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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有一种爱叫执着追求:炽热的爱情之火永远不灭(1)

高尾染坊

日本的江户时代,社会上盛行艺妓。这种艺妓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聪明美丽的女子,从小经过严格的训练。她们精通琴棋书画,知情识趣,专门从事与达官贵族的上层交际活动,在社会上拥有较高的地位。她们中最优秀的被称为“大夫”,只有王侯将相才能与之交往。

当时江户最有名的是一位高尾大夫。她具有极大的权威,平时只接待那些诸侯或者富商。每次接待都要价十五两黄金。

有个名叫老久的染坊工匠,他很仰慕高尾大夫。但是以他的身份地位,根本不可能与她交往,怎么办呢?

后来他终于想出一个办法。他花了3年时间省吃俭用,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赚了十五两黄金,然后就谎称自己是从大阪来的一个富商,要求与高尾大夫交往。

结果他的目的真的达到了。老久终于跟他朝思暮想的高尾大夫相会了。

临别的时候,高尾大夫对他说:“请再光临。”

一般人都会说“我会再来”之类的话,但老久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我得等3年之后才能再来一次……”

高尾大夫大吃一惊,再三追问之下,才得知这个小伙子为了见她一面。竟然埋头苦干了3年,不由得非常感动。

“等我满了期限恢复自由的时候,我就嫁给你。为了表示守信,我把积攒的三百两黄金交给你代为保管。”高尾对老久说。

后来高尾大夫顺利满工,就嫁给了老久。夫妻两人同心协力,创立了全江户第一的染坊。

一生只爱一个人

他是位学生尊敬的好老师,尤其是他苦读奋斗的传奇故事,早为这一路走职业教育体系的学生所羡慕,学生只知道他的苦读,却不懂那十四岁时圣诞火红的倾心仰慕是如何化成近二十年的苦恋,又如何在近乎绝望之中成为他奋斗的希望源头。

初二那年的圣诞节前夕,她因获选为模范生上台领奖而为全校所认识,他成为仰慕者。

一天放学,他发现她不但是坐同一路线下车,还在同一站下车,她家只隔他家一条小巷子。他利用圣诞卡写了封“希望和你作朋友”的信。结果得到训导主任在司令台拿来念而讥笑一阵的回音,这封信让全校都知道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放牛班的孩子怎能获得模范生的青睐呢?

他继续写信,写了封起来,直到初叁那年的圣诞节一起丢到她家信箱,她没回音,连训导主任也没回音。

高中联考发榜,她考上总统府隔壁那一所,他的学校离总统府也不远,他念化工科,还常和她同班公车,却从未交谈。他只能默默看着绿衣,暗自祝福,并为自己打气。他依然写信,依然在圣诞火红季节整批寄,她依然不睬。

大学,她念师大,他到南部读二专。为了能再常看见她,他在南部苦读了一年,考上了师大工教系,他又和她同学了。还记得看了榜单,他口中念着她的名字,飞快地骑车到那条巷子,头次按了她家的门铃,在铃声中他满脑都是她,渴望和她讲一辈子的话。

她还是不睬他,她已有男友,但他写了句话给她:“你选择别人是你的选择,我选择你是我的选择,你会改变你的选择我却不会!”对他这总有些恐怖份子色彩的痴恋,她始终置之不理。

他当兵那年的圣诞节,她嫁人了。没多久她去了美国,他也知道她生了个女儿。但他不绝望,他从小没想到要去美国,总以为留美是天之骄子的事,轮不到平凡人,他原本认为每学期能读完就很不错了。是她唤起他的美国梦,他到了美国读书,才更体会雪地中的圣诞更美,他也更坚信十四岁的抉择。

叁十一岁那年,他学成回国,在大学教书,他依然只单恋着她,他还是继续写信,每逢圣诞节信就特别长,只是没有寄出,他打算等她到相识二十年再说。他是单纯的要把单纯的爱带到中年。

叁十叁岁那年的圣诞节,她来找他。十九年了!终于有了回应。她已婚变,带女儿回家,一个多月找不到工作,想到他在教育圈有许多好朋友。他当然帮她,她很快就重拾教鞭。他追求她,用十四岁起就炙热的单纯爱情。

她依然抗拒,她觉的自己不配,她不再是当年的才女,只是一个曾在婚姻中心碎的。他带着两大箱的信向她求婚,感谢她给他的一切:

没有她,他大概读个高职就停止了;

没有她,没学士、没硕士、没博士;

没有她,熬不过人生地不熟的岁月;

没有她,人生的道路不知道要怎么混乱;

没有她,他的字不可能如此工整,文章不可能如此流畅;

没有她,他这学理工的是不可能喜爱文学诗词,诗词伴随他的成为今日的我。

好不好让我一生只爱一个人,一生只怀一种情?

