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裔﹗”明显感觉他愣了一下,好像这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而且是只叫名,没加姓。我抱着一条大鲤鱼,我从外面兴冲冲的跑回来:“你猜刚才发生了什么?”没理我。“我路过河边的时候不小心把鞋给掉下去了,然后我就下去捡鞋喔,结果我看到这条比我们家鸡还肥的一条鱼。”额,他干嘛那样看着人家。喔,我好像用了我们家……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家了呢?继续说鱼:“然后我就和鱼搏斗,看!”将鱼举到他的面前:“结果它不是我的对手,被我给抓住了,哈……”“那你的鞋呢?”我低头一看,额,太高兴忘了捡上来了,这算不算有得必有失。
“我忘了捡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干嘛拿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我。“你很穷。”又是肯定句,太不给老娘面子了吧。“是不够富裕,饿不死也撑不死!你管我穷不穷呢!你不是比我还不如,我好歹有个窝,还是你的救命恩人,像我这样不富有还心善的好女人这年头还剩几个啊?”天啊,我看到了什么,我竟然看到他嘴角上扬,还有弧度越来越大的趋势。“原来你也是会笑的啊!”我还以为你面摊呢,不过这句只敢放在心里讲讲。他突然很认真的看着我:“能有一个看你笑的人,也不错。”这人讲话总是神神叨叨的,很明显从小缺爱。“喂,你干嘛呢!”他竟然蹲下身,从袖子里拿出一块方巾包住我光着的那只脚丫。“女人的脚是很金贵的,它是盛开在大地上的莲。”常以脸皮厚而自诩的我竟然也脸红了。“不过像你这样的大脚和莲是没关系的,顶多是片荷叶……”说完还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我原来怎么没发现他是这种人?我果然还是资历太浅,道行不深。不理他,随便找了只鞋穿上,反正是草鞋,穿着都一个样,看不出来。将鱼宰了准备炖鱼汤。其实按我的风格是往鱼上撒大把大把的辣椒后红烧,那样吃才够味。不过谦裔受伤还没好呢,还是炖了给他补补吧。对于我来说,这条鱼和捡来的没两样,有总比没有好,所以还是开心极了。人真是很莫明奇妙的生物,可以因为些有的没的心情大波动。将处理好的鱼放入砂锅,只加点姜丝去腥,就开始用小火炖,炖的时候一直守着,期间慢慢一点点放盐,很花心思。不过这样炖出开的汤很浓,很鲜。
“怎么样,好喝吧?”期待着看着他,就好像小妻子做好饭菜等待老公的夸奖一样,呸呸,啥比喻啊。他喝了一口后,又喝了一口,点了一下头。“鱼的香味很扎实的融入了汤中,汤汁很滑,就好像每一滴里都有鱼肉一样浓郁。”得了,原来古人也有做美食评论家的潜力。好就好吗,啥时也变的如此聒噪,不会是被我给传染的吧,不知有没有的治。“你总算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你……”不气不气,我大口吃鱼,好嫩,好好吃喔,这顿真是我这么久来的大餐了,要多吃几碗饭,这样才不亏。“啊菊!”我收拾着碗筷,好心情的答到:“什么事啊?小官。”“我要进城替俺爹办事,你有啥缺的和俺说说,俺给你带回来。”这孩子真上道,我马上从床头的破瓦罐里倒出些铜钱开:“那帮我买些盐和酱油回开吧。”那小子竟说什么也不肯拿钱。我发威道:“不拿的话我也不要你买了!”最后他只好拿了钱走了。唉,我们村谁都比我有钱,我就只有一亩薄田和一只老弱的鸡。平时都是靠帮左邻右舍干点活换点菜吃。来了这么久,连城都没进过,果然是没钱寸步难行啊。
“想去?”“……”我一脸傻相。“城里。”刚表扬过他话多,老毛病又犯了。“想是想,不过……”人家这不是经济上有点那个啥吗,小拮拘吗。“我带你去。”他悠哉的喝着我自制的菊花茶,淡淡的说。好像你还是吃我的住我的比我还不如吧……不过看他那身衣服的料子不错,应该是有钱人。我为什么没有过问他的来历而收留照顾他呢?可能是他让我感觉到了被人需要的充实,可能是因为我怕自己问出来后得到的是谎言或者是无法跨越的距离。他总是要走的吧,在不久后的某一天,他将告别我,而我,还是过着一个人的生活。
“好啊,去就去。反正你也要添置些衣物。不过你知道的,我的家当连只袖子都买不起。”出去当然要用男士的钱,我完全是为了他的面子考虑。
这是我第一次进城,难免对什么都好奇,可是最让我好奇的是谦裔他变化很大的脸,我再次肯定了他不是普通人,连出个门都要化妆,不,是易容。他之前去钱庄取过钱了,一大叠的银票,其中还有数目可观的大票子,我乐呵呵的想,自己就这么膀上大款了。我这人有个优点,不该客气的时候绝对不客气,所以我只买了春夏秋冬衣各两套,为什么要这样买呢?谦裔用不解的眼神看着我。
因为这样以后就算你不在了,我也可以穿的暖暖的。”他愣了一下,漂亮的眼看着我,只是无言的注视,我突然想:谦裔,如果你可以一直这样陪着我,也不错啊。最开心的是还是买了床,我那破床随时都会塌的。很久很久之后,我还记得他被我拉着,买各种生活用品的盛况。
“我好饿啊!”
