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时,莱钠德·勒克报名加入了海军陆战队。与其他寻求刺激和冒险的年轻人不同,莱钠德此举更是为了脱离家庭、改变现状。莱钠德在军中是雷达操作员,尽管曾由于工作认真负责而多次立功受奖,但实际上他的精神状态极不稳定。第一次被派赴越战前线后不久,即因“有精神病初兆反应”而住进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莱钠德再度被送往越南,几个月后,他因“原因不明的综合症”而提前退伍,并长期在加利福尼亚奥克兰的荣誉军人医院接受心理治疗,其间,他也曾试图在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荷西分校选修过几门课,但很快就放弃了。莱钠德于1981年与柯拉拉·勃拉兹结婚后租住在菲洛镇郊的“印地安溪牧场”。有朋友称,就是在那座橘子园里,莱钠德·勒克开始种植毒品,并为所谓即将到来的核战争储备军火等物资,这也是他后来被捕的原因之一。
1982年6月,莱钠德·勒克躲进了地处荒野的蓝山路木屋。根据家人们的证词及其日记记载,莱钠德于次年即1983年,先后秘密杀害了他的兄弟唐纳德·勒克和朋友乔斯·甘纳,以攫取维持逃亡生涯必需的钱财。
伍其达落网的消息给旧金山和卡拉沃若警方带来的激动与兴奋仅仅持续了三天。1985年7月9日,星期二,加拿大司法部长约翰·科斯比宣布,他将正式拒绝美国方面引渡伍其达的请求,因为加拿大已经废除死刑,根据1976年美加两国政府签署的引渡公约,加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不予引渡任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犯。
当美国有关部门终于从震惊中缓和过来后,两名旧金山警署专案组的警探被派往卡尔嘉利提审狱中的伍其达。正如警方所预料,伍其达一上来便把所有的罪责尽数推到死无对证的莱钠德·勒克头上,说他才是主谋和凶手,而他自己与本案的联系不过是有时候“在那儿”而已。伍其达最后只承认他曾帮助过莱钠德“处理”保罗·卡司能的尸体。
当美国方面根据这次的审讯记录准备对加拿大司法部发起新一轮的攻势时,阿尔博塔省立法院正紧锣密鼓地开始对伍其达在当地所犯罪行的庭审,并且声称,庭审期间不接受美国方面关于引渡该犯的任何公文,亦不予处理任何有关事宜。后来,伍其达在加拿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或许他已经预感到,自己迟早有一天将会不可避免地面对“蓝山路大规模系列绑架、强奸、抢劫、奴役、凶杀案”的审判,在加拿大服刑期间,伍其达以少有的认真态度和钻研精神,如饥似渴地学习美国联邦及加州有关法律条文。毕竟是性命攸关,马虎不得。
与此同时,美国方面不屈不挠地与加拿大有关当局就此案展开了长达六年的公文往来及法庭辩论战。在经过了十多次上诉和似乎是永远不可能完结的听证后,加国政府终于恩准了加利福尼亚州政府的请求,同意将伍其达引渡至美国受审。
1991年9月26日,麦克雷兰空军基地岗哨林立。一架军用专机徐徐降落后,几辆早已等候在跑道边上的警车缓缓驶近从舱门降下的舷梯旁,依旧身着加拿大灰色囚服的伍其达被直接从这里递解到加州首府沙加缅多郊外的福尔逊监狱。
从这一天到“伍其达案”正式开庭审理,中间经过了漫长而枯燥的,令人精疲力竭的七年。伍其达利用他在狱中掌握的法律知识现炒现卖,使开庭的日期一改再改。
最早拟定的庭审地点是卡拉沃若地区首府圣安佐斯。伍其达先是不断地通过他的律师向上级法院提出各种正式申诉,内容从一日三餐到医疗待遇,无所不有。每当有这类申诉递交法庭,正常的法律程序便须暂时中断,直至有关事实得以澄清,或有关部门作出结论后,才能继续进行。
比如有一次,伍其达预审出庭回到监狱已过了开饭的时间,看守给他端来的饭菜有些冷了,伍其达当即绝食。