你没有欠我的,我以爱你为生命最美的事。叁十四岁那年的圣诞节,他和他走向地毯的那一端,他坚持请她的女儿作花童,他深爱这小女孩,视同己出。

这故事还没完,不过他俩已携手走过十个年头的圣诞,在学校宿舍中,他们家的圣诞红开的特别,特别早,也最晚枯萎。

这是真实的故事,此人就是师大工教系彭怀真教授。

夜深了,你的手机关机吗

女孩每天临睡会先关掉手机,然后把它放在写字台自己的相架前,这个习惯从买了手机的时候就这样保持着。女孩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两个人不见面的时候,就打打电话或发发短信,大家都喜欢这样的联络方式。有一天夜里,男孩很想念女孩子,打了过去却关机,因为女孩子已经睡下了。第二天,男孩对女孩子说:“以后晚上不要关机,好么?我想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心会不安。”

从那以后,女孩开始另一种习惯:整夜都不关机。因为害怕他打来自己会因睡死而听不到,女孩夜夜都很警醒,人便日日消瘦。然而,慢慢地,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裂痕。女孩很想挽回即临分手的局面,便在一个深夜里给男孩打电话,回答她的是很好听的女声:sorry,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于是女孩知道,她的爱情已经关机。

很久以后,女孩有了另一场爱情。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女孩怎么也不肯嫁。女孩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的话和那个关机的夜。女孩还是保持着整夜不关机的习惯,只是不再期待它会想起。一天夜里,女孩身染急症,慌乱之中把本想拨给父母的电话拨到了男孩那里。男孩早已睡下,但手机还开着。

后来女孩问男孩:“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男孩说:“我怕你夜里有事情找不到我,会心慌。”女孩最终嫁给了男孩。

幸福荷包蛋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又是星期天。我系着一条围裙在做荷包蛋。说出来没人相信,对家事一窍不通的我,做的荷包蛋却一流,架起油锅,打蛋,起锅。单面六秒,双面九秒。摊出来的鸡蛋,白是白,黄是黄,吃得几乎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不是我的自夸,我那个开西式早点店的女友珍不只一次和我说,好些客人老是追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只有星期天早上才有好吃的荷包蛋?

不做家务的我练就的荷包蛋绝活,原是为了他。与他相遇,是我一生最灿烂的日子。

即使是天天快餐面,他也吃个精光。然而我已决定努力学做菜,从荷包蛋开始。为此还买了一口平底锅,趁他不在时偷偷试,我要做最好的荷包蛋给他。

笨手笨脚地叫滚油烫伤了手,他捧着我的脸说,别勉强自己,会不会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啊,那时我真的相信爱情超越一切,也真的相信我们会这样白头到老。可是最终,我虽然做出了最好的荷包蛋,却还是失去了他。

唉,20岁,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那时我多可爱,一心一意地为他做点什么。明明是极厌恶极无趣的事,但,因为他,甘之如饴。有些事,有些心情,一生只一次,像是种过牛痘了,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平静提出分手的,是我。理由是:性格不合。当时大家年少气盛,为一些小事,谁也不肯退让。

后来毕业了,他去了欧洲,我仍然常常做荷包蛋,只是再也不吃了。

仍然会想起那些日子,那时再爱睡懒觉,也总惦记着起来给他煎荷包蛋。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看看钟,已经站着煎了四个钟头的荷包蛋了。我停止胡思乱想,低下头收拾东西。身后服务生叫道:白姐,还有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SHlT!我心里骂道,头也不回地说,告诉客人我下班了,下次请早。

“但我坚持,小姐。我已经等了六年,而我再不想多等一分一秒。”

我霍地回头,泪盈于睫。

不舍得留下你一个人

她爱猫,画出来的猫咪栩栩如生,亲人们都叫她“咪咪”,可是她从来没看过自己的画。她是先天性白内障,只有光感,可以辨别颜色。

在盲校,她遇到他。她学钢琴调音,他学中医按摩。爱情之于他们,同样是幸福的、甜蜜的。他们租了一间不足9平方米的小屋结婚了。她说:“将来我们一定会住上大房子的,很宽敞,在屋子里随便走都不会撞到东西。”他握住她的手,仿佛给她力量一般许给她一个将来。

那年的大年三十,房东要他们马上搬走,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三十那晚,他们在那间冰冷的小屋子里商量着大年初一出去找房子的事,生活一筹莫展。大年初五,他们又一次收拾行李被迫搬家。搬家对于他们来说比普通人更加辛苦,所有的东西都要摸一遍收起来再摸一遍放在新的地方。她骑着三轮车,他在后面推。她不知道,后面的他早已泪流满面。他向她提出离婚。他说:“我没能给你幸福,不如放你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她听了他的话,狠狠地给了他一拳:“你以为我是胆小鬼吗?再难两个人的肩膀也会扛起来。”

生活渐渐有了起色,他成了按摩师,她也有了一家自己的调琴公司。他们按揭买了房,终于有了一间小小的家。可是命运显然不想就此停止对他们的考验。她的肚子里长了个瘤,要马上手术。而她是有哮喘病的,手术有很大的风险。可是,她对他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好起来的,我还没活够呢。”其实她心里想的是:房子每个月的月供都是一笔钱,如果她不在了,他供不起,又会无家可归了。为了他,她要活下去。她不舍得留下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世界上。

