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礼貌称谓
对不同行业、不同身份人士的称呼
当面对不同行业、不同身份乃至不同职务、不同性别的人士时,必须根据具体交往对象的不同,在称呼上有所区分。具体而言,主要有下列几点需要特别重视:
对于成年人,可将男士称为“先生”,将妇女称为“小姐”、“夫人”或“女士”,这是适用面最为广泛的一种“泛尊称”。在具体称呼妇女时需要注意:对已婚者应称“夫人”,对未婚者或不了解其婚姻状况者可称“小姐”,亦可称之为“女士”。
在政务活动中,除可使用“泛尊称”外,还有两种称呼方式:一是称呼对方的行政职务;二是称对方为“阁下”。按照常规,“阁下”主要用以称呼地位较高者。但在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不使用该称呼。
在商务活动中,世界各国“泛尊称”的使用最受欢迎,而对称呼行政职务不大欢迎。在学术性活动中的情况也大抵如此。在服务场所中,对于各种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通常都可以使用“泛尊称”。
对于军界人士,最佳的称呼是称其军衔或军衔加先生,对知道姓名的可冠以姓与名,对其行政职务,一般不必称呼,如“上校先生”、“莫利少校”、“维尔斯中尉先生”等。有的国家对将军、元帅等高级军官称阁下。
在宗教活动中,对神职人员,一般均应以其神职相称。有两点应予特别注意:第一,切勿在称其神职时出现差错;第二,越是正式的场合,越应当在称其神职时采用全称。一般可称其职称、姓名加职称或职称加先生,如“福特神父”、“传教士先生”、“牧师先生”等。有时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也可称“阁下”。
在一般场合中,对于教授、研究员、工程师、律师、法官、医生、博士等职称、职务或学位拥有者,均可直接以之相称。
凡与我有同志相称的国家,对各种人员均可称同志或姓名加同志,有职衔的可加职衔,如“主席同志”、“议长同志”、“大使同志”、“秘书同志”、“上校同志”、“司机同志”、”服务员同志”等。除此之外,这一称呼切勿在对外交往中滥用。
在与君主制国家的王公贵族交往中,在称呼对方时一定要符合对方的惯例。通常对国王、王后,应当称“陛下”,对王子、公主、亲王及其配偶,应当称“殿下”。对于拥有封号、爵位者,一般应以其具体封号、爵位相称。如“爵士”、”勋爵”、“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等。有时也称阁下或先生。称呼对方封号时,一定要力求完整无缺。
如何称呼多名人士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需要在同一时间内对多名人士同时加以称呼。在这种情况下,既要注意在称呼对方时面面俱到,更要注意在称呼对方时有主有次。所谓有主有次,指的是在需要同时称呼多名人士时,一定要首先分清主次,然后再由主至次。依次而行。在实际操作中,标准做法有下列四种。
1.由尊而卑
称呼多名人士时,可以自地位较高者开始,自高而低,依顺序进行。
2.由疏而亲
若被称呼的多名人士与自己存在亲疏之别,为了避免产生误会或不愉快,一般应当首先称呼其中与自己关系较生疏者,然后再称呼其中与自己关系较亲近者。
3.由近而远
有时不便细分多名被称呼者的尊卑、亲疏,那么则不妨以对方距离自己的远近来进行,即先称呼距离自己最近者,然后依次称呼距离自己较远者。
4.统一称呼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多名被称呼者不必一一称呼或者不便一一称呼时,则可采用统一称呼对方的方式。例如以“诸位”,“大家”,“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等方式直接称呼对方。
对外国人的称呼方法
在不同的国家里,人们姓名的排列方式和称呼方式往往也各不一样。所以在称呼外方人士的姓名时,一定要对其中的差异有所了解。
外国人的姓名与我国汉族人的姓名大不相同,除文字的区别之外,姓名的组成、排列顺序都不一样,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对我们来说难以掌握,而且不易区分。这里只对较常遇见的外国人姓名分别作简单介绍。
1.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是姓。又如EdwardAdam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WilsonJunior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SmithIII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二。
妇女的姓名会因结婚而变化,在结婚前她们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改为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White)女士与亚当·戴维斯(Adam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D.w.Thomson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其他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2.法国人姓名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
法国妇女姓名的口头称呼基本同英文姓名。如姓名叫雅克琳·布尔热瓦的小姐与名弗朗索瓦·马丹结为夫妇,婚后该女士称马丹夫人,姓名为雅克琳‘马丹。
3.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一般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Franco),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广大使用西班牙语的拉丁美洲国家,人们的姓名组成与称呼也是如此。
葡萄牙人姓名也多由三、四节组成,前一、二节是个人名字,接着是母姓,最后为父姓。简称时,个人名一般加父姓。使用葡萄牙语的巴西人也是如此。
在称呼使用西班牙语、葡语诸国人士的姓名时,正式场合宜用其全称,而在一般情况下,则可只使用其简称,即其父姓,或是其个人名加上父姓。
4.俄罗斯人和匈牙利人姓名
俄罗斯人姓名一般由三节组成。如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伊万为本人名字,伊万诺维奇为父名,伊万诺夫为姓。妇女姓名多以娃、娅结尾。妇女婚前用父亲的姓,婚后多用丈夫的姓,但本人名字和父名不变。如尼娜·伊万诺夫娜·伊万诺娃,尼娜为本人名,伊万诺夫娜为父名,伊万诺娃为夫姓。俄罗斯人姓名排列通常是名字、父名、姓,但也可以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名字和父名都可缩写,只写第一个字母。
称呼俄罗斯人,除了在正式场合宜称呼其全称外,在一般情况下可称其姓,亦可呼其名。将其本名与父名连用时,表示比较客气;而在向长者表示尊敬时,则只称其父名。如人们常称列宁为伊里奇,列宁的全名为符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家人和关系较密切者之间常用爱称。
匈牙利人的姓名,排列与我国人名相似,姓在前名在后。俄人也名在前,也可姓在前由两节组成。如纳吉·山多尔,简称纳吉。有的妇女结婚后改用丈夫的姓名,只是在丈夫姓名后再加词尾“ne”,译为“妮”,是夫人的意思,姓名连用时加在名字之后,只用姓时加在姓之后。
5.阿拉伯人姓名
阿拉伯人姓名一般由三或四节组成。(第一节)为本人名字,(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祖父名,(第四节)为姓,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的姓名是:费萨尔·伊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伊本·阿卜杜勒·拉赫曼·沙特。其中费萨尔为本人名,阿卜杜勒·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勒·拉赫曼为祖父名,沙特为姓。
称呼阿拉伯人时,称呼其全称,往往意味着郑重其事。在一般情况下,称呼阿拉伯人时可省去其祖父名,或将其祖父名与父名一道略去。需要简称阿拉伯人时,通常可以只称呼对方的名字。但是,若对方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则只宜以其姓氏作为简称。如:穆罕默德·阿贝德·阿鲁夫·阿拉法特,简称阿拉法特。加麦尔·阿卜杜勒·纳赛尔,简称纳赛尔。
6.日本人姓名
日本人姓名顺序与我国相同,即姓前名后,但姓名字数常常比我汉族姓名字数多。最常见的由四字组成,如德川家康、吉田正一、福田英夫等。前二字为姓,后二字为名。但又由于姓与名的字数并不固定,二者往往不易区分,因而事先一定要向来访者了解清楚,在正式场合中应把姓与名分开书写。
一般口头都称呼姓,正式场合称全名。
7.缅甸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