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云烧,是燕国远近驰名的美酒。
知名度不亚于当今最著名的刺客荆轲。
现在,在凤歌的桌案上就放着这样一壶烈云烧。
凤歌翻了个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酒水清醇,酒香扑鼻。入口——
“噗——”风歌把酒呛了出来,他左手虚握放在唇下:“咳咳……”咳嗽不止。
隔桌趴着的,一个酒鬼抬起头来。
凤歌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不适合自己的他不会勉强自己去接受。他站起身来,放弃了这壶酒。一个人影却突然闪过他面前,绕到他身后,拍着他的肩膀道:“兄弟,这烈云烧,要是你喝一口就丢了,那可就太没口福了!”说着拿起凤歌的酒壶,眯着眼睛深吸一口气,道:“呀,好酒!”说罢便仰起脖子来喝人家的酒。
“大哥,别喝了!”
楼梯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说话人的声音却在他脚步声前头。是个瞧起来与凤歌相差无几的清俊少年,富有文艺气质。
“你小子做什么啊!大哥我还没喝完呢!”被少年称作大哥的人,蓬头垢面,胡子拉碴,一双本该属于酒鬼的迷醉灰暗的眼睛却精亮有神。
少年拿着抢来的酒壶,冷冷道:“少喝点酒,会死吗!”
“要我别喝酒……”酒鬼抱起手,手指摸着下巴贼笑道:“那你别弹小曲儿泡妹子呀!”
少年冰冷的脸上一红,是气的:荆轲,谁泡妹子啊!你狗嘴里能不能给我吐点象牙啊!分神间手中的酒壶已经被荆轲夺了去。
荆轲凭栏而坐,支起一条腿来,砸吧着嘴,晃荡着空酒瓶子对凤歌道:“好酒好酒,兄弟再给大哥我来几壶!”
凤歌微笑,挥手招来店小二,店小二很快就利索的端来了十抬子酒。
“好兄弟,够大方!”
少年看荆轲两眼都冒了光,只要能蹭到酒喝,谁都是他兄弟。手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身上琴囊的系带,真想一琴拍过去!
凤歌笑着拎起一抬酒,对荆轲、少年道:“酒逢知己千杯少,今日在下与两位相逢在此,实是有缘,在下凤歌,先干为敬。”说罢真的举起酒坛子来,而且还喝了个精光。
“咳咳……咳咳……”这一次凤歌咳的比第一次还厉害,只因为酒太辣他又喝的太多。
荆轲瞧他咳红了脸,弯下了腰,却是一副逞强的模样,大笑道:“好兄弟,够爽快!”
少年默默扶额。
“果真是好酒。”凤歌赞道:“要是喝一口就放弃,真的是太没口福了!”他笑着又拎起第二坛酒,对着少年道:“不知这位兄台可愿一道?无关江湖是非,只谈酒中乾坤。”
无关江湖是非,只谈酒中乾坤。
合乎少年的味口。
他接下了凤歌抛过来的酒坛,揭开泥封:“高渐离。”说完就也跟着坐下喝了起来。
凤歌微笑,点头,把目光投向荆轲却不问他是高渐离,那你又是谁?
试问普天之下,能有几人有如此幸运,被燕国最富盛名的琴师高渐离管着喝酒。何必废话,今日无关江湖是非,只谈酒中乾坤。
凤歌对高渐离笑道:“素闻高兄琴名,不知今日在下能否有幸一听。”
“今天的天气这么好,遇见的人这么好,喝到的酒这么好,要是能再有小曲听,那就更好了!”荆轲附和道。
高渐离知晓荆轲心中烦闷,不多话解开了琴囊。
琴是仲尼式的,弦是七数。
不是上等好琴,擅琴之人却如擅剑之人,不会对器物太讲究。只因心已是琴。
正如荆轲所说,今天的天气很好,连下三天的大雪在今天停了。天气放晴,易水边的风声也不如前几日那样凄寒。天下百姓乱世流离,燕国的百姓看起来却还安定。只是不知道这样的安定能撑到几时?
遇见的人很好。凤歌有钱买的起酒,凤歌大方愿意把自己的酒分给别人喝,风歌爽快说喝酒就只喝酒。对于一个酒鬼来说,遇上这样一个人,还不能说好吗?
喝到的酒很好。酒是和荆轲一样有名的烈云烧。如火烧云热烈浓辣,穿肠过后,热血翻涌。
天底下爱喝酒的人很多,但每个人爱喝酒的理由都不相同。有人是迷恋酒精的味道,有人是单纯喜欢喝酒的情调,有人是需要靠酒来暂时忘记一些事。
那么,凤歌、荆轲、高渐离。他们是哪一种人呢?
要是能再有小曲听,就更好了!
是情调。
荆轲起先还对高渐离凤歌大话天南地北,大夸自己的英雄事迹。后来,就渐渐的……没了声音,只是把一坛又一坛的酒往自己嘴里送。
高渐离看着他,指间流淌出的曲调,浅斟低唱谁家儿女情长。
这场面凤歌甚是熟悉,前两个月,自己不也正如他,把这世间的酒喝了一坛又一坛。只是要那酒精来麻痹自己的情感,只是要借那酒水来暂时忘记一些事。
忘记,自己的本名叫做烨兮。
忘记,自己一直在这人世,寻找一只小狐狸。
前世的记忆未能在浸月之海中洗去,是幸或不幸。
身入浸月之海却没能同她一道步入轮回,是幸或不幸。
风歌现在不想想这些事,他只想和荆轲一样喝酒。
与尔同消万古愁。
然好时光,总在转眼间稍纵即逝。
“主人。”一人匆匆跑上前来,他头大而圆,发梳小辫,耳垂穿孔带一只手腕大的银环,肤色黝黑,左任衣毛。
匈奴人!
高渐离眼中立即有了警惕,荆轲却还懒懒。
“有话稍后在禀。”凤歌视意那人退下。
在入道家前,他是富家一方的商人。做的是军火生意。在一个战乱不歇的年代里,有什么比贩卖情报与军火更赚钱的呢?
不过这也是个高风险的买卖,否则凤歌也不会一夕之间散尽家财,易姓更名,拜入道家。实在是要他命的人太多了。
而这个匈奴人,就是他在一次生意当中,买回来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