还有一次伍其达说他着了凉,向狱医指定要一种药片。这种药物的催眠效果非常强,狱医担心他次日出庭时会头晕脑胀打瞌睡,就给他开了别的药。谁知第二天在法庭上,伍其达当众向法官发难,说狱医拒绝了他的医疗要求,致使他病情加重。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
伍其达在狱中被列为“高危罪犯”。他本是重案犯,更兼体格硕健,又会武功,即使有手铐脚镣,看守们有时候也心里发怵。1992年,法庭曾一度使用一种特制的笼子,休庭时便将伍其达锁于笼中。这在后来又成了他申诉的理由。据伍其达称,这个笼子让他深感恐怖和羞辱,恶梦连连,夜不能寐,以致身心皆受到伤害,云云。
伍其达的另一招是,不断辞退更换官方为他指定的律师。据法庭的档案记载,伍其达前后一共更换过12次律师。每当新律师接手案子,所有的调查、策划、准备工作等等就得重头开始。仅此一项,不但为伍其达赢得了更多的时间,而且使州政府耗费了更多的资金。伍其达对任何一位代理过他的律师都不满意,都能指出种种的不是。有一次,他甚至以100万美元的索赔金状告他的辩护律师们。还有一次,他向圣安佐斯法院提交动议,要求自任辩护律师,被法院驳回。
伍其达的律师们曾在当地作过一次民意测验,结果95%的卡拉沃若地区居民都认定伍其达“有罪”,只有5%的人表示,要在公诉方和被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后才能作出判断。被告方随即以伍其达不可能在圣安佐斯获得公正裁决为由,要求易地审判。此项动议被递交到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1994年4月8日,法庭命令将“伍其达案”的庭审地点移至洛杉矶的桑坦纳。
又经过了四年多的各种听证与延期,1998年10月26日,“伍其达案”在桑坦纳法院开庭审理。
伍其达被指控的罪名包括12项预谋杀人罪。在蓝山路现场的13名受害者中,警方确信唐纳德·勒克和乔斯·甘纳被害于1983年,当时伍其达正在利文坞军事监狱里服刑,所以与这两宗案子没有关系。但除了蓝山路外,伍其达还应该对1984年7月发生的唐·约勒梯命案负责。
因为法官约翰·瑞恩允许摄像机进入法庭,首席公诉人霞琳·翰纳珈在开场发言中播放的“卡茜/白兰达”录像带的某些画面,当天便出现在三大电视台的全国新闻上,在公众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民愤。事后,陪审团中的一名中年妇女对记者说,在庭审期间,录像带上的画面搅得她天天晚上做恶梦。
霞琳·翰纳珈在发言中指出:“被告人和莱钠德·勒克把蓝山路变成了一座血淋淋的杀人魔窟和阴森恐怖的巨大坟墓。”“12个活生生的人从地球上消失了。被告人和莱钠德·勒克就是策划并实施这一系列谋杀的刽子手。”
被告方首席辩护律师威廉·凯立在他的开场白中针对录像带的内容反驳道:“请注意,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伍其达在这所法庭上被起诉的罪名是谋杀,而不是撕破什么人的衣服。”“你们在那盘录像带里可以看到这样或那样的镜头,但有一点你们始终没有看到,就是谋杀。”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双方各用了大约一半的时间传唤证人,提交证据,阐述自己的案子。被告方辩护的立足点仍然是,一切都是莱钠德·勒克干的,他才是本案的真凶,而伍其达只不过有时候在现场而已。其间,1999年1月18日,伍其达在法庭上表示,如果公诉方放弃交叉提问,他将为自己出庭作证。约翰·瑞恩法官理所当然地驳回了这一荒唐的要求。
1月25日,被告方听证结束后,伍其达交给他的辩护律师路易斯·卡拉普一封信,并要他当庭宣读。伍其达在信中坚持要求法庭撤换他的律师,被法官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