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她在手术中并发了哮喘综合征,心脏一度停止跳动。等在手术室外面的他感觉着护士进进出出,心里像掏空了一样,他不能想象,生活里没有她,他该怎么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

那一刻,残酷的命运放开了她的手,她熬过了鬼门关。他们住进了新房子里。她说:“我们也去照一套婚纱照吧!”他欣然同意,只要她开心,他什么都愿意。

盲人照婚纱照?影楼里的人像听了天方夜谭。她笑了,很美,她说:“我从没把自己当成盲人,我也从不抱怨自卑,我们的心里比谁都亮堂。”

看了照片的人都羡慕他们,幸福就明明白白地写在他们两个人的脸上。

故事里的两个主人公如今生活在北京,她叫陈燕,他叫郭长利。他们在一起15年,结婚12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秋意渐渐浓了。

梧桐树的叶子一片一片黄了、枯了,风过处,叶子如蝶般纷纷扬扬飘落。

她坐在轮椅上,他推着她。他们“漫步”在落叶满地的林荫道上。

她的头发几乎全白了,他满头的黑发也有一半白了。

岁月无情,不经意间,多少年的光阴就这样从指间悄悄流走了。

……

最初来到这个城市,他刚刚二十出头,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

他在羊毛衫厂做学徒工,她是他师傅。

那时,她快三十了,丈夫另有新欢抛弃了她,她独自一人带着女儿艰难度日。

人人都以为,像她这样的女子应该是整日愁眉不展、怨天尤人吧。

但是,她虽然内向寡言,却是个骨子里坚强开朗的人。

他们天天在一起工作。她见他每天午饭都舍不得买好一点的菜,常常,她总是从自己的饭盒里分一半自己带的菜给他。

每一次,他总是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师……师傅,我……我不……不要!”

她总是静静地看着他,轻轻地却是不容置疑地说:“吃吧,你需要营养!”

工作之余,他偷偷地仔细打量她。她其实是个十分美丽的女子,白皙的脸上那对大大的眼睛如水般清澈明亮。

晚上,他忽然开始失眠,他想着她清亮的眼眸,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第二天,她看他做事心不在焉、神情倦怠的样子,关心地问:“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他忽然间觉得特别委屈,他像个孩子般伤心地抽泣起来。

她慌了,赶紧叫来车间主任。

看见主任过来,他连忙止住泪,讷讷地说,他没什么,只是有点想家。

这以后,她对他更关心了。衣服破了,她悄悄帮他补好;感冒发烧了,她为他买药……

私下里,他问她:“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只是淡淡一笑:“我是你师傅啊!”

隐隐地,他有些失望。

……

他是个天资聪明又勤奋好学的人。不久,他出师了。很快,他就成为厂里的技术骨干。

他们见面的机会渐渐少了。

厂里热心的大姐开始为他介绍女朋友。

他跑去征求她的意见。

她高兴地说:“好啊,去见见吧!”

他别别扭扭地见了几个女孩。

再遇见他,她主动叫住他:“遇到喜欢的女孩了吗?”

那一刻,他不知哪来的勇气。他走到她面前,猛然间紧紧抱住她。他含泪看着她:“你不知道吗?我喜欢的是你,是你呀!”

她怔怔地看着他,她挣开他的怀抱,很快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

他不再见任何女孩。他想好了,他要努力工作,他等着她嫁给他的那一天。

一个雨丝飘零的黄昏,下班了,他走在那条梧桐道上。隐隐约约地,他看见前面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

她低着头,步履蹒跚地慢慢走着。

他急走几步追上她。她没有打伞,雨水淋湿了她单薄的衣衫。

他默默地为她撑着伞。

她停住脚步,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你真的喜欢我吗?”

他没有说话,他丢了伞,温柔地拥她入怀。

他在她耳边一字一句地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多少年以后,她告诉他,那一天,她前夫通过法律手段从她身边带走了她心爱的女儿……当时,如果没有遇见他,她也许将弃世而去……

……

他在她的轮椅前蹲下来,他认真地为她盖好膝上的毛毯。

他轻轻握住她的手。

一滴泪从她的眼中悄悄滑落。她看着他,柔声问:“你后悔吗?”

他像多年以前一样拥着她。

他在她耳边一字一句地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爱情的气质

她和他走在一起让人们能够想到的,只能是“郎才女貌”,但人们并不看好他们的爱情。原因很简单,她出身一个世代书香之家,他却只是一个穷教书匠,这对于战乱的炮火尚未炸毁门第观念的年代,无疑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还好的是,她的父亲还开明,只坚持一点:他要用一场气派的婚礼体面地迎娶她。为了能够早一些成为他的新娘,他们订婚后,她决定去东北大城市工作,和他同心协力赚取到父亲要求的体面气派的婚姻。挥别洞庭湖的温婉轻唱,她坐船出沅水,过洞庭湖,顺江而下。这一别可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她满眼满心是泪,泪花中是他在码头上追逐相送的嘶喊:“我等你回来!”她一遍遍在心里回应着:“我一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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