二十多个妇女,成立了汤段乡妇女联合会,她被选为会长。不久,她又当选为区农会妇女代表,还担任了赤卫队长、区妇联主任等职。
192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马日事变”后,平江一片白色恐怖。冯杏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联络党员和积极分子,动员了二百多名妇女,参加了平江二十万农民军的“三月扑城”战斗。这次战斗震动了湖南全省,沉重地打击了反动势力,极大地鼓舞了工农群众用革命武装反击反革命武装的斗志。
1928年7月,彭德怀、滕代远、黄公略等发动了著名的“平江起义”。冯杏娥积极为起义部队筹集粮食、蔬菜、食盐等,组织慰劳红军官兵和动员青年参加红军,受到彭德怀军长的表扬,称赞她是红军的好帮手。
冯杏娥经过实际斗争的考验和锻炼,从一个目不识丁的童养媳,迅速成长为党的杰出妇女干部。她先后担任平江县委妇女部长、县委书记、湘鄂赣省委、特委妇女巡视员、副部长、部长等职务。
在长期的游击战斗中,冯杏娥逐步成长为一名军事指挥员。她指挥了打击白区凿江土豪的夜袭战,战斗中用匕首刺伤企图夺路而逃的土豪,伏击了前来解围的国民党军和地主武装。她还带领省红军学校女生连的一百多人,在观音岩胜利阻击了企图前来围剿湘鄂赣省委驻地的敌人,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中央红军长征后,湘鄂赣边区进入极为艰苦的时期。根据斗争形势的需要,省委决定成立平(江)、修(水)、铜(鼓)县委,任命冯杏娥担任县委书记。当时敌人在这一地区实行惨绝人性的杀光、烧光、抢光的政策,敌人杀人以人头、耳朵计数报功。还强迫当地居民移民并村,实行所谓“一家通匪,十家连坐,一家窝匪,十家同祸”的联防保甲制度。在十分恶劣的环境下,冯杏娥以对党的赤胆忠心和坚韧不拔的顽强革命精神,组织了一百多人的县保安大队,自己兼任政委,和大队长朱晃富一道,运用机动灵活的游击战术,转战万山丛中,和数十倍的敌军展开了反“清剿”斗争,有力地配合了红十六师的作战行动。她指挥的南桥伏击战,一举打垮敌人一个连。在进攻嘉义挨户团的战斗中,消灭敌人一个排;特别是拔掉平江县黄金洞地区虎坳的坚固碉堡的战斗,更是打得有声有色。
这个碉堡全用麻石砌垒,附近的地主豪绅都搬进碉堡去求保护,粮食、布匹等物资堆满碉堡。红军、游击队决定要拔掉这颗钉子。冯杏娥把部队和群众编成几个小组,埋伏在虎坳碉堡周围的要道上,四周堆满干柴、枯草和楠竹,于深夜引火点燃,虎坳四周一时火光冲天,连绵数里。枪声、军号声、喊杀声震天动地。冯杏娥带领尖兵排分几路冲到碉堡下大声喊话:“红军优待俘虏,缴枪不杀!”在一片喊杀声中,尖兵排冲进碉堡里,几十个敌人被打得晕头转向,也不知来了多少红军,乖乖地举手投降了,这一仗不仅缴获了几十支枪和一批弹药,而且把藏在碉堡里的粮食、布匹都拿出来分发给群众。老百姓高兴得不得了。
冯杏娥就是这样机智勇敢地指挥游击队,出奇制胜,在红军主力长征后的南方,坚持了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湘鄂赣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一支队第一团,开赴江南抗日前线。此时担任湘鄂赣边区特委妇女部长的冯杏娥和特委书记涂正坤、新四军留守处主任黄耀南等一道留在边区,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和党的地下工作。这时,特委决定精简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基层领导。杏娥毫不犹豫地带头到自己的老家平江县汤段乡。她在一位老实农民家里摆了个卖烟酒的小摊,以此作为据点,掩护开展党的秘密工作。一年后,冯杏娥在汤段发展了一批党员,重建了汤段地区地下党支部。
1939年6月12日,国民党在平江、嘉义制造了“平江惨案”,屠杀我党的县、区、乡各级干部和革命群众一百多人,新四军驻平江留守处的涂正坤、罗梓铭等六位同志也惨遭杀害。侥幸脱险的黄耀南来到汤段,劝说冯杏娥到外地避一避,因为敌人早已盯住她了。冯杏娥毫无畏惧地说:“敌人的屠杀吓不倒共产党人,我们要把牺牲的同志的担子挑起来,绝不能在紧要关头离开自己的岗位。”她把生死置之度外,象往常一样奔走于各地,宣传党的抗日主张,揭露国民党反动派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的面目。在她的努力下,党组织又恢复了活动,一些坚定分子被吸收入党和参加了新四军。
1940年3月15日,汤段乡反动保长翁任庭得知冯杏娥回到家中,便在深夜带着特务和乡丁闯入冯杏娥家,强行将她绑架,对她施用各种酷刑,要她供出回家的任务和党组织名单。冯杏娥怒斥敌人,断然答道:“你们这些卖国贼,就是把我的骨头磨成粉,也休想从我口里得到一个字。”敌人下了毒手,将年轻的冯杏娥杀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