“你中午不是吃了半锅的饭吗。”这人……一开口就能气死人,还好他话不多,要不然我非给他气死不可。“难道吃过一餐饱饭就一辈子不用吃了吗?而现在已经日落西山,逛了半天后去吃顿好的难道很过分吗!”
“走吧……”我开心的在他身后比了一个V,真是个冷面心善的人呢。终于找到下馆子的机会了,选了一家看起来很高档的店,我顿时觉得自己不是一个村里的土包子了,我身边可是一个暴发户。
“小二!”真爽,当爷竟是如此爽的事。
“客官要点些什么?”来人一脸狗腿相。看看墙上的菜谱,光看名字就想流口水。我清了一下嗓子:“我要麻辣野鸡﹑什锦葛仙米﹑熘蟹肉﹑腌苤蓝丝儿﹑菊花锅子,再来壶……来壶……”看了一眼被我晾在一边的家伙,良心发现的问到:“你要喝酒吗?”
“你点吧。”真是体贴啊,那我还客气什么呢:“来壶梨花酿。”不一会菜就上齐了,好幸福喔,竟然可以一次性吃这么多好吃的。咬了口野鸡肉,“哇,谦裔,这个好好吃喔!”好久没有吃辣的了,这家店的辣好够味喔。呡了口酒,再咬口鸡肉,好有冲击性喔。
“肚子饿不要吃这么刺激胃的东西,先吃些饭垫一下。”
“谦裔,你好体贴喔!谁嫁给你的话就太幸福了!”他淡淡的看了我一眼,眼中好像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不过我正在和美食奋战,完全没把别的任何东西放在眼里。
“你先吃着,我去办点事。”他刚要起身,我马上抓住他的袖子。“你不会不回来了吧!”他看着我拉他袖子的手,很肯定的说:“不会,我会回来的。”
“说话算话喔,我没有钱结账,你不回来的话……”我这是就像一只依赖主人的小猫,害怕着主人的抛弃。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这么依赖他了呢?我真的怕了,如果到他离开我的那刻,我会是怎样的心情呢?我不敢再想下去……“我会回来。”他伸出另一只手,轻轻的拍了下我的头,什么吗,真的把我当成小猫了。可是,突然就觉得很安心,还为意外的的小亲密而高兴,真的是高兴的感觉喔。看着他离开的帅气背影,我好像看到了他和我之间有了一丝羁绊,他不讨厌我吧,应该已经把我当成朋友了吧,他虽然给人一种很难亲近的感觉,但我知道,他是一个值得依靠和信赖的人,能被他放在心里的人是多么的幸福啊。我甩甩头,想什么呢,吃东西了。挖了一大勺的蟹肉,好甜喔。
我很喜欢吃海鲜,还记得以前,每次从学校回来,妈妈都会烧一道海鲜给我吃,妈妈的手艺很好,总能让我吃的不小心咬到舌头,因为实在是太好吃了。那时候总嫌她在耳边念念叨叨的烦,可是现在看不到她了,我真的很想她。我是冷情的人,可以放弃那个世界的一切,可是就是无法放下妈妈。我好后悔以前对她乱发脾气,没有去关心她累不累,只是为自己的事烦心,我真的不是个称职的女儿。我为什么会变的这么敏感了呢?是因为谦裔吗?
不知不觉酒就没有了,一定是因为酒,我才会乱想。他怎么还没回来呢,他不会扔下我吧。龙谦裔,如果你敢扔下我,你就死定了!“小二,再来壶梨花酿。”突然好想喝酒,怀念喝醉的感觉。谦裔,我要喝醉了,你一定要来接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