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叶思同父母去三叔那儿拜年,当然陈依依同学也是回来了C市,两人好久不见一面,自然是互相打闹了一番,又关心了一下她额角的伤口,听说是没事也放心下来。叶思下午是和苏亦白有约的,三叔家离酒店不远,步行十分钟就到,出门时就将他的大衣装在袋子里顺便提了出来。这个袋子不引人注目,黑色的大衣很普遍,偏偏质地柔软,又是羊绒的,领子上的某国际品牌的logo被眼尖的陈依依发现,她当着众多亲戚的面将衣服取了出来。
叶思想阻止已经来不及,她看到一向八卦的三婶四婶等人也纷纷凑上前去围观,陈依依同学浑然不觉地大声嚷着,生怕有人漏听的样子,“哎哟,这衣服可不便宜了……谁的啊?”
三婶:“手感多好的。”
四婶拿着一边的袖子放在脸上摩挲了几下,啧啧有声,“以我的经验来看,这肯定是百分之百的羊绒!”
叶思忘记了,她的四婶是百货公司的营业员。
陈依依见她没应声,将衣服丢到三婶手里,跐溜一下窜到她身边,“你交男朋友了?”
“……”她横眼瞪她,复又心疼地看着某人的衣服正在三婶几人手中。嗷呜……要不今天就别还给他了,干脆直接拿去楼下的干洗店洗一次吧。
“思思啊……”这时,三婶抬头看她,“你是不是交男朋友了?”
四婶不等她回答,即刻插话,“看这样子肯定交了呗,指不定那人还是个有钱人。”
三婶:“一件衣服就可以看出对方啥条件呀?”
四婶得意的说,“当然了。你以为这种国际品牌的衣服一般人都买得起吗?”
三婶:“这得要多少价格啊?”
四婶不屑地看她一眼,伸手比了一个数字,众人倒吸一口冷气。倒是没想到一件衣服的价格竟然要一般人好几个月的工资……之后,大家都说叶思是不是找了一个富二代,亦或者是被人骗了?配合着她昨晚遇到的酒醉打人的事儿,大家自然就想到那方面去了……什么人说的话最伤人,某过于身边的人。她自己都不敢去想象三婶和四婶说的那些不堪入耳的话。叶思父母和二姑叶林自然也是看不过去了,跟她们说了两句才作罢,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也不好撕破脸。
虽然不至于让她受伤,心里要说没一点儿难过那也是不可能的。她是一个敏感的人,一旦有不好听的话,很容易影响到心情。
好不容易吃完午饭脱身,她一点儿都不想再待下去。下了楼直接去了干洗店,交钱时她才惊觉,一件衣服金贵的不止它的原价,连干洗也是个看“门面”的。忍痛交出一张红皮,捏着取货单去酒店。
刚走到酒店大厅,便被一个熟人碰到——是小学的同学。
叶思从小就在这儿长大,小时候住在小村里,附近只有一个小学校。班上很多同学都是邻居,更是一个村里的。大家一起从小学到初中都非常熟识,直到高中后才渐渐分开,这几年偶尔都有参加同学聚会,每次大家都相处得其乐融融。
L同学是这家酒店的大堂经理,从小就是个八卦姑娘,她没有读大学,在这里就职时还是20岁的姑娘。工作能力非常强,从小小的前台做到大堂经理也着实不容易。当时在聚会上提及时,很多女孩子都跟着流眼泪听她诉说步入社会的艰辛。相反,叶思的记性不好,她昨晚来这里时着实没想到是同学上班的地方。
L同学看到她,便笑眯眯地跟她勾肩搭背,“哟,怎么来这儿了?”
她要怎么说?来见男朋友?
“我来找个朋友。”
“找朋友找到酒店来了。”L同学的八卦瞬间便勾起,“谁啊?男的女的?”
假如她如实交代了,不出一分钟就会在QQ小学群里被众多同学围攻讨论……毕竟叶同学也是跟苏先生在一起很久了,淡定的神色什么的还是能够表现自若。
于是,她淡淡地开口,“女的。”
叶思从小就不会说谎,小时候在学校还老是被这些老同学欺负,调侃。因此她的一句话一般都比较让人信服。L同学也笃定她是来找一个女性朋友的,便也没问那么多,看到她额头上的伤口关心地问了两句。
“没什么大碍,不小心撞到的。”
L同学:“这也太不小心了,下次注意点。”
她微晒地笑了笑,又聊了两句便被同事叫走了。看着L同学离开的背影,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下来,脸色晒晒地来到某人的房门口。
叶思按响门铃时,苏亦白正和母亲通电话,这通话比较沉重,也让他的心情前所未有的糟糕透顶。听到门铃响时,想也不想走过去直接拉开门,一边对着听筒清冷地说了一句:“如果他执意,我做什么都无济于事。”
门拉开的一瞬间,叶思听到他些微冷然地嗓音时,心里闪过一丝惊讶。毕竟这人从来没有用过这样的语气说话,更让她想不到他还有这样的一面。
苏亦白显然也没想到她这个时间来。毕竟早上打电话时说下午两点钟过来的,这个时间才一点不到,必然是遇到了什么事。她的神色虽然晒晒地,黑黝黝的眼珠却告诉他:她今天受到了委屈。专注地盯着她瞅了几秒,听筒边母亲苦口婆心地语气不停传来,令他心里颇有些无奈,随口应付了两句便直接切断了电话。
他目前最重要的事不是关于父亲,而是眼前这个受了委屈的小姑娘。
叶思坐在单人沙发上,情绪低落的她在看到苏亦白那一刻虽然有好一点儿,久而久之似乎越来越糟糕。毕竟那些三姑六婆的话都是起源于他。
她嘟着嘴,微垂脑袋,眼角的余光一直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他今天穿了一件米色的高领绒毛衣,墨色长裤,整个人像极了大学生,一点30岁的痕迹都没有。浅色的衣服一向能够衬出白皙的肌肤,他的侧脸一直都是最好看的,挺拔的鼻梁,深邃的眼窝,精致的五官。噢,还有微抿的嘴唇。
他的手也是极好看的。十指纤长,骨节分明,指甲似乎才剪过,整整齐齐的,指尖有些微粉色,那一双想极了女性的手、又非常适合弹琴的手,此刻正握着杯子,一手提着电水壶往里面倒热水。水浸到三分之二的程度便停下,放下水壶,颀长的身形微转身,笔直的长腿一步步朝她的方向走过来。
此刻,她是紧张的,浑然不觉低头的举动已经引起某人的不满。
PS:小剧场下午两点准时上来,不准偷懒哦~这可是非常甜蜜的章节。好了~