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恋人逛逛他们小时候走过的路,吃过的小吃,其实是件挺好玩的事情。你看他兴致勃勃地讲起放学怎么和同学街上嬉闹,怎么迷恋某家店的糖果,怎么瞒着妈妈去游戏机室,都是那么收放自如,如同天生的故事大王,不NG(卡)地唠个三天三夜。
印象中最好吃的鱼蛋就是他带我去吃的。在此之前,我以为711的鱼蛋是最好吃的了,可他告诉我,好吃的鱼蛋何止一处!第一次见其家长,紧张异常,怕饭桌上顾着小心应答不敢起筷。或许看出了我的一丝担心,他突然停住脚步对我说:“我带你吃吃这里的鱼蛋吧,我小时候经常来。”在酒楼对面的小店,他指着一个电饭锅,对老板说:“要一份,加辣。”老板用街坊式的语气应答:“好啊。”
大约五十来岁的老板,精神爽利,掀开锅盖麻利地舀了一些放入碗中。满满一锅鱼蛋,全部都沾染了咖喱或是沙爹酱的颜色,做作的人工色素完全绝迹,香气自然是盖都盖不住。蘸辣,戳起一颗,温度刚刚好入口,嚼得不亦乐乎,一颗紧接一颗贪心地沾满残余酱汁,那份见家长的紧张早被抛到九霄云外。他当然是自豪起来:看我小时候就这么懂“吃”。
有个爱吃的女友,发发小脾气要哄一哄,拿食物塞住她的嘴巴大概是最好的办法之一。不巧,本人就是这位女友,同样被一串好吃的鱼蛋收买。前一秒电话里“噼里啪啦”地吵架,后一秒从地铁口出来,看到他拿着一串鱼蛋,还在雨雾中冒着热气,没骨气又没定力的我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干干净净——我那一刻已经忘记吵架缘由,只在追问这串鱼蛋出自何家,为何可以小巧玲珑粒粒出色,可以深入丸心入味透彻,可以甜辣并驾厚重丰富。他说,那家店的大姐每天都煮几百斤鱼蛋,这串是最后一串啦!幸运日不宜吵架!
于是,我的感情和鱼蛋莫名地连在了一起,